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主要商品
一、鞋
(一)胶鞋
包括全胶鞋、布胶鞋。民国初期市场上供应的胶鞋,多系日俄等外国货,上海产品也有
少量登市。到东北沦陷时期,市场上销售的胶鞋多是牡丹江日商太阳公司所产。中华人民共
和国成立后,胶鞋的产销迅速发展,成为百货业经营的重点商品之一。
1949年黑龙江地区有松江鞋厂、牡丹江鞋厂、牡丹江新民橡胶厂等生产单、棉胶鞋;牡
丹江朝鲜族橡胶厂生产朝鲜族鞋;私营鞋厂主要为国营商业加工小人胶鞋和小球鞋。当年胶
鞋产量为25.4万双。1949年国营商业购进胶鞋90万双,其中省内产品12万双,销售87万双。
1952年购进539万双,其中省内产品175万双。当年在市场上开展了赛销,对机关、团体、学
校、厂矿进行赊销,销量跃升到562万双。1954年对省内生产的胶鞋由省百货公司包销,单、
棉胶鞋省内自给有余。之后,齐齐哈尔、佳木斯、牡丹江、甘南、五常等市、县10个工厂相
继投产,全胶高筒靴、半筒靴、女轻便胶鞋、中小人轻便胶鞋、套合式棉胶鞋、解放鞋、农
田鞋、网球鞋等先后登市,各类胶鞋货源逐年增加,市场供应丰满。1957年购进1123万双,
其中省内产品560万双,销售859万双。1958年矿林区工人大增,销量突升到1143万双。1959
年初市场呈现供不应求,从第2季度起,只重点供应矿林区,市场一般不摆。1960年根据商业
部规定,首先保证煤炭、森林、冶金、石油、勘探、基建、水电、农垦等生产部门的职工用
鞋,采取发票到指定商店购买或送货上门。对高、半筒水靴,重点安排从事酸碱作业、金、
煤矿水中和井下作业、下水道工人的需要。1961年根据省人民委员会指示,重点安排生产用
鞋,对城乡居民实行凭证掌握供应,同年4月又纳入收购农副产品奖售范围,之后又对生产、
生活用胶鞋,一律实行凭票供应,全年销售620万双,回落到50年代初期的销售量。1962年货
源回升,供应开始缓和,购进1504万双,其中省内产品1247万双,销售1289万双,进销均比
上年增加1倍多。1964年所有胶鞋一律敞开供应。此后的15年间,产销基本平衡。从1982年开
始,胶鞋的产销形式,由商业包销改为“在国家计划指导下,择优安排生产,择优收购”。
1985年购进2455万双,其中省内产品1895万双,占77.2%;销售2252万双,其中省内市场销
售1798万双,调给省外454万双。进销均创历史最高水平。
(二)皮鞋
清末民初,齐齐哈尔、哈尔滨有了专门经营皮鞋的商户,但当时多为产销合一,既生产
又销售。百货业也从工厂进货一部分,在门市零售。新中国成立后,国营商业对地方国营工
厂、手工业生产社以及私营鞋厂生产的皮鞋,实行厂店挂钩,看样订货,产销结合的经营方
式。1949年国营商业购进11万双,其中省内产品6万双,销售11万双。1952——1955年,国营
商业连年进大于销,1955年末库存为36万双,相当于1年的销售量。1956年国营商业改订货、
选购为包销,经营量增加,年销售75万双,1958年上升到101万双。1959年牛马皮短缺,皮鞋
供应在优先满足出口需要的情况下,重点照顾了城市需要。1960年开始生产猪皮鞋,市场仍
供不应求,翌年实行凭证限量供应。1963年下半年开始,原料松动,市场敞开销售,部分猪
皮鞋产大于销,工厂积压,商业经营亏损。1965年改进经营办法,对省内51个制鞋厂(社)
的产品,采取了厂店直接订货或选购的形式,并集中在县城以上经营。工业部门也调整产品
结构,增加了光面皮鞋和适销对路产品的生产,当年购进94万双,其中省内产品30万双,销
售97万双。1976年开始,国家进口合成革,每年分配给黑龙江省4.5——5万平方米,投放到
12个大中城市,皮鞋生产和商业经营量均有大幅度增长。1978年购进578万双,其中省内产品
为486万双,销售608万双。1980年市场对皮鞋的需求量又有明显增加。1985年购进1090万双
,其中省内产品785万双,社会供应量1185万双,其中国营商业销售1035万双。
(三)布鞋
旧社会多数家庭妇女自己做鞋穿,城乡人民买布鞋穿的很少,农村人民买布鞋穿的更少
