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计划管理
新中国成立初期,水利建设的计划管理程序比较简单。列入计划的水利工程项目是根据
防御水害、发展水田生产的需要和群众的要求,由各市、县经过现地初步勘查和投资估算,
提出工程计划草案或意见书。报送省水利局审核批准后,即可列入建设计划,再经过测量和
设计,编制工程计划书列入年度计划进行施工。按松江省农业厅水利局1951年制定的《水利
建设管理程序暂行规程办法》,当时的年度工程计划书分为治水工程和灌溉工程两种。治水
工程按某一河流,灌溉工程按某一灌区分别编制。计划书的内容包括:计划工程概要、工程
费概算、施工计划、工程效益、附图等。这个时期,计划管理程序虽然简单,但计划依据比
较充分、可靠,工程效益明显,建设投资效果比较好。
1956年以后,随着水利建设事业的发展,工程项目增多。为使水利工程建设计划有可靠
的依据,省水利厅成立勘测设计处,加强了勘测、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在计划管理(含
技术管理)上,强调列入计划项目的水利工程要有规划、设计,施工要经过审批程序等等。
但在1958年大搞水利建设运动时,各地在没有规划的情况下,纷纷上大、中型水利工程,没
有进行勘测设计即盲目施工,造成计划失控,管理混乱。由于兴建的水利工程缺乏可靠依据
,再加上当时出现的浮夸风,致使水利建设投资效果差,工程效益得不到发挥。1959年,黑
龙江省人民委员会批转水利厅《关于加强水利建设规划设计工作意见的报告》,强调今后的
水利建设要按程序办理。水利建设首先要进行前期工作,设计、施工按审批程序进行。此后
,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的计划管理(含技术管理),在1963年初召开的全省水利工作会议上
,讨论制定了《黑龙江省水利建设计划管理的几项规定(草案)》,《黑龙江省水利建设规
划设计文件的编制和审批暂行办法》等。进一步明确规定,凡列入国家建设计划的水利工程
项目,必须提前做好规划和勘测设计工作,并要编制规划、设计文件,上报有关部门审批。
规划、设计文件包括规划报告、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以及在规划、设
计过程中,提出的阶段性报告或图纸等,并明确规定分级编制和审批的责任与权限等建设管
理程序,使水利工程建设的计划管理逐渐走上正常轨道。但“文化大革命”时期,水利建设
的计划管理又受到干扰,有些地方未按计划管理程序进行工作,就盲目上新的工程项目,使
计划管理又一度混乱。为加强计划管理,省水利局于1977年颁发了“黑龙江省水利基本建设
技术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提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有上级部门批准的计划任务书才
能进行设计;设计阶段划分为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等。设计文件编制和审批权限,
均按工程规模大小,由省、地(市)、县三级水利部门分工承担。
1982年,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省水利局颁发了《黑龙江省水利工作经济责任制试行办
法》。其基本原则是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权、责、利紧密结合的生
产经营管理制度。根据这个原则,在水利工程建设计划管理方面,进一步强调讲究经济效益
,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投资的管理。要求建设项目首先要有规划,并在规划的基础上,对建
设工程进行可行性研究,全面论证分析工程成本和经济效益,然后编制设计任务书(亦称计
划任务书)。在计划安排上,实行分级管理,责权结合,调动省、地(市)、县三级水利部
门的积极性。现今水利建设的计划管理,分为基本建设和事业费两个范畴,基本建设投资包
括国家和省两部分。国家计划中分为水利部直供投资、补助投资两种。水利部直供和补助投
资的水利工程建设由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和省水利厅共同管理。省计划中分为地方预算内
和部分自筹两种。地方预算内由省水利厅审查,报省计委审批;部分自筹为受益单位和有关
单位集资,水利部门在计划管理上做协调工作。对基本建设投资的水利工程建设,自1984年
开始实行:(1)按批准的概算核定剩余尾工投资,实行尾工投资包干;按单项工程实行概算
投资包干;新建项目按概算进行投资包干;条件不具备或无法实行投资大包干的项目按年度
预算实行年度投资包干。(2)改变过去用行政办法分配施工任务的做法,进行按概算招标承
包的试点,择优选择施工单位。(3)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实行多方集资办水利等改革措施。
初见的成效有:第一,实行投资包干后,各地都注意对概算承担责任,改变过去“吃大锅饭
”,敞口花钱,概算一再突破的现象。第二,在投资包干协议中明确规定凡因设计超过概算
5%以上,由设计部门承担责任。为此,设计部门对包干的工程项目设计,注意了前期工作和
提高设计水平。第三,各地注意了加强管理,减少材料消耗,精打细算,节省了投资。甘南
县音河水库仅节制闸加宽和拦鱼坝工程就节约2万元,比概算降低造价25%;依兰晨光水电站
进水闸施工中采用钢模、土模代用,节约木材70立方米。第四,承包协议中规定质量不合格
必须返工,各地为防止返工造成的损失,都实行了技术承包责任制,层层把好质量关,提高
了工程质量。第五,加快了施工进度,缩短了工期,提前发挥工程效益。音河水库大坝工程
,原定1986年完成,投资包干后,1985年即完成,提前一年交付使用。三江平原治理工程,
永久水电站的引汤渠首进水闸等都比原定工期提前。第六,已有城建、煤炭、石油、农场等
受益和有关部门投资办水利,有的工程集资单位达8家之多,改变了过去独家办水利的局面。
事业费的投资有小型农田水利补助费(含水土保持)和岁修经费两项。为加强这两项经费的
计划管理,提高资金的经济效益,省水利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经济改革的要求,制定
了《黑龙江省小型农田水利补助费和岁修费计划安排分级管理试行办法》,把过去由省统一
安排计划,改为省、地(市)、县分级安排与管理。根据经济效益大小,投资一年一定,明
确各级水利部门计划安排管理的职权范围和经济责任,把权力和责任统一起来。这个分级管
理试行办法,于1985年4月下发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