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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国营五金交电化工公司

  建国初期,五交化商品,由国营百货公司经营。1950年,东北区五金电料公司在哈尔滨 设驻在组,销售工业器材(即五金交电化工)商品,国营商业五金交电化工行业开始建立。 同年7月,东北区五金电料公司接收哈尔滨百货公司五金部,在驻在组的基础上,成立了东北 区五金电料公司哈尔滨分公司。之后,在黑龙江地区相继建立起系统的专业公司。
    一、经营单位
    (一)省公司
    1951年4月1日,原黑龙江省成立工业器材公司,接收了省百货公司工业器材的经营业务 。省公司下设五金、交电两个直属商店。交电商店经营交电和化工两大类商品。商店除直接 对市场供应外,还对兼营公司办理调拨业务。1953年初,原黑龙江省工业器材公司一分为二 ,成立五金机械和交通电工器材两个省公司,化工原料仍由交通电工器材公司经营。1954年 1月,原松江省成立五金机械公司,经营五金交电化工商品。原黑龙江、松江两省合并后,设 黑龙江省五金机械、交通电工器材、化工原料3个省级公司。1955年上半年,省交通电工器材 和化工原料公司分别与哈尔滨市公司联合办公,行政领导以哈尔滨市为主。1956年9月,省交 通电工器材和化工原料公司,又与省五金机械公司合署办公,对外挂3个牌子。1958年5月, 五金交电化工3个省公司与省供销合作社所属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合并,改组为黑龙江省商业厅 工器处(坐站)。1961年9月,又改组为黑龙江省工业器材公司,农业生产资料业务划回省供 销合作社。1962年3月,省工业器材公司一分为三,恢复省五金机械、交通电工器材、化工原 料3个专业公司。同年6月,根据国务院决定,商业部对五交化商业系统,做为第一种类型的 专业公司进行管理。在领导关系方面,省公司属省商业厅与中国五金机械、交通电工、化工 原料总公司双重领导,业务上以总公司领导为主。省公司对系统内的市、县公司,二、三级 站亦是如此。1965年4月、12月3个公司又先后合并,改称黑龙江省五金公司。1967年以后, 改以块块领导为主。“文化大革命”期间,与省供销合作社所属的生产资料公司又一次合并 ,称省生产资料公司。1969年9月,改称省生产资料局工器组。1970年5月改组为省商业局五 金交电化工站,负责五交化系统工作。1972年7月恢复省五金公司至1985年。
    (二)市、县公司
    1952年,东北区五金电料哈尔滨分公司移交给哈尔滨市,改称为哈尔滨市工业器材公司 。原由省百货公司经营的工业器材业务亦同时移交。同年3月,原黑龙江省于绥化、北安、白 城子3个地区建立工业器材中心公司(后改称县公司)。1953年初,哈尔滨市工业器材公司一 分为三,设五金机械、交通电工器材、化工原料3个市公司。1954年初,在原松江省五金机械 公司成立时,原哈尔滨市分公司所属牡丹江、佳木斯两市的五金商店领导关系交给省公司。 1954年9月,随着省级公司的变动,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4个市均分设五金、 交电、化工公司。之后较大的市县,陆续建立五金公司,统一经营五交化商品。到1962年底 有10个市、43个县建起经营五金商品的专业公司。1979年,县县设立五金公司,成为全国县 级专业公司无空白点的省分之一。到1985年底,有市县公司81个。市、县级公司,既管理又 经营。市级公司经营商品较为齐全,起地区性交流中心作用。
    (三)二、三级站
    从1956年起,在五金交电化工商品卖钱较多的市、县公司,设立三级站,多数县是采取 县公司坐站的形式。五常、宁安、北安等地则按小经济区设有两个以上独立三级站。
