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主要商品
一、食糖
黑龙江地区市场早期出售的食糖,是从南方运进的蔗糖。19世纪末期,英、日等国食糖
进入黑龙江市场。1900年(光绪三十二年),英国太古洋行在哈尔滨傅家甸(现道外区)设
店,倾销英国糖。翌年,日本三井物产株式会社驻哈尔滨办事处,开始倾销日本糖。1908—
—1909年(光绪三十四年至宣统元年),阿什河、呼兰两个以甜菜为原料的糖厂相继建成,
10多年后正常生产,年均投放市场4000吨左右。东北沦陷后,食糖市场几乎为日本糖所垄断
。1937年12月,伪满政权把砂糖(含冰糖)列为甲类分配物资,实行配给,直到东北解放。
解放战争时期,市场供应的食糖,主要是由贸易公司从苏联进口。糕点、饮料等生产用
糖,则多是私营商业从国民党统治区贩运来的糖精。之后,阿城、哈尔滨两糖厂恢复生产,
其产品供给商业销售,工厂也有部分自销。1949年国营商业收购地产糖7852吨。1952年,中
央商业部规定,“糖的经营,为方便价格管理及其供销调度,统由百货公司经营”。1954年
,中财委决定,取消东北地区工业内部用糖直接调拨的办法。从1955年开始,黑龙江省对食
糖实行国营商业“统一收购、包销”。在此期间,国家把黑龙江省列为发展食糖的重点产区
之一,新建的和平、红光、友谊、齐齐哈尔4个糖厂相继投产。1959年国营商业收购119855吨
,比1949年增长14.2倍。1960——1962年间,农业遭灾,甜菜产量锐减,食糖生产和商业收
购大幅度下降。1962年收购量下降到8090吨。1963——1966年间,生产得到恢复和发展,商
业收购又逐年上升,1966年收购量达到167756吨。“文化大革命”期间,农民种甜菜被当作
“资本主义尾巴”受到限制,糖料不足,产量和收购量再度回落。1970年商业收购量下降到
109112吨,1971——1977年年均收购138400吨。1978年8月,省计委、经委、财贸办公室联合
通知,从当年第四季度起,对工业生产加工用糖实行内调。改革开放以后,工业自销量加大
,还有些非指定单位插手经营,国营商业收购比重下降。1980年商业收购174572吨,占产量
的86.7%,工业自销占产量的12.7%。1981年省政府曾发出加强对食糖管理的通知,坚持实
行食糖统一收购,集中管理,但未能全面贯彻执行。1981年,国营商业收购269478吨,占产
量的80.5%。1982年商业收购258659吨,比重下降到65.5%。1984年甜菜丰收,食糖产量大
增,商业收购达448431吨,是历史最高水平。1985年甜菜受灾,食糖减产,商业收购为3307
67吨。
1960年以前,省外调入基本是省内不产的红糖,货源多来自广东、广西两省,年均调入
1800吨左右。1961年,由于省内食糖减产,商业部安排调给进口糖68000吨,1962年调入450
00吨。1964年以后,省内糖源增加,调入逐步减少。1966——1972年,年均调入7600吨,多
是红糖。1973年,商业部为在全国进行平衡调剂,安排串换品种,生产旺季时,先从黑龙江
调出地产绵糖和砂糖,尔后再调给黑龙江省进口糖,加工后供应省内市场。这一年商业部调
给22000吨。1977——1979年调入66809吨,经加工后大部分再调出。1980、1981年,省外调
入只有红糖,年均调入5500吨,1985年减少到1728吨。
解放战争时期,食糖的社会消费水平很低,至1949年省内销售1055吨,人均只有2市两。
随着人民生活的改善和食糖资源的增多,销售量成番论倍增加。1953年,省内销售食糖1910
