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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江河堤防

  黑龙江省的江河堤防始建于18世纪90年代。最早的堤防是1795年(清乾隆六十年)在齐 齐哈尔城南大民屯和昂昂溪附近额尔苏修筑的两段嫩江江堤。继之,1808年(清嘉庆十三年 )在齐齐哈尔城南三家子修筑了嫩江堤防。1815年(清嘉庆二十年)为防松花江洪水顶托逆 灌,修筑了呼兰城堤防。1878和1898年(清光绪年间)修筑了嫩江齐齐哈尔城南船套子、齐 齐哈尔以北齐富、昂昂溪北部龙坑和松花江哈尔滨埠头区(今道里区)等堤防。1910和1911 年(清宣统年间)修筑了松花江依兰县城和哈尔滨道外区堤防。
    民国时期,施行“实边兴垦”、“奖励开荒”等政策,随着沿江河两岸土地的开垦,为 防水患,在松花江沿岸的肇州(今肇源)、肇东、呼兰、哈尔滨江北松浦区和木兰、富锦等 地修筑了堤防。在嫩江沿岸修筑了西三家子(今泰来县境内)、俄界以南(今昂昂溪附近) 、①(①指当时沙皇俄国侵占之租界地。包括昂昂溪镇在内,南北宽1里,东西长20里之范围 ,为中东铁路附属地。)额尔苏屯东等堤防,并整修了原有堤防。在嫩江支流绰尔河、讷漠 尔河和呼尔达河沿岸修筑了堤防。
    清朝和民国时期的堤防是由当地民众按地均摊筹款自修,标准低,质量差,大水年多数 被冲毁。
    东北沦陷后,日本帝国主义为实行其掠夺政策,在沿江河两岸平原地区设“开拓团”, 强占土地,开发水田,种植水稻。为防洪水,在松花江、嫩江、牡丹江、呼兰河、穆棱河、 拉林河、雅鲁河、诺敏河、阿什河、音河、阿伦河、乌裕尔河、双阳河沿岸修了堤防,同时 整修了嫩江、绰尔河堤防。1945年,黑龙江地区已有33个市县有江河堤防,总长1148公里。 但堤防的防洪标准低、质量差,在1945年大水中多数被冲毁。
    解放战争时期,为防御洪水,保护沿江河两岸的城镇和农田,各地民主政府组织群众整 修了松花江、嫩江、牡丹江、雅鲁河、绰尔河、乌裕尔河、双阳河堤防,并新修了松花江和 嫩江部分堤防、洮儿河堤防(今划归吉林省)、绰尔河堤防(今划归内蒙古自治区)、呼兰 河堤防。1949年,黑龙江地区已有37个市县有江河堤防,总长1171.1公里。
    建国后,由于原有江河堤防年久失修,又于1951年、1953年、1956年、1957年连续受大 水的冲击,溃堤决口,破坏严重。1950—1957年间,除继续完成洮儿河堤防(1949年动工, 1951年完工)的修筑,并新修部分嫩江堤防和拉林河、汤旺河堤防外,主要是整修了松花江 、嫩江、牡丹江、雅鲁河、绰尔河、穆棱河、呼兰河、拉林河、倭肯河、双阳河等江河沿岸 的原有堤防。1957年末,全省江河堤防总长2037公里。与1949年相比,增加74%。用于修筑堤 防的经费达5693万元,占同期全省水利建设总投资9964万元的57%。
    1958年在大搞水利建设中,整修了松花江“三肇大堤”和哈尔滨市堤防,并新修了牡丹 江、穆棱河等堤防。接着又整修了呼兰河堤防和依兰县城堤防。通过这次整修,在堤防高程 上,“三肇大堤”和依兰县城堤防的防御能力提高到近二十年一遇防御标准;哈尔滨市堤防 提高到近三十年一遇的防御标准。1965年,全省已有江河堤防4383公里,比1957年增长1.1 倍。
    1966年“文化大革命”以后,黑龙江省的堤防建设处于停滞状态。1969年嫩江发生特大 洪水,堤防工程遭到严重的冲击,一部分堤防漫堤决口。1971年省防汛指挥部提出主要江河 堤防的堤顶高程超过历史最高洪水1.5米的要求。各有关市、县对嫩江沿岸堤防、松花江“ 三肇大堤”和呼兰河、拉林河、穆棱河等堤防,进行了加高培厚。此后又陆续在松花江、黑 龙江、呼兰河、拉林河、安邦河、七星河等江河沿岸增修了一些堤防。1985年全省境内不仅 大江大河和主要河流有堤防,一般河流也有了堤防;全省76个市县中除绥芬河市和境内无河 流的安达、肇州两县外,都有江河堤防,总长9669.79公里,比1965年增长1.2倍。其中达 到超高历史最高洪水位1.5米标准的4786.57公里,占堤防总长的49.5%。保护耕地2887. 82万亩,人口941.88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