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公营商业
一、东北贸易总公司
1946年6月,在东北行政委员会和财经委员会直接领导下,在哈尔滨市成立北满贸易公司
,8月改称东北贸易总公司(后改为东北贸易管理局、东北商业部、东北贸易部)。同时,在
原合江省佳木斯市成立合江分公司,在原嫩江省齐齐哈尔市成立西满分公司。该公司在哈尔
滨设立了直接经营单位,先是设“东北贸易公司××营业部”,后来成立专业公司。1946年
8月,在东兴运输公司基础上成立东北东兴公司。1947年2月开始,直接经营和管理承德广场
粮食批发市场和花纱布市场,并设立东兴公司门市部。同时,第二营业部改组成立哈尔滨市
百货公司。随后,分设道里、道外两个分公司,下设纱布批发部。同年,成立东北鸡鸭公司
。1948年成立东北药房,下设两个批发门市部。之后又相继成立了东北燃料公司北满办事处
,北满新龙贸易公司,东北毛皮公司。1949年5月东北毛皮公司与东北鸡鸭公司合并成立东北
土产公司。
东北贸易总公司是东北解放区商业的领导机关,又是直接经营单位,特别是直接经营哈
尔滨的公营商业并负责安排哈尔滨市场。主要经营粮食、纱布及人民生活必需的盐、糖、火
柴、药品等,平抑物价,安定民生和供应军需,支援解放战争。同时,还组织当时黑龙江地
区各省向苏联出口粮食、猪肉。1947年到1948年间,每年组织各省向苏出口猪肉2500吨。换
回一些食盐、布匹、火柴、肥皂等生活必需品供应市场。东北全境解放后,贸易部迁沈阳,
所属企业大部分移交哈尔滨市商业部门。
二、各省贸易公司及其系统
1946年初,黑龙江地区各省相继成立了省贸易公司。1946年4月原黑龙江省贸易局成立,
在黑河、绥化、克山分设龙北、龙南、龙西3个分局。5月,原嫩江省政府拨款4000万元(东
北流通券)在齐齐哈尔成立嫩江实业公司。1947年3月,将嫩江实业公司、新龙贸易公司和东
北贸易公司西满分公司合并成立西满贸易公司,在齐齐哈尔设有商店、粮栈,并在所属县成
立分公司。6月,绥宁(牡丹江)贸易公司成立。同年,原合江省贸易公司成立,除领导各县
公司外,在佳木斯附属有烟草公司、裕民商店(后改为土产公司)。原松江省贸易公司也在
6月份于哈尔滨成立。1947年2月,所属机构有:松江省贸易公司驻绥芬河办事处,哈东(尚
志)、哈南(双城)、哈北(呼兰)分公司,下设尚志、方正、延寿、宾县、阿城、五家、
安家、周家、拉林、五常、通河、对青山、康金井、兴隆镇、巴彦、木兰、双城、呼兰支公
司。1947年11月,上述各省贸易公司改称为省贸易管理局。
各省贸易公司对市、县、镇所属单位,实行垂直领导,人财物统管。商品是自上而下调
拨,开支为报帐制(注:当时对东北贸易公司和省市县贸易公司,通称为国营商业,以区别
于其他公营商业)。省贸易公司成立后,除哈尔滨市由东北贸易总公司直接负责市场外,其
他省贸易公司都直接负责所在市的市场供应。开始主要经营粮食、食盐、布匹等人民生活必
需品,通过购销活动,打击私营商业投机倒把,平抑物价,保障人民生活安定。原松江贸易
公司1946年收购粮食18.2万吨,1947年收购20.5万吨。1947年12月到1948年6月,嫩江贸易
公司供应市场的主要商品有粮食2212万市斤,食盐144万市斤,棉布29.9万市尺,棉花6.8
万担,煤24680吨。1946年到1947年,哈尔滨粮食市场上公营商业和私营商业呈对峙局面,争
夺激烈。到1947年末,公营商业掌握了粮食货源70%以上。棉纱、棉布及棉制品,1946年下半
年到1947年,60—70%的货源由私营商业控制,到1948年,公营商业掌握了货源的80—90%。
三、地方及部门公营商业
哈尔滨:1946年6月,市财政局办民生公司,以供应市民生活用品为目的,只零售不批发
,经营品种有米、面、油、盐、煤炭和一般日用品,价格比市价一般低10—20%。1948年7月
,成立了公私合办的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公司,主要业务是收购和销售工业生产用的原材料。
同年11月,组建了公私合营性质的哈尔滨商业公司(后改为信托公司),设有专用线、仓库
,代各地国合商业及工厂、部队、私商储存、买卖货物,掌握与调节市价。本身也自营购销
。1948年11月成立当月就卖款7亿元(东北流通券、下同),12月增至9亿元,1949年1月达到
31亿元。
齐齐哈尔:省财政厅开办了工薪商店(原嫩江省各县由财政部门经营的工薪商店36处)
。市财政局办有齐建五金行。省卫生厅办有龙江药房。市劳动局办有职工供给商店。市委还
办了大众面菜房。
佳木斯:在1946一1947年,市政府直属企业有玉华公司裕民商店,1948年1月改为企业公
司。1949年成立市信托公司。
1946年7月,黑河军区司令部供应处,在北安设新华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私商股份1/3,
1947年秋私股退回),收购黄金、皮张、木耳,销售酒、盐、布、棉花、鞋等。其他市县的
政府部门都兴办了一些工商企业。
这些部门办的公营商业,在经营中基本执行政府统一政策和部署,协同贸易公司稳定物
价,保障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