9吨,比1949年增长17.1倍,人均年消费水平增至2.27市斤。1954年,全国食糖产不足销,
国家分配黑龙江省销售指标与市场需要有差距,从第二季度起,采取了“首先供应军需和工
矿林区保健用糖,安排好托儿所、医院和国合零售单位的供货,对私人零售商暂不批发”的
销售措施。1956年,商业部对各省市自治区,实行按年、季下达分配销售指标。黑龙江省在
控制指标内,贯彻执行“保证特需,照顾重点,兼顾一般,适当压缩平日销售,做好节日供
应”的原则,安排供应。1958——1959年,新的用糖项目增加,市场供求差距拉大。1960年
甜菜减产,食糖货源严重不足。为保证最低需要,从1961年1月起,对居民用糖实行凭证定量
供应。此外,对一些特殊需要的对象如病人、产妇等,凭诊断和证明供应;对高温、高空等
特殊工种所用的保健用糖等专项安排供应。同时对生产糕点、糖果加工用糖,实行高价供应
。1962年5月,市场上高价砂糖和平价定量同时供应,这一年省内销售55292万吨,人均5.8
9市斤。1964年,食糖供需紧张状况有所缓解,对边境地区居民实行平价敞开供应。同年3月
,开展议价销售红糖,当年12月又恢复了平价。1965年7月,食糖全部恢复平价供应,销售量
逐年上升。1969年省内销售91338吨,人均年消费水平7.48市斤。之后,由于消费需要的增
长,大于生产的增长,产销之间差距再次拉大。从1970年2月起,除边境地区继续敞开供应外
,内地居民用糖又实行定量供应。1971年,省对地、市采取“下达销售指标,打紧安排,均
衡投放,超销不补”的措施,并对糖果、糕点用糖,改进配方,增加辅料比重;其他工业用
糖,采取少用、代用的办法,把压缩节约下来的食糖,用以安排居民和特需供应。1973年,
本着内紧外松,控制外流的原则,对侨汇、归国华侨、港澳同胞凭证满足供应;对居民实行
凭证记量,内部掌握(每月每户不超过2市斤)。1979年以后,食糖货源状况改善,除生产加
工用糖仍偏紧外,居民用糖再次敞开销售。省对各地采取“计划包干,控制销售,超销不补
,节约留用”的办法,对销售部门按季、月计划拨货和投放。1982年省内销售170045吨,人
均消费水平10.36市斤,高于全国人均水平1.56市斤。1983——1985年,年均销售148500吨
,销量比较稳定。
黑龙江省作为全国重点产糖区之一,担负着支援全国的任务。1950——1953年间,年均
调出11800吨。1954——1959年间,经商业部统一安排,年均调出62300吨,1961——1963年
食糖减产,调出量下降到2000吨上下。1964年以后,调出量又逐渐增加,1966年调出128614
吨。从1970年起,执行商业部计划供应政策,压缩省内市场销售以完成外调任务,年均调出
36400吨。1980年以后,货源增多,调出也随之增加。1981年调出139121吨。1983年全国货源
松动,省外调入单位自行削减计划,调出完成171122吨。1984年,全国糖源更为充足,黑龙
江省甜菜糖价格每吨又高于南方蔗糖80——100元,黑龙江省食糖外调出现“蹩糖”现象。在
商业部支持和省有关部门努力配合下,多方开拓销路,调出达328352吨。国家对调出糖实行
补贴政策,每调出1吨糖,国家补给吨糖、粮差价113元。仅1984年,这项补贴为省财政增收
3710万元。1985年食糖减产,仍调出188000吨。
二、饮料酒
(一)白酒
白酒是黑龙江地区地方加工工业中油、酒、米、面四大行业之一。1931年全地区有酒厂
(烧锅)400多处,多属手工作坊,产销一体。大的烧锅还有固定的销售网。年产、销量近2