    1958年1月,成立哈尔滨工业器材二级站。同年5月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建立工业 器材二级站。1960年,为支援油区建设,在安达县建立二级站(1962年撤销)。1962年9月, 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分设化工原料司站合一的公司。1965年12月,在哈尔滨分设五金 交电和化工两个二级站。1970年撤销哈尔滨五金交电化工二级站,分别按行政区划设绥化、 肇东、伊春、北安、松花江地区五金交电化工站;齐齐哈尔五金交电站,改称嫩江地区五金 交电站(齐齐哈尔五金交电公司兼办市区五金交电二级采购业务)。1972年撤销按行政区划 设立的二级站,恢复了原有的按经济区设立二级站的体制。1973年重建哈尔滨化工原料二级 站。1976年,哈尔滨化工原料二级站与哈尔滨市化工原料公司合并,成为三级带二级的批发 机构。1982年,为加强批发业务,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化工原料由三级带二 级,改为二级带三级。1984年7月,二级站与同城三级站合并。到1985年底,共有11个五交化 二级站(贸易中心),72个三级站。
    (四)商店
    1951一一1954年间,在县城建立的商店,多为五金、交电、化工综合经营的商店,在大 、中城市则分设五金、交电、化工3个专业商店。1955年以后,哈尔滨等大中城市的商店划细 ,分出五金商店、机械工具商店、水暖商店、电工商店。之后随着业务的发展,又增设了收 音机商店、自行车商店、油漆商店、零配件商店等。1980年以后增辟了家电商店、粘胶剂商 店、装潢五金商店等。到1985年底,全省共有国营五金交电化工商店135个。设在县城的商店 ,主要面向当地市场,基本上是零售。大中城市的专业商店,多属批零兼营,除零售供应人 民生活需要外,还担负对厂矿的批发业务。
    二、经营范围
    国营五金交电化工商业建立初期,经营范围很广。包括黑色金属、有色金属、机械、仪 器仪表、建筑五金、工具、水暖器材、各种汽车配件、电机、绝缘材料、化工原料、染料、 油漆等。而后经营范围曾多次变动,从以经营进口的生产资料为主,逐步发展成为主要经营 国内产品;从经营大型、精密、专用生产资料为主,逐步转为经营小型、通用、民用生产资 料和生活资料为主。
    1953年,根据商业部规定明确了五金交电化工公司与百货、医药、煤建公司对磅秤、各 种锁、扩大机、油漆等26种商品的主营和兼营关系。1954年国家加强对统配物资的计划管理 ,将原商业部门经营的大型机床、专用器材和精密仪器等分别交给使用部门或物资部门储备 ;对黑色金属按对象划分了国家分配和商业供应的范围,明确商业部门只负责供应市场零星 需要,并对国、公营生产企业计划不足部分补充供应。将土产公司经营的松香、明矾、硫磺 等13种化工原料划归化工公司经营。1955年8月,将石棉制品、卫生器材划出交煤建公司经营 。1956年,将三角带、平型胶带、钨钢刀头、运输胶带等14种商品,由五金公司划给冶金、 化工等工业部门经营。同年4月,将百货公司经营的自行车、自行车内外胎、收音机、室内电 料等划归交电公司经营。1959年,退出市场零星需要和国公营生产因计划不足所需钢材、有 色金属的经营,只负责申请和供应由商业部门安排专项商品生产所需的原材料。1959年5月, 将商业部门经营的机械、光学仪器、切削工具、量具、研磨工具、机床附件等200多个品种移 交一机部销售办事处经营。同年12月,将各类仪器、仪表、工业钻石、白棕绳、汽车配件等 分别移交建工、水产、交通及科学用品等有关部门经营。
    1961年起,商业经营的橡胶及其辅料、塑料、增塑剂、大部分进口化工原料陆续移交给 物资部门管理。同年,将电焊条等20多个品种移交建工、机械工业部门经营;进口染料,交 纺织部门经营;烤胶、甘油、硬脂酸和搪瓷色素等移交轻工部门经营。1964年,国家物资总 局和商业部门取消了31类五金、交电商品的交叉经营。明确胶盖开关、电度表、低压电瓷等 8种商品由商业部门统一经营,标准件和水暖阀门(21/2″以下)两类产品市场零星维修需 要部分仍由商业部门经营,其余机电产品,统由物资部门负责,商业退出经营。同年,将化 妆、皂用、烟用香精移交给轻工部门。1966年8月,将铁锹、钢镐和各种薄铁器皿移交供销合 作社。
    1974年,将桐油移交粮食局。1982年,将松香等5种林产化工和消防器材分别移交给林业 部门和公安部门。1984年,将石蜡移交石化总公司。
    国营五交化商业,在经营品种不断减少,经营范围日益缩小的情况下,根据生产发展和 市场需要,又设法开拓了一些新品种的经营,如家用电器、装潢五金、食品添加剂、粘胶剂 等。到1985年底,五交化商业,经营五金、交电、家电、化工4大类,29小类,2330个品种, 11492个规格的商品。
    三、购销额
    (一)省外进货
