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是有固定门市经常购销商品的商业形式。它是适应商品交换范围的扩大,交易频率
加快的要求而产生的。它的出现标志着商业由古代异地贩运型向近代的城镇固定型商业的转
化。
一、商业店铺
黑龙江地区,在713——925年的渤海国都城上京(今宁安县渤海镇)和1115——1234年
的金国都城会宁(今阿城县白城),均在中原汉民族文化影响下,地方民族经济一度振兴发
展,出现过商业店铺,但都在暂短繁荣之后,复转荒芜。清朝入关后,为巩固边疆,外御侵
扰,内治部族纷争,对黑龙江地区“镇以重臣,屯以劲旅”(《黑龙江外记》),从1653年
到1726年(顺治十年——雍正四年)先后形成了一部分设防城镇,有宁古塔、瑷珲、墨尔根
(今嫩江县)、齐齐哈尔、呼兰、三姓、阿勒楚喀城(今阿城县)、拉林、双城等。这些地
方,随着城镇人口增加,流入的汉人中有一批“经商善贾”者,或先农后商,亦农亦商,或
从事临时性商贩,就地落户开店立铺,亦吸引了关内商人和手工业者来黑龙江开店经商,使
这些城镇的商业逐渐发展起来。据《柳边记略》载,宁古塔有商人三十六,其中流寓者二十
二。1857年(咸丰七年)共有大小商铺101户,1861年145户,各种行业渐臻齐全。1904年(
光绪三十年)发展到695户,成为清代黑龙江地区东部经济中心以及对朝鲜的贸易的中心。1
731年(雍正九年)三姓设副都统,该地旅店、当铺、粮栈等坐商相继出现。1840年(道光二
十年)各种带字号的商铺19户。1851年(咸丰初年)增加到26户,1862年(同治初年)增到
82户,到1909年(宣统元年)有商号110户。民国《依兰县志》称之依兰商业“在十年前实为
东北路之冠,凡东边各城镇之商人及远东之土人皆贸易于此,不愧有三姓京之俗称也”。阿
勒楚喀,1725年(雍正三年)设协领(或说是年设拉林协领)。1744年设拉林副都统,1756
年设阿勒楚喀副都统,在阿勒楚喀、拉林、双城堡设驻防协领。1865年(同治四年)阿勒楚
喀全境有粮栈、当铺、杂货店等各行业157户。1893——1894年(光绪十九年至二十年)有字
号的商铺70多户。齐齐哈尔(旧称卜奎)是这一时期商业店铺发展最为突出的城镇。1699年
(康熙三十八年),黑龙江将军由墨尔根移驻齐齐哈尔,起初为解决八旗军衣食和日用品的
需要,官府从山西、河北等地招来一些手工业者和商人开店经商,使齐齐哈尔从单一的集市
贸易发展到有了集中的商业街。“入土城南门,抵木城里许,商贾夹衢而居”(《龙沙纪略
》。)。后来,官府又在市面盖房出租给商人开店。在1740——1752年(乾隆五年至十七年
)间已有公和店、允昌发等较大店铺开业。1782年(乾隆四十七年)城中铺户被编为12排。
1780——1820年(乾隆四十五年——嘉庆二十五年)齐齐哈尔城内已是商肆林立。到清末,
齐齐哈尔商业又有所发展。
清末民初,黑龙江地区随着人口激增,土地大量开发及交通条件的改善,商业店铺也普
遍而迅速地发展,臻于近代商业店铺发展的鼎盛时期。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中东路通车
后,推动了沿线城镇经济的发展。“四境通而百货集”,“东清铁道左右其间,商业于途,
工居于市,农作于野,骎骎乎有都邑之观。由是南而东京城,北而旧街乜河,东而穆棱,再
东而三岔口,列肆而居多至二百余,少亦数十家”。(《东三省政略·边务·绥芬篇》。)
海林县,中东路建成通车后逐渐从一个小村寨,发展为木材、粮谷集散地。1927年有各种商
号49户,商会会员105人。一面坡,原是一小村镇,中东路通车后,有较大的杂货、绸锻布匹