万吨。东北沦陷时期,白酒生产每况愈下,后期实行粮食配给,大部分酒厂(坊)关闭,市
场上只是在年节期间,限量配给一点白酒。
抗日战争胜利后,酒厂一度盲目发展,后经人民政府进行整顿,禁止私人酿酒。1949年
,黑龙江地区年产65度白酒10128吨,全部交由国家专卖。1952年,国营商业收购26411吨,
销售26486吨,消费水平年人均4.7市斤,产、供、销基本平衡。随着城市职工急剧增加,需
求量扩大。到1957年,年均销售3万吨,工矿区仍供不应求。在此期间,从省外调入的全国名
酒茅台、五粮液、芦州特曲等,市场可以摆得住。1961年白酒生产减少,商业收购下降到68
00吨。为此,对散装白酒、瓶装白酒实行节日凭证供应;全国名酒、优质酒和地方优质酒,
只安排外事活动和必要的特需;对林区山上工人、矿区井下工人等特殊工种劳保用酒保证供
应;野外勘探人员、水利工人、渔民、种稻田的农民用酒照顾;配药用酒,凭医疗单位证明
供应。1961年4月,省人民委员会规定,将白酒纳入收购农副产品奖售工业品范围之内,凡交
售山葡萄或都柿、橡子、野杂果,每吨奖售白酒50市斤。1962年4月,按国家统一部署,对各
种名酒、地方优质酒、散装白酒实行高价敞开销售。但对外宾、外侨和井下工人、森林采伐
工人、水下作业工人、野外作业人员、水稻插秧农民供应的白酒和泡制中药用酒继续平价售
给。1964年退出高价。此后,平价敞开销售,直到1971年,年销售量也从3万吨升至6万吨,
基本上满足了城市矿林区的需要,县镇和农村供应状况也有所改善。1972年底,由于煤、电
供应不足,酒的产量下降,白酒供应采取看证记数,每人每次不超过2市斤;瓶酒一般城镇实
行凭原旧瓶售酒,哈尔滨市实行收副食券的供应措施。1975年4月,优质酒实行收购“留成”
办法。阿城、双城、宁安、富裕等地产的优质酒,由地区二级站收购;哈尔滨、齐齐哈尔、
牡丹江、佳木斯生产的优质酒,由产地三级站收购。三级站按计划收购部分留成20%;超产超
收部分分成30%,二级站分成30%,省公司上调40%(实行到1979年2月)。为促进白酒的生产
,从1975年12月起,对散装65度白酒,商业部门给酒厂每吨价外补贴200元(1982年6月,改
为50度补244元,60度补300元,65度补329元),使白酒紧缺状况得到很大改善,产销年均达
到11万吨,城乡基本满足供应,人均消费水平上升到7.06市斤。1980年,国家拨给酿酒粮食
增加,产量持续上升,白酒达到省内自给有余,调出省外9109吨,1981年,调出省外12743吨
。1982年初,部分名酒、优质酒货源也有增加,市场供应松动。商业部分配的茅台、五粮液
等全国名酒,指标增加到130吨左右,但落实的不好,只能完成百吨左右。在省政府支持下,
商业部门用食糖、奶粉等与产地协作,每年补充六七十吨,安排特需。1983年白酒收购量超
过14万吨,省内市场销售13.2万吨,为历史最高水平。同时针对市场出现的普通白酒供过于
求,名优酒供不应求情况,将省内产中国玉泉酒、特制老白干、龙宾特酿从普通白酒中划出
,列为特需供应。1984年7月,省政府批准各基层供销合作社可直接从酒厂进货,国营商业收
购、销售量下降。1985年收购7.1万吨,销售8.5万吨,分别比1984年下降50%和35.7%。但
全省社会白酒销售量仍是增加的,消费水平人均10.4市斤。
(二)啤酒
黑龙江地区,啤酒的生产和销售,有近百年的历史。1900年(清光绪二十六年),沙俄
商人在哈尔滨建第一家啤酒厂,之后又在阿城、绥芬河、一面坡等地建起10家啤酒厂。这些
