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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鹤岗市

  鹤岗市是黑龙江地区四大产煤基地之一,是1949年建立的工业城市。
    清末民初,鹤岗还是一片荒山,仅居住几家农户。1918年由鹤立县商人集资成立了兴华 煤矿公司,之后改为官商合办,工人很少。商品供应是由与煤矿相距30公里的鹤立镇的商贩 ,肩背担挑贩运食品杂货等生活日用品到煤矿。1926年铺设了煤矿至莲江口的铁路,交通条 件相对改善,工人、居民渐多,商贩开始进入矿区。1927年,佳木斯商人以资金3万元开设鹤 兴春杂货店,雇用店员24人,经营布匹、绸缎、杂货,成为鹤岗第一家商铺。随之又有公利 园、金昌泰、协聚昌、同聚成等店铺开业,多系经营布匹、日用杂货和食品的行业。有的是 前店后厂、工商兼营;有的是一业为主,兼营其他。后期又有福兴和、老同久、四合盛、万 盛长等经营杂货、食品的商铺开业。1929年鹤岗煤矿公司在老街基(今向阳区的振兴街、进 步街)划定街基,由东到西5条街,为商业经营场地。从此,杂货店、百货店、饭店、客栈、 理发馆、浴池、药铺等各行各业沿街开设店铺,逐渐形成初具规模的商业区。
    东北沦陷后,老街基成了专供日本人、伪官吏、汉奸、警察、把头等居住地区,强行把 中国商人和居民迁往新街基。许多商铺领了房基号,在一片荒草甸子上重建店铺。实力雄厚 的同聚号、元发和等商铺相继在新街基开业。有些小商号因无力搬迁,改作流动商贩,沿矿 井叫卖。与此同时,日本商人在新、老街基两地开设了鹤安商店、东亚洋行、大山洋行等, 新街基遂成为矿区人口密集、商贾集中的第二个商业区。1940年后,日伪加紧经济统制,粮 食、布匹、食盐、火柴、肉食等生活用品,实行配给制。中国商铺有的收缩营业,有的用变 为各种组合的配给店,有的破产倒闭。加之物资紧缺,物价不断上涨,黑市交易扩大,市场 极度萧条。
    抗日战争胜利后,鹤岗商业、服务业开始进入新的恢复、发展时期。1946年春,老商号 同聚成、协聚昌、天发祥等相继恢复,加上其他各行商贩,共有370多户。同年秋,在政府提 倡下,三街职工消费合作社率先成立。1948年夏,集股办社形成高潮,一街、二街职工消费 合作社,有一万多名社员入股。同时,矿务局用企业福利基金,先后在远离中心区的西山、 东山、南山和兴山等矿区成立了粮食门市部、百货门市部,主要供应矿工及家属生活日用品 。1949年5月,原合江省贸易局派18名干部到鹤岗筹建国营商店。在矿务局支持和配合下,将 原伪满的配给所占用的房屋和仓库改建为国营百货商店。商店营业面积为800平方米,职工3 0人,经营百货、布匹、鞋帽、烟酒等商品,共300多种,8月正式开业,这是鹤岗第一家国营 商业企业。1950年2月成立百货公司和粮食公司,1951年成立煤建公司和土产公司,1952年成 立专卖公司。这期间,将矿务局设在西山、南山、兴山、东山煤矿的粮食门市部、百货门市 部改为工薪服务社。1951年6月又撤销了工薪服务社,所属网点分别由市联社和市百货公司接 管。国营各专业公司相继成立,经营划细,零售网点增多,销售额迅速上升,1950年比1949 年增长51.9%。
    1956年2月全市私营商业和个体摊贩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后,分别过渡为公私合营商店、合 作商店和合作小组。
    1959年鹤岗市商业部门开展学习“同家梁”为矿工服务的活动。首先在兴安台竖井开设 了第一家井口商店,昼夜营业,方便了一线工人。矿区有了井口商店,工人上井后可抽支烟 或喝点酒,顺便买些食品和日用品捎回家。兴安台井口商店建立后,受到广大矿工的欢迎, 各矿区的大型矿井相继效仿。到1959年末,全市商业网点有169处,饮食服务网点72处。
    “文化大革命”期间,商业机构变动频繁,经营管理混乱,服务质量下降,市场商品供 应紧张,但对矿工生活的基本需要仍做到基本保证供应。
    1979年以来,商业体制进行改革,集体和个体商业空前发展。至1985年末社会商业网点 4037个,其中全民250个,集体377个,个体3410个。商品上市量日益增多,品种增加,市场 交易活跃。在此期间,为搞活和扩大市场,恢复和扩建了12个农贸市场。1983年5月,将原解 放路西侧几个零散市场合并,成立了工农区农贸市场,钢筋结构,塑料大棚盖,营业面积21 30平方米,经营肉食、蔬菜、水产、禽蛋、调味、编织、旧物等500多种商品。固定摊点130 户,临时摊点100户,日客流量11000人次,年交易额约800万元。其他十几个市场多为中型区 域性市场。另外,在偏僻居民区,还有八九处临街摆摊叫卖的小市场,也起到拾遗补缺的作 用。1985年全市社会商品零售额34355万元,比1978年增长1.1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