。解放后,布鞋的商品量不断上升。1954年棉布实行计划供应,生产原料由国营商业按生产
计划拨料,地产地销。1960年胶鞋、皮鞋供不应求,商业部门大力促进布鞋生产的发展。当
年收购490万双,并从省外调入139万双,销售709万双,比上年增长1.2倍。1961年产不足销
,从3月起凭证限量供应,除10个市供应成品鞋外,县城和农村一律供应鞋面布。1962年塑料
底布鞋问世,1963年省内布鞋生产能力达到450万双,商业供应市场布鞋263万双,先在城市
减票,农村免票,尔后敞开销售。国营商业收购形式,改为大路品种由三级站与厂(社)订
货,花色、品种复杂的由零售商店与厂(社)直接挂钩进行选购。1965年购进652万双,其中
省内产品308万双,销售582万双。之后,产购销逐年上升,1979年购进787万双,其中省内产
品619万双,销售912万双,其中塑料底布鞋525万双,占57.2%。1980年开始,坚持执行“立
足省内,合理布局,统一规划,按需生产,选样订货,择优安排生产”的原则,产销持续增
长,质量也有提高。1985年末,省内生产的布鞋有400多个花色品种,产量近1000万双,工业
自销占30%,商业收购地产品689万双,省外进货622万双,销售1316万双。
(四)全塑鞋
黑龙江省于1962年开始试制,1963年投产,1964年国营商业收购72万双,销售42万双,
调出省外27万双。1973——1975年间,地方产品不断更新,向发泡和泡沫全塑鞋发展。年均
收购310万双,调出省外140万双。1976——1979年,省内市场销售年均350万双,省外调出锐
减,年均60万双。1981年购进629万双,其中省内产品300万双,省外调入295万双,销售562
万双,为销售量最高年份。1983年商业实行选购,加之各种合成革面鞋上市,全塑鞋销售量
开始下降。1985年购进438万双,其中省内产品46万双,销售446万双。
二、洗涤用品
(一)肥皂、香皂
清末,黑龙江地区齐齐哈尔、哈尔滨始有生产肥皂(黄胰子)的厂家,一般是小本经营
,产销兼作。当时市场上销售的肥皂、香皂以外货居多。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英商在哈
尔滨设满洲股份公司,经营肥皂和化妆品,各大百货商店为其代销。不久,上海等地肥皂也
进入黑龙江市场。1922年俄商秋林洋行在哈尔滨建肥皂工厂,产品行销省内各地。东北沦陷
初期,哈尔滨、齐齐哈尔的胰蜡业较为发达,销路颇畅。哈尔滨1936年胰蜡业共生产黄肥皂
187万块、兰花肥皂13.5万块、洗脸肥皂6.6万块。牡丹江、佳木斯、绥化、宾县等地也相
继出现肥皂制造业。此后,日本肥皂大量涌入。东北沦陷后期,肥皂、香皂纳入生活必需品
输入联盟统制,实行配给。
抗日战争胜利后,城镇居民已普遍使用香、肥皂,但在农村仍有1/3的户使用碱水或猪
胰子。建国后,齐齐哈尔地方国营黑龙江肥皂厂的产品由国营商业收购,其他一些手工业作
坊的产品大部分自产自销。1949年国营商业购进肥皂2万箱,销售2万箱;购进香皂120万块,
销售122万块。1952年货源充裕,在全省开展赛销,销售肥皂15万箱,香皂592万块。1955年
黑龙江肥皂厂开始生产香皂,哈尔滨市油脂化学厂恢复肥皂车间,之后牡丹江前进化学厂也
开始生产肥皂。商业经营量连年上升。1956年省内销售肥皂38万箱,香皂810万块,1958年省
内销售肥皂62万箱,香皂1164万块。1959年下半年全国油脂短缺,商业部规定,除京、津、
沪三大城市外,停止肥皂的省际间调拨,由省市生产自给。1960年初开始在城乡实行定量供
应,并压缩对生产、服务行业及公共用皂的供应量。1961年大部分地区市场脱销,定量供应
无法保证。为此,黑龙江省对肥皂生产,贯彻“土洋并举”的方针,大厂由省统一安排生产
,统一分配产品;14个县土肥皂厂,地产地销;机制肥皂生产亏损,商业部门给工厂每吨补
贴60元。1962年全年只购进省内产肥皂33万箱,销售35万箱。1963年货源好转,年初调高定
