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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财务管理

  一、管理体制
    1946年,黑龙江地区各省建立贸易公司时,是实行贸易金库制。企业全部资金由上级主 管部门拨给和调动,收入上缴,开支上报,企业不单独进行经济核算。当时财会部门以管理 好企业财产为职责,不负责经营盈亏。1948年4月,原各省贸易管理局规定,各市、县贸易局 建立统一金库,下属各单位与市、县金库之间,不是隶属关系,只是现金往来,凭收据交款 、取款(视同银行一样)。市、县贸易金库每5日向省贸易局会计科报告库存金额,由省贸易 局统一调动。1949年4月,东北贸易部和东北银行联合通知,取消市、县贸易局金库,改由东 北贸易部在各地人民银行设贸易金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收入全部上缴,支出全 额下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国家实行统一财政收支、统一物资调拨、统一现金管理的制 度。但商业企业在财务管理上,仍实行贸易金库“大回笼”制。财务收支计划及资金管理权 限,集中在东北各专业区公司,省各专业公司为报帐制单位,不独立计算盈亏。各项经济活 动,都必须按东北区公司批准的计划执行。
    1953年黑龙江地区国营商业系统全面推行经济核算制,财务体制由高度集中改为统一领 导,分级管理,取消贸易金库制。省各专业公司改为企业管理机构,有关商品采购、调拨及 结算事宜,均由二级站负责办理。之后,原两省商业厅按照全国统一的会计制度,相继建立 全省财务会计分级管理制度和有关实施办法,国营商业的商品核算和财产管理工作,逐年有 所改进和提高。
    1957年后,国营商业实行“政企合一”管理体制,省商业厅将有关企业和管理权限下放 到市、县。财务计划和会计决算均由各市、县审批,并相应改革了一些管理办法和核算方法 。但是由于缺乏经验,下放权限过多,加之在经济工作中受“左”的思想影响,放松了财务 管理,削弱了会计核算,特别是有些基层企业在“大破大立”中,或任意简化、取消原有的 规章制度,或不按章办事,使已经建立和健全起来的经济核算制度,难以继续执行,导致有 些企业经营管理混乱,造成很大损失。1959年下半年逐步得以纠正。
    1962年,根据中共中央提出“经济管理大权必须集中到中央、大区和省三级”的精神, 商业管理体制又由块块管理为主,改为按条条管理为主,恢复了各级专业公司。对公司划分 3种类型,实行3种不同的管理方法:一类公司(五金、交电、化工公司),业务上以总公司 领导为主,省商业厅为辅,资金计划由总公司统一管理;二类公司(纺织品、百货、烟酒、 食品、医药、煤建等公司),业务上以省商业厅领导为主,总公司为辅,资金由省商业厅管 理,计划由省商业厅汇总报商业部审批;三类公司(蔬菜、贸易、服务等公司),业务经营 、资金管理和财务计划全部由省商业厅领导和管理。但各类公司的会计报告,由各级商业行 政部门分类汇总,逐级上报。在此期间,省商业厅重新恢复和建立财务会计各项规章制度, 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制止赊销和预付货款,清帐查库及处理悬案,推动全省财务 管理工作的开展。
    “文化大革命”期间,大批财会人员下放,有些规章制度被视为“管、卡、压”遭到批 判和废除。有些财务制度和办法,虽未明令取消,实已有章不循。很多企业资金使用不当, 家底不清,财产管理混乱。全省商业部门经营管理水平下降,经济效益锐减。
    1976年以后,经过拨乱反正,财务管理工作得到恢复和改进。1978年恢复了商业系统的 利润留成办法。1981年以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在财务管理上,先后实行企业经营 责任制;改缴利为纳税,改基建拨款为贷款;改固定资产无偿调拨为有偿调拨和建立责、权 、利相结合的各项制度等重大改革。企业的财权有所扩大并有了更多的自主经营权,推动了 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
    二、财务计划
    (一)计划内容
