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发展历程
黑龙江省最早的自流灌溉,传说始于1200多年前的唐朝渤海国时期,但未见记载,无可
考据。有记载的是从19世纪中叶开始。1867年(清同治六年),因连年干旱受饥荒逃到苏联
远东地区的朝鲜农民,迁入我国瑷珲,在法别拉河口纳金口子,挖渠引水试种水稻。此后,
1886年(清光绪十二年)三岔口招垦局辖地(今东宁县三岔口乡高安村)有20多户朝鲜农民
利用绥芬河支流大肚川河水自流灌溉,种植水稻。1887年在三姓副都统辖地(今宝清县东兴
乡东兴村)有朝鲜农民,利用挠力河的小支流,自流灌溉种植水稻。1895年由吉林省舒兰县
朱其口迁入五常厅的朝鲜农民,在今五常县沙河子乡福太村(原名高丽井子屯),引拉林河
水,自流灌溉水稻。1896年由沙俄境内移入蜂密山(今密山县)的朝鲜农民,在兴凯湖边的
挡壁镇一带,利用穆棱河流向兴凯湖的水,自流灌溉,开荒种稻。1897年在宁古塔副都统辖
地(今宁安县渤海镇上官地一带),由吉林省延边移入的朝鲜农民,利用牡丹江上游支流的
水,自流灌溉种植水稻。1909年又有朝鲜农民移入渤海镇附近,引牡丹江支流的水自流灌溉
,开荒种稻。1910年随着朝鲜农民的不断迁入,自流灌溉农田,开发水田的范围逐渐扩大,
灌溉工程也由利用河水之自然流入,发展到用柳条拦河压坝,抬高水位,通过渠道引水入田
。移住在东宁厅(今东宁县)小绥芬河一带的14个村落的朝鲜农民联合起来,在绥芬河干流
上压柳条拦河坝,开挖引水渠道自流灌溉种植水稻。与此同时,(宁安府辖地今牡丹江、海
林、一面坡等地)也有移入的朝鲜农民,在海浪河和蚂蚁河的支流上压柳条拦河坝,自流灌
溉水稻。1911年又有移入宾州府(今宾县)、饶河县、阿城县等地的朝鲜农民在小河流上压
柳条拦河坝,自流灌溉种水稻。
民国时期,随着朝鲜农民的移入和流动,自流灌溉种水稻的地方逐渐增多,除原有自流
灌溉的地方在附近扩大发展以外,又增加了密山县(今鸡东县辖地)、桦川(今桦南县)、
穆棱县等地。1918年沙皇俄国时期的财政部长凡米德尔,在牡丹江沿岸租水田300垧,并于海
林和牡丹江设大规模制米厂两处。日本人渡边末吉也在牡丹江至珠河(今尚志)一带铁路沿
线租地雇用朝鲜农民耕种水稻,经营稻米生意,使农田灌溉面积在牡丹江流域以海林为中心
,向四周扩展。与此同时,宝清县、龙江县和北部的瑷珲县(包括今孙吴县)、奇克特县佐
(今逊克县)等地也先后搞自流灌溉种水稻。1920年由牡丹江流域发展到今林口县,松花江
干流左岸发展到通河县的西北河一带。1921年发展到东部的佳木斯、桦川、依兰、汤原和中
部的绥化。1922年发展到富锦(包括今集贤县)。此后,当地政府和官吏、地主等也开始招
募农民,兴修灌溉工程,开荒种稻,经营稻米生意。1923年除宁安、牡丹江等地继续扩大以
外,发展到延寿、木兰。1924年东部发展到虎林,西部发展到泰来。1925年中部发展到庆城
(今庆安)。1926年萝北县知事程汝霖根据其家乡安徽种水稻的经验,提倡挖渠引水自流灌
溉农田,当年全县灌溉水稻107垧,使自流灌溉发展到萝北。此外,中部的哈尔滨、巴彦、双
城和青冈,东部的绥东设治局(今绥滨县)也有了自流灌溉。1928年中部发展到方正,东部
发展到勃利县和绥远县(今抚远县)。1929年中部发展到呼兰、绥棱、铁骊、海伦、明水和
龙镇(今北安)等县。1930年除北部:漠河、鸥浦、呼玛、佛山(今嘉荫)、德都,西部富
裕、依安、克东、克山、太康(今杜尔伯特旗)、郭尔罗斯后旗(今肇源)、肇州、肇东、
甘南、林甸、拜泉、齐齐哈尔等县、市外,都有自流灌溉工程,水稻灌溉面积达16280公顷。
主要分布在东部和南部的今牡丹江、佳木斯和松花江等地区。这个时期的自流灌溉工程多是
因陋就简的临时性工程。拦河坝往往是春堵夏冲,年年补修,灌溉的稻田也是随着朝鲜族农
民的搬迁而变动。仅在今东宁县的三岔口,饶河县小佳河,桦南县永久,穆棱县河西,五常
县双兴,海林县旧街、新合,宁安江南、渤海,尚志县河东,延寿县加信,通河县西北河,
依兰县西丰沟、永发,鸡东县明德,勃利县中鲜,青冈县太平,北安市主星,牡丹江市爱河
,哈尔滨市新香坊等处延续下来。
东北沦陷后,1932年黑龙江省的自流灌溉面积下降到5580公顷,比1930年减少66%。以后