量标准。1964年香皂凭证不限量。1965年肥、香皂在城乡陆续敞开销售,当年销售肥皂55万
箱,香皂805万块。“文化大革命”期间,货源减少,又恢复了定量供应。1979年开始,货源
渐趋充裕,先从边境县敞开销售。1980年,根据工商两部对肥皂实行“定点生产,稳定增长
,计划收购,地产地销”的原则,把哈尔滨日化三厂和黑龙江肥皂厂列为定点厂。下半年,
城乡一律摘掉“笼头”。1981年购进肥皂200万箱,其中省内产品169万箱,销售186万箱;购
进香皂3543万块,其中省内产品2638万块,销售2551万块。肥、香皂的购销均达历史最高水
平。此后,由于洗衣粉及新型洗涤用品大量登市,肥、香皂市场销售平稳,商业库存过大,
省政府决定停止省外进货。1985年购进肥皂131万箱,其中省内产品115万箱,销售130万箱;
购进香皂2875万块,其中省内产品1391万块,销售2856万块。肥皂销售下降,香皂销售仍保
持增长势头。
(二)洗衣粉
国营商业从1960年开始经营,1969年以前货源大部靠国家调入,省里还通过与上海协作
换回一些,十年间共组织货源供应市场2870吨。洗衣粉投放市场初期,居民不习惯使用,购
买并不踊跃,为此曾规定对生产、服务以及公共卫生部门用洗衣粉代替肥皂供应。以后销路
逐渐打开,和肥皂捆在一起纳入定量供应范围。1970年双城合成洗涤剂厂建成投产。随着洗
衣机逐步普及,洗衣粉与肥皂的消费结构发生变化,70年代洗衣粉占两者比重,年平均为20
.2%,1981——1985年,年均上升到34.4%。1985年购进洗衣粉14766吨,其中省内产品814
7吨,销售15416吨。
三、火柴
黑龙江地区城镇居民使用的火柴最早是外国货,清末始有京津产火柴进入。1914年双城
兴华火柴公司成立,日产聚宝、醒狮牌火柴40箱(每箱40包)。1921年齐齐哈尔鲁昌火柴公
司建成,后又有呼兰火柴厂投产。但外国火柴仍在市场走俏。
抗日战争胜利后,黑龙江地区有较大的私营火柴厂两处,地方国营火柴厂两处,年产51
.5万件。1949年黑龙江地区国营商业销售火柴5万件。1950年销售9万件。1951年3月东北区
经济计划委员会决定,火柴由东北区百货公司统购统销,组织私商经销和通过专卖局所属烟
酒批发零售商店出售。当时为了掌握货源,每5天向私营零售商批发一次,不超过5箱;对烟
摊、小铺3至5天出售一次,限10——20包。1952年开始从辽宁调入,货源增加,7月列为竞销
商品,对合作社进行赊销、优待,对私商也实行优惠政策,全年销售23万件。1957年购进48
万件,其中省内产品20万件,销售39万件。1958年以后,连年销大于进,库存下降,供求转
紧。1960年省内减产,国家计划内又不再调入,市场供应从当年第3季度起采取零盒出售。1
961年供需差距加大,又采取许多相应措施,如对居民通过服务站送货到门,对旅店住宿10—
—20天的吸烟者供应1盒等。1962年,在铁力建火柴厂,全年购进火柴40万件,其中省内产品
25万件,销售33万件。1963年省内外货源好转,从8月份开始,城乡陆续敞开销售。1965年火
柴产销基本平衡,停止省外进货。1968年受“文化大革命”影响,市场供应偏紧,除边境县
外,又实行凭证限量供应。1971——1973年间,经省革命委员会批准,省里拿出木材与省外
产地协作,换回火柴75万件,维持了敞开销售。1978年以后省内生产发展较快,投放市场货
源逐年增多。1980年购进67万件,都是省内产品,销售65万件。1982年开始进大于销,当年
购进火柴80万件,销售70万件。1983年购进87万件,其中省内产品76万件,销售82万件,均
为历史最高年份。1985年工厂自销量扩大,省外厂商也进入黑龙江市场降价推销。社会消费
量为90万件,国营商业购进81万件,其中省内产品63万件,只销售63万件,占社会消费量的
70%。
四、钟表
19世纪末20世纪初,黑龙江地区钟表市场,先是为欧美商人所垄断,后来几乎为日商所
独占。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前后,怀表一度成为流行饰品,大户人家争相购买。1917—
