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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化学工业

  一、无机化学工业
    黑龙江地区无机化学工业始于清末民初。当时就有私人手工作坊进行土法熬碱的生产,但规模小,发展缓慢。1949年,在齐齐哈尔市建成了黑龙江碱厂。采用苛化法工艺生产烧碱。1950年,在哈尔滨市成立黑龙江地区最早的生产磷酸盐为主的无机化学工业企业—— 哈尔滨松江制胶总厂(后改为哈尔滨化工总厂)。1952年以后投产的六偏磷酸钠和磷酸氢二钠都是当时国内首创产品。从1958年开始的“大跃进”,全省各地、市都集中了一批技术人才,并从上海聘请了一批化工专家,统筹、规划并积极上了一批项目。但由于盲目建设,“土洋并举、遍地开花”,在全省各地、市建了“土烧碱、土法硫酸”等一批“小土群”项目。这一时期发展的重点是制碱工业,为全省工农业生产提供了一些原材料。由于设备简陋,技术不过关,经济规模小,因而在以后的三年国民经济调整时期纷纷下马。20世纪60年代,全省无机盐工业得到较快发展,先后制成了硫酸盐、磷酸盐、硝酸盐、碳酸盐、硼化物、氧化物等10多个系列,40多个品种,并陆续投产。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全省无机化学工业受到干扰,影响了无机盐行业发展。20世纪70年代后期,在开展“工业学大庆”活动中,省化学工业公司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企业开展了目标管理,加强原始记录、计量、定额、档案、信息预测等基础工作及比速度、比节能、比管理、比环境的竞赛活动,推动了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20世纪70年代末开展的群众性全面质量管理活动,一批无机化工产品先后被评为省优质产品。中共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省氯碱行业为满足工农业生产的需要,加快了技术改造的步伐。哈、齐、牡、佳等市的氯碱企业都进行了扩建改造,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扩大了生产规模,使氯碱工业的技术水平、装备水平基本赶上了国内先进水平。20世纪80年代以后,全省无机化工企业运用ABC管理法、价值工程、网络分析等现代管理办法,将企业管理水平推向一个新阶段。到1985年末,全省烧碱产量已达42 154吨。由于烧碱工业的副产品氯气是制盐酸的重要原料之一,烧碱工业的发展,又相应地推动了盐酸工业的发展。到1985年全省盐酸产量达29 453吨。
    1985年,黑龙江省无机化学工业,除化学肥料已成为独立行业外,主要有制酸、制碱和无机盐工业。产品达40多个品种,大都分布在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和鸡西等地。全省无机化工工业总产值为10 519万元,总生产能力达30万吨/年,实际产量为25万吨/年。
    二、有机化学工业
    黑龙江地区的有机化学工业最早从生产酒精开始。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由俄国人在哈尔滨市建立酒精工厂(后改为哈尔滨酒精一厂)。1918年,由俄国人和日本人在哈尔滨兴建第二座酒精厂(后改为哈尔滨酒精二厂),以及此后在哈尔滨市、阿城、一面坡、东宁县、黑河镇、宁安县等地建立的一批酒精厂。到1937年,黑龙江地区年产量为205万升。
    20世纪50年代初期,为适应抗美援朝战争和地方生产的需要,哈尔滨市先后开办了10多家机器油(润滑油脂等)工厂,1956年合并为公私合营哈尔滨机器油厂(后改为哈尔滨化工五厂)。1950年哈尔滨市企业公司买下了犹太人经营的克拉斯诺夫涂料厂,并在1956年创建了公私合营哈尔滨油漆化工厂(后改为哈尔滨油漆厂)。这一时期,黑龙江地区酒精生产发展较快,产量由1949年的1 684吨上升到11 503吨。20世纪50年代,苏联帮助建设了南岔木材水解厂,年产酒精能力为4 000吨。