和粮商20多户,商会会员发展到500人。阿城县,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前有商业店铺百余
户,1909年(宣统元年)发展到1103户。安达县,成为周围县镇粮食集中输出中心和输入工
业品的重要中转地,1925—1927年,主要商户有粮栈68户,杂货店58户,煤铺22户,木材商
42户,商会会员292名。双城县则发展成为黑龙江南部最大的货物集散地,1926年,商业店铺
达到1583户。此后,呼海、洮昂、齐克铁路相继通车,也带动了沿线县镇商业店铺的发展。
1928年呼海路通车,绥化县、海伦县都由只有百余户商铺,发展到四五百户。1929年齐克铁
路宁嫩线通车,讷河县由原有10户店铺,发展到399户。与此同时,一些非铁路沿线的产粮重
点县,商业店铺也有了很大发展。巴彦县1892年(光绪十八年)开始出现一些商业店铺,集
市贸易才改为日交易。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商业店铺增加到265户,1914年达到316户。
拜泉县1919年店铺500余户,1926年增加到729户。宾县1900年(光绪二十六年)只在县城有
店铺90余户,1929年全县发展到577户。此外,一些地处偏远的小县,也都出现了一些店铺。
方正县1919年有商号100余户,木兰县1913年有商户158户。地处黑龙江北部边陲的呼玛、孙
吴、逊克等县也各有店铺20——50户不等。而且随着村屯增加,许多村镇也有了店铺。据19
09年(宣统元年)《宾州府政书》记载:县城以外各乡镇商业店铺数:夹板店12户,蜚克图
57户,猴石11户,新甸38户,满井14户,永增源17户,义兴泉17户,荒山嘴子10户,九千五
镇28户,老营子18户,高丽帽子38户,料店子11户,乌尔河15户,长春岭10户,太平桥9户,
南天门13户。
这一时期商业店铺发展最快的是哈尔滨。1879年(光绪五年)哈尔滨地方已出现一家当
铺,1890年(光绪十六年)有了第一家旅店,1894年(光绪二十年)沿江出现摊贩。自哈尔
滨成为中东铁路枢纽后,发展更快。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清政府决定将此地开为商埠,
从此人口激增,外商涌入,私人店铺迅速增加,是年有店铺百余家。到1921年店铺发展到96
5户,1929年激增到7122户,成为黑龙江地区最大的商业城市。
东北沦陷时期,商业店铺曾一度增加,但为时不久,便转向萧条,乃至大量破产倒闭。
1932年日本帝国主义侵占黑龙江地区全境,同年秋松花江大水溃堤,灾情严重,商业店铺数
量锐减。1934年后才有所恢复。伪满统治初期,对一般工商业主要从计量、特许权、商标权
、输出入检查等方面控制和管理,这时民族资本商业得到某种程度的发展。大中城市恢复得
更多更快些。哈尔滨市,1929年有工商店铺7122户,1931——1932年降到6500户,1936年恢
复到7749户。牡丹江市“九·一八”事变前是个小镇,人口3000人,到1936年人口增加到10
万人,工商业店铺发展到1455户。佳木斯“九·一八”事变前人口1.9万人,1938年末增到
7.5万人,工商店铺由266户增到近千户。一些产粮大县亦有所恢复和发展,绥化、海伦、安
达三县,由1930年前后1200户,到1938——1939年增至2351户。
1937年“七·七”事变后,日伪的经济统制日益加剧。民族商业,先是批发商业被取缔
,进而零售商又被强行组织到各种“小卖联盟”、“组合”。货源渠道被割断,价格又严格
管制,大批店铺难以正常经营,逐渐被各种统制机构所吞并或关停。日伪政权垮台前夕,哈
尔滨市有60%的店铺关闭。维持经营的也多名存实亡,无货可供,有的转入倒卖旧货,有的进
