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地表水

  受自然、地理、地形、地貌,以及大气环流等因素的影响,全省地表水资源的地区分布 不均,加之水土资源的组合不相适应,导致水旱灾害的发生。地表水的天然水质较好,但江 河污染日趋严重,给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带来一定的影响。
    一、资源量
    黑龙江省的地表水资源总量为655.8亿立方米,其时空分布趋势与降水基本一致。山丘 区为488.6亿立方米,占74.5%;平原区167.2亿立方米,占25.5%。黑龙江干流区为193. 1亿立方米,占30%;乌苏里江区(包括绥芬河)86.4亿立方米,占13%;嫩江区65.1亿立方 米,占10%;松花江干流区311.2亿立方米,占47%。从地形上看主要分布在山丘区,流域上 主要分布在松花江干流和黑龙江干流区。全省地表水资源在多年间呈现连丰、连枯的变化趋 势。在1956—1979年的24年中,1956-1963年的8年间为丰水期,平均值为880.8亿立方米,超 过全省多年平均值34.3%;1964-1973年的10年间为平水期,平均值为637.9亿立方米,低于 全省多年平均值2.7%;1974-1979年的6年间为枯水期,平均值为379.7亿立方米,低于全省 多年平均值42.1%。最丰的1960年,全省地表水资源量为1077.2亿立方米,超过全省多年平 均值56.1%,两者比值达3.7倍。全省1956—1979年地表水资源分区情况,见表1—18。      
    全省地表水资源大部经松花江、乌苏里江、呼玛河、逊毕拉河等汇入黑龙江后入海;另 一路经由绥芬河流出境外,称出境水量。此外,还有省外、国外流入的地表水资源,称入境 水量。
    全省入境的地表水量为2189.1亿立方米。其中:由邻省注入江河的水量469亿立方米, 占21.4%,如嫩江、第二松花江、拉林河、牡丹江、额尔古纳河、绥芬河等;由国外注入边 境河流的水量1720.1亿立方米,占78.6%,如黑龙江、乌苏里江、石勒喀河和额尔古纳河下 游的一部分。   
    全省总出境地表水量为2790.5亿立方米,包括两部分:一是省外、国外流经省内和边境 河流的过境水量,为2189.1亿立方米(即总入境水量),占78.4%;二是省内产水量扣出工 农业等各项用水与河道损失水量的出境水量601.4亿立方米,占21.6%。其中:松花江干流 264.3亿立方米,占43.9%;黑龙江干流193.1亿立方米,占32.1%;嫩江61.7亿立方米, 占10.3%;乌苏里江66.4亿立方米,占11.1%;绥芬河15.9亿立方米,占2.6%。总出境水 量流经松花江再注入黑龙江出境入海670.5亿立方米,占24%;额尔古纳河、乌苏里江等省外 、国外注入黑龙江出境入海2099.6亿立方米,占75.3%;绥芬河直接入海20.4亿立方米, 占0.7%。
    二、水质
    黑龙江省江河水质具有良好的天然性状,属重碳酸盐类水,酸碱程度接近中性,矿化度 不高,总硬度不大,各种离子含量比较适度,一般符合灌溉、渔业及饮用水标准。全省12个 水化学常规站水质基本性状1959—1978年多年平均值,见表1—20。   
    全省江河水质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污染源一是来自城镇排放的废污水:据环保部门 统计,全省74个城镇日排污水总量261.2万吨,其中工业废水217.5万吨,占83%;生活污水 43.7万吨,占17%;还有全省电厂冷却水日排量284.8万吨,这些废水大部分直接排入江河 之中。二是来自面上的农药污染:1976—1980年全省农田每年平均施用农药量10.4万吨,每 亩平均使用量为0.1公斤左右,虽低于全国平均0.7公斤的水平,但各地的农药污染均为一 级污染。
    全省13条主要江河1983—1985年的年平均值,以国家地面水环境标准三级及污染水质标 准五级,采用浓度级数法对溶解氧、化学需氧量、生物需氧量、氨氮、挥发酚、氰化物、汞 、六价铬、砷、镉、铜、悬浮物、色度、嗅群及大肠菌等15个项进行评价。小于或等于三级 地面水质标准:溶解氧、大肠菌群、嗅、铜、汞、六价铬、氨氮、砷、镉,计9项,依次有7 —13条江河,分别占评价江河的54—100%;悬浮物、色度、生物需氧量和挥发酚4项,有1— 5条江河,依次占8—38.5%。大于三级小于或等于五级标准:挥发酚、色度、化学需氧量3项 ,有8—10条江河,依次占61.5—77%;汞、六价铬、铜、嗅、氨氮、生物需氧量、大肠菌群 和溶解氧8项,有2—6条江河,依次占5—46%。大于五级:氨氮、悬浮物2项,有10—12条江 河,分别占77%和92%;嗅、汞、铜、化学需氧量、生物需氧量、色度等6项,有1—3条江河, 依次占8—23%。超过五级污染标准的主要污染物有氨氮、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等,受污染的 江河有呼兰河、牡丹江、松花江、汤旺河、嫩江、拉林河、倭肯河、鹤立河、阿什河、穆棱 河、安邦河,超过五级污染标准达1—64倍。13条江河综合污染评价,平均为4.6级,最小的 嫩江为2.93级,最大的倭肯河7.99级,除嫩江外,其余12条江河均大于三级地面水质标准 。毒物污染(包括酚、氰、汞、铬、砷、镉、铜)13条江河平均为3.5级,最大的穆棱河为 5.24级,最小的嫩江2.11级。有机污染(包括化学需氧量、生物需氧量及氨氮)13条江河 平均为4.6级,最大的倭肯河9.25级,最小的乌苏里江3.05级。物理污染(包括悬浮物、 色度、嗅)12条江河平均4.5级,最大的黑龙江6.68级,最小的嫩江2.79级。生物污染( 大肠菌群)11条江河平均3.1级,最大的呼兰河4.76级,最小的穆棱河1.36级。13条江河 水质污染评价,见表1—21。   
    全省主要纳污水体为松花江水系,综合污染程度占13条江河的80%以上。据松花江干流哈 尔滨江段取水样分析,枯水期每升水含汞0.008毫克,超过国家规定标准0.001毫克的7倍, 其他有机毒物也都超过规定标准几倍至几十倍。特别是吉林市排入第二松花江的汞(约200吨 )逐年向下游迁移,不断释放有机汞,1985年已移至肇源江段,并逐渐进入哈尔滨江段。80 年代以来,大庆化工污水不断污染,淹渍草原和芦苇,面积0.75万亩,大牲畜饮用污染水后 患病死亡率较高。中小河流枯水期变为接纳污水的污水河,如阿什河、梧桐河、倭肯河、公 别拉河、穆棱河、挠力河、安邦河、拉林河、呼兰河、蚂蚁河、牡丹江等枯水期径流量较小 ,有时几乎全被污水所侵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