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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 其他水利建设

  黑龙江省山地和丘陵面积约3.5亿亩。由于地形、气候、水文、土壤等自然条件和森林 采伐、土地开发的不合理生产经营活动等原因,导致了水土流失现象的发生和发展。本世纪 50年代,黑龙江省开始了重点治理水土流失的水土保持工作。经历了从单一工程措施治理到 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治理,从按片治理到以小流域为单元进行综合治理,从无规划区 划盲目治理到按区划规划进行科学防治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