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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官办商业

  一、黑龙江省广信公司
    黑龙江省广信公司于1904年(光绪三十年)12月24日在齐齐哈尔成立。开业初官股银10 万两,商股10万两。1905年12月又入官股10万两,商股又添21万余两。1908年将商股大部分 退回,官股占99.55%。1919年与黑龙江官银号合并仍称广信公司,后改称黑龙江官银号,资 金增到2000万元,全部为官股。
    广信公司主营金融业,同时兼营商工企业。在黑龙江地区内兼营当铺6处(齐齐哈尔、呼 兰、绥化、庆城、海伦、巴彦),信托公司2处(哈尔滨、安达),油坊1处(哈尔滨),面 粉厂2处(哈尔滨、富拉尔基),电灯厂4处(齐齐哈尔、哈尔滨、绥化、海拉尔),林业公 司1处(哈尔滨),花店客栈1处(哈尔滨),皮庄1处(齐齐哈尔),杂货业1处(海伦), 盐店2处(海拉尔、满洲里)。
    广信公司经营的商工企业中,经营量最大的是粮食。每年秋季在黑龙江地区各地收购大 豆、小麦六七万石,集中于哈尔滨俟机出售或转运大连出口。1920年到1922年,买卖粮豆获 利大洋154万元。此外,在直接经营的呼玛、金宝沟、二道盘查、达拉罕、庆祥4个金矿中, 取得专卖货物权,在各矿设货柜,不许散商进沟。在特定地区内还包办运输。当时规定,凡 运往黑河地方的物资,都须持有省府当局发给的运照方得通行,当局将此照的发放权交给广 信公司。广信公司经营的其他企业也都获得很大利润。仅1920—1922年3年间,除经营粮食外 ,其他企业获利核大洋108万元。1932年12月广信公司撤销。所属企业被伪满洲中央银行接管 ,设大兴公司经营。
    二、吉林永衡官银号
    1909年(宣统元年)在哈尔滨设立分号,也是金融业兼营工商业。在中东路沿线多数城 市设有附属商工企业,规模较大的有40处。以当铺、粮栈为多,其次是杂货业、烧锅、估衣 和印书业。在宁安设永衡东,经营杂货和烧锅。在双城设永衡宏,买卖粮食。在哈尔滨设永 衡通,经营钱粮业。1932年永衡官银号被撤销,所属企业由伪满中央银行接管并继续经营。
    三、株式会社
    1939年以后,为进一步强化经济统制,日本侵略者通过伪满政权,从生产到流通官办了 一批株式会社(或准株式会社)。这些官办的会社,既是经济的垄断组织,又是具有某些行 政特权的经济管理机关。其中从事商业流通的株式会社主要有:
    满洲生活必需品株式会社。1939年2月成立,资金1000万元。1940年12月资金增到5000万 元(伪满政府出资4027万元,实缴二分之一)。在黑龙江地区的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 、牡丹江、黑河、密山、北安等地设9个支店,主要县城设有配给所,一般县设消费组合。农 村配给由兴农合作社负责。这个会社进口和分配生活必需品,统制物价。特别是垄断了砂糖 、淀粉、茶叶、胶鞋、蜡烛、海带、柑桔等的进出口及经营特权。同时,还独家收购经营军 鞋、军用手套以及日本国内的米酱、酱油。在经营方式上,开始是通过支店、配给所到控制 各类贩卖组合,进而全面控制了主要城市的批发市场。
    满洲农产会社。1941年7月7日,由满洲特产会社(1939年成立)、粮谷株式会社(1939 年成立)、粮面管理会社(1940年成立)3家合并而成。统一管理原有3家会社的业务,统一 核算。资金7000万元,其中伪政府出资6650万元,日资满洲拓殖会社出资350万元,并赋予相 当于投入股金5倍的债券发行权。统制粮食、饲料、油料、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的收购、配给 和出口业务。在黑龙江地区内设有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支店,各县设有“出 张所”(派出的营业分支机构),其所属辅助机关兴农合作社遍及城乡各地。
    日满商事会社。1936年设立,为准株式会社。最初是燃料、矿产、肥料、建筑材料、化 学制品等商品的综合经营机构。1939年改为株式会社,成为伪满煤炭、有色金属、化学药品 等产品及进口物资的统一分配机构。资金由当初100万元,后增到3000万元(伪满政府与满铁 各半)。在黑龙江地区内,哈尔滨设有“支店”(分会社),各县设18个贩卖所及出张所, 还有一些指定的贩买组合,为其销售。
    此外,还有满洲纤维联合会,在哈尔滨设有出张所,统制纤维及纤维制品。满洲畜产株 式会社,在哈尔滨、牡丹江、佳木斯、北安设有出张所,统制毛皮、皮革和牲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