厂家到1918年,一年销售啤酒7800吨。1931年以后,日产啤酒大量涌入市场,地产啤酒产销
都不景气。1936年3月,日伪成立了哈尔滨麦酒株式会社,控制啤酒产销。东北沦陷后期,啤
酒生产锐减,到1944年,黑龙江地区有6家啤酒厂,时产时停,市场供应廖廖无几。
建国初期,黑龙江地区仅有哈尔滨、一面坡、绥芬河、阿城县玉泉镇等四五家啤酒厂,
年产100吨。加之购买力水平低,销售量很少,人均年消费0.06市斤。此后生产发展,消费
量逐年增长,1958年购销均达1万吨,1959年人均消费水平2.36市斤。1960年省内啤酒产量
和商业购销都突破2万吨。1963、1964年间,啤酒生产减少,收购下降到1万吨左右。商业部
门从北京、沈阳、青岛等地调入部分优质啤酒,安排外事及重要宴请活动的需要,同时也投
放市、矿、林、油区市场。1970年以后,海伦、富锦等一些县城相继建起啤酒厂,但因消费
量大幅度上升,一年四季供不应求,瓶装啤酒和省外优质啤酒更为紧缺。1971年省内销售4万
吨,1978年省内销售6万吨,1979年达到7万吨,人均消费水平为5.27市斤。之后,产销数量
持续猛增,1980年省内产啤酒11.3万吨,商业收购7.7万吨,占68.2%,工业自销量占31.
8%。省内生产啤酒只有少量调出,1982年,放开经营,由原来年均调出二三百吨上升到931吨
,1984年调出高达3492吨。调出的品种多是佳凤、镜泊湖、太阳岛牌等优质啤酒。到1985年
底,全省啤酒专业厂和生产车间,已达62处,产量36.4万吨,商业收购8.1万吨。这一年省
内销售10.3万吨,调出2454吨。黑龙江省啤酒的人均消费水平达到21.9市斤,居全国啤酒
消费水平的首位。
(三)果露酒
本世纪初,哈尔滨酒精厂始用外进和地产葡萄压汁酿造果酒,投放市场。30年代末,哈
尔滨、绥芬河两地生产葡萄酒8.2万多瓶。哈尔滨还生产销售过外侨喜用的伏特加、白兰地
、水酒和清酒等。
建国后,国营商业开始经营果酒时,产销大体平衡,到1958年累计销售5388吨。1959年
省内自给有余,收购1.4万吨,销售1.2万吨。1960——1962年白酒供应不足,部分购买力
投向果露酒,年均销售1.9万吨。有些品种,也曾列为高价供应商品。1963年白酒货源逐渐
增多,果露酒销售量明显下降,1965年省内销售4216吨,直到1970年,年均销售7000吨左右
。之后,由于果酒中纯酿造的少,露酒多;山葡萄等浆果酒少,浸泡酒、杂果酒多;品种单
调,质量不高,经工商双方努力,开发了一些新品种,有马林、黑加伦、草莓、红豆等浆果
酒应市,货源日益充足,购销稳步上升,年均销售1.1万吨。果露酒属地产地销品种,多余
部分,由省统一平衡调剂。1976年3月,果露酒产销工作会议确定,为重点安排市、矿、林、
油区市场,对一面坡的山葡萄、三梅酒,密山、横道河子的山葡萄酒,统由省糖酒公司安排
调拨。1980年以后,购销平稳,1985年总购进2.7万吨,其中地产品收购1.1万吨,省内销
售1.6万吨,省外调出2045吨。
三、茶叶
茶叶进入黑龙江地区为时较早,但古代居民饮茶并不普及。直到清朝乾隆年间,这里仅
有一些杂货业、中药店经销茶叶。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沙俄商人在哈尔滨办起茶庄。
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民族资本天成茶庄在哈尔滨开业。之后,经营茶叶的店铺逐渐发
展起来。1938年以前,茶商经营兴盛,进货渠道多,销路亦广。大茶庄在产茶区还自设加工