—1918年间,日商樱井、前田等计时店(钟表店)在哈尔滨开业,并在牡丹江、佳木斯等地
设支店。当时民族商业经营钟表的店铺均为零售商,批发业务都由外商控制。1924年以后,
始有亨得利钟表眼镜店、大伦洋行等中国商行经营批发业务,并在东北大城市设立分号。19
36年前后,钟表行业发展较快,哈尔滨有钟表店70多户,齐齐哈尔、牡丹江等大中城市各有
中外商经营的钟表店二十几户。外商经营的钟表店一般兼营珠宝首饰,中国商行多兼营眼镜
,也有少数兼营金银首饰的。有些县城钟表眼镜店,还兼刻字业务。1940年起,欧美货源因
战事中断,日货也减少,钟表业营业萧条,多数靠修配维持经营。
建国初期,钟、表销售量少。1952年国营商业销售手表2万只、钟0.6万只。手表因受进
口限制,销量时多时少,1953年为4.1万只,1954年又下降到0.6万只,1956年上升到7.8
万只,1957年又降到6.3万只。钟的销售却直线上升,至1957年增至9.3万只。这一时期的
手表市场,先以瑞士产品为主,后有苏联、日本、法国的产品相继登市。1958年哈尔滨、齐
齐哈尔、牡丹江相继发展木钟、挂钟生产。也开始有了国产手表,但分配黑龙江省的货源很
少,1959—1961年3年间,仅进销2—4万只。消费者争相购买,许多商店采取内部批供或发票
供应。1962年5月,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对钟表实行高价政策,平均销价,手表提高1.84倍
,怀表提高2倍,钟提高1.5倍。由于钟的销售较慢,同年8月取消高价。手表到1964年末恢
复平价销售,但进口表和上海牌手表仍然供不应求。1965年12月,省百货公司改进手表的购
销形式,由“四站一市”(哈、齐、牡、佳4个二级站和哈尔滨市公司)的多头进货,改由哈
尔滨百货站和哈尔滨市公司两个单位统一从省外进货,各市、县指定一个零售商店承担批发
兼零售业务,三级站不再经营。当年购进手表14.5万只,销售14.2万只。1966—1968年由
于“文化大革命”的影响,厂家生产秩序不正常,进销量下降。1969年开始,国产手表的生
产发展较快,商业部分配给黑龙江省货源增加。1971年为40万只,1973年为52万只,全面敞
开销售。1976年哈尔滨百货站首先推出红旗牌手表“三保”(质量保用、出售保修、零件保
换)业务。1978年全省普遍推行了钟表保修一年的办法,当年购进手表82.6万只,销售69.
3万只,购进钟30.7万只,销售31.5万只。1979年哈尔滨手表厂投产,当年收购地产手表2
万只。1980年,手表市场趋于饱和,特别是电子表、石英钟等新产品投放市场,价格低、外
观美,深受消费者欢迎,机械手表销售见滞。从1981年起采取批发让利,分期付款的办法,
刺激销售。当年购进手表110.5万只,销售91.5万只,购进钟47.9万只,销售43.3万只。
1982、1983年又两次降低销价,国产上海手表由每只120元降到65元。1984年哈尔滨百货站与
哈尔滨手表厂实行联营,对市县经营单位让利批发,销往省外加大回扣率。1985年购进手表
116.5万只,其中省内产品7.4万只,销售125.9万只;购进钟33.9万只,其中省内产品3
.4万只,销售34.4万只,木钟逐渐被石英钟代替。
五、缝纫机
建国初期,黑龙江地区缝纫机销量较小,1952年国营商业只销售5000架。1953年以后各
市县被服厂、服装厂及缝纫学校增多,国营商业供应不足,私营商业从津、沪等地向省内贩
运。1953年牡丹江百货站销售缝纫机1078架,私营商业贩运1675架。1954年黑龙江地区的军
工厂曾试制缝纫机,自用179架,自销399架;1955、1956两年共生产723架,由国营商业收购
,不久即停产。1958年哈尔滨缝纫机厂建成,主要是装配。1959年后市场需要逐年增加,国
营商业销售平稳上升。1960年商业部为节约运力和包装器材,实行产地供应机头,架子和台
板由各地自行配套。1961年收购省内产品3000架,省外调入2.7万架,其中机头占60%左右;
销售3.2万架,仍供不应求,同年第4季度纳入农副产品奖售范围。1962年初,哈尔滨、齐齐
