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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除涝历程

  黑龙江省的低洼易涝地区,由于受涝,在历史上发生过许多灾难性的危害。晚清和民国 时期的历史档案中,各地方官员向上级报告遭受涝灾情形,请求赈济和减免税赋的呈文和电 报屡见不鲜。但是,向涝灾作斗争和兴修除涝工程的记载,仅见于开垦较早的双城和绥化等 地。1894年(清光绪二十二年)双城厅(今双城县,当时属吉林将军管辖)厢兰旗佐领恒山 和骁骑校全升向协领衙门呈报:“由三甲拉四屯(今双城县兰棱镇立志村新厢兰旗屯)起, 至孙仁窝棚(今双城县兰棱镇新跃村)挖排水壕全长二千零二十二丈五尺;由孙仁窝棚挖至 南河沿(拉林河)全长一千二百二十三丈,排水壕总长三千二百四十五丈五尺。”1914年( 民国3年)绥化县阴雨连绵,洼地被淹;1915年春季下了大雪,多数低洼农田未播上种,入伏 以后又连日阴雨,低洼地受涝面积7万垧。绥化县知事常荫廷曾经“剀切布告,一面转行警所 (警察分所)督饬各派出所,极力提倡修治沟洫”。但各警察派出所先后报称:“地方连年 水涝,民间糊口无资,目前之生活尚难自谋,日后之利害,何暇顾及,恳求绥年修治”。19 16年秋季,绥化县知事常荫廷又令各警察派出所(以下简称派出所)“及时劝导,赶紧修治 ”。秋收后,在呼兰河以南今绥胜、连岗、红旗、新华等乡和太平川、永安、西长发镇共挖 排水沟15条,总长119里。①(①1里等于今0.5公里。)在呼兰河以北(今秦家镇和兴和乡 )挖排水沟1条,长9里。1917年春季化冻时,又在今五营乡一带挖排水沟5条,总长30里。全 县共挖排水干支沟21条,总长158里。
    东北沦陷以后,日本侵略者为实行其殖民地的经济掠夺政策,移来大批所谓的开拓团, 强占农民土地。采取抓“劳工”和强征“勤劳奉仕队”等办法,在沿江河平原地区修灌区工 程时,相应地修了排水工程。与此同时还在低洼易涝地方修了部分除涝工程。据伪满通信社 资料记载,伪滨江省公署对所属呼兰、兰西、安达、青冈、望奎、肇州、肇东、郭尔罗斯后 旗(今肇源县)等县(旗)的碱性低洼地进行了排水工程的勘测。1937年肇州、肇东两县在 伪滨江省公署实业厅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了挖排水沟排碱试验。肇州县挖排水沟总长20 公里;肇东县挖排水沟总长15.6公里。伪滨江省公署防水开发事业局1942年的《防水开发事 业业务报告书》中记载:“呼兰县一号地区(今对青涝区)挖排水沟总长24600米;二号地区 (今孟家涝区)挖排水沟总长37640米。兰西县五号地区(今河东涝区)挖排水沟总长29527 米。”伪龙江省公署开拓总局资料记载:“1939年在富裕县修了二条排水干沟。第一条东起 五十号新村(今富路乡马场村)西2公里处,经三十三号新村(今新安桥镇共裕村)至东风村 前折向西南,经全胜村入乌裕尔河,全长10.5公里。第二条东起三十九号新村(今齐齐哈尔 市建华农场)西2公里处,向西入小河东泡子,全长5公里。”伪三江省开拓厅资料记载:“ 1942年在集贤县西部低洼易涝地区(今光安乡一带)修排水沟,长11.5公里(今为安邦河涝 区永发排水干沟)。”伪东安省开拓厅资料记载:“1942—1944年修了北起柳条口,南至小 湖河长达30公里的排水干沟”(当时叫穆兴水路)。东北沦陷时期,伪满政府修的除涝工程 ,标准低,不配套,排水渠有干无支,桥涵是木结构的,工程寿命不长,效益发挥的不好。 “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黑龙江地区低洼易涝地方发生了内涝灾害。