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国营食品公司
1946年,肉蛋禽商品做为军需和出口物资,由省级贸易管理局和市县的贸易公司经营。
1948年下半年建立省级土产公司和市县级土产公司或土产部,把肉蛋禽商品做为一项主业开
展经营。1954年建立各级食品公司,开始了国营商业对肉蛋禽的专业经营。
一、经营单位
(一)省公司
1954年1月,原黑龙江、松江两省分别成立省食品公司,以经营肉、蛋、禽为主,兼营水
果和水产品。1955、1956年先后将水果、水产品业务交出。1958年7月,省食品公司改称商业
厅畜产处。1962年7月,恢复省食品公司名称。1968年10月,省食品公司解体,由新组建的省
农副产品公司分管肉蛋禽业务,同时成立省食品站具体经营。1969年9月,农副产品公司改为
局,局内设食品组主管肉蛋禽业务。1970年6月,食品组改为食品处。1972年7月,食品处改
为省食品公司至1985年。
(二)市县公司
到1954年末,有49个市、县成立了食品公司。1956年,全省各县普遍成立了食品公司。
1971年建立地区食品公司。1983年4月,各市食品公司还建立起食品货栈,开展议购议销业务
。到1985年末全省有地、市公司14个,县(市)公司67个,货栈及其他企业40个。
(三)食品收购站
1954年部分重点产猪的市、县食品公司,为方便农民交售生猪,开始在近郊和沿线农村
设生猪经营点(1956年定名为食品收购站)。到1956年全省在农村建起收购站235个,偏远地
方则交由基层供销社代购,即当时所谓的“一条鞭加个稍”的经营体制。1968年到1970年农
村食品收购站交当地供销社管理。1971年农村食品收购站由各市、县食品公司收回,实行“
一条鞭”经营,并在农村普遍按公社(乡)建站。1972年农村食品收购站增加到527个,另有
收购点100个。到1985年末,全省共有农村食品收购站763个,职工7035人。由于生猪由派购
改为定购,收购站也由单一收猪,逐渐转向多种经营。
(四)屠宰加工厂
1954年末,各市县屠宰场全部划归食品公司管理,到1956年末,全省共有加工厂90个,
职工4233人,并成为猪、牛、羊统一屠宰、检疫场所。其中较大型的有8个。除屠宰猪、牛、
羊、禽以外,陆续增加了肉制品加工,有的还开发了生物制药的项目,由单项屠宰过渡到肉
类联合加工企业。1962年全省统一更名为肉食品加工厂。到1985年末全省共有屠宰、加工、
肉制品厂83个,职工10667人。
(五)冷藏库
抗日战争胜利后,黑龙江地区,仅有哈尔滨鸡鸭公司的1座4000吨库储存肉类。之后,从
1953年起相继在哈尔滨、鹤岗、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伊春、佳木斯、鸡西、双鸭山等地
建起冷库,到1959年冷库总容量达1.67万吨。1960年以后,又在牡丹江、齐齐哈尔市、安达
等地修建了冷库。同时,冷库建设逐渐向县城伸展,几乎年年有新库投产。1980年建成了全
省最大的哈尔滨冷冻厂万吨库。1982年省政府投资新建大小冷库34座。到1985年末,全省拥
有冷库88座,库容74860吨,其中哈、齐、牡、佳4个市为46100吨,占全省总库容的61.6%。
全省除16个边远县外,均有了冷藏设备。
(六)批发部
肉蛋禽批发业务,初期由公司直接经营。1954年以后,城市和一些较大的县镇单设批发
部,多是猪牛羊肉、蛋、禽综合经营。哈尔滨市分设猪肉、牛羊肉、蛋禽专业批发部。营业
场所多设在冷库或肉食品加工厂。1980年改革开放后,多兼营货栈业务。
(七)零售商店
肉蛋食品的零售业务,1959年以前,主要由国营食杂、副食品店兼营。1960年以后,先
是哈尔滨市食品公司开设了道里、奋斗、香坊肉类商店。而后各市县食品公司相继建立了自
己的零售店。城市一般设二三个,县城只设一个,矿林区由于市区布局分散,网点多一些。
到1985年,全省食品公司共有肉类商店
二、购销额
建国前后,国营商业对肉蛋禽的经营量很少,1949年省内销售仅为85万元,1952年增加
到1797万元。从1954年起食品公司专业经营后,购销额大幅度增长。1957年总购进为6515万
元,省内销售7565万元,比1952年增加3.2倍。三年困难时期购销都下降,1962年总购进为
4190万元,省内销售为3656万元,分别为1957年的64.3%和48.3%。1965年以后,购销业务
有了恢复和发展。当年总购进20800万元,省内销售17931万元,皆为1962年的3.9倍。1970
年以后,肉蛋禽的购销额迅猛增加,到1978年总购进为24506万元,省内销售25037万元。19
80年总购进为53857万元,省内销售为56363万元。1983年,省内销62305万元。1985年肉蛋禽
的经营全部放开,国营商业购销额减少,当年总购进为36443万元,省内销售38041万元,分
别比1984年下降29.8%和32.7%。
三、盈亏额
省食品公司成立以来,除1955年盈利621.7万元,1956年盈利904.4万元外,其余年份
都是亏损。主要是:为促进生产,先后多次提高猪、牛、羊、蛋、禽的收购价;缩短或取消
地区差价;少提或不提市场销售价,形成进销价格倒挂。加之在一些年份还实行了超任务交
售加价奖励的措施,亏损体现在国营商业。全省肉、蛋、禽亏损额1957年为904万元。1962—
—1964年,平均年亏损为2350万元。1965年亏损高达4836万元,受到国务院副总理李先念的
批评。1966年在省委直接领导下,大打“生猪翻身仗”,使生猪购销基本均衡,当年亏损下
降到1340万元,1967年为1737万元。此后,随着经营量增加,亏损额也相应上升。1972——
1975年,平均年亏损为4405万元,1976年亏损额超过5000万元,1979年亏损额突破1亿元,1
980年高达12294万元,平均每销售1市斤猪肉亏损0.25元左右。1985年4月,按国家规定,提
高猪肉销售价,发给职工肉食补贴,把“暗补”改为“明补”,当年亏损额降到6540万元。
从食品公司建立到1985年32年间,肉、蛋、禽商品的政策性亏损,实际上是补贴消费者,金
额达124亿多元(其中1958——1961年,1968——1971年,因与商业行政部门合一,未单独体
现盈亏,总数内不含这些年的亏损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