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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工 业

  黑龙江地区工业萌生于18世纪末,最早的手工业作坊是清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开办的双城国家油坊。之后除清政府在漠河、呼玛、黑河一带开设金矿外,再无现代工业。直至20世纪初中东铁路通车后,随着外国资本的流入,才陆续在哈尔滨一带建立了一些工厂,开发了鹤岗、鸡西、双鸭山煤矿。“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在很短时间内即占领东北全境,其后为了侵略战争的需要,在黑龙江地区各地兴办工厂,逐步形成了现代工业比较集中的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4个中心城市和鹤岗、鸡西、双鸭山矿区和伊春林区。抗美援朝期间 “南厂北迁”的从辽宁地区迁来一些规模较大的企业,像国内知名的哈尔滨电机厂(前身为东北工业部电器管理局五厂)、哈尔滨轴承厂(前身为辽宁瓦房店滚珠轴承厂)、齐齐哈尔第一和第二机床厂(前身分别为沈阳东北第一机械厂和沈阳东北机器五厂)、桦林橡胶厂(前身为沈阳橡胶一厂、二厂,辽阳橡胶九厂)等工厂均为当时迁入。这些企业迁入后,大都进行了扩建,成为黑龙江省骨干企业。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实施期间,黑龙江省被列为国家重点建设省份,工业基本建设投资占全国的1/10。苏联援建中国的156项重点建设项目有22项在黑龙江省兴建。包括哈尔滨汽轮机厂、哈尔滨锅炉厂、哈尔滨电表仪器厂、齐齐哈尔第一重型机器厂、富拉尔基热电厂以及佳木斯造纸厂在内的工业项目的建成投产,为黑龙江省工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黑龙江地区电力、煤炭、森工、建材、造纸、纺织、食品等原有工业部门有很大发展,并从无到有地建立了钢铁、有色金属开采和冶炼、石油开采和加工、基础化学、化肥农药、日用化学、塑料加工、农业机械、冶金设备、发电设备、矿山设备、交通设备、轻工机械、轴承、工具、电子及通讯设备、精密仪器仪表、家用电器、木材综合利用、合成纤维、亚麻纺织等一系列新的工业部门。至1985年,全省工业围绕资源优势布局,逐步建成了以煤炭、石油、木材、机械、食品工业为主体的、门类比较齐全的国家重要工业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