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商品流转统计
一、商业统计工作沿革
黑龙江地区1946年初建立贸易公司时,没有系统的统计工作。1949年,国营商业系统建
立后,随着经营范围扩大,统计品种随之增多,不仅统计粮食购销数,还要统计棉花、煤油
、煤炭、猪肉、鬃尾、鸡蛋、火柴、砂糖、毛皮等主要商品的购销数量和金额。当时统计报
表内容比较简单,没有统一的指标解释和商品目录。1950年4月,东北人民政府贸易部发出《
对于各级公司统计工作的决定》,原黑龙江、松江两省商业厅在省各专业公司计划科内成立
统计股,逐步加强了商业部门的统计工作。
1953年1月,政务院发布《关于充实统计机构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的命令。4月商业部
召开了第一届全国商业计划统计工作会议。下半年商业部颁发全国统一的《国营商业统计制
度》。原黑龙江、松江两省商业厅贯彻《决定》和《制度》,建立起商业行政部门电话五日
报告制度;组成年报编制小组;做好由东北地区国营商业统计制度向全国统一的统计制度转
换衔接工作;开展统计工作质量检查,改进原始记录和建立审查、复核、订正等制度。1953
年和1955年进行了两次清理报表工作,简化了业务报表和基本报表,使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
逐步走向统一。
1958年,省各专业公司改为省商业厅专业处后,市、县商业行政部门的统计任务加重。
在当时“大跃进”的形势下,统计工作也受到“浮夸风”的影响,有些基层单位出现统计数
字不真实的混乱现象。
1962年,恢复各级专业公司,统计报表也恢复了1957年实行的“双轨制”(由商业行政
部门和专业公司双线上报)。同年6月,商业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
决定》,下发《关于加强统计机构充实统计干部的指示》。1963年3月,国务院又发布了《统
计工作试行条例》。同年12月,商业部制定《商业部系统统计工作试行条例实施细则》。黑
龙江省商业部门在贯彻执行
上述《决定》、《指示》、《条例》和《细则》过程中,加强了统计工作的组织建设、
思想建设和制度建设。到1963年10月,全省商业系统共有统计人员2395人,基本达到1957年
的人数。同时,各级商业行政部门还对1100名统计人员进行了专业培训。各项统计制度也逐
渐健全和完善,错报、漏报、估报和迟报的差错事故大为减少,提高了报表准确性和及时性
。
1966年开展“文化大革命”后,从省到市县,许多单位的统计机构被撤销,统计人员被
调离,因而统计资料丢失甚至被销毁,统计制度名存实亡,正常的统计工作几乎中断。尽管
各地在岗的统计人员仍坚持工作,也无力扭转这种混乱状态。
1970年周恩来总理指示:“统计工作不能取消,统计工作还要有,基本统计还是要搞的
,但不要搞繁琐哲学”。国家计委发出《关于建立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商业部也召开了
统计报表改革座谈会。10月,省商业局发出《关于改进商业统计工作的意见》,对加强基层
单位统计工作、配备必要的统计人员、建立必要的报表制度等问题,分别作了规定,并组织
力量突击补齐、编报了1967——1969年三年统计年报资料。1972——1976年商业统计工作逐
步恢复起来。
1978年3月,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关于整顿和加强统计工作的报告》,9月,商业部召
开“文化大革命”后第一次全国商业统计工作会议,重新颁发《商业统计工作条例实施细则
》。1979年10月,国务院又发出《加强统计工作,充实统计机构的决定》。黑龙江省商业局
在贯彻执行中,做了8项工作:一是加强统计工作的基础建设。曾三次在全省商业统计工作会
议上,总结和交流了依安县商业系统、佳木斯市五金交电公司、哈尔滨市南和商店等单位有
关加强基础建设的经验。1982年又综合各地经验,制定了《商业统计报表编审工作细则》。
二是提高统计报表质量。严格执行统计报表编审操作规程,加强经常性的质量检查和组织开
展统计同工种竞赛,全省统计报表质量,基本上达到数据准确,上报及时。三是强化统计分
析工作。多数市县、单位,基本上做到月有简要分析,季、年有综合分析,还随时上报调查
报告和专题分析。四是加强队伍建设。1982年末统计,全省专兼职统计人员2523人,基本恢
复到“文化大革命”前的人数。各地还通过举办不同形式的培训班,轮训了基层统计人员。
同时,全省商业系统还评定统计师78人、助理统计师322人。五是改革统计内容和方法。六是
贯彻《统计法》,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的法制观念。七是整理统计历史资料。收集、整
理和编印建国以来的全省商业统计资料。八是计算机开始在统计工作中推广应用。自1984年
起,从省到县,许多单位开始使用计算机进行统计报表的汇总和计划检查。
二、统计制度
黑龙江地区1948年末建立了购粮五日报告制度。1950年8月后一直执行东北贸易部颁发的
东北地区统计制度,除原有的日报、旬报外,还新增加各公司商品流转月报(分金额表和商
品表)计33个栏目,是平衡式的,表宽62公分,内容比较繁杂,工作量很大,统计员戏称为
“炕席表”。
从1953年起,开始执行由商业部制定的全国统一的统计制度。30多年来,随着商业体制
的变化和商业经济活动的发展,统计内容也几经变动,时繁时简,有增有减,大体分为4个阶
段。
1953——1957年,统计指标体系主要为适应专业公司经济核算要求,指标设置以专业公
司系统作为统计总体范围,内容较细,填报的商品目录也多,最多时旬报填报315种,月报填