厂,于采茶季节派“老客”到产地收购原茶,加工窨花后运回销售。县城的茶商,大部分从
哈尔滨的茶庄进货。1939年以后,伪满强化经济统制,茶叶市场逐渐萧条。1941年茶商不能
进关采购,营口亦失去集散地作用,哈尔滨茶商转由大连通过日商进口日本茶叶和少量台湾
茶叶。到1944年,这一渠道也中断,各茶庄陷入有店无货的状态。
抗日战争胜利后,贩运商从天津代理店进货,批给茶庄销售。国营百货公司开始经营茶
叶时,是从东北区进货,数量很少。1950年销售133担。1954年国家对茶叶实行统购,国营商
业进货渠道转向沈阳中国茶叶公司。1957年,茶叶划归专卖事业公司(糖酒公司前身)经营
,由外贸部土畜产公司统一分配货源。国家当时对茶叶的经营方针是“以外销出口为主,照
顾边销,适当安排内销”。黑龙江地区市场以销花茶为多,在蒙古族等少数民族集居区则以
红茶、紧压茶为主。进货主要地点:红茶以安徽的祁门贵池茶厂、江西修水茶厂、浙江绍兴
茶厂、湖南桃园茶厂和云南茶厂为主。紧压茶以湖北赵李桥茶厂为主。花茶以安徽芜湖、歙
县茶厂,江苏的苏州、扬州茶厂,福建的福州茶厂,浙江的杭州、金华茶厂为主。绿茶以福
建、浙江两省为主。随着城乡人民生活的改善,茶叶的销售量逐年增加。到1959年,省内销
售达8784担,1961年13435担。1962年茶叶减产,进货5385担,压存补销,供应9224担。由于
货源短缺,供应上采取了对口岸、机场外宾实行特需供应;对达斡尔、蒙古、柯尔克孜、鄂
温克4个少数民族生活必需用茶(低级红茶),按平价指定零售网点凭证限量供应。同年4月
,实行高价敞开供应(8月退出高价)。继之在哈尔滨、齐齐哈尔两市实行凭工薪券购买,其
他市县凭证限量供应。对旅馆、饭店、茶馆、浴池等服务性卖茶的地方,只限卖零包、壶茶
。农村集镇平日不供应,只有节日安排一些中低档茶叶。1964年全国茶叶丰收,进货10445担
,但高中档茶少,低档多,销售7638担。1965——1967年间,高级礼品茶、特需用茶偏紧。
1968年销售回升到11639担。1969年以后,茶叶经营形势好,品种多,数量足,1974年省内销
售突破2万担,1977年突破3万担。1980、1981年,茶叶由统购转为订购,茶厂竞相推销。省
内各级国营商业部门多头、重复进货。1980年进42789担,1981年末库存上升到38674担,相
当于一年的销售量,占压资金过多。为此,省商业局决定,将国营商业多头进货改为按品种
集中经营,花茶、绿茶和红茶、紧压茶分别由哈尔滨和齐齐哈尔两个二级站统一进货,按省
公司下达的品种计划,直接调给各市县公司。1982年,扩大到四站一市(哈尔滨市)直接到
产地厂家进货。1984年茶叶市场开放,为拓宽茶叶经营领域,在3万人口以上的城镇,国营商
业增设一批专业茶庄或茶店。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二级站和哈尔滨市公司开
展茶叶拼配,增加了塑料包装和多种规格的小包装,方便零售网点和供销合作社进货。1985
年销售茶叶36018担。
四、乳制品
黑龙江地区地产乳制品的出现,始于1920年。苏俄商人,在哈尔滨建成年产奶量12万瓶
和18万瓶的两个乳制品加工厂。之后,民族资本也相继办起乳制品厂。1936年,各厂加工鲜
奶2500吨,产品有奶油、奶酪、酸奶。奶油销往省内外大城市,其他奶制品地产地销。1937
年以后,乳制品行业每况愈下。到解放前夕,只有哈尔滨几处牛奶加工作坊,生产奶油、奶
酪和炼乳。
抗日战争胜利后,乳制品生产有了较快发展。1952年国营商业收购600吨,1956年收购增
