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施政纪略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黑龙江地区两省一市人民政府,在中国共产党正确路线指引下,在中央人民政府和东北人民政府(东北行政委员会)的领导下,组织和率领本地区各族人民,坚决贯彻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迅速完成了恢复国民经济的任务,实施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工业、农业生产和教育科学文化事业等都获得很大发展。
1952年,两省农业总产值达到16.37亿元(按新人民币计算,下同),比1949年增长44%。粮食产量为59.25亿公斤,大豆16.3亿公斤。3年中农民对国家做出很大贡献,按农业人口计算, 每人向国家交销粮食1 101公斤;两省共向关内各省市调运粮食28.6亿公斤,平均每年调出9.7亿公斤。1954年末统计,松、黑两省的工业生产,比1952年又有较大的发展。年工业总产值达到28.23亿元,比1952年增长58%。
1953年,两省高等院校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的5所发展到7所,在校学生1.08万人;普通中学发展到114 所,比1949年增加60所,在校学生达9.11万人;小学从1949年的1.01万所,发展到1.03万所,在校学生142.13万人。1952年,两省文艺团体已发展到261个,达到县县有文化馆,农村较大的乡镇有文化站,工厂、矿山、林区建立了众多工人俱乐部;1954年6月,黑龙江省正式成立省民族歌舞团。
1953年,黑龙江省医院发展到59所,城乡卫生所222个,省、县鼠疫防治站9处,省、县卫生防疫站4处,省防疫队1个。全省共培养训练医生、护士、助产士、防疫员等3 800人。到1954 年,黑龙江地区消灭了鼠疫。
1951年9月~1952年10月,黑龙江地区两省一市人民政府,为了进一步巩固人民民主政权,积极进行政权建设,加强了政法工作,开展了“三反”(即: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五反”(即: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运动,使社会更加安定,人民民主专政更加巩固和发展。省、市人民政府还广泛动员全体人民支援抗美援朝战争,大力开展战勤工作,保证了前线人员和物资的需要。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逐步得到改善,思想觉悟不断提高。
1954年8月,松江、黑龙江两省合并为新的黑龙江省。1955年1月召开的黑龙江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一届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含初期的省人民政府),在中共黑龙江省委的直接领导下,组织和领导全省人民积极稳妥地进行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在全省范围内顺德地完成了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的过渡。继续有计划地开展了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一大批国家重点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相继建成投产,完成和超额完成了第一个和第二个五年计划规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任务指标。
整个“一五”期间,黑龙江省基本建设投资总额达35.81 亿元,占全国工业投资总额的10.3%,居全国第二位。到1957年,全省有工业企业4 256个。工业总产值35.03亿元,比1952年增长95.9%。到1957年,全省耕地面积达750.3万公顷。农业总产值23.89亿元,比1952年增长22.5%。到1957年,全省商业零售额为19.5亿元,比1952年增长77.5%。到1957年,除个别边远地区外,全省基本达到县县有中学,每个行政村有1所小学。到1957年,全省各项文化和体育事业得到全面发展。全省有群众艺术馆2个,文化馆95个,博物馆、纪念馆2个,影剧院83个,俱乐部215个,艺术表演团体59个。到1957年,全省卫生医疗设施和医疗卫生队伍也有了很大发展。全省拥有医疗卫生机构3 050个。
1958~1960年,在3年“大跃进”期间,黑龙江省的经济建设虽然在许多方面取得了一定发展,有的事业还取得了显著成果,但从整体上来说,全省国民经济存在严重的比例失调状况。加上三年严重自然灾害和苏联政府撕毁合同、撤走专家,使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同全国一样遇到了严重困难。中共中央于1961年1月召开八届九中全会,正式通过了对整个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简称“八字方针”)。黑龙江省从1961~1965年,根据中央的方针和本省存在的问题,团结全省人民战胜三年严重困难,完成了国民经济调整任务,使黑龙江省的经济、文化和社会主义其他事业都得到长足发展。同时,全省各级人民委员会的自身建设也得到进一步加强。但是,在此期间,省人民委员会的工作也同全国一样,曾受到“左”的错误思想的干扰,以致发生许多失误。建设中的急于求成,特别是在1958年“大跃进”和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出现了高指标、浮夸风和“共产风”等严重问题,加之连续不断的政治运动,给全省国民经济、科学文化和其他事业都造成一些重大损失。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1967年1月31日,“省红色造反者革命委员会”成立,同年3月改称“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从此,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成为黑龙江省党、政合一的地方最高权力机关。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是“文化大革命”的产物,它成立之后,机构设置混乱,人事更迭频繁,施政基本上围绕着“阶级斗争”进行,因而给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主义各项事业都造成了巨大损失。随着一批老干部逐步参加省革命委员会的领导工作,特别是广大人民群众对实现安定团结和发展国民经济愿望的不断增强,省革命委员会的混乱状况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变, 在施政工作中也逐步履行了作为省人民政府应有的职能,使黑龙江省经济建设取得了进展。
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特别是在1978年12月中共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随着党的马克思主义路线的重新确立,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逐渐摆脱“左”的错误思想的羁绊,开始全面进行拨乱反正,以主要精力组织领导全省人民进行经济、文化和民主法制建设,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各项事业得到较快的恢复和发展。
