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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绥芬河市

  绥芬河市位于黑龙江省东部,与苏联格罗捷阔沃市毗邻,铁路、公路相通,是黑龙江省 对苏贸易的重要口岸之一。
    一、市场的形成
    18世纪中叶,绥芬河是一个交通闭塞、人口稀少的山村。居民所需日常生活用品,全靠 小商小贩担挑背扛、跋山涉水运往村里出售。中东铁路通车后,人口增加,开始出现了以铁 路员工和居民为对象的各种商业活动。先是有哈尔滨商人在此设摊床做小本生意,逐渐办起 固定商铺。之后,俄、日、英等外商相继在绥芬河开设货栈、商行及其他服务业店铺。从此 ,商铺逐渐增多,市场开始兴旺。到1914年当地各行业商铺已发展到116户,并逐渐成为连接 东宁、宁安一带的中心市场。海林、宁安、汪清、东宁、珲春等地商人,将农副产品经东宁 运往绥芬河,由当地商人转手卖给俄商,然后从当地购买外货运回,使绥芬河口岸市场日益 活跃。到20年代,商店近400户,有俄、美、法、德、日和澳大利亚、朝鲜等20余国的商人和 侨民,从事国际商业贸易。1921年后,当地外商逐渐减少,至30年代初,仅剩20余户。
    鸦片贸易对绥芬河的市场曾产生过相当大的影响。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国内鸦片价 格暴涨,商人争做此特货生意。据统计1922——1923年绥芬河地区罂粟种植面积达2.6万余 顷,产量达27万斤,价值500多万元。附近各县的鸦片也多运到绥芬河市场进行交易。当时专 门从事鸦片生意的商贩、商户达400多家。随着烟贩的剧增和鸦片交易扩大,当地商铺、货栈 、饭馆、旅馆、茶馆等各种商业、服务行业相应发展。各类商铺以杂货店居多,其中上杂货 铺占20%,资金一般在3000元以上,主要经营比较贵重的商品,如绸缎、丝绒、毛呢及高级化 妆品。下杂货铺占80%,资本一般在3000元左右,主要经营布匹、棉花、粮米、食油、酒、茶 、糖、麻、瓷器、铁器等。在进货方面,拥有较大资本的上杂货商直接派人到哈尔滨、四平 、沈阳、长春等地进货,而小杂货商则从当地大杂货商批发进货。
    1925年当时政府明令禁止种植和贩卖鸦片。之后,大批流入的烟农返原籍,绥芬河人口 减少,市场也随之衰落。到30年代初从事鸦片交易的商铺减到40多户,其他商铺也只剩下20 0余户。其中杂货商19户,食品商31户,酒及食品商24户,特产商9户,靴制造商9户,皮商2 户,靴商3户,肉商18户.菜商1户,果子商3户,文具商3户,家具店4户,宝石店1户,钱庄 6户,药店9户,石灰商1户,批发商1户,服装店1户,饭馆13户,旅店7户,小店18户,洋服 店1户,照相馆5户,修表店4户,浴池2户,浆洗房3户,脚力行3户,街头货摊7户。
    东北沦陷时期,伪满政府关闭了绥芬河口岸,绥芬河人口急剧下降,最后成为仅剩2000 人的萧条的小镇。到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前夕,绥芬河商铺仅剩50余户。
    二、市场的发展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民主政府贯彻保护工商业政策,市面商铺陆续开门营业,市场 复见活跃。但当时私营商业除秋林公司外,大多是一些小商铺和饮食服务行业,以及摊床、 手工作坊。1948年有商铺(包括饮食服务、手工作坊)35户,摊床22个,从业人员258人。1 956年对40余户商业饮食服务业,按行业实行改造,分别成立公私合营商店和服务公司。并将 被服、修鞋、钟表手工业组成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小商小贩组织成为合作商店(组)。