哈尔等地将缝纫机纳入工薪购物券供应。当年全省购进缝纫机5.3万架,其中省内产品1.4
万架,销售4.5万架。1963年6月,省内产黑龙牌缝纫机敞开销售。此后数年商业部多次增拨
上海产缝纫机。1965年购进13.2万架,其中省内产品1.5万架,省外调入11.7万架,销售
11.7万架。社会保有量达50.8万架,城乡平均每百户拥有11.3架。1966年以后,省外货源
除京、津、沪、穗产品外,其他产地的很少进货。1970—1977年间,商业部分配的省外货源
年均在14万架,上海产品仍在市场走俏。哈尔滨缝纫机厂,由组装已发展成生产厂。1978年
购进21.9万架,其中省内产品6.5万架,销售20.4万架。从此连年进大于销。1981年5月,
全省商业库存3.7万架(商业部规定库存最高限量为15160架)。因此,商业部暂缓调入,省
内突击下摆,积极扩大推销。这一年市场销售29.1万架。1983年调减省内生产。1985年购进
19.3万架,其中省内产品0.6万架,销售18.4万架,城乡平均每百户占有缝纫机57架,高
于全国平均水平。
六、家用器皿
19世纪末,搪瓷制品开始进入寻常家庭。1904年(光绪三十年)哈尔滨永发和五金行经
营珐琅(搪瓷)器皿;1911年(宣统三年)以后,又有福利顺、义成永、永泰隆恩记等商店
,经营中外陶器和珐琅器皿。精铝制品则是从20世纪初由日、德、美等国输入。东北沦陷后
期,铝材多用于军需,市场上家用铝制器皿奇缺。
(一)搪瓷制品
包括面盆、口杯及各种杂件。抗日战争胜利初,哈尔滨道外有私营搪瓷厂生产口杯,由
军队后勤部门收购,以后转为商品生产。建国后,相继有牡丹江搪瓷厂、齐齐哈尔搪瓷厂、
哈尔滨器皿三厂等厂家生产搪瓷制品。1949年国营商业购进面盆5万个,销售4万个。1952年
购进97万个,其中省内产品42万个,销售84万个;购进口杯55万个,其中省内产品40万个,
销售48万个。1957年以前,搪瓷制品市场供应充裕,1958年以后,随着城市特别是矿林区人
口迅速增加,市场需求量大幅度上升。1959年销售搪瓷面盆265万个,口杯164万个,分别比
1957年增长85.3%和78.2%。1960年因原料(铁皮)不足,生产和收购量下降。同年9月,根
据商业部部署,面盆重点供应民需,对集体需要不做供应,后又改为重点投放农村,特殊需
要凭证明购买;口杯重点供应矿林油区、野外作业人员和学生。1961年销售面盆86万个、口
杯49万个,均比1959年下降70%。1962年农村纳入农副产品奖售范围,城市有的纳入工薪券或
凭证、票供应。1963年产销转向正常。1974、1975年,尽管一度出现花色、规格断档脱销,
搪瓷花盆不足,购销总量却迅猛增加。1978年购进面盆561万个,销售420万个;购进口杯40
4万个,销售270万个。省内产品基本自给,省外调入只是调剂花色品种。1985年购进面盆39
0万个,其中省内产品320万个,销售436万个;购进口杯247万个,其中省内产品208万个,销
售284万个。
(二)精铝制品
包括铝锅、高压锅和铝杂件。1956年以前钢精锅市场平稳,供需稳步上升,货源全靠省
外调人。1957年后以地产品为主,与省外相互调剂规格品种。1960年,因国拨铝材质量问题
,钢精锅产量少,而且只有26公分一个规格,市场供应十分紧缺。1962年城市凭购货券供应
,农村纳入农副产品奖售,当年购进省内产品20万个,销售21万个。1963年货源增多,城市
敞开供应。此后数年,省内市场销售稳中有降。1968年回升。1969年开始,连年进大于销。
1975年商业部提出“合理布局,就近供应,基本自给,品种调剂”的经营原则,省百货公司
协同工业部门按需生产,增加品种规格。1978年购进钢精锅58万个,其中省内产品51万个,
销售47万个。1981年,在省外精铝制品大量涌入的同时,哈尔滨有两个工厂引进日本设备,
生产不锈钢的餐具与炊具,取代了一些铁铝制品。1985年购进钢精锅60万个,其中省内产品
45万个,销售59万个,调出省外9万个。
(三)暖水瓶
1952年市场销售17万个,1957年上升到74万个,货源全部从省外调入。1958年松江玻璃