报1318种,还增加了某些商品的规格、品种统计。以后虽曾有所简化,但仍是历史上指标、
商品目录最多最细的时期。上报程序实行双轨制,不仅公司统计任务很重,商业行政部门也
增加了报表的汇总上报任务。
1958——1966年,商业统计制度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在表式、商品目
录和上报程序上有了较大改革:改变过去只由专业公司系统汇总的报告制度,由商业行政部
门逐级汇总,担负起综合上报的任务;统计指标体系,由过去以专业公司系统为总体,改为
以商业部系统为总体,以后又改从全社会商业角度出发,商品购进和销售以所有商业部门为
一个整体来统计;统一了商品分类及填报的品类,并改变所有商品全部由基层进行实际统计
办法。基层只填报主要商品,绝大多数商品由批发企业起报。在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商业部
门为了指导工作,安排市场,陆续增加了一些报表,商业统计报表多、乱、繁的情况又有发
生。1965年根据中央关于精简报表的指示,黑龙江省商业统计制度作了必要的精简。批发、
零售报表区别对待,零售企业只统计60种与国计民生关系重大的商品,不统计商品分类金额
。报表只设基本必需的指标。批发报表统计22个大类和405种商品;报表的汇总上报程序,采
取商业行政部门和专业公司合理分工,以专业公司为主的办法;取消全面的电讯月报,实行
以表式月报代替电讯月报的做法,并采取铁路沿线递取和直接送省办法,加快了表式月报的
上报时间。批零企业在统计上区别对待是统计方法的一项重大改进。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商业统计制度在全省已不能贯彻执行,报表不得不简略。1967
年表式月报的总值指标由36个减为16个,商品目录的商品由66种减为23种。1969年省革命委
员会明令“原有各种商品流转统计报表一律作废”,商业统计只设一张“主要商品月报表”
,指标只有“国内购进、省外调入、国内销售、调出省外、库存”等9项指标。商品目录也比
原来减少60%。尽管统计报表内容一减再减,各地仍不能及时上报。
1970年后,商业统计制度进行了恢复和重建工作:恢复电讯月报,省内仍采取“以表代
电”的作法;继续采取批发和零售单位统计报表区别对待的方法,但零售起报的品种由只填
报3种增至61种。批发单位填报的商品和大类逐年增加。1970年填报14类,250种品种;1976
年填报25类,317种商品;报表上报办法,始由商业行政部门逐级汇总上报,1973年改为“以
块为主,条块结合,双线上报”的办法。
1981——1983年,随着商品流通领域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商业统计制度作了相
应改变:改进统计数字汇总办法,本着“统一要求、分别填报、集中汇总、不重不漏”的原
则,对国家统计局规定必报的主要商品购销数字,改由统计局承担归口汇总任务,商业局只
报本部门经营的数字;制定城镇集体所有制商业统计报表,由商业局系统归口管理的新老集
体所有制企业填报;增加议购议销商品统计指标;商业目录共填报271种,其中由零售单位起
报的增至88种。1984年下半年开始增加“商业系统国营零售企业改为或转为集体、租赁给经
营者的购销存月报表”。1985年又增加“商业厅系统贸易中心(批发市场)经营情况统计报
表”。
三、统计分析
1952年9月,原松江省商业厅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商业部门开展统计分析工作,并随报表
上报文字说明。1954年商业部颁发《商业统计制度》明确规定“自省以上各级商业机构,应
按月根据本身掌握之统计数字及业务情况,作出计划执行情况文字说明,随表式一同上报”
。省商业厅和省各专业公司开始配备专职统计分析人员,按月、季上报统计分析报告。但多
数市、县商业行政和企业部门,因人员少,编制报表量大,统计分析工作仍未摆上日程。19
59年4月,省人民委员会发出《关于加强计划执行情况检查工作指示》。同年8月,省商业厅
和省统计局共同对商业部门的库存进行普查和分析,写出《关于全省商品库存普查工作报告
》上报省委,后经省委批转各地、市、县委,对各级商业部门开展统计分析有较大推动。统
计工作人员通过统计分析,还曾纠正过统计数字上的浮夸风。1959年汇总的1958年度农副产
品收购额竟达5亿多元。全省统计工作人员纷纷反映数字不实,认定水分太大,省商业厅要求
各地重新核实上报,几经周折,多次核实,最后实报为3亿多元。
1963年,省商业厅根据商业部颁发的《商业部系统统计工作试行条例实施细则》对统计
分析的要求,确定各级商业行政部门、各专业公司和二级站,必须定期(月、季、年)分析
计划执行情况和开展专题分析工作。从此,统计分析工作逐步形成制度化。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统计分析工作曾一度中断。直至1971年,省商业局采取下发通
知、召开会议和建立统计分析联系点等措施,反复强调统计分析的重要性,并坚持统计分析
报告制度,使统计分析工作逐步恢复和转入正常。
从1978年起,省商业局确定了19个市县为商业统计分析联系点,除一般分析外,还承担
专项调查。每季或半年召开一次统计分析联系点座谈会,共同分析市场动态,研究商品变化
,互通商品供求信息,促进提高统计分析质量。1982年,省商业局又将上报统计分析报告,
列为全省统计同工种竞赛的主要内容之一,推动了各地统计分析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到1985
年,商业统计分析工作由过去单纯分析计划执行情况,开始向市场动态、企业经营、提高效
益诸方面的综合分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