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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国营纺织品公司

  一、经营单位
    建国前后,纺织品由国营百货公司经营。1951年初,原黑龙江、松江两省成立花纱布公 司,主营棉花、棉纱、棉布三大类商品。并分别在齐齐哈尔、北安、绥化、白城子、哈尔滨 、牡丹江、佳木斯等地成立花纱布地区批发站。同年12月,根据商业部指示,两省商业厅又 将省花纱布公司和各地花纱布地区批发站分别合并于省百货公司和各地百货批发站。1954年 8月,原黑龙江、松江两省合并后,重新组建黑龙江省花纱布公司,并在各经济区成立花纱布 地区批发站,各市及一部分县成立花纱布公司。至此,国营花纱布公司成为一个专营行业。 1956年1月,根据商业部决定,经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将针棉织品经营业务从百货公司划出, 单独成立省针棉织品公司,并在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成立针棉织品采购供应 站(哈尔滨站与省公司一套机构挂两个牌子)。同年,省花纱布公司更名为省纺织品公司。 1957年,省针棉织品公司并入省纺织品公司,但仍保留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 4个针棉织品采购供应站。1958年,省纺织品公司与省百货公司合并,改为省商业厅百货处。 1959年,设省商业厅纺织处(与哈尔滨纺织站合署办公,一套机构挂两个牌子)。1962年, 省商业厅纺织处又改为纺织品公司。1968年,省革命委员会决定,撤销省纺织品公司,将纺 织品经营业务划归省商业公司。1969年,成立省商业局纺织站(与哈尔滨纺织站合署办公) 。1970年,省商业局纺织站并入省商业局百货站,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3个纺织品站也 与当地百货站合并,保留哈尔滨纺织品站和哈尔滨市纺织品公司。1981年,复建省纺织品公 司及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3个纺织品站,各市成立了7个专业零售商店。1983年8月,省 人民政府决定,将省纺织品公司及所属4个纺织品站和哈尔滨市纺织品公司移交省纺织总公司 领导,实行工商合一新体制试点。重点市、县相继从百货公司中分建出42个市、县纺织品公 司。到1985年各市县建起26个专业零售商店。
    二、购销业务
    (一)省内产品收购
    建国初期,省内纺织工业基础薄弱,品种单一,产量不大,商业主要是通过加工订货形 式收购一些织布、染布、原棉加弹和毛巾、袜子等产品。1954年前,年收购额在5000万元左 右。随着生产发展,1956年收购额增加到8951万元,1959年上升到15506万元。三年困难时期 ,原料减少,商业收购下降。1961—1963年,平均年收购额6000万元左右。60年代中期,国 家调整生产结构,优先发展轻纺工业,省内化纤织物开始投产,还重点发展了棉毯、格线、 手帕、松紧带、帆布腰带、鞋带、线手套等针棉织小商品,商业收购量迅速增加。1969年收 购额突破2亿元。70年代,针棉织小商品基本上满足了省内需要。1979年省内针纺织品收购额 上升为39640万元,10年间收购额增加近1倍,占总进货的比重也由1969年的26.1%提高到29 .7%。改革开放以来,省内纺织工业大力发展以麻、毛、化纤为原料的产品以及混纺织物, 产量提高,品种增加。商业收购额1980年为45326万元,1981年为43100万元。产销体制改革 后,工业自销扩大,商业收购额有所减少,1982年为36671万元,1983年为24130万元,1984 年为36096万元,1985年为28507万元。
    (二)省外进货
    黑龙江省是全国纺织品主要销区之一,历来从省外大量调入纺织品。省外调入总额占全 部货源的比重,一般在70%左右。建国初期,省外货源由东北区花纱布公司统一调拨,拨什么 卖什么,拨多少卖多少。1954年,实行棉布统购统销政策后,省外进货是在国家统一计划下 ,按商业部分配的指标,负责落实调拨计划和催拨催运工作。此外,对列入三类商品的针棉 织小商品,可在省外自由采购,或参加全国三类物资交流会,或从产地二级站进货,或通过 省际间协作易货。1983年12月,凭票针纺织品敞开供应后,商业部停止安排省际间商品调拨 计划,省外进货由各批发和零售企业自行采购,货源渠道拓宽,花色品种增多。特别是从省 外产地工厂直接进货的比重大幅度上升。1955年到1979年,省外自行采购占总进货量比重仅 为3.7%左右,1985年自行采购达到19941万元,比重上升为23.2%。
    (三)商品销售
    建国以来,纺织品供应虽较长时期实行统购统销政策,但随着生产的发展,销售量仍是 大幅度上升的。1949年销售花、纱、布4470万元,人均消费水平4.4元,1952年销售额2230 5万元,比1949年增长3.9倍。1953年,棉布生产增长幅度小于销售增长幅度,产销矛盾扩大 。1954年,国家发布了《关于棉布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简称统购统销),特别是 在完成对私营纺织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以后,纺织品全部纳入国家计划轨道,工业生产和 市场销售稳步上升。1957年销售额34400万元,比实行计划供应前的1953年增长14.6%,人均 消费水平23.2元。1958——1960年间,受“大跃进”影响,销售额分别上升为41238万元、 71204万元、69547万元。1961年,纺织品货源紧缺,国家采取扩大计划供应范围,严格控制 生产用布和公共用布,开展节约代用和减少居民用布定量等应急措施,压缩市场供应量。当 年销售额下降为31987万元。之后,销售额逐年上升,到1965年达55666万元。“文化大革命 ”期间,棉布计划供应工作失控,红卫兵袖章、队旗、彩旗、横幅布等用量猛增,1967年销 售额上升到63489万元,还吃掉了约4000万元正常商品库存。进入70年代,各种化纤织物逐渐 增多,棉布供不应求的矛盾日趋缓解,纺织品销售再度逐步上升。1975年销售额突破10亿元 ,1979年上升为13.2亿元。1980年以来,国家采取逐步缩小计划供应范围和减、免收布票、 削价处理库存老产品、调低涤纶化纤布价格等措施后,纺织品销售额又有增长,1980年为13 ,4亿元,1981年为13.6亿元。1983年末,纺织品全部敞开,多渠道经营后,国营商业市场 销售回落,1984年为10.1亿元,1985年为8.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