各地民主政府为战 胜涝灾,尽快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积极组织农民挖沟,排水除涝。1946年初冬,地处三江 平原的合江省集贤县永安区(今永安乡)富家(今幸福村)、刘奎(今永明村)、振声(今 中华村)、闻家(今勤俭村)等4个自然屯的农民,在民主政府工作团的组织下,首先联合起 来,出动300人,挖了长达3.6公里的排水沟,揭开了抗日战争胜利后农民群众挖沟除涝的序 幕。集贤县民主政府为鼓励农民治涝,对积极带头,在劳动中起骨干作用的振声屯青年农民 曲文有授予劳动模范、挖壕英雄称号,在奖励大会上给予表扬,并奖给一头乳牛。1948年三 江平原的富锦、集贤、同江、桦川、绥滨,松嫩平原的双城、拉林(今划归五常县)、阿城 、肇东、依安、讷河、甘南、龙江、泰来,呼兰河流域的绥化、海伦、呼兰、望奎等县人民 政府,采取利用农忙间隙和组织剩余劳力的办法,发动农民挖沟排涝,并对受涝灾的地方, 采取“以工代赈”办法,发给补助粮食。松江省政府拨给易涝地区粮食51万公斤,用于修排 水工程。合江省政府拨给集贤、富锦两县“以工代赈”粮食28万斤、“东北流通券”4100万 元。嫩江省肇东县拿出6万公斤小米,“以工代赈”搞除涝工程。黑龙江省绥化县采取“以工 代赈”办法,挖排水沟11条,总长65公里。在1948年的挖沟除涝中,双城、拉林两县的排水 干渠和富锦县的“致富大壕”是当时规模大、用工多的除涝工程。
    双城县和拉林县的排水工程,由松江省政府建设厅测量队测量和设计。松江军区派出“ 助民挖壕部队”8200人,自备柴、粮、菜和部分运输及劳动工具,由各级军政干部亲自率领 参加施工。松江军区司令部特设“灾区挖壕指挥部”配合松江省政府建设厅的技术指导,统 一管理部队的挖排水壕工作。“挖壕部队”有6600人在拉林县的一区(今五常县拉林镇)和 四区(今五常县红旗乡)施工;1600人在双城县七区(今希勤乡)和八区(今乐群乡)施工 。双城县动员农民3万人,在松江军区“助民挖壕部队”的帮助下,共挖新排水沟8条,总长 13公里,疏浚旧排水干沟4条,总长7.3公里,共用工30万个。拉林县在“助民挖壕部队”的 帮助下,挖出自四区(今五常县红旗乡)文家村,经孤家子(红旗乡孤家子村)、前红旗( 红旗乡前红村)、后红旗(双桥乡后红村)、沟子沿到关家窝堡(红旗乡东富村),通往拉 林河,长达18.5公里的排水干沟,土方量34.5万立方米。松江省政府为支援两县搞排水工 程,拨给非受益区参加施工的民工补助粮1000石(约40万斤)。
    富锦县的“致富大壕”是因挖壕排水除涝关系到农民开荒种地,发展农业生产、发家致 富问题而得名。“致富大壕”是当时合江省最大的除涝工程。干沟由县城西北的赵彬屯(今 西安乡欣荣村)到县城东南的福来屯(今大榆树乡沙岗村),横穿县境内,长35公里,支沟 总长15公里,共50公里,因恰是100华里,又称“百里大壕”。
    “致富大壕”于1948年9月5日动工。富锦县动员农民和机关干部、学生、部队战士等1. 2万人,仅用6天时间就完成了任务,共挖土方10万立方米。当时的《合江日报》、《东北日 报》都进行了连续报道。由于连年受涝,洼地积水,施工条件很差,有的工段民工整天在水 中作业。民工的吃粮用车运不进去,完全靠人背,生活很艰苦。富锦县当时的共产党员有90 %以上的人参加了施工,在艰苦的条件下,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中共富锦县委和县政府机关 搬到施工现场办公,各级干部以身作则,参加劳动,领导施工。县委宣传部每天出《生产报 》“治水特刊”,宣传报道治水模范人物和先进事迹。合江省鲁艺文工团也来到“致富大壕 ”工地参加劳动,并利用休息时间演出文艺节目。东北电影制片厂摄影队特意赶到工地,摄 取富锦县人民治水挖渠的实况。9月9日,中共合江省委和省政府,给富锦县委书记许铁民、 县长田澍暨全县人民发来电报,“对富锦县治水除涝的决心和毅力,表示无限的欣慰和嘉许”。