厂开始试制暖水瓶,并组建哈尔滨暖水瓶厂,1959年开始批量生产。1960年货源不足,市场
供应趋紧。1962年哈尔滨、齐齐哈尔城市纳入工薪券供应,农村纳入农副产品奖售范围,当
年购进171万个,其中省内产品13万个,销售141万个。1963年省内外货源增加,下半年在城
市敞开销售,不久又出现进大于销的局面,除铁壳暖水瓶从省外有选择地进货外,停止了瓶
胆的进货。1965年购进暖水瓶118万个,其中省内产品54万个,销售113万个。“文化大革命
”期间,生产不正常,市场需要量增加,供求差距加大。1970年前后,增加了塑料壳、铁透
笼壳暖水瓶新品种。在供应上保证边境国防和三线建设需要,对下乡知识青年集中的地方适
当照顾,竹壳暖水瓶多摆农村,铁壳的尽量投放大中城市。1979年,省内产品成倍增长,省
外货源也充裕,销售量迅速增加。1980年购进317万个,其中省内产品106万个,销售285万个
。此后,产品结构发生了变化,花色、品种大为增加,烤漆的铁壳暖水瓶和气压暖水瓶占据
市场,其他外壳的逐渐被淘汰。1985年购进376万个,其中省内产品100万个,销售372万个,
购销均达历史最高水平。
七、机制纸(包括机制薄纸和机制板纸)
黑龙江地区30年代前后,仅能生产土制的呈文纸及部分大西纸。毛边纸、双红纸、元表
纸、海纸等均需从关内进货;白报纸、牛皮纸和各色有光纸则靠国外输入。东北沦陷初期,
市场销售的纸张约60%是日货,年销量为1.4万吨上下,地产土纸销路日衰。1937年后货源短
缺,纸张实行配给制。1937年哈尔滨协和造纸厂(哈尔滨造纸厂前身)建成投产。后又在泰
来、北安等地建有4个设备简陋的小型纸厂,主要生产包装纸,到1943年产量仅为149吨。
建国后,对原有的造纸厂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造,产品有胶板新闻、育苗、打字、有光、
玻璃、牛皮纸等40多个品种。除供应省内市场,并有部分调往省外。纸张的产销,在计划安
排上分为工业内调和市场供应两大部分。市场供应部分,在初期,由于生产生活用纸数量都
较少,纸厂、国营商业、合作社、信托公司、私营商业都经营,市场供求平稳。1950年国营
商业扩大经营,曾对工厂、印刷厂、机关团体、学校用纸,开展廉价赊销,当年销售机制薄
纸3978吨,占社会总销量的56%,私营商业占42%。1951、1952年,国营商业与印刷厂建立固
定供货关系,组织商店、印刷厂、顾主签订三角保证合同,同时将新闻纸、牛皮纸加工成学
生笔记本、信封等纸制品,扩大了纸张销量。1952年销售机制薄纸8189吨,占社会总销量的
78.5%。1953年按中国百货公司部署,对生产厂采取“奖励先进,扶持一般,刺激落后”的
办法择优进货。1955年贯彻“在批发阵地上继续前进”的精神,市场用纸的批发业务,由国
营商业统一经营。1957年国营商业购进机制薄纸22907吨,其中省内产品13927吨,销售1312
9吨,调出省外1404吨。从1958年开始,国拨原材料不足,工厂优先保内调纸张的生产,市场
用纸减少,供求失衡。有光纸连年减产,1960年产量由1957年的7172吨,下降到2100吨,学
生本子供应不上,不得不用包装纸代替。1961年11月,商业厅、轻化工业厅、教育厅联合发
出通知,指定哈尔滨、齐齐哈尔两厂,限期生产白度达60度白纸718吨,由百货二级站加工成
学生本子,供应学生。机制板纸全部安排日历、帐簿加工需要。1962年购进机制薄纸28658吨
,其中省内产品27276吨,销售14853吨,调出省外7709吨。1963年以后货源好转,供需趋于
平衡。1965年购进27267吨,其中省内产品23379吨,销售20837吨。调出省外7518吨。“文化
大革命”期间,市场供应再度紧张,1966年销售29768吨,年末库存由年初的12264吨减少到
2733吨。1977年中小学生作业本脱销,仅能满足需要量的30%。机关、团体、企业用纸也无法
保证供应。从1979年开始纸张供应状况根本改善,收购省内产品36160吨,销售32970吨,均
