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水利行政机构
1915年(民国4年),当时的黑龙江省巡按使公署根据全国水利局颁布的《各省水利委员
会组织条例》成立了“黑龙江省水利委员会”,聘任3名谙练水利工程的技术人员为常任委员
。主任委员杨琦瑁(技正),常任委员郑明轩(技士)、托阿明(技士)。但这个委员会不
是巡按使公署的职能部门,没有下设机构,只是“从事调查研究及预筹水利工程之计划以为
实施之准备等”。东北沦陷后,为适应“开拓团”修水利开水田的需要,在伪省公署交通厅
、土木厅或开拓厅,设开拓科、治水科或河川科等多头管理水利工作。1940年(伪满康德7年
)伪滨江省公署成立了防水开发事业局,主管松花江水系的防洪、灌溉等水利工程建设。这
是日伪时期第一个省级水利专管机构,局长由日本人担任。“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黑龙
江地区的民主政府设建设厅或实业厅主管水利工作。
一、省水利局、水利厅
1947、1948年黑龙江地区发生严重的洪涝灾害。为修复水毁工程和防洪除涝,发展农田
灌溉,松江省于1948年8月成立省水利局,吴力永任局长,隶属农业厅领导。合江、黑龙江两
省,同年在农业厅内设水利科。嫩江省于1949年1月成立水利局,翟劲任局长,隶属农业厅领
导。1949年2月松江省水利局局长吴力永调出,赵云鹏任局长。同年5月,合江省与松江省合
并,黑龙江省与嫩江省合并,两省水利科同时并入两省水利局。合并后,松江省农业厅水利
局局长赵云鹏调出,陈恒力任副局长,同年8月王鸣村任局长。1950年3月陈恒力调出,1951
年3月王鸣村调出,任永平任副局长。1952年6月任永平调出,尹弘善任副局长。合并后的黑
龙江省农业厅水利局翟劲任局长。1953年2月翟劲任农业厅副厅长兼水利局长,陈晓光、黄春
蕃任水利局副局长。1954年6月陈晓光调出。
1954年8月松江省与黑龙江省合并后的黑龙江省农业厅水利局,由农业厅副厅长翟劲兼任
局长,尹弘善、黄春蕃任副局长。水利局下设秘书、灌溉、工务、计划、财务、人事等6个科
,包括设计队和水文站共323人,其中行政编制50人。
1956年6月黑龙江省农业厅水利局改为黑龙江省水利厅。李积成任厅长,翟劲任副厅长。
水利厅设秘书室、农田水利处、勘测设计处、工务处、水文总站和省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
(后改为水土保持处)、人事科、计划科、财务科等,人员710人,其中行政编制60人。年末
下放工程技术人员291人充实基层。
1958年6月黑龙江省气象局并入水利厅,11月水利电力部所属哈尔滨勘测设计院划归水利
厅领导。与此同时,增任门金甲、孙瑛、牟秋凯为水利厅副厅长,增设气象水文局、水电处
、人事教育处、计划财务处和机关党委,撤销水文总站、勘测设计处、工务处和人事科、计
划科、财务科的建制。厅机关149人,其中行政编制122人。
1961年初,将1958年搞大型水利工程时成立的黑龙江省水利工程局并入水利厅。水利厅
增设基本建设处和劳动工资处;撤销水土保持处,并入农田水利局;以后又增设物资局。3月
,张清民任水利厅副厅长,黄春蕃任总工程师,厅机关共189人,其中行政编制148人。1962
年3月和11月,牟秋凯、张清民先后调出,尹弘善任水利厅副厅长。同时撤销基本建设处和水
电处,设工程局。1963年增设工程管理处。
1964年2月气象从水利厅划出,成立省气象局。水利厅内撤销气象水文局组建水利电力部
黑龙江省水文总站,由水利厅代管。同年,李积成、翟劲调出,门金甲任水利厅厅长,黄春
蕃任副厅长。水利厅内机构有办公室、农田水利局、工程管理处、计划财务、物资局、工程
局和政治部、机关党委,共190人,其中行政编制88人。