由于日本侵略者实行“开拓民计划”,强制“商租”移民用地,把沿江河一带适于灌溉的地
方,掠夺为日本“开拓团”用地,兴修自流灌溉工程,恢复和扩建原有小型自流灌溉工程,
使灌溉面积很快恢复,并超过1930年。1933年,日本侵略者为收容因战争和水灾而逃散的朝
鲜农民为其耕种水稻,在珠河(今尚志县)设置“河东农村”,由“东亚劝业株式会社”投
资,扩建原有的河东自流灌区。在蚂蚁河上修筑木石结构拦河坝,新修钢筋混凝土结构2孔进
水闸1座和排洪口1处,开挖用水干渠11.8公里,自流灌溉水稻1624公顷。1934年又在绥化县
双河镇(今绥化市兴和朝鲜族乡)设置绥化安全农村,新修柳石拦河坝1处,木结构进水闸1
座,开挖用水干渠10.5公里,灌溉水稻1086公顷。与此同时,在密山县辖地(今鸡西市城子
河、鸡东县永安、密山县黑台),宁安县辖地(今海林县海南),桦川县辖地(今桦南县湖
南营)等地已移入日本“开拓团”的地方,兴修自流灌溉工程。此外,还有朝鲜农民在五常
、珠河(今尚志)、延寿、方正、海林、密山、虎林、依兰、庆城(今庆安)、铁骊、泰来
、东宁、穆棱等地联合兴建自流灌溉工程。这时自流灌溉已由小河流引水发展到直接在牡丹
江、穆棱河、蚂蚁河、拉林河、呼兰河、绰尔河等中等河流上筑坝引水。灌溉面积由零星分
散,逐渐发展到集中连片,形成了固定的自流灌区。1936年11月,日本侵略者为加速其殖民
统治,又制定了“二十年百万户开拓移民入植计划”,先后建立“满洲拓植株式会社”、“
满鲜拓植株式会社”、“满洲拓植公社”等,负责实施“开拓移民入植计划”的开拓业务的
单位,同时加紧移入日本“开拓团”,在五常、通河、木兰、阿城、珠河(今尚志)、方正
、延寿、龙江、甘南、拜泉、兰西、绥化、绥棱、庆城(今庆安)、海伦、密山(包括今鸡
东)、鸡宁(今鸡西)、林口、穆棱、桦川(今桦南)、依兰、勃利、汤原、宝清、铁力、
鹤立(今鹤岗)等县新修和扩建自流灌溉工程,1945年全省自流灌溉面积111468公顷(167.
2万亩)。其中:自流灌溉面积5万亩以上的有宁安(包括海林)、五常、延寿、汤原、密山
、鸡宁(今鸡西)、依兰、珠河(今尚志)、阿城、龙江、桦川(包括桦南)、穆棱、方正
等14个县;10万亩以上的有宁安、五常、延寿、汤原、密山、鸡宁等6个县。
“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各地民主政府首先帮助朝鲜族农民聚居的地方,修复原有自
流灌溉工程,恢复水稻生产。汤原县民主政府在当时财力极端困难的情况下,拿出150万元(
东北流通券)修复汤旺河自流灌溉工程,解决当地朝鲜族农民的生产问题。甘南县民主政府
帮助兴隆村朝鲜族聚居地方,修复诺敏河上的柳石拦河坝,恢复了水稻生产。嫩江省政府建
设厅派工程技术人员勘测设计,着手续建日伪时期遗留的查哈阳自流灌溉的未完工程。松江
省政府拨款给延寿、通河、阿城、木兰、尚志、方正、五常、拉林等县帮助各地修复原有自
流灌溉工程。1949年全省自流灌溉面积167.2万亩,恢复到1945年的水平。主要分布在中部
、东部和东南部的今松花江、牡丹江、佳木斯等地区。自流灌溉面积5万亩以上的有五常、木
兰、通河、尚志、延寿、龙江、甘南、宁安、密山、海林、依兰、勃利、汤原等13个县;10
万亩以上的有五常和密山2个县。
新中国建立以后,1950—1953年集中力量继续恢复和续建配套原有自流灌溉工程,同时
发展一些群众性的小型自流灌溉工程。1954—1957年有计划地在五常、尚志、延寿、庆安、
鸡东、依兰、宝清、龙江、讷河、克山、德都等县新建自流灌溉工程,全省自流灌溉工程有
效地灌溉面积达300万亩。60年代以后,自流灌溉的重点转移到现有工程的续建配套方面,健
全灌排渠系,充分发挥现有工程的效益。70年代以后,自流灌溉工程的配套由单一的渠系配
套,发展到有计划的改建渠首枢纽工程。与此同时,还新建和续建引嫩工程、讷河卫星运河
、双城引拉等自流灌溉工程。80年代初,通过全省灌溉工程的设计复查审定工作,自流灌溉
工程进一步有计划地进行整顿改善和续建配套,1985年全省自流灌溉设计灌溉面积640.2万
亩,工程有效灌溉面积为390.06万亩,占60.9%,实灌面积336.04万亩,占有效面积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