    “致富大壕”挖通以后,大片低洼易涝地排出了积水,富锦县城乡居民纷纷要求开荒种 地。县政府作出决定:凡城镇居民自耕者一律发给地照;工商业家属经营者一律给使用权。 据当时的《合江日报》报道:“1948年10月统计,城镇居民有751户在城外开荒1448垧,有1 1个工商行业团体开荒298垧。”
    1949年,黑龙江省低洼地区在1948年的基础上,继续修排水工程。东北人民政府水利总 局编写的《东北水利事业过去情况与今后计划》中记载:“1949年松江省挖排水沟总长139公 里,修桥梁58座,涵洞1处;黑龙江省挖排水沟总长563.7公里,排水闸2座。”1949年末统 计,黑龙江地区除涝面积21.7万亩。
    从新中国成立到60年代初,黑龙江省没有开展大规模的除涝工程建设。1950—1952年, 全省每年增加的除涝工程效益面积不超过10万亩。1953、1954两年,每年增加10—11万亩, 1955年增加31万亩。1956、1957两年由于松花江发生大洪水,洪涝灾害较重,抢修了一些排 水工程,全省除涝工程效益面积增加157万亩,达到252.38万亩。其中五年一遇以上标准的 85.72万亩。主要在海伦、绥化、明水、兰西、肇东、富锦、桦南、集贤、五常等县和八五 ○、友谊、兴凯湖等农场的低洼易涝地区整修和新修了一些排水工程。
    1958年,在大搞水利运动中,由于强调“以蓄为主”,“实现水利化”,低洼易涝地区 的除涝工程也搞了“以蓄为主”。海伦县派学习参观团到安微省淮北地区学习搞“河网化” 的经验,在低洼易涝地方搞纵横交错,互相贯通,“涝能蓄、旱能灌”的“河网化”工程。 全县动员上万人在伦河公社搞试点。《黑龙江日报》报道了海伦县修“河网化”的消息,并 发了题为《平原涝洼地区实现水利化的完善方法》的社论。伦河“河网化”工程计划挖20条 纵横交错的渠道,总长130公里,工程量为609万立方米土方。1958年9月份动工,到1959年1 2月挖出11条,总长82公里,土方量320万立方米。1960年“河网化”工程没有继续施工,也 没有推广,已完成的“河网”成了“半截工程”,只能蓄,不能排,起不到除涝作用而闲置 起来。
    1960年,黑龙江省的东部和中部地区发生了内涝。中共黑龙江省委、省人民委员会发出 《关于突击抗灾治涝的紧急通知》,要求“受内涝威胁的地区,全党全民动员,全力以赴展 开治涝斗争”。《黑龙江日报》先后发表了《战胜内涝》、《同秋涝斗争到底》、《排水治 涝与天夺粮》三篇社论。富锦、桦川、汤原、通河、方正、延寿、木兰、海伦、呼兰、巴彦 等县和分布在三江平原的国营农场进行了挖沟排涝工作,全省除涝面积由1959年的346.6万 亩,增加到400.84万亩。
    1961年4月,黑龙江省水利厅根据中共中央提出的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精神,组成治涝调 查组,到重点易涝地区的富锦县进行调查研究。调查组经过一个月的工作,就富锦县涝灾的 严重性和内涝成因、治理措施,以及从富锦县看全省治涝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出调查报 告。5月末,中共黑龙江省委农村工作部和水利厅的全体领导成员,听取了调查组的汇报。根 据汇报的情况,经过讨论研究,确定黑龙江省近期水利建设工作方针:“以防洪除涝为中心 ,以治涝为重点”,把治涝放在突出地位。9月份省水利厅召开全省治涝工作座谈会,研究治 涝措施。提出本着全面规划,综合治理,以排为主,蓄泄兼施,防洪治涝同时并举,上下游 统筹兼顾,水利措施与农业措施密切结合的原则,采取上游节制,下游疏通,因势利导,分 割水势,筑堤防洪,分区排水的方法,因地制宜地运用排(挖沟排水)、截(挖截流沟截坡 水)、防(筑堤防外水浸入)、蓄(利用自然泡沼蓄水)、分(分散水势)、改(洼地改种 水稻)、抽(建立强排站用机械抽水排出)等治理措施。10月份,安达、依安、林甸、泰来 、巴彦、富锦、拜泉等县和一部分国营农场开始修除涝工程。全省除涝工程效益面积增加了 72.22万亩,达到473.06万亩。
