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灌 溉
黑龙江省的水利灌溉事业,是由于种植水稻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本世纪30年代以前是
利用小河小溪的水源,开渠引水自流灌溉,30年代以后逐渐发展为利用中、小河流和大江大
河的水源,兴修自流和蓄水、提水等灌溉工程,以自流灌溉为主,并有了提水和蓄水灌溉。
50年代后,黑龙江省的水利灌溉事业发展迅速,各类灌溉工程大量增加,地上水和地下水同
时利用。1985年全省共有各类灌区6671处。设计灌溉面积万亩以上的大、中型灌区357处;配
套机电井66011眼,其中灌溉井48000眼;灌溉机械保有量151.5万马力。工程设施由临时性
逐步改善为永久性、半永久性结构,灌溉工程的有效灌溉面积为1383.5万亩,比建国初期增
长5.9倍。其中水田有效灌溉面积增长2.6倍。旱田有效灌溉面积从无到有,发展到669.2
万亩。此外,还有园林灌溉27.5万亩,草原灌溉60万亩,芦苇灌溉230万亩。全省水田灌溉
面积10万亩以上的县24个,其中20万亩以上的有五常、庆安、密山、桦川、汤原、绥化、尚
志、木兰、方正、延寿等10个县(市)。五常县水田灌溉面积居全省之首,达70万亩。旱田
灌溉面积(含菜田)10万亩以上的有安达、齐齐哈尔、龙江、泰来、甘南、富裕、林甸、肇
东、肇州、哈尔滨等10个县(市),其中安达市49.8万亩,居全省首位。但就全省来说,各
类灌溉工程的有效灌溉面积占全省耕地面积10.2%,加上抗旱坐滤水种水源的2000万亩,也
仅占耕地面积25%,尚有75%的耕地没有灌溉工程和抗旱水源。1985年全省灌溉工程的总设计
灌溉面积为2461.8万亩,而有效灌溉面积1383.5万亩,占设计面积的56.2%。其中:水田
灌溉工程设计面积1044.3万亩,有效灌溉面积714.3万亩,占设计面积68.4%;旱田灌溉工
程设计面积1417.6万亩,有效灌溉面积669.2万亩,占设计面积47.2%。实际灌溉面积为1
018.9万亩,占设计面积41.4%,占有效面积73.7%。其中:水田实灌面积为694.1万亩,
占设计面积66.5%,占有效面积97.2%;旱田实灌面积324.8万亩,占设计面积22.9%,占
有效面积48.5%。全省的灌溉工程有43.8%没有配套;设计灌溉能力有58.6%还没有发挥效
益,旱田灌溉工程有77%没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