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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百货业

  黑龙江地区的百货业,早期是由杂货业分离出来专营日用百货的商铺。清末这类商铺日 益增多,形成了独立行业。随后,便成为市场上经营品种最多、大商店也最多的行业。1909 年(宣统元年),由于中外商人争相经营百货业,哈尔滨经营上杂货的店铺有100多户,一般 县城也有十几户。民国初期,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等城市又兴起了一批大型百货商店 。东北沦陷后的1938年,哈尔滨的百货店有200多户,齐齐哈尔、佳木斯各有70多户,牡丹江 有50多户。大的百货店经营品种约五六百种。同时,还出现了专营绸布呢绒、鞋帽、文化用 品、钟表眼镜的各类店铺。1938年12月至1939年2月,日伪开始对生活必需品实行配售统制。 到1941年以后,欧美货源断绝,日本货源锐减,关内商品又极少,百货、文化用品奇缺,多 数店铺陷于困境,有些因难以维持而倒闭。
    抗日战争胜利后,黑龙江地区私营百货业,在各级政府和国公营商业部门扶持下,得到 了恢复和发展。各地还保留了一大批老字号,在资金、货源上给予照顾,并通过经销或代销 形式,扶持了私营百货业的经营。1954年末,全省有百货批发商59户,192人;零售商2958户 ,5579人;年销售额5156万元,占私营商业总销售额的22.2%。1956年全省私营百货业中有 1168户,从业人员4655人,组成公私合营。80年代以来,经营百货、文化用品类的个体商业 ,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猛增加,1985年末全省个体百货业达8000多户,从业人员近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