    在解放战争时期,各级贸易公司基本上实行收支预决算办法。建国后到1952年以前,按 东北贸易部规定,黑龙江地区各国营专业公司财务计划编报的内容,有信贷计划、流动资金 计划、货币收支计划等22张表,但不编利润(亏损)计划,企业盈亏不体现在省一级。1953 年,推行经济核算制,开始编制利润(亏损)计划,表格由22张简化为11张。当时,基本建 设计划(固定资金)也列入财务计划内。1954年,财务计划的资金计划计算办法由收支轧差 改为满收满支计算全部需要额。1957年以后,财务计划的内容和表式逐渐简化。到1964年, 只保留利润、流动资金、商品流转费三项计划,表式由11张减为5张。1974年省商业、财政两 局联合通知,将财务计划进一步简化为1张表。70年代后期,块块财权扩大,条条管理权限缩 小。商业行政部门下达的财务计划,由于与财政的入库计划有矛盾,实际上已不起作用,因 而逐步改为由商业基层企业向财政提报利润或亏损数(上缴税利数),向银行提报借款计划 数。企业主管部门不再布置编制财务计划。
    (二)编审程序
    随着财务管理体制的演变,财务计划的编审程序也几经变动。1953——1957年期间,财 务管理实行双重领导(商业部和专业总公司)、以条为主(专业总公司)的管理体制,财务 计划的编审采取“两下一上”的程序,即商业部、专业总公司双线同时下达指标给省商业厅 和省专业公司,由省商业厅、省专业公司编制计划双线上报。经批准后,再分别下达各市、 县商业行政部门和专业公司。1958年,商业实行“政企合一”体制后,财务计划改由地方财 政部门审批,实行块块领导。1961——1965年期间,由于财权上收和复建专业公司,财务计 划的编审,按三种类型管理:一类公司的财务计划,上报总公司,抄报省商业厅;二类公司 的财务计划,上报省商业厅,抄报总公司,并由省商业厅汇总报商业部;三类公司的财务计 划,报省商业厅审批。但为掌握全省情况,仍将一、二、三类公司分栏列表,汇总报商业部 备案。
    1966——1976年,财政管理权限逐步下放到市、县,商业系统财务计划审批权也随之交 当地财政。1978年以后,经济体制改革,财政实行“分灶吃饭”,加之逐步扩大企业自主权 ,商业财务计划由地方财政部门直接对企业审定。各级商业行政及企业主管部门,只对财务 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工作。1982年实行利改税后,企业实现利润照章纳税,国家不 再向企业下达财务计划。而企业编制的财务计划,主要作为企业预测经营成果和计算经营承 包指标的依据。
    (三)检查分析
    建国初期,财务计划的检查分析,主要通过五日报、旬报和月报所列数据,进行检查和 分析。1954年后,逐步建立系统的检查分析报告制度,各级商业行政和企业部门既对月、季 、年会计报表进行分析,提出文字分析报告,又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题分析或典型分析。分析 的重点各时期有所不同。1961——1963年开展“三清”工作时,以分析库存商品为重点。19 65年出现全省性亏损,则以分析亏损原因为重点。1972年和1982年,全省利润大幅度下降, 则着重分析利润减少的原因。1983年,省商业厅针对1982年出现全省经营性亏损2165万元的 严重情况,对商业经济效益作了专题分析,找出了企业效益大滑坡的主要原因:进货关把得 不严,商品削价损失太大;占压资金过多,资金周转缓慢;经营管理不善,亏损企业增多; 各地自定土政策,乱补、乱摊以及乱挤商业利润;人员口子把不住,乱向商业部门塞人。针 对上述问题,曾采取一系列措施,如落实有问题商品库存、清理结算资金、实行定员定编、 整顿各项补贴和逐个整顿亏损企业等。1983年商业经营管理明显改善,全省商业由亏转盈, 盈利7366万元。1984年又上升为10318万元。在基层企业内部,还采取专业分析(财会部门) 和群众分析(购销部门)相结合的分析方法。此外,省商业厅通过建立财务分析联系点、分 地区分专业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会、按月(季)通报全省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对改善全省 商业经营管理也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