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低洼易涝地
黑龙江省易涝的低洼地,在过去的各历史时期都没有统计数字。建国后,1961年第一次
对低洼易涝的耕地面积进行调查统计,全省为2100万亩。1977年进行第二次统计时,由于耕
地面积的扩大,全省低洼易涝地达到3975.49万亩。此后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涝区范围内
的新开荒面积逐年增多,易涝地的数字也在逐年增长。1985年达到5994.19万亩(包括撂荒
地和少量插花荒地)。
一、分布
(一)按自然区域划分
1.东部被称为三江平原的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汇流的“三角洲”和松花江支流倭
肯河流域,乌苏里江支流穆棱河流域。这个自然区域有流域面积300平方公里以上的江河18条
,俗称“九河下梢”,地势低洼,共有易涝地3237.17万亩,占全省低洼易涝地54%。
2.西部松花江中游左岸和嫩江右岸的松嫩平原。这个自然区域有无尾河川乌裕尔河和双
阳河,泡沼棋布,丘陵起伏,地形复杂,多为封闭洼地、湿地、和盐碱地,共有易涝地1418
.3万亩,占全省低洼易涝地23.7%。
3.中部松花江支流呼兰河流域。流域左岸滩地广阔,共有易涝地707.28万亩,占全省
低洼易涝地11.8%。
4.黑龙江右岸、松花江中游和支流拉林河、阿什河、蚂蚁河、牡丹江沿岸的低洼涝地,
共634.44万亩,占全省低洼易涝地10.5%。
(二)按行政区域划分
1.国营农场:黑龙江省的国营农场大多数在三江平原,共有低洼易涝地2052.77万亩,
占全省低洼易涝地34%,占国营农场总耕地面积84%,居全省首位。
2.佳木斯市:所属13个县都在三江平原,共有低洼易涝地1170.75万亩,占耕地面积8
0%,占全省低洼易涝地19.5%。低洼易涝地多的县有富锦、宝清、集贤、桦川、桦南、饶河
、同江、抚远、绥滨、依兰等县。
3.绥化地区:所属2个市、10个县处于呼兰河流域和松嫩平原,共有低洼易涝地837.7
3万亩,占耕地面积33%,占全省低洼易涝地14%。低洼易涝地多的县(市)有海伦、绥化、望
奎、明水、兰西、安达、庆安、肇东等。
4.齐齐哈尔市:所属11个县共有低洼易涝地749.15万亩,占耕地面积29.6%,占全省
低洼易涝地12.5%。低洼易涝地多的县有依安、林甸、讷河、富裕、甘南、泰来、拜泉、龙
江等。
5.松花江地区:所属9个县共有低洼易涝地416.6万亩,占耕地面积28.9%,占全省低
洼易涝地7%。低洼易涝地多的县有双城、五常、通河等。
6.其他地、市共有低洼易涝地767.19万亩,占全省低洼易涝地13%。其中低洼易涝地多
的有哈尔滨市所属呼兰县和七台河市所属勃利县。
这些低洼易涝地,由于地势低洼,坡降缓,极易积水,加上有山丘区集流的客水侵入,
下有江河汛期水位上涨的顶托,不能及时排除,每遇大雨、暴雨,极易形成内涝。特别是有
的低洼易涝地由于土质粘重,渗水性能差,形成隔水层,上层土壤中含水不易下渗,再加上
气温低,结冻期长,化冻晚,致使耕作层经常含水,在地表面没有积水的情况下也出现涝象
,农民称这种涝为“哑叭涝”。
涝对农业生产的危害很大。据黑龙江省水利厅和水利勘测设计院60年代初对重点涝区富
锦等县的调查,内涝有连锁反应,不仅当年农业绝产或减产,还影响到下一年的农业生产。
农民从受涝中得出了“一年受涝,二年受灾,三年缓不过来”的感受。黑龙江省的低洼易涝
地区,大部是人口稠密、土地肥沃的产粮区和垦荒区。这些地方的丰歉对全省粮食总产影响
很大。据建国后1951—1962年12年间的统计,黑龙江省平均每年因涝受灾的农田422.4万亩
,减产粮食5.6亿斤。1956、1957、1960、1961、1962等重涝年,平均每年内涝面积达875万
亩,减产粮食7.2亿公斤。进入80年代以后,涝对全省粮食产量升降的影响仍然很大。1981
年因涝,全省粮食总产量由1978年(正常年)的147.5亿公斤,下降到118亿公斤;1985年因
涝,粮食总产量由1984年的178亿公斤,下降到142.5亿公斤。仅建国后统计,受涝农田累计
达3亿亩,共减产粮食200亿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