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改良水质
黑龙江省由于饮用的地下水水质不良,成为国家北方地方病的重病区。早在1910年(清
宣统二年)省谘议员吕佐臣提出《请在余庆县(现庆安县)境凿机器井以卫民生而资招徕议
案》。内称:“昂邦河(安邦河)以东,八道岗以北之地,创设防营时放荒招垦,光绪十七
年(1891年)在铁山包(现铁力县,编者注)创设防营时放荒招垦,曾经阡陌毗连,村庄错
落,因水性恶劣久居者男生节骨,不良于行,女多阴症,动至夭折,实因水井太浅之故。近
数年来,大户因折伤人口而成小户,小户因折伤人口而成单丁,荒田成野,旷室无人。”但
在历史档案中未见改良水质和防治的记载。新中国成立后,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于1965年设
置了水质改良办公室(以下简称水改办),开展饮水水质改良,预防地方病工作。据1976年
普查,在全省农村3.5万个自然屯中,因饮水水质不好而产生地方病的就有1.69万个,人口
近1500万人,约占全省总人口44%。在地方病多发区,由于受地方病的折磨,有的人丧失了劳
动能力;有的人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有的人甚至被夺去了生命,给农业生产造成困难
,给人民生活带来痛苦,使地方病区成为贫困落后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