为历史最高水平。1981年因市场用纸和学生本子积压,控制省外进货,并停止了对纸厂长达
20年的价外补贴。1985年购进机制薄纸20770吨,其中省内产品17748吨,销售19694吨(占市
场用纸量的62.1%),调往省外5155吨。
八、笔类
(一)铅笔
民国年间,黑龙江地区销售的铅笔,除国产外还有捷克、德意志、日本等国的产品。日
本制品以日侨和中国人为销售对象;俄侨需要的“奇比”铅笔,呈淡紫色的尤为消费者喜用
;德国制品,以其置于干燥气候而不变质称优。东北沦陷时期,则是日货充斥市场。
建国前后市场供应的铅笔,货源全是从省外购进。1949年国营商业购进铅笔360万支,销
售317万支。1950年,中国标准铅笔公司由上海迁入哈尔滨,亦称哈尔滨铅笔厂,为国内同行
业中最大的厂家之一。产品内销全国,并向许多国家出口。国营商业1952年购销量大幅度增
长,购进铅笔1495万支,其中省内产品588万支,销售1364万支。1954年以前,省内产铅笔,
由东北地区百货公司统一安排生产和收购并调给辽宁、吉林和热河等地,省内销售仅占25%,
产销基本平衡。1954年移交黑龙江省百货公司经销。由于辽、吉两省进货锐减,黑龙江省工
商库存剧增,1955年末商业库存1985万支,连同厂存可供两年市场销售。1957年购进铅笔64
44万支,其中省内产品5886万支,销售2843万支,调出省外2369万支,商业库存高达2488万
支。1961年,由于能源不足,地产铅笔间断停产,省外合同不能执行,省内市场供应紧张,
从5月份开始通过学校进行分配,每名学生一次供应3—5支;价格较高的铅笔仍然敞开销售。
当年销售铅笔6880万支,比上年减少1100万支,1962年销售量下降到5420万支。1963年供求
趋于缓和。“文化大革命”期间,铅笔销量大减,1967年为2400万支,只等于10年前的销售
水平。1978年购销量回升,购进21531万支,其中省内产品20256万支,销售14131万支,调出
省外6483万支。进入80年代,商业销售稳中有降,厂留10—15%进行自销。1985年购进铅笔1
3139万支,其中省内产品10110万支,销售14796万支。工业自销2190万支,通过国营商业调
出省外2710万支。
(二)自来水笔
从1955年开始,友联金笔厂、黑龙江金笔厂出现产大于销,商业经营亏损。此后5年中,
省内销售逐年上升,调出量也有所增加。1957年购进101万支,其中省内产品84万支,销售6
2万支,调出省外22万支。1961年以后由于铅笔供应不足,对自来水笔采取压库扩销,以调节
供求。1962年购进97万支,其中省内产品69万支,销售195万支,调出省外15万支,但库存仍
居高不下,高达709万支。1964年以后销售开始回升,年销250——300万支,1973年达502万
支,1977年662万支。在此期间,各地百货商店开展了自来水笔零件经营和修配业务。1980年
购进803万支,其中省内产品589万支,销售564万支,调出省外270万支,库存降到558万支。
从1981年起,在市场竞争中,省内产品产量下降,商业收购随之减少,省外进货比重扩大,
由70年代占32%,上升到52.7%。1985年购进864万支,其中省内产品309万支,销售751万支
,购销均为历史最高水平。
九、小百货
小百货是百货业中的小商品,亦称零星百货或三类小商品。主要商品有民用锁、刀剪、
扣子、刷子、裤带、化妆品、玻璃器皿、理发工具、烟具、杂品等,按规格品种计算约1.6
万种之多,其销售额占百货、文化类销售总额的40%左右。
建国初期,小百货商品是多渠道自由经营。省内货源很少,仅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
江、佳木斯等地能生产一些,但生产基础差,品种数量少。货源70—80%来自京、津、穗等大
城市。1955年哈、齐、牡、佳4个市,已能生产塑料皂盒、帆布袋、皮表带、牛角梳、小圆镜
、勾针、鱼钩等313个品种,年产值约3000万元。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后,国营商业二级批发
