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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经营方式

  一、店堂
    (一)营业时间
    建国前,私人饭店的营业时间均由业主根据饭店的经营范围和所处地区特点自行确定, 营业时间一般较长。建国后,国营饭店的营业时间多由上级管理部门确定。不同类型饭店实 行不同营业时间。熘炒馆、风味馆多为晚开晚关;经济小吃馆早开早关,或堵饭口式的“三 开三关”(分早、午、晚三班营业)。50年代,还规定一条街上有两家以上同类型饭店,串 开时间交叉营业。兼营经济小吃的熘炒馆,早晚两班营业,职工连带上班,减少职工在店时 间。
    (二)结帐方式
    建国前的私营饭店,多是采取响堂亮灶桌头会帐。建国后,饮食业的结帐方式有很多改 变。1954年哈尔滨国营第一食堂开业后结帐方式为:中餐部实行卡片制,顾客就餐先买卡片 ,服务员凭卡片送饭菜到桌;会餐部实行先预约后结帐;小吃部是顾客买牌,自取饭菜就餐 。以后,根据“对外方便,对内不乱”的原则,饮食业采取了多种结帐方式。有一手钱一手 货;坐台售票,自取食品;坐台售票,服务到桌;临台售票,服务到桌;点菜传厨,餐后结 帐等。
    (三)服务项目
    黑龙江地区饮食业有许多优良服务项目。解放前,饭店一般都设有登门服务业务,如外 送、外会等。特别是一些名气大的饭店,还准备了提盒、托盘之类的器皿,对顾客以电话或 其他形式相约的饭菜,按时送上门去。建国后,国营饭店在继承传统优良服务项目的基础上 ,对服务项目按饭店不同分别做了具体要求。1983年饭店分级规定:一级店必备消毒毛巾、 牙签、餐纸、桌头菜谱和各种调味料,并备有地方名酒、优质酒、清凉饮料等;二级店必备 消毒毛巾、牙签、餐纸、桌头菜谱和各种调味料;三级店设小卖部,供应一般酒、烟及拼盘 ,桌头备有酱油、醋等。
    (四)内部设备
    解放前大中型饭店内部设备一般很讲究。30年代较为高档的饭店,室内便有吊灯、沙发 、电扇一类的设备,有的还备有高级象牙筷子、银匙银叉、细瓷描金碟碗杯盘等贵重餐具器 皿。建国以后,饮食业服务对象发生很大变化,饭店内部设备多转向大众化,一般是普通的 桌椅碗筷,注重简单实惠,不讲究舒适华丽。1978年改革开放后,饮食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饭店开始注重改善设备以吸引顾客。1983年省服务局公布饭店分级标准,并要求逐级达标。 三级饭店需要有一般桌凳和一般餐具酒具;二级饭店需设单间雅座、软椅、屏风、台布和衣 帽挂,并备有较高级的细瓷餐具、茶具、酒具、用具;一级饭店除具备二级饭店条件外,还 需有沙发、电扇、壁画、盆景等。
    (五)技术力量
    解放前饮食业对技术力量的配备虽然没有统一要求,但各饭店都千方百计聘用名师挂牌 服务,并将名师名单和所承做的菜肴一并公布,任顾客挑选,以扩大卖钱额。解放后饮食业 更注重技术力量的配备,通过多种方式培训人员,提高技术水平。1983年实行饭店分级后, 明确规定各级饭店技术力量的具体要求:三级饭店由三级以上厨师领头,一级以上厨工和二 级以上服务员操作;二级饭店由二级以上厨师领头,三级以上厨师和一级以上服务员操作; 一级饭店由一级以上厨师领头,二级以上厨师和二级以上服务技师操作。
    二、摊床
    建国前饮食业中摊床售货占的比重较大,均以经营经济小吃为主。经营形式,既有炭火 炙烤、油炸煎烙、开锅煮沸等现做现吃的各种风味小吃,也有现成的主食品和副食品。主要 品种有豆腐脑、烧饼、麻花、杠头、果子、馄饨、煎饼、切糕、馒头以及烧鸡、扒鸡、酱肉 、酱肚、酱肘子、酱排骨等等。摊床设备简单,经营灵活,顾客吃带两便。摆设地点一般也 较固定,有在街头巷口,有在影剧院门口以及车站、码头、市场等人群聚集的地方。为防寒 、卫生、城市美容和方便消费,有些摊床还搭棚修亭。
    建国以后,国营、合作饮食业在做好店堂服务的同时也摆摊售货。1963年8月,黑龙江省 市场物价管理局、公安厅、建设厅、商业厅等有关部门,为了改善市场供应,便利群众,联 合下发了《关于支持国合商业和饮食服务部门增设网点、摆摊售货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在不影响城市观瞻和城市卫生、交通管理的前提下,允许饮食业在繁华街道两侧、车站、码 头附近和游览区增设清凉饮料、熟食品等固定摊床和流动售货车;在主要街道、巷口允许饮 食业流动售货;在街道巷口以及车站、码头、集市等场所,允许饮食业新建网点,并允许饮 食业张幌挂匾。各地饮食业为了方便顾客,扩大营业收入,结合行业特点开展摊床售货服务 。齐齐哈尔市合作饮食店生产的大切糕,实行定时间、定地点、定人员,每天出车设摊出售 ,从50年代起一直坚持至今,很受消费者的欢迎,外地顾客也慕名前来购买。改革开放以后 ,从大中城市到县镇恢复了早市晚市。国营和集体饮食业通过摆摊售货,积极经营人们日常 生活需要的大众经济小吃,增加营业收入。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等大中城市 饮食业,还采取摊床售货形式,不定期举办饮食业名牌主副食品的展销,招徕顾客。
    三、流动售货
    建国前黑龙江地区饮食业中,有许多饮食商贩走街串巷,沿街叫卖;挎篮、挑担、推车 等,形式不一。一般都有固定地区、固定时间、固定食品,风雨不误,起早贪黑,往往“深 夜也闻叫卖声”。建国以来,国营与合作饮食业为了弥补网点设置的不足,方便消费需要, 在偏僻地区流动售货供应主副食品。60年代牡丹江市饮食业曾增设17台饮食流动售货车,按 地区分片包干,流动服务。1978年改革开放后,除国营、集体饮食业外,各种饮食商贩又出 现在城镇的街道、巷口、车站、码头以至居民院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