加到1390吨。1957年以前,消费者以食用鲜奶为主,奶粉的省内销售量年均在200吨上下,每
年调出省外1000多吨。以后消费量逐年增加,1959年省内销售奶粉上升到807吨,奶油112吨
。1960——1962年,生产下降,商业收购量从1500多吨降到400多吨,市场供应极度紧缺。为
确保婴儿、病人的需要,经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曾实行凭证供应。同时,为扩大货源,采取
了以粮换奶的办法,每收购1市斤鲜奶,售给3市两粮。1963年乳制品生产有所恢复,商业收
购增加到2731吨,市场销售1213吨,调出省外1297吨。随着货源松动,除提高了凭证定量标
准外,对城市浮肿、肝炎患者、幼儿和干瘦病患者,凭医疗证明供应奶粉。对军特需、民航
飞行员等用乳制品,由主管部门提出需要,核实供应。奶油、奶酪指定专点,主要供应外宾
和特需。1964年,为进一步扩大奶源,提高了鲜奶的收购价格,促进了鲜奶交售。生产者交
售鲜奶占产量的比重,由调价前47.2%,提高到72.8%。乳制品产量大幅度上升。这一年商
业收购量达3745吨。1965年改变了乳制品收购形式,奶粉除哈尔滨、牡丹江两市由当地烟酒
公司收购外,其他14个产区由省糖业烟酒站统一包销直接收购,炼乳实行地产地销。奶粉取
消凭证供应,奶油也在保证出口、特需的前提下敞开销售,当年省内乳制品销售1554吨,调
出省外2083吨。“文化大革命”期间,在“左”的思想影响下,割“资本主义”尾巴,饲养
奶牛减少,有关部门虽然采取了一些促进乳制品增产的措施,但收效甚微,收购量下降,市
场供应再度凭证定量。直到1975年,商业收购量才比“文化大革命”前的水平稍多一点。19
79年,个体养奶牛发展很快,奶源逐年扩大,乳粉生产增加。1980年商业收购6469吨,比19
79年增长76.3%。工业自销量也有增加,市场供应逐步敞开。调出省外由1113吨,增加到39
02吨。1981年放开经营后,商业收购减少到4964吨,占产量的36.9%,国营商业未完成商业
部上调任务。1982年5月,省政府决定加强奶粉集中管理,规定奶粉的产销计划,由省计委、
经委、财贸办统一平衡,并确定了生产与收购单位的购留比例。即按实际产量扣除外贸出口
、糖果加工用奶粉外,商业收购85%,工业留销15%。工业留销部分用于省内供应,调出省外
的要经省政府审定。到年末商业收购量比上年有所增加,但占产量的比重继续下降到34.3%
。1983年,全国奶粉放开经营,工商双方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本着“有利生产,有利经营
,有利消费”和“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原则,实行工商联产、联销、联利的新经营方式
,把生产优势转化为销售优势。1984年商业收购12736吨,调出省外7249吨。1985年商业收购
9748吨,调出省外4534吨,省内销售7682吨。
五、糕点
黑龙江地区,对糕点的经营,长期以来多是小手工业作坊的前店后厂。1851年(清咸丰
元年)以后出现了专营糕点的果匣铺。1898年(清光绪二十四年)规模较大的糕点作坊洪巨
隆在哈尔滨开业。1911年(宣统三年)在哈尔滨开业的老鼎丰南货栈(老鼎丰食品厂前身)
,生产集京式、苏式特点,又融合欧式糕点的风味,形成了独特风格。民国以来,在一些开
发较早的县城,糕点行业也相继发展起来。市场上常见的糕点,有光头饼、槽子糕(蛋糕)
、长白糕、芙蓉糕、京八件,还有制作考究的萨其玛、冰了花。东北沦陷后期,糕点行业原
