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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储运设施

  一、仓库
    黑龙江地区国营商业,在建国初期使用的仓库、货场多是接收日伪和官僚资本的财产。 1952年后,国营商业经营范围扩大,加上建立二级站和三级站,商品储存量猛增,原有仓库 、货场顿显不足。1953——1957年期间,商业部和省商业厅先后拨款1630万元,分别修建了 一批通用仓库、油库和冷藏库。同时,还按商业部有关规定,由费用列支建造了一批简易仓 库(货棚)。但仓库建设仍不能适应需要,批发企业大量商品是露天货垛而且日趋增多。19 58——1962年期间,商业部又投资2766万元,分别增建了一批通用库、油库和冷藏库,但仍 显不足。经有关部门批准,有些企业从利润留成列支,按每平方米造价不超过45元的标准, 修建了一批简易仓库(货棚);有的二级站在不超过标准的前提下,利用废旧包装材料和发 动职工自已动手修建,盖成了半截砖座、半截木板和瓦盖的半永久性库房。到1962年末,全 省百货、纺织品、烟酒、五交化、蔬菜、食品6个专业公司系统共有通用仓库、仓棚53.34万 平方米,其中,砖库22.86万平方米,暖库2.21万平方米,简易库(棚)22.57万平方米, 民房5.7万平方米。通用仓库总容量虽有增加,但简易库(棚)和民房仍占52.9%。另有固 定猪舍8.5万平方米和近2万吨容量的冷库。1963——1965年期间,商业部共投资2173万元( 其中通用仓库925万元、石油库886万元、冷藏库362万元),修建了一批定型库。此外,还用 简易建筑费和由保管费列支盖了一批简易库(棚)和临时货棚。
    1966——1970年,商业部共投资3620万元,重点修建战备仓库。在尚志、五常、讷河、 桦南、庆安五县建了近万米糖库;在铁力、田升、王杨3处建了近万米综合库;在五常、尚志 、铁力建了3处棉花储备库。据1972年末仓库普查统计,全省商业(含医药、石油公司)共有 通用仓库117.68万平方米,比1962年增加1倍多,其中,砖库55.8万平方米,简易库35.2 万平方米,简易仓棚和民房26.68万平方米,但仍有大量商品存放在露天货场。1976年以后 ,将商业部下拨的每年约2000万元的简易建筑费大部分合并使用于仓库建设。1978——1980 年间,以二、三级站为重点,投资修建了31万平方米定型仓库。哈尔滨商业储运公司成立后 ,建成了全省第一座万米楼房仓库。1982年后,预算内投资减少,商业部又停止下拨简易建 筑费,全省新建仓库不多。到1985年末,全省商业(不含医药、石油公司)共有通用仓库13 0.89万平方米(其中定型库107.23万平方米),货场74.6万平方米,菜窖13.5万平方米 和储存容量为74800吨的冷藏库。
    二、铁路专用线
    多年来,全省国营商业二、三级批发企业和大型菜库,在修建仓库的同时,还新建或扩 建了铁路专用线和站台仓库,逐步改善了商品卸货和发运条件。到1962年,全省商业系统已 有铁路专用线4098延长米。随着商品吞吐量的逐年增长,不仅二级站增设或延长了铁路专用 线,许多地处交通枢纽和有中转分运业务的市、县三级站,也铺设了铁路专用线。同时,有 少数单位还修建了站台仓库。到1985年末统计,全省商业系统共有铁路专用线67条、计2320 4延长米,站台仓库10个,其中70%以上分布在省辖市。
    三、储运机械
    解放初期,仓库的商品装卸搬运,全靠人力背扛。1958年,在群众性的技术革新、技术 革命运动中,广大仓储职工本着“自立更生,土洋结合”的原则,创制了一些半机械化功能 的输送机、上垛机及搬运车等,对搬运或上垛大宗商品、笨重商品,起到了减轻劳动强度和 提高劳动效率的作用。但是,由于资金有限,电力不足和有些机具质量不稳定诸因素的影响 ,有的机具时用时停,有的闲置报废,有的推而不广,未能巩固和发展。直至70年代后期, 仓储部门的机械化进程始有较大发展。大中型仓库逐年增添了叉车、电瓶搬运小车、升降机 、吊车、传送带等机具,机械化和半机械化的作业面扩大。但是,机械化作业的程度很不平 衡,大城市好于中小城市,大型仓库好于小型仓库,用于笨重商品的机械多于一般商品,储 运公司好于专业公司自管仓库。据1985年末统计,全省商业仓储部门的大型仓储机械已有30 4台。
    四、自有运具
    50年代初期,原黑龙江、松江两省商业储运部门自有机动车很少,许多市、县公司到车 站、码头提货,主要是雇用民间运力和交通部门运力,运费支出很大。1959年,全省各级政 府根据国务院批转商业部《关于短途运输问题报告》的精神,通过拨款、调车等措施,陆续 增加商业部门自有运力。到1962年,全省国营商业已有货运汽车253台、胶轮大车1147台以及 牛、马2966匹。以后胶轮大车逐渐被淘汰。1974年后,商业部和省有关部门又通过各种渠道 逐年拨给一批汽车。到1979年,全省商业系统已有货运汽车1705台,并分别成立16个汽车队 。为加强自有汽车管理,先后推行了单车核算、定额管理、驾修合一、百分计奖和经济、技 术指标考核等管理办法。改革开放后,到1985年,全省商业系统自有货运汽车2233台,汽车 队增加到254个。商业仓储运输部门除承担本系统(单位)商品运输任务外,还面向社会提供 有偿服务,提高了社会效益和企业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