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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业务经营

  一、照相价格
    民国时期,照相价格较高。据《滨江时报》1928年1月6日载:“照相业获利之优,尽人 皆知。如近日海上各大照相馆所定之价,每摄四寸半身影片三张,需银八角,六寸等倍之, 八寸更倍之,余此类推。”东北沦陷时,照相业分为甲、乙、丙三级,甲级相馆价格比乙级 高10%。当时佳木斯市乙级相馆价格为:1寸0.45元,2寸1元,3寸1.80元,4寸3.20元,8 寸8元,12寸12元。建国后,照相价格一直比较平稳。1956年照相业公私合营,照相价格较合 营前降低10%左右。哈尔滨市普通照相价格为:2寸片3张一等0.86元,二等0.80元;4寸片 3张一等2.90元,二等2.60元;8寸片3张一等10.50元,二等10元。1962年5月,黑龙江省 照相业实行分级经营,大中城市划分一、二、三级相馆,同时按优质优价原则调整了价格, 在原价的基础上一级提价60%,二级提价50%,三级提价40%。1964年,照相机、胶卷、相纸等 原材料落价,照相成本降低,全省1月和8月两次降低照相价格。1月平均降价16%;8月再次降 价,幅度为:原照5%,加洗、风景放大20%,人相放大10%,冲洗胶卷24%。此后照相价格20多 年未变。
    
    80年代,彩色照相逐渐普及,哈尔滨紫罗兰彩色摄影社1985年价格如下:
    
    二、经营效益
    国营照相业1958年营业收入380万元,利润额95万元。1962年营业收入增加到722.3万元 ,利润增加到180.2万元。1964年以后,因受“左”的思想影响,一些市县提出坐立姿势不 端正的不照、化妆描眉油头粉面的不照、身着奇装异服的不照、男女勾肩搭背的不照等等诸 多限制,使经营效益下降。当年营业收入降为479.8万元,利润降为58.7万元,比1962年减 少营业收入242.2万元,下降50.5%;减少利润121.5万元,下降67.6%。
    80年代初,由于对市场的新变化认识迟、行动慢,国营企业经营情况不佳。1984年进行 整顿、改革,各市县照相业逐步恢复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