    1962年黑龙江省水利勘测设计院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深入到45个县,对59个重点涝区进 行了勘查,制定了近期(三年)治涝规划。以呼兰河流域为主,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群众性的 治涝工作。海伦县从10月份开始,每天出动11800人搞除涝工程。富锦、集贤、宝清、安达、 泰来、桦南、绥化、依安、呼兰、五常、巴彦等县也先后出动大批劳动力搞除涝工程。全省 共投工263万个工日,挖土方457万立方米,新修和整修较大的排水沟、截流沟、泄洪渠120条 ,总长600公里,新修和维修排水涵闸和木桥等建筑物200座,除涝面积620.02万亩,比196 1年增加146.96万亩。
    1963—1965年,黑龙江省的治涝工作仍以呼兰河流域为中心,进行海伦县海北、联合, 绥化县双河,望奎县西洼荒,呼兰县孟家、对青,安达县老虎岗,富锦县西南,桦川县四大 洼子(今为桦南县土龙山镇所辖),集贤县集贤,林甸县三合,泰来县新胜,依安县依龙等 重点涝区的治理,同时广泛发动群众搞田间渠系配套工程。1963年新修和整修治涝工程570处 ,增加除涝面积192.92万亩,全省除涝面积达到812.94万亩。其中提高到五年一遇以上标 准的250.68万亩。1964年和1965年,海伦、绥化、望奎、呼兰、富锦、宝清、桦川(现在的 桦南县)、依安、林甸等县的重点涝区工程继续进行配套,同时在易涝地区进一步开展群众 性的治涝工作。双城县1965年冬季出动3100人,挖排水干支沟和田间排水沟共298条。集贤县 于1964年冬到1965年春,每天出动50006000人搞治涝配套工程。1965年全省除涝面积达到11 65.33万亩,三年时间增加545.31万亩。海伦、绥化、桦川(现在的桦南县)、集贤、呼兰 、望奎、安达、泰来、依安等县经常受内涝威胁的地区,取得了明显的除涝效果。据黑龙江 省水利厅的典型调查:桦川县“四大洼子”涝区(今桦南县土龙山镇所辖各村)过去是有名 的涝洼塘,雨水稍一偏多,就受到内涝的威胁。1960—1962年连续发生内涝,造成农业严重 减产,涝区内共有9个生产大队,其中有7个大队3年未分红。1963年,中共桦川县委和县人民 委员会组织全县17个公社,按等价互利的原则,开展治涝协作,出动2200人,用40天时间, 修2条截流沟、1条排水干沟、12条排水支沟,总长度40公里。当年汛期“四大洼子”涝区连 续降雨,并降了暴雨,但没有发生涝灾,粮食产量比1962年翻了一番。《黑龙江日报》1963 年11月4日以《四大洼子涝区大雨年头获丰收》的标题作了报道。1964年,《黑龙江日报》还 先后报道了安达县文化、老虎岗、任民、太平庄等公社治涝取得成就,粮食产量增加一倍的 消息;报道了省农业战线的“二十面红旗”(先进单位)之一的海伦县向荣公社(今向荣乡 )第十三大队,通过治涝获得农业丰收,向国家交售粮食11.5万公斤的消息。
    1965年11月下旬,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为加快呼兰河流域、乌双(乌裕尔河和双阳河) 流域和安达闭流区的治涝进程,召开了“三大片”的治涝座谈会,建立了“三大片”治理指 挥部。由绥化、嫩江两个专员公署主管农业工作的副专员担任总指挥,组织有关县进行施工 。1966年底,全省除涝面积1310.14万亩。