    黑龙江省国营五交化公司成立初期,省外进货多是由东北区五金电料公司调入,直接从 省外采购量很小。1954年东北大区撤销后,改由总公司按季召开供应会分配。分配不足需要 补充进货时,还派人到产地自行采购。1957年以前,调入量年均8500万元,占总进货的70%。 自行采购的商品年均3700万元,占总进货量的13.9%。三年经济困难时期,货源紧缺,自行 采购量减少。“文化大革命”期间很少派人出省采购。随后,省内产品逐步发展起来,省外 调入货源年均10400万元,占总货源量的比重则下降为48%。自行采购减少到年均1100万元, 占总进货量的比重下降到5%左右。1970——1979年间,省外调入量年均调入19000万元,占总 货源量的45%上下。在此期间,进一步收缩省外自行采购权限。10年间,从省外自行采购年均 600万元,仅占进货总量的1.5%。1980年,市场开放,允许各市县三级站出省到产地厂家择 优进货。这一年省外系统内进货为32390万元,比上年增加6300万元,增长24.3%。省外系统 外采购2667万元,比上年增长3.7倍。1981年上升到5110万元,1983年突破1亿元,1985年高 达24812万元,占总进货量的23.9%,近半数是家电商品。1985年省外系统内进货44600万元 。但属于分配的货源仅占进货总量的40%,其中五金类占30%上下,化工类占25%左右,交电类 近50%,家电类60%。
    (二)省内收购
    建国后,黑龙江地区生产的五金、交电、化工商品,由东北区五金电料公司和哈尔滨市 分公司收购。大区撤销后,下放给省收购的地方产品有铅油、小五金、骨胶、皮胶等34种。 1955年收购额为4203万元,占总进货额的32%,其中五金类1272万元,交电类2429万元,化工 类502万元。1958年,推广齐齐哈尔市工业器材公司从生产入手,培植货源基地的经验,各站 司积极参与生产规划,利用省内大型工厂多,设备潜力大,技术力量强的优势,配合工业部 门试制生产一批建筑五金、室内电料、化工原料等商品。但从1958年起,商业部门盲目收购 了不少不该收购的产品。是年收购额13405万元,比上年增长3.1倍。1959年突破2亿元,19 60年激增至4.5亿元。大批质次价高、不适销的商品,进入了商业仓库。以致后来“三清” 报废和削价处理,损失达2亿元。经过两年调整,1962年省内收购回落到5299万元。此后,本 着“及时收购,防止再乱”的精神,并采取了统一归口申请原料,对厂家按收购计划供应原 料等措施,产品的品种、质量均有改善,市场紧缺的元钉、镀锌铁丝、合页、油漆、小苏打 等收购量均有较大增加。1965年收购额上升到8983万元。“文化大革命”头三年省内商品收 购额维持在1亿元上下。1969年收购额上升到14376万元,其中马铁零件、石蜡、油漆三大品 种增加的收购额近3000万元。1970年,省有关部门提出“力争二三年内,达到工业品基本自 给”的要求,1971—1973年,五交化地产品收购额以平均10%的速度递增。1974年,收购品种 419个,其中五金类225个,交电类140个,化工类54个。1975年,省五金公司,针对地产品收 购数量、质量状况,提出“发展一个,巩固一个,提高一个”的经营方针,通过引进技术, 配合工业部门制定质量标准,组织产品比质比价等,促进提高质量,增加产量。1975——19 76两年,马铁零件、扳钳工具、油漆等拳头产品的收购,大幅度增加。省内自给品种由1965 年137种增加到280种。1977年,省内产的洗衣机、电烤箱、速热器、各种民用灯具、两用门 板扣、食品包装蜡、鞋尔乐胶等相继投放市场,改变了省内产的五金交电化工商品品种单调 、规格单一的状况。到1980年,铁壳开关、理石开关、钢板尺等自给有余。1981年,根据“ 以销定进”的方针,对省内产品收购进行调整,停止收购27个品种,减少收购量的有79个品 种,收购额比上年减少1300万元。与此同时,为保护省内工业,采取控制省外进货的措施。 1982年控制省外进货的商品有插肖、黑胶布、明胶等85个品种。1985年,收购额达到34235万 元。是历史最高水平,其中五金类收购12012万元,自给比重为52.9%,交电类5609万元,自 给比重23.3%,家电类3157万元,自给比重8.6%,化工类13457万元,自给比重66.4%。
    有一部分省内产品,供应省内市场有余,还向省外调出。到1985年累计,调往省外12. 9亿元。其中纳入总公司统一平衡分配的商品有锉刀、合页、扳钳工具、台案秤、亚麻水龙带 、四氯化碳灭火机、二氧化碳灭火机、半导体收音机、电度表、兆欧表、万用表、胶盖开关 、理石开关、铁壳开关、石蜡、油漆、涂料、香精等。
