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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阿城县

  阿城县是历史悠久的古城之一,金朝前期都城上京会宁府建于此,明朝在此设阿实卫。 1756年(清乾隆二十一年)设阿勒楚喀副都统衙门,1909年(宣统元年)设阿城县治。清代 境内设4处驿站,视为“东北最要咽喉”。
    一、早期的初级市场
    公元10世纪以前,境内只有简单的物物交换。公元11世纪末至12世纪初女真完颜部移居 此地,掌握了炼铁、耕种等重要生产技术,铁器广泛使用,促进了农业、手工业的发展。11 15年(北宋政和五年),金国定都上京会宁府(今阿城县白城)。上京城大致是模仿北宋汴 京建造的,皇城位于南城内,北城是商业区和手工业作坊区。手工业中不仅有铁木制造、酿 造业者,还有为宫廷和贵族富户打造金银器皿的作坊。商业有官方直接管理的珠、盐、米、 酒等贸易,也有民间农业、手工业品的相互交易,还有与吉林等地的远途贸易。城内出现了 行会组织,有油、石、布、金银等行,参加同一行业的商人为“行人”。金初对珠、盐、米 、酒等管理甚严,到1162年(金大定二年)“始许民以米易盐”,放宽限制。1153年(金海 陵王贞元元年)迁都燕京(今北京)后,大批女真人南移,1157年(金正隆二年),“上京 城毁,其地更衰”,成为荒芜之地。此后,直至清初,虽几经变迁,生产仍处于游牧、渔猎 和简单的农业生产状态,只有简单的商品交换而没有形成市场。
    1725年(清雍正三年)设置阿勒楚喀协领衙门,人口流入亦随之增加。农业、手工业发 展,商业活动逐渐增多。1763年(乾隆二十八年)设置了课税总局,先后开征了土地、牛马 交易税。1861年(咸丰十一年)后,人口进一步增加,垦荒扩大,农业发展,外地商人开始 进入。到同治年间,商业已有粮栈、当铺、杂货店、旅店、饭馆等行业店铺。1871年(同治 十年)有商铺72户,交易额也渐扩大。据1866年(同治五年)征收牲畜交易税的记载,当年 牛、马、骡、驴、羊、猪的交易额为白银5612两。
    二、地区性商品集散市场
    清末民初,阿城已成为农副产品主要产地和周围地区的交通枢纽。方正、延寿、亚不力 、宾县,远至依兰、富锦等地输出谷物、输入杂货,有些也是通过阿城交易或转运,促进了 阿城市场的繁荣兴盛。1884年(光绪十年)以后,大多数商铺有了字号,资金雄厚、雇用人 多的大商号相继出现。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商铺中拥有资金10万吊,雇人30人以上的大 商号8户。1910年(宣统二年)城乡商铺达831户,其中县城774户。民国初期,阿城县的商品 集散地的作用进一步增强。1913年,阿城从沈阳、大连、营口及哈尔滨输入货物有煤、石油 、盐、棉布、棉花、丝棉、肥皂、砂糖、茶、水果、酒、木材、铁及铁制品等。除供应当地 外,还大量转运到宾县、方正、富锦、依兰等地。阿城的粮食、肉类、柴炭等运出去向,主 要是长春、营口、大连等地,年约输出谷物、大豆、豆饼等800火车。1917年阿城运出粮米1 736吨,肉类660吨,石材石灰3406吨,糖类1296吨,烟麻类331吨,白石粉145吨等。运入棉 织品1130吨,盐2618吨,石油726吨,还有棉花、纸张、油漆、火柴、肥皂等杂货。
    这一时期阿城县的商业发展很快,并逐渐形成了南、北大街(现延川大街)的商业集中 区。南大街靠北头一段集中了一些大商号,如大有成、庆元昌、广源永等大杂货店。南头是 菜床子、木匠铺、饭店等。东侧的二道街,饭店、说书茶馆等“五行八作”会集,十分热闹 。北大街在十字街以北,大兴昌烧锅兼杂货店、大德生药店等座落在北街。这些大商户,多 数是工商兼营、多业兼营、批零兼营,既收购农副产品也销售工业品。另外有多处露天市场 ,在柴市门、东南门里、老北门有3处菜市,无霜季节,居住在城区周围的农民肩挑、挎筐黎 明上市叫卖,惯称“早市”。柴市设在东门里,每年从小雪封冻到清明开化期间,东山里的 居民冒寒赶车百多里上市卖木柴,城里商户和居民在市上买足一年烧柴,交易量可观。
    1932年日军侵入阿城,一些商铺停业。至1936年稍有恢复,全县商铺有643户。此后日伪 加紧了对市场的统制,各业“组合”相继成立,货源全被控制起来,民族商业只能经营零星 杂货,营业十分困难。1941年以后,有44家商户成了“配给店”,有的缩小经营,很多商户 停业倒闭。加之图佳、滨北等线铁路先后通车,经由阿城集散的物资急剧减少,市场日益缩 小、萧条。
    三、地方性城镇市场
    “九·三”抗日战争胜利之初,有各种店铺(包括手工业作坊)756户,从业人员2314人 。民主政府建立后,一些大的业主因对政策不托底而抽股外逃,企业由代理人或店员看守。 个人集股或小本经营开业的增多,工商户数增加到1310户。1947年10月城关区开展土改运动 后,工商户降到932户。剩下的工商户仍有疑惧,有的大改小;有的坐商改摊床;有的改作行 商,经营额大幅度下降。1948年春,纠正侵犯工商业的偏向,对被错斗的207户工商业返还了 房屋、机器、铺垫和部分物品。对无物可还的给予减免税或减轻负担。经过“纠偏”和宣传 保护工商业政策后,原有商户安心经营,又新开业了一批商户。到1949年4月,登记发放营业 执照的纯商业、服务饮食业已有708户(不含手工业)。1956年全行业社会主义改造,私营商 业实行公私合营的98户,还有478户参加合作组织,其中参加合作店的18户,加入供销合作社 的297户。公私合营商业基本采用国营商业的经营模式,合作商店大多为食杂店,保留了经营 灵活性。
    1946年下半年成立阿城贸易公司,下设一个营业部,经营油、盐、米、面、棉纱、布匹 、卷烟、白酒等十几种人民生活必需品。1947年10月县贸易公司改为县贸易局,下设城内、 车站、玉泉、平山、平房(现属哈尔滨市)5个营业所。1948年12月县贸易局改为县政府工商 科,下设粮食公司、百货公司、土产部。建国后形成了国营商业体系。此后,国合商业遍布 城乡,经营机构逐步划细,经营比重不断扩大。1956年以后,在全县形成了以计划经济为主 体的社会主义统一市场。国营商业的经营企业由1949年的11个,1957年发展为26个,1965年 增加到45个,城镇市场基本上为国营商业所占领。商品销售额1949年为92.5万元,1957年为 1054万元,1965年增加到2333万元,1978年进一步增加到3643万元。
    1979年国家实施开放搞活的政策,集体、个体商业得到了重新发展。到1985年社会商业 机构,全民所有制175个,集体(包括供销社)770个,个体5944个。全县农副产品收购额18 44万元;社会商品零售额21821万元,其中国营商业为10086万元,占46%,集体商业为8551万 元,占39%,个体有证商贩为3184万元,占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