    1967—1971年,黑龙江省的除涝工作处于低潮时期。5年时间,全省除涝工程效益面积增 加271万亩,平均每年增加54万亩。这个时期除继续进行安达闭流区第一期工程的安肇(安达 —肇源)、肇兰(肇东—呼兰)2条新河(排水干渠)和明青(明水—青冈)截流沟等,以及 安达县的卧里屯、大同、老虎岗、吉兴岗、太平庄,明水县的崇德,青冈县的中和,兰西县 的西北,肇东县的旱河,肇州县的杏山等涝区工程外,富裕、讷河、桦南、桦川、木兰、通 河等县搞了些小型除涝工程。
    1972和1973年,黑龙江省连续发生内涝。各易涝地区开展了群众性的挖沟除涝工作,全 省除涝面积明显增加。1972年增加除涝面积112.44万亩,1973年增加250.91万亩。此后, 一直到1978年,陆续进行了呼兰县对青,双城县北部,通河县东部,兰西县河东,海伦县联 合、爱民,甘南县东巨、宝长,虎林县大连泡,富锦县西部,宝清县青山,绥滨县蜿蜒河, 萝北县团结,桦川县安邦河等涝区的续建配套工程施工,以及8个国营农场的排水工程的施工 。除涝面积增加694.21万亩,平均每年增加138.84万亩,其中1975年增加265万亩。但是, 由于1975年以后黑龙江省连续出现旱象,全省除涝工程建设缓慢下来,1979年仅增加21.37 万亩。1981年黑龙江省发生内涝,特别是三江平原内涝严重,新开垦的农田大部分受涝,引 起省和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明确三江平原为除涝重点,1982年为三江平原除涝投资1500万 元,除涝面积增加68.85万亩。
    1983年黑龙江省先发生春涝,接着又夏涝,7月上旬统计,全省受涝农田1780万亩。依兰 、绥滨、桦南、汤源、富锦、集贤、桦川、宝清、勃利、同江、饶河、密山、虎林、穆棱、 巴彦、通河等县受涝农田都在20万亩以上。建三江、宝泉岭和红兴隆农场管理局所属农场受 涝农田589万亩。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向各行政公署和各市、县人民政府,农场总局及各管理局发出《关于 抓好农田除涝的紧急通知》。要求:“凡是受涝较重的市、县,都要把除涝做为中心工作来 抓,市、县主要领导要分片包干,带领工作组,深入到涝区,同群众一起商量对策,一同进 行除涝,不取得除涝的胜利决不罢休。”受涝的各县,根据《紧急通知》精神,主要领导分 片包干,亲自到涝区组织群众挖沟排涝。全省最高日出工人数达28万人(不包括农场)。据 8月初统计,挖排水沟33391条,建“强排站”375处。入秋以后,桦南县日出工3.6万人,半 个月时间挖排水沟和截流沟共354条,总长达405公里,土方量121万立方米。
    1984年在1983的基础上,进行了桦川县和集贤县的安帮河、绥滨县蜿蜒河、萝北县团结 、五常县拉林、克山县三河、桦南县四大洼子、依兰县红星、兰西县西北、青冈县中和、望 奎县西洼荒、绥棱县尼尔河涝区和国营农场的别拉洪河、青龙河、鸭绿河等涝区的配套工程 建设。全省增加除涝面积193.75万亩,是自1975年以来增长幅度最大的一年。1985年,除继 续进行安邦河、蜿蜒河、四大洼子、中和、西北、尼尔河和别拉洪河、青龙河等涝区的续建 配套工程外,还搞了呼兰县对青、虎林县卫国,以及国营农场的蒲鸭河、七星河等涝区的配 套工程。此外,全省在防汛期间还整修排水渠1600条,全省新增除涝面积129.62万亩,达到 3198.27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