站也很少经营,80%的小商品是采取厂店挂钩、小商品批发市场、外地厂家直接供货等形式进
行购销。1957年省内又增加了拉练、电木扣、滑雪板、广告色等小商品的生产,过去靠省外
进货的五眼、顶针、水色等基本实现了自给。1958年开始,国营商业对小商品进行包销,增
加了收购与供应的数量。下半年,在工业生产大跃进中,把许多分散生产小商品的厂社合并
,放弃了一些小商品的生产。有的工厂为钢铁让路,抽调工人参加会战,致使小商品生产走
了下坡路。1961年初,省委贯彻中央“发展小型工业和迅速恢复小商品生产”的指示,在牡
丹江召开了发展地产日用工业品会议,提出“三年补长,五年自给”要求。工商部门配合,
开展了以“五子登科”(发卡子、电木扣子、小刀子、奶嘴子、学生本子)为重点,以发展
小五金、木制品生产为中心,安排地方小商品生产竞赛。国营百货公司系统把小百货的经营
提到重要日程,对五针(缝纫针、麻花针、疙瘩针、顶针、大头针)、十子(扣子、奶嘴子
、发卡子、学生本子、小刀子、推子、剪子、裤钩子、领钩子、鞋拔子)、二十用(锁头、
灯具、木梳、五眼、鞋油、蜡烛、玻璃杯、蝇拍、牙刷、图钉、钉书钉、烟锅、奶瓶、鞋粉
、粉笔、文具盒、木格尺、三角尺、橡皮、各种棋类)共计35个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小百
货商品,帮助工业部门定方向、找原料、选样品、学技术,积极扶持生产的发展。1962年末
商办示范厂生产的品种有木梳、木尺等150多个,既补充了市场不足,也为后来小百货生产发
展打下了一定基础。同时,二级站增设小百货批发部,大中城市增设批零兼营的专业商店。
1963年全省百货公司系统的市场销售总额为37991万元,小百货占44.1%。1964年3月,手工
业、商业两厅协商划分手工业品商业收购、工业自销范围,对部分小商品由包销改为订货、
选购。到1965年相继试制生产象棋、文具盒、学生尺、木梳、领钩、指甲剪、木制玩具等23
8个缺门新产品应市;增加了发卡子、裤钩子、电木扣子、奶嘴子等100多个品种的产量;有
香粉、雪花膏等80多个品种达到省内自给。“文化大革命”期间,收购上重走大包大揽的回
头路,加上生产受到干扰和破坏,小商品的产销再度下降。哈尔滨是全省小商品生产基地,
产量为全省的80%左右。1969——1970年,哈尔滨二轻系统生产的540个品种,生产减少的有
159种,丢掉的179种,致使市场上一些品种脱销断档。同时,一级站把小商品下放到各省市
,历史上面向全国的一些小商品生产基地,改为面向地方为主,使黑龙江省的小商品货源受
到影响。裤带、松紧带、扣、刀、剪、锁、杯、碗、壶等小商品市场供应时断时续,供求矛
盾突出。1974年7月,省百货公司本着“自立更生,面向省内”的精神,从有利于促进地方工
业生产和加强三类小商品经营出发,实行定点供应办法,把钢精饭盒、菜盒、铸铝饭勺、饭
铲、指甲剪、打火机等70个品种列入定点供应范围。定点供应以外的品种地产地销,有余的
通过交流会互通有无。1975年3月,根据商业部对三类小商品实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的
指示,对省内产品改定点供应为统一管理,凡由商业部管理和省工业部门管理的50种,以及
虽未列入工业计划,但一地生产,供应多地的25种,均由省统一管理。前50种视同二类计划
商品,由省百货公司进行管理,后25种由二级站、市县公司与工业部门衔接产销计划,产品
由省公司组织产地站与销地站进行分配。半年后又改为省管和选购两种形式,并对省管品种
做了调整。1979年进一步调整了小商品购销政策,实行多渠道经营,结束了小商品大流转的
局面。生产也得到很大发展,花色品种增加,质量不断提高,新产品不断涌现,被评为省优
、部优产品近百种。1983年又将部分小商品的价格管理权限下放给企业,并允许在一地市场
上,同种商品有不同价格,小商品的经营日趋活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