行黑市交易。
建国前后,私营商业店铺有了恢复和发展。各级政府对处于困境中的私营商业,贯彻保
护工商业的政策,保护私营工商业的合法经营不受侵犯。1946—1947年间纠正了部分地方对
私营工商业“过左”的行为。一次是1946年5—8月,在对官僚资本及汉奸商业开展反奸清算
斗争中,出现了扩大化现象。工商业者对政策不托底,有的逃往外地,有的转移资金,有的
停业。各级政府经过调查,公布了保护工商业的政策和措施,广泛进行了宣传交底,并及时
进行了纠偏。另一次是1947年夏秋,土地改革“砍挖”运动中,斗争波及一些地主在城、镇
经营的商业。对此,哈尔滨、齐齐哈尔等大中城市及时公布了保护工商业的政策条例。明确
指出,地主兼工商业的,其土地分给农民,工商业不动,被没收的财产如数退还,使城市工
商业相对稳定下来。有些县份少数工商业被侵犯,也及时进行了纠偏,使工商业有了恢复和
发展。哈尔滨市工商业店铺由1946年7928户,1947年发到14244户。佳木斯市由1946年的150
户,1947年底增至1200户。齐齐哈尔市由1946年6月985户,1947年发展到3157户。富锦县在
土改前,有工商店铺1347户,被斗停业54户,转业6户。1948年3月纠偏后,4月就新开业138
户。到1949年末,全省私营店铺(不含手工业)41573户,其中商业店铺30187户。而后随着
国、合商业的发展,私营店铺逐年有所减少。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为公私合营商店和合作商
店。(以上各时期店铺数,除括号内标明者外,皆含手工业作坊数。)
二、手工业前店后场店铺
在清朝以前,黑龙江地区已经出现了手工业者。1726年以后,齐齐哈尔、宁古塔、三姓
、阿勒楚喀、双城等城镇出现了前店后场的店铺。主要行业是磨坊、油坊、粉坊、酒坊、木
匠铺、铁匠铺、铧炉、靰鞡铺、绳麻铺等。当时各城镇有各类手工业前店后厂(场)店铺二
三户,或四五户不等。到晚清时期,前店后场的手工业店铺遍及全地区城乡,不仅行业逐渐
增多,而且占店铺户数的比例很大。哈尔滨、齐齐哈尔占总户数的30%左右,一般县城占一半
以上,大县达60—70%。从事的行业,也由十五六个,增加到三四十个。1904年,宁安有前店
后厂(场)手工业店铺348户,占整个店铺数的71%,行业发展到42个。
民初,一部分手工业生产中的制粉厂、油厂等在部分城市和县镇转向机械生产,但在大
多数县镇这些行业仍然是手工作坊的前店后厂(场)。这时,随着市场的发展,又增加了一
些新的行业。据1926年双城县统计,增加的新行业有:柜箱铺30户,织袜场3户,雨伞铺6户
,刀剪铺7户,织席坊15户,瓦窑35户,碱锅2户,纸坊7户,弹棉花4户。在哈尔滨、齐齐哈
尔等城市针织业、棉织业更有新发展。前店后厂(场)手工作坊为了适应竞争的需要,在生
产方式上向外加工发展。制鞋业的鞋帮、鞋底,制帽业的坯子、服装、土纺布等,多是组织
城镇及农村妇女先加工成半成品,然后在本店(场)再加工成成品出售,或从贩运商手里买
来半成品,再加工成品出售,如鞋底、鞋面、枕头面、腿带、白线手套、烟袋杆等。零散的
农民及其家属的几乎接近无偿的劳动,维持了棉织业、土布纺织业、制鞋业、麻袋业、服装
加工等行业的生存。(参见《满洲四十年开发史》上卷63页。)手工业产品,都是适应城镇
,特别是农民生产生活需要的商品。尤其是农业生产工具、刃具、剪子、鞋钉、马掌、锅、
铸铁铧犁、大车、各种马具等皆靠当地手工业生产供应。1940年以后,由于原材料日益短缺
,大部分前店后厂(场)手工业作坊日渐萧条。解放后,重新得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