    1948年10月,东宁县贸易公司在绥芬河成立,有职工30人,营业面积200平方米,经营百 货、粮食、土特产品。1949年贸易公司撤销,分别成立了百货、粮食、土产公司,批发兼零 售。1952年5月县政府迁至东宁,公司改为门市部,后改称为百货商店。1968年绥芬河改为特 区,随之成立了商业科,下设综合批发站,统管百货、食品、烟酒、五金、医药、燃料、蔬 菜等批发业务,实行站店合一。1975年绥芬河市成立百货、五金公司,以后又陆续成立了糖 酒、食品、医药、石油、服务等公司。
    1985年绥芬河市商业科改为商业局,所属公司改为百货、烟酒、五金、食品、蔬菜5个批 发站(部);6个零售商店(百货、五金、食品、蔬菜各1个,糖酒2个)和糕点食品厂、肉食 品加工厂各1个、豆制品加工厂1个、酱菜厂1个。此外尚有市水产局所属的水产公司,物资局 所属的燃料公司等国营商业企业。商业局所属国营商业销售额逐年提高,1976年为464.7万 元;1978年595万元;1980年874.7万元;1983年1253万元;1985年1544万元。
    改革开放后,集体商业和个体商业在绥芬河市场也有较大的发展。1985年已有集体所有 制商业网点70户,个体商业103户。农贸市场也逐渐恢复和发展起来。1983年成立绥芬河“山 城市场”,主要经营布匹、服装、肉类、鱼类、水果、蔬菜、熟食品、柴草、饲料、农具、 种苗、禽畜、土特产、日杂等。1983年销售额为22.8万元;1984年为30.4万元;1985年为 41万元。
    三、边境贸易
    中东铁路通车后,绥芬河即与俄国格罗捷阔沃、双城子(乌苏里斯克)、海参崴(符拉 迪沃斯托克)有贸易往来。1913年通过绥芬河口岸向俄国出口各类商品达94063普特,其中粮 食18130普特,食品杂货16435普特,酒类1702普特,面碱681普特,食盐1656普特,食油288 4普特,砖瓦1713普特,瓶子7994普特,煤炭3090普特,铁板及铁制品3038普特,其他货物3 6536普特。同年,从俄境输入的俄国等外货及转口输入的中国内地产各类商品达224575普特 ,其中粮食10123普特,食盐715普特,面碱84普特,砂糖3860普特,白糖14083普特,麦酒2 4627普特,饮料及矿泉水241普特,鱼类355普特,海带26普特,蔬菜1751普特,水果785普特 ,肉类5156普特,绸缎1250普特,茶叶708普特,蜡烛1109普特,肥皂157普特,纸张370普特 ,火柴339普特,麻袋355普特,玻璃384普特,木材11185普特,石材5092普特,石灰2044普 特,其他货物49250普特。
    走私贸易也是绥芬河口岸市场的畸形发展。清末民初期间,绥芬河口岸与俄边境开放, 除正当的民间贸易往来外,还有很多小商小贩往来于绥芬河与俄境的格城、双城子和海参崴 之间进行秘密走私贸易,当时人称跑崴子、闯东沟。这种秘密贸易活动持续30多年,至20年 代,走私贸易出现高潮。从事走私贸易的主要是当地的中国人,也有俄国人和朝鲜人。其中 ,中国人占80%。走私活动一年四季不断,特别是冬季农闲时,绥芬河及附近村屯为数众多的 农民从事于此。从绥芬河秘密输往俄境的主要有粮食、布匹、绢织品、化妆品、酒精、水果 、茶叶、皮张、服装、袜子等生活日用品。从俄境秘密输入的主要有鸦片、烟草、鱼类、五 金类、毛皮等。每年输出输入各类商品价值达几百万元。
    抗日战争胜利后,绥芬河口岸重新开放,与苏联的边境贸易由省直接进行。50年代中苏 贸易每天有4趟列车对开,平均日换装量为100辆,年最高吞吐量超过百万吨。60年代后,中 苏贸易低落,虽未中断,但最低年吞吐量仅3.7万吨。由于外事工作的需要,绥芬河于1971 年在铁路客运站内,开设外宾商店1处,经营商品100多种,多属好、少、新紧缺商品及高档 商品,专供苏方随车铁路员工休息、膳食和购物。80年代对外开放后,中苏贸易有所增加。 1984年黑龙江省与日本国际集装箱运输株式会社合作,开辟了一条由哈尔滨出发,途经绥芬 河至苏联的纳霍德卡港,再运至日本各港口的对日本贸易运输的新路线,1985年2月首运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