“文化大革命”时期,1967年初“造反派”夺权,水利厅解体。1968年9月成立黑龙江省
农田基本建设指导站主管水利工作。林万春任主任,季廷山、唐继宏任副主任。1969年初成
立“农业革命委员会”,下设水利组,组长唐继宏。11月省革命委员会成立水利局,门金甲
任水利局“革命领导小组”组长,唐继宏、黄春蕾、齐九经(解放军代表)任副组长。水利
局内设办事、政工、农田水利、计划财务、工程、防汛等6个组。1970年改为水利电力局,王
云峰(解放军)任“革命领导小组”组长,唐继宏、李殿清(解放军)、韩致中、韩守礼、
孙维菊、金志民为副组长。增设机电排灌组,水利电力局编制50人。1972年3月撤销水利电力
局,设水利局,门金甲任局长,李万贯(解放军)任政治委员,杜灿、尹弘善、黄春蕃任副
局长。水利局下设政工、秘书、计划财务、农田水利、工程技术、机电排灌6个组。1973年2
月赵振华、翟劲、韩守田任水利局副局长。8月,刘国桢任水利局副局长。1975年3月,门金
甲调出,解放军代表李万贯撤出,赵振华任水利局局长,韩致中任副局长,黄春蕃任顾问。
1976年9月,水利局增设防病改水办公室。10月肖友任水利局副局长。
1977年5月,宋立民任水利局副局长,尹弘善任顾问。7月,杜灿调出。1978年2月孙瑛任
水利局副局长,5月黄春蕃任水利局副局长。水利局增设科技处。1979年5月韩守田因在“文
化大革命”中犯有严重政治错误,撤销水利局副局长职务,尹弘善任水利局副局长。1979年
12月赵振华、刘国桢调出。1980年2月张明魁任水利局副局长,6月肖友调出,9月宋立民任水
利局局长。1981年1月徐政治任水利局副局长。1982年5月王才任水利局副局长。1982年末和
1983年初,黄春蕃、尹弘善相继离职休养。
1983年4月省水利局改称省水利厅,宋立民任厅长,徐政治、王才任副厅长,何宪斌任总
工程师,孙瑛任顾问。翟劲离职休养,张明魁、韩致中调出。9月王长祥任水利厅副厅长。水
利厅下设办公室、人事处、劳动工资处、计划处、财务处、科技教育处、农田水利局、工程
管理处、基本建设处、水土保持办公室、水资源管理处等。1985年10月李国俊任水利厅副厅
长;徐政治先任巡视员,后任省防汛指挥部副指挥;孙瑛离职休养。水利厅机关共185人(包
括服务公司50人)。
二、地(市)县水利机构
1945年以前,地(市)县均无水利机构。“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各地(市)县均
由农业局(科)兼管水利工作。1948年,松江省在水田较多的县成立水利委员会,由农业科
领导。1951年松江省所属五常、阿城、尚志、延寿、海林、宁安、汤原、密山、鸡西、通河
、木兰、勃利、桦南、依兰等14个县成主水利科;方正、穆棱、东宁、宝清、巴彦、集贤、
宾县、林口、虎林、呼兰、双城、富锦等12个县在农业科内设水利股。黑龙江省所属各县在
农业科设专职水利干部。但时隔不久,1952年6月松江省为紧缩编制,又将水利科撤销,水利
归属农业科。1956年根据省委、省人委《关于县区整编工作中几个问题的通知》精神,全省
有52个县设水利科。嫩江、松花江、合江、牡丹江、黑河地区和哈尔滨市也相继成立水利局
。1961、1962年随着水利建设的全面调整,专、市、县水利行政机构大部被砍掉。1963年6月
以后,为适应水利建设的恢复和发展,各专、市、县又相继恢复了水利局(科)的建制。其
中6个专(市)设水利局,编制106人;66个县设水利科(局、站),编制473人。全省合计5
79人,其中行政编制412人。“文化大革命”动乱时期,专、市、县水利机构撤立分合变化多
端,直到1976年才稳定和统一起来。截至1985年末,全省专(市)水利局14个,县(市)水
利局69个,人员共259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