料无来源,大多转业或倒闭。
抗日战争胜利后,糕点行业经营方式,基本上延续了历史形成的前店后厂、产销一体的
形式。有些大店铺,以糕点为主,兼营罐头、果酒、糖果、茶叶、水果等。1956年全省糕点
铺、小作坊已发展到1021户,从业人员2400人,年产销糕点8100吨。对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
改造过程中,合并了一些小店铺和小作坊。而后随着国营专业化生产厂的逐步建立,糕点购
销形式发生了变化。较大城市保留了一些较有名气的前店后厂,如哈尔滨老鼎丰食品店和秋
林公司食品部、齐齐哈尔保健食品商店等,仍保持产销一体的传统经营方式。大多数是采取
了产销分开的形式,各副食品商店、食品杂货商店及百货商店、供销合作社所设立的食品部
、组、专柜,都从糕点厂直接进货。1954年糕点收粮票供应以后(按品种不同1市斤糕点收粮
票3—7市两),销售仍稳步增长。1959年市场销售59869吨,1960年达到63827吨。1961年初
,货源紧张,实行高价收票供应。同时,对城市居民供应平价糕点成人每人每月3市两,婴儿
2市两。1961年省内销售为46257吨,1962年省内销售40296吨。1965年7月恢复平价,1966年
回升到45388吨。1967——1969年期间,糕点市场虽有所好转,但原料供应仍然不足,购销增
长缓慢,年均销售47500吨。1970年起,为解决果脯小料来源,在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下,
省糖酒公司每年拿出1000吨食糖,先后与浙江省杭州市蜜饯厂、江苏省吴县果脯厂以及山东
等地建立果脯供应基地,年均供应黑龙江省果脯28000担,从而恢复了糕点传统配料,提高了
质量。从1974年起,商业部分配给黑龙江省一部分可可豆、可可油、可可粉、马口铁等,为
增加糕点品种、花样和改善包装装潢创造了条件。1976年省内销售糕点98037吨。1980年以后
,省内生产的糕点,质量大有提高,各种风味的饼干、干点、喜庆寿糕、奶油大水点心等新
品种不断上市。包装也逐渐多样化,有大、小、方、圆、扁装,手提式、铁桶、纸盒、塑料
袋等多种,丰富了市场。1983年粮食、供销和集体企业相继开办了一些糕点厂,既生产又销
售。省外一些名优产品,也陆续进入黑龙江市场。1985年社会销售量达到115015吨,其中国
营商业经营量为46809吨,占社会消费量的40.6%。
六、糖果
黑龙江地区,在清朝乾隆年间始有糖果上市。主要是用饴糖熬煮浓缩,加入芝麻、花生
等制成麻糖、花生糖等。1913年,哈尔滨万太源糖果厂,用白糖加充填料制成多种形状的糖
果,称“毛八舌”,也称杂拌糖、糖球、糖块。自西式糖果传入后,又增加了奶糖、巧克力
糖等品种。糖果的经营,多属产销直接见面。除厂家自销外,还直接供应茶店、糕点铺、杂
货铺、摊床等经营。
建国后,国营商业开始经营糖果。对地产的糖果,仍然以产销直接见面为主。1956年公
私合营时,全省合并为6家专业厂。除此,有些糕点厂、饮料厂内还设糖果车间生产糖果。1
959年国营商业收购15184吨,省内销售15993吨。1960年后,货源趋紧,供应减少。1961——
1965年间,糖果实行高价和平价定量供应,在此期间共销售41859吨。其中高价20596吨,占
49.2%,平价定量供应21263吨,占50.8%。1965年8月,退出高价之后取消限量,敞开供应
。在省内生产不能满足需要,省外糖源又紧张的年份里,省烟酒公司用食糖到上海、天津、