    (三)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国营商业经营五金交电化工商品数量较小。1949年省内销售 额仅为125万元,占社会同行业经营额的24%。随着国营专业公司的建立,经营规模不断扩大 ,到1952年省内销售额上升到11745万元,占社会五金交电化工商品销售额的90.1%。第一个 五年计划期间,随着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开展,社会需要量显著增加。五金交电化工商业企业 ,从1953年起,开始实行了厂矿供应联系制。1954年起,开展五金交电化工商品下乡。五年 年均销售17800万元,比1952年提高51.5%。在市场销售额中,供应工业生产用的占60%,供 应基本建设用的占14%,供应农业生产用的占10%,供应机关团体用的4%,供应城乡人民生活 用的12%。1958——1960年间,销售不正常,年均高达47900万元。1961——1963年,社会需 要量锐减,年均销售下降到21800万元。“文化大革命”头三年再降到年均20600万元,低于 三年困难时期。之后,随着农业机械化程度不断加强,工业生产新发展,不仅需要五金交电 化工商品增加,而且有一些新产品如洗衣机、黑白电视机、录音机等陆续进入消费领域,销 售额大幅度上升。1970年省内销售27074万元,1972年超过3亿元,1975年突破4亿元,1978年 接近5亿元。进入80年代,实行开放搞活政策以来,五交化商品市场空前活跃,新兴产品如五 金类的三动工具(风动、电动、液压)、装潢五金;交电类的摩托车、新式灯具;家电类的 洗衣机、彩色电视机、电冰箱、电饭锅;化工类的粘胶剂等源源上市。五交化商品省内销售 额1980年突破7亿元。1982年省内销售额达82097万元,其中,通过供销合作社供应农村市场 此类商品为11860万元,比10年前增长2.5倍。对厂矿供应满足程度达到80%以上。1985年省 内销售额达到106646万元,比1955年增长6.2倍。三大类商品(1985年起分四大类)的销售 比重发生了变化。五金类,由于基建部门现代化施工和在部分建筑结构使用钢窗、铁门,使 得建筑五金销售增长缓慢,1980——1985年间,维持在2—2.3亿元之间,占五金交电化工商 品销售比重由50年代的53.1%,下降到22,4%。交电类,由于家用电器商品销量猛增,所占 比重从第二位上升到第一位,占58%。化工类也由17.6%上升到19.6%。供应对象也发生了变 化,按生产、生活两大部类划分,生产资料由占84%下降到60%;生活资料由占16%上升到40% ,供应生活需要的商品比重,越来越大。
    (四)易损零配件供应和维修业务
    易损零配件供应和工具、电器等商品维修,是从1964年为解决扳钳工具、电器开关等供 应不足开始的。1966年,省公司成立了零配件供应小组,开始经营胶盖开关、铁壳开关、理 石开关、焊接工具、扳钳工具配件,同时组织锉刀翻新,灯泡复明业务。同年哈尔滨市五金 公司成立零配件商店,前店后厂,既供应零件,也收旧品,修理后再出售。齐齐哈尔、牡丹 江、佳木斯等中心城市,均相继开展了维修与易损零配件供应业务。1970年,全省经过回收 维修再出售的扳钳工具、水暖零件、电器开关等十几个品种,120多万件,价值195万元,节 约钢材有色金属774吨,占同类商品货源的28%。修复灯泡、灯管120多万支,对弥补货源不足 和推动社会节约,起到了积极作用。1970年以后开始五机(电视机、录音机、收音机、电唱 机、扩音机)维修业务,以保修收音机为主,集中在城市和县城。之后随着农村保有量增加 ,商业边销售边维修的服务也逐渐在农村开展。1972年,部分市县公司还建立支农维修服务 队,深入农村修复各种工具98万件、灯泡239.8万只。1973年,“以卖带修”、“修售结合 ”业务,在全省普遍开展起来。1978年,货源好转,各地陆续将零配件与整件商品归口经营 。1979年以后,五机销售量增多,保修任务加大,各大中型交电商店配备了维修人员,添置 了设备,保修和售后服务工作有了进一步加强。1980年商业部投资,在哈尔滨建立家电维修 中心站,较大的家用电器商店也设立了保修点,基本上保证了售出家用电器保修期内的维修 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