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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除 涝

  黑龙江省的农田除涝工作是随着平原低洼地的开垦和内涝给农业生产带来的危害而逐步 发展,经历了从零星的挖沟排水,到沟渠桥涵配套的涝区工程建设过程。民国以前,仅在开 垦较早的地方挖了零星的排水沟,寥寥无几。东北沦陷时期,日本帝国主义者为实行其移民 侵略政策,在建立“开拓团”的地方修建灌区工程时修了一部分除涝工程,但为数不多。抗 日战争胜利后,为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开展了除涝工程建设。建国以后,历年投入大量的 人力、物力和财力修建除涝工程,不仅在数量上远远超过以前各时期,在规模和工程标准等 方面都有很大的突破和提高,逐步形成沟渠桥涵配套的除涝工程。1985年,全省共有2426处 除涝区,除涝面积达3198.27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