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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

  省政协委员会的历届常务委员会按照章程的规定,在全体委员会议闭会期间,举行常务委员会议(大体上每季1次),传达贯彻中共中央和全国政协的重要决定,对地方大政方针和经济建设、社会生活等重要事项进行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同时,对本会和全省各级政协组织的工作,作出重要的决策。
    1954年8月22日~1959年8月12日,为政协黑龙江省第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任期。共召开了24次常委会议。1959年9月23日~1964年9月9日,为政协黑龙江省第二届常务委员会任期。共召开了22次党委会议。1964年9月30日~1977年12月19日,为政协黑龙江省第三届常务委员会任期。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原因,本届常委会历时13年。1977年12月29日~1983年3月29日,为政协黑龙江省第四届常务委员会任期。共召开会议13次。1983年4月23日~1985年底,为政协黑龙江省第五届常务委员会任期。共召开了13次常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