到1978年,全省共有艺术表演团体112个,文化馆100个,图书馆78个,博物馆、纪念馆6 个,电视台2座,电视转播台、差转台77座,影剧院180个,俱乐部1 014个。到1979年,“哈尔滨之夏”音乐会恢复举办。全省高等学校发展到27所,在校学生3.78万人;中等专业学校87 所,在校学生4.22万人;普通中学3 508所,在校学生251.4万人;小学2.65万所,在校学生494.4 万人。教育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在同年9月举行的第四届全国运动会上,黑龙江省体育代表团共获得金牌38枚,银牌52枚,铜牌32枚,总分居全国第4位,创历史最好成绩。全省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0.1%,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全省农业总产值由1966年的32.36亿元,增加到1979年的59.65 亿元;粮食产量由1966年的78.5亿公斤,增加到1979年的121.4亿公斤。全省工业总产值达到224.4亿元。全省共修筑了两条总长225公里、全部为沥青混凝土面层的二级公路。全省有铁路机车850台,客车1 619台;公路货车3 788台,客车1 305台;轮驳船174艘。建成了包括哈尔滨机场、黑龙江涤纶厂在内的一批大中型工程项目。全省社会商品购买力为84.9亿元,社会零售商品货源90.3亿元,社会商品零售总额81.0亿元,社会农副产品收购额27.3亿元。同年12月,刚刚由省革命委员会改设的省人民政府奖励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主要是1978年全国科学大会以来全省重大科学技术成果的研制者,共有104项重大科技成果获奖。
1979年12月26日,黑龙江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根据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地方组织法》和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将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改为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的成立后,根据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关于把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一系列方针政策,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从本省实际出发,充分行使组织和领导经济建设的职能,带领全省各级政府和各族人民,进入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
在国民经济调整中,加强农业和调整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工业内部比例关系;调整基本建设规模和投资方向;调整积累与消费的比例关系。通过一系列的调整,改变了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的状况。在经济管理体制改革与对外开放中,坚持进行经济体制改革,探索管理体制改革。以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形式,进行了农村改革;以简政放权、搞活企业、搞活流通、发挥中心城市作用、发展横向经济联系为总要求,进行了城市改革;以计划、财政、信贷、物价、劳动工资、流通和外贸等为探索方向,进行了管理体制方面的改革。同时,贯彻中央提出的“对内搞活,对外开放”的方针,积极实行对外开放,加强了同外省、市、自治区的横向经济联合,活跃了与外国(地区)的经济贸易和技术合作,促进了全省经济的发展。到1985年底,黑龙江省已同全国除西藏外的各省、市、自治区和300多个地市县建立了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经济技术协作关系,签订经济协作协议1 552项,技术协作协议2 207项,引进资金5.9 亿元;省及部分城市还与外国的省、市建立了友好省、市关系,为黑龙江省进一步扩大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创造了条件。
在国民经济建设上,“六五”期间,全省围绕“五个基地”(即:以商品粮为主、经济作物和多种经营全面发展的现代化农业基地;以食品、纺织为重点的轻工业基地;以营林为基础、木材综合利用为重点的林业基地;以煤炭、石油为重点的能源、化工基地;以调整机械工业服务方向、发展建材工业为重点的重工业基地)建设的长远目标,安排了各行各业的发展规划。1984年,省委、省政府又提出“两改两开、富国富民”(即坚持经济体制改革和技术改造,进一步开发和开放黑龙江,开创四化建设新局面,使人民尽快地富裕起来)的经济发展的方针。到1985年末,黑龙江省“六五”计划已全部实现。全省社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7.4%, 由1980年的387.25亿元增加到1985年的629.79亿元;工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6.8%,由1980 年329.78亿元,增加到1985年的506.26亿元;国民收入平均每年增长6.2%,由1980年的187.49亿元增加到1985年的281.75亿元。“六五”计划的完成,增强了黑龙江省的经济实力,为实现中共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目标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事业的发展上,黑龙江省政府始终把发展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制定规划、增加投资、落实政策、改善条件、奖励表彰,调动了科研人员、教师等为经济建设多做贡献多出成果的积极性,促进了全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在1985年11月国家科委举行的首届技术进步奖评定会上,黑龙江省获奖41项,其中特别奖2项、二等奖11项、三等奖8项。“六五”期间,全省经国家批准的创造发明25项,取得科技成果8 317项,其中有58项为国际首创,234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1 010项填补了国内空白,1 266项达到国内先进水平,1 836项达到省内先进水平。推广和应用科技成果6 721项。1984~1985年两年中,黑龙江省运动员在国内外的多种比赛中,就获得金牌224枚、银牌206枚、铜牌169枚。
1982~1984年末,进行了各级政府的机构改革,实行政企分开,减少了办事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强了政府机关自身建设。认真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妥善解决人民群众实际问题,提高结案率。同时,省政府积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加强地方立法。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