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表水资源
黑龙江省境内天然河流众多,地表水资源总量为655.8亿立方米。主要以大气降水补给, 径流量在年内分配上与降雨的分配趋势基本一致。但是不同的地表形态和河槽特性对水量的分布也有较大的影响,山区水资源丰富,平原地区较少;在流域上,以松花江干流和黑龙江干流最为丰富。全省各条江河均具有明显的年际变化,呈现连丰、连枯,丰枯交替的态势。据对省内较大河流1956~1979年的资料统计结果,1956~1963年计8年为丰水期,均值为880.8亿立方米;1964~1973年计10年为平水期,均值为641.5亿立方米;1974~1979年计6年为枯水期,均值为379.7亿立方米。其中最丰年(1960年1 077.2亿立方米)和最枯年(1969年228亿立方米)两者相差3.7倍之多。这种变化对省内各地旱、涝灾害有较大影响。
黑龙江省河流水量除区域地表产水外,大部分为客水量(即过境水量或入境水量),其中国内邻省河流注入黑龙江省或流经黑龙江省界江河有嫩江、第二松花江、拉林河、牡丹江、额尔古纳河、绥芬河等,水量为469亿立方米;国外注入边境的河流有额尔古纳河下游一部分、石勒喀河、黑龙江、乌苏里江等,注入水量为1 720.1亿立方米。两部分客水量总计2 189.1亿立方米。其中以流经黑龙江干流的水量为最多,约1 010.2亿立方米,占总水量的46.1%;经乌苏里江干流的水量为554.9亿立方米,占25.4%;经松花江干流的水量为344.5亿立方米,占15.7%;经额尔古纳河的水量为275.0亿立方米,占12.6%;经绥芬河的水量为4.5亿立方米,占0.2%。这些经黑龙江省河道流出,加上省内河流的产水量(扣出工农业生产及生活用水及河道损失量),黑龙江省总出境水量为2 790.5亿立方米。在总出境水量中,过境水量占78.4%。省内出境水量中,通过黑龙江干流流出水量占99.3%,绥芬河仅占0.7%。这些过境水量,如采取有效的工程措施, 充分进行利用,便可以成为黑龙江省得天独厚的资源,对缓解一些地区缺水,控制旱、涝灾害,将起一定的作用。
二、地下水资源
黑龙江省平原地下水资源量为159.4亿立方米,山丘区为125.1亿立方米,扣除重复水量11.0 亿立方米,全省地下水资源总量为273.5亿立方米。地区分布上以松花江干流区为最多,约134.1 亿立方米,其次为嫩江区为54.1亿立方米,黑龙江干流区47.6亿立方米,乌苏里江区为37.7亿立方米。可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集中在平原区,每年可开采量为99.2亿立方米。各流域开采情况不平衡,其中以松花江干流区最多为44.5亿立方米,嫩江区为31.3亿立方米,乌苏里江区为17.1亿立方米,黑龙江干流区为6.2亿立方米。
黑龙江省各地区的地下水埋深,依据地形、地质和降水等条件而异。三江平原区(包括穆棱—兴凯低平原和倭肯河河谷平原)表层为1~17米的亚黏土、中粗沙、沙砾石等覆盖,含水层为沙砾石和中粗沙组成,最大厚度为265米,最薄20米左右,平均为85米。地下水埋深,最浅为1米,最深8米,平均5.5米。储量丰富,单井涌水量最大为每小时150吨,最小每小时20吨,平均每小时60吨。松花江干流区表层为断续分布的亚黏土或亚沙土覆盖,含水层为沙或沙砾石,厚度20~40米。地下水埋深一般小于5米,储量丰富,单井涌水量为每小时30~50吨。松嫩平原区表层为2~20米厚的黄土状亚黏土覆盖,含水层多为沙土和沙砾石组成,最大厚度为140米,最小2米,平均36米。地下水埋深,最深30米,最浅小于5米,平均为13米。除高平原潜水区单井涌水量小于每小时10吨,为贫水区外,其他均为丰水区,最大单井涌水量每小时150吨,最小每小时25吨,平均每小时73吨。山丘区的地下水主要埋藏于花岗岩、火山碎屑岩和变质岩的裂隙中,多为潜水,地下水埋深不一,储量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