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小型水力发电
黑龙江省境内的河流,蕴藏着丰富的可供建设水力发电站的水能资源。但新中国成立前
,仅有1938—1943年在牡丹江上游镜泊湖出口处修建的“镜泊湖水电站”,装机容量3.6万
千瓦(新中国成立后扩建到9.6万千瓦)。在小型水力发电站。①(①总装机容量1.2万千
瓦以下。)建设上,1937年(伪满康德4年)铁道株式会社经济调查委员会曾提出绥芬河东宁
县上游20公里处装机容量5900千瓦,穆棱河穆棱水位站上游4公里处,装机容量1750千瓦,穆
棱河犁树镇下游3公里处装机容量9750千瓦的3处小型水力发电站建设地址,但只是纸上谈兵
,留下了小型水力发电站建设的历史空白。
新中国成立后,黑龙江地区于1950年建成了第一座小型水力发电站(以下简称小水电站
)。经过35年的建设,1985年全省共有小水电站52处,装机156台,容量51180千瓦,年发电
量11336.7万千瓦小时。这些小水电站多数分布在偏僻乡村,有26个县(市)的86个乡(镇
)891个村屯,从生活照明和农业生产非田间作业(脱谷、制米、磨面、铡草、饲料粉碎),
到乡镇办工业,以及广播、电视等文化生活方面,用上了小水电站的供电。
黑龙江省最北部的黑河地区逊克县,水能资源丰富,人均占有量多,建站条件好,1983
年经国务院批准,列为全国一百个农村电气化试点县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