沈阳等地带料加工或换一部分成品安排市场。1970年商业部对加工糖果用糖,改为在分配食
糖计划总量中由各省调剂使用,促进国营商业进一步面向地方,培植与促进发展省内生产,
增加货源。1971年收购省内糖果25096吨,比上年增长54.9%。资源虽有增加,但供需缺口却
较大。1972年又采取了控制销售的措施,2元(1市斤)以上的糖果敞开供应,2元以下的每日
定量投放。1978年,地产糖果货源充裕,而且质量有了很大提高,改变了过去硬、酸、咸多
种糖果一个味的状况。硬、奶糖的比例,由过去7:3逐步调整到5.5:4.5,恢复和扩大了
历史上较有声誉的小人酥、酒心糖、巧克力糖的生产和供应,并逐渐上市了蜂王软糖、黑加
仑子糖、巧克力酥糖、留兰香糖、泡泡糖、山
饴糖、脆香糖等新品种。随后,在积极扩大省内销售的同时,下力量开辟省
外市场。1980年调出3092吨。比1976——1979年调出1800吨,提高71.7%。1981年全国糖源
紧张,糖果市场趋紧,黑龙江省凭借食糖生产基地的优势,省内市场糖果销售31476吨,调出
省外16631吨。1982年省内市场销售达到36478吨,调出省外8263吨。之后全国食糖货源缓和
,糖果市场平稳,省内外销售都有所回落。1985年省内销售回落到31500吨,省外调出减少到
3638吨。
七、罐头
黑龙江地区在30年代初期,始有地产罐头应市。解放前,由于价格昂贵,消费面很窄。
解放初期,也主要供应特需、军需和野外作业人员。一般居民很少购买,只有逢年过节、探
亲访友、看望病人才有少数人购买。
建国后,松花江罐头厂1950年投入生产,生产的猪肉罐头,除供应军需和外贸出口外,
剩余部分投入市场。市场销量很小,1952年销量7500箱。1957年以前,黑龙江地区供应的罐
头,绝大部分靠省外调入,除少量品种重点安排军、特需外,市场敞开销售。1957年省内销
量2.4万箱。1958——1960年间,省内产肉禽、水果、水产品等罐头相继投入市场。省内销
售年均10万箱,其中省内货源占46%。1962年商业部将肉禽罐头列入侨汇商品的供应范围,水
产、水果、蔬菜罐头从二类商品改为三类商品,自产自销,省际间协作,不作统一平衡。放
开经营后,二级站、市县公司和大型副食品商店,都直接从省外进货,曾一度造成重复进货
,果酱、蔬菜罐头积压。为此,1964年曾对各种蔬菜罐头通过出摊床,送货到机关、企业、
部队、学校食堂和饮食业、小食铺拆瓶拼盘出售;果酱罐头采取加工冷饮、做面包馅、糖果
馅、冰棍辅料、果酱麻花等办法,扩大推销,库存渐趋合理。1965年以后,购销稳步上升,
1969年省内销量突破20万箱。1970年以后,购销继续增长。1973年国家轻工、农林、商业三
部联合通知,利用黑龙江省特产资源,安排生产、收购黑加仑酱、马林酱、香籽酱和美味酸
黄瓜4种罐头,每年调往北京、天津、广州等地,供应国宴和外事活动。1975年省内销售量突
破100万箱,1979年达125万箱,比1969年增长5倍多。1980年货源更加丰富,销路大开,多年
来市场紧俏的波萝、荔枝、凤尾鱼、牛羊肉、烧鸡以及各种风味食品罐头,也能充分满足社
会需要。1985年进货348.3万箱,其中收购省内产品为29.5万箱,占8.4%。省内销售352.
1万箱,其中肉禽罐头50.5万箱,占14.3%,水果罐头130万箱,占36.9%,水产罐头41万箱
,占11.6%,其他风味食品和蔬菜酱果罐头130.6万箱,占37.2%。调出省外12.7万箱,多
数是水果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