    1958年“大跃进”后,全省新增了一批有机化学工业产品生产项目,主要有电石、聚氯乙烯、糠醛、丙酮、丁醇。1958年6月,化工部黑龙江省工作组制定了化工发展规划,其中有年生产电石2万吨、烧碱1.5万吨、聚氯乙烯6 000吨、氯丁橡胶5 000吨,以及增塑剂等项目。牡丹江市工业局也在建聚氯乙烯、电石、增塑剂等项目,但由于盲目建设,致使一些项目被迫停产。当时主要以煤和农副产品为原料发展有机化工生产。牡丹江化工一厂于1958年首先在省内投产了500千伏安小电石炉。鸡西电石厂、齐齐哈尔电石厂、哈尔滨化工二厂等相继在1965年和1969年投产。电石生产主要是为省内机械工业服务,小部分用作化工企业生产聚氯乙烯树脂。1958年,省化工研究所以糠醛为原料研制尼龙66成功,并建成一套中试装置,为省内开创了第一条尼龙制品生产线。为适应省内制药、塑料行业的需要,1958年齐齐哈尔榆树屯化工厂年产500吨的糠醛车间建成投产。同年哈尔滨酒精一厂用粮食发酵生产丙酮,建成投产,日产量为1吨。佳木斯糖厂以糖渣为原料,牡丹江溶剂厂以橡子为原料,也都生产过丙酮、丁酮。
    大庆油田的开发和炼油工业的发展,为黑龙江省提供了一批有机化工基础原料,促进了全省有机化学工业进一步发展。佳木斯石油化工厂年处理原油1万吨的砂子炉原油裂解水冷分离装置于1977年9月试车成功,成为黑龙江省第一个小型石油化工企业,填补了乙烯、丙烯生产的空白。省内最大的煤化工企业黑龙江化工厂1958年开始建设,以后的十几年,受国民经济调整和“文化大革命”的影响,于20世纪70年代末期才开始续建。中共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黑龙江省利用大庆石油资源丰富的条件,大力发展石油化工。1979年黑龙江省化工厂粗苯投入生产,1983年化产回收部分全面投产。这是除大庆石油化工总厂外,省内仅有的苯、萘生产企业。1983年8月,焦油精制全面开发,投产了沥青、蒽油、粗酚、工业萘、轻油、精苯、甲苯、二甲苯等。
    1985年,黑龙江省有机化工产品产值3.2亿元,国家认可的品种有80种(不包括新品种)。其产品包括农药、基本有机原料、塑料、树脂、有机溶剂、油漆涂料、橡胶促进剂、防老剂、增塑剂、油田化学品、石油添加剂和各种精细化工产品。1985年为社会提供的产品计17.6万吨。
    三、橡胶加工工业
    黑龙江省最早的橡胶加工企业是1926年建于哈尔滨市的“城记工厂”,从事轮胎修补和橡胶杂品生产,当时工厂只有7人,其中资方3人,工人4名。1947年登记的现金为1 135.9万元(伪满洲国币)。最早胶鞋生产企业于1935年建在牡丹江市,主要生产朝鲜族全胶鞋。到1945年,黑龙江地区手工作坊式的小型橡胶加工企业共发展到10户,这些工厂人员少,设备简陋,工作环境差,采用火烧压力加工热硫化生产。
    抗日战争胜利后,由于支援解放战争和发展生产需要,黑龙江地区公营橡胶企业得到很快发展。1946年初,哈尔滨驻军某部委派腾玉彬、张殿华、于静波和商人所向忱、高慎言合作创办为解放军生产胶鞋的国光橡胶厂,有30名工人,由私方负责经营。日产胶鞋(长五眼鞋)70双,全部供给军队需要。1946年7月,东北军区军需部在哈尔滨市道外区南马路创建了强华橡胶厂,职工120人。日产胶鞋(长五眼鞋)100双。至1949年末,黑龙江地区私营橡胶厂共87户。
    1947年4月,腾玉彬和张殿华在中共哈尔滨市委支持下,利用日伪遗留下来的正阳河铁钉厂,创建了惠利橡胶厂,东北军区军需部投资70万元(东北流通券),职工200人,日产胶鞋200双。1947年10月,由东北军区军需部和东北军政大学出资,在哈尔滨南岗区巴陵街85号创办了军政大学橡胶厂(又称精华橡胶厂),投资11.6万元(东北流通券),当时共有职工48人。日产胶鞋70双。强华、国光、惠利、精华等橡胶厂是黑龙江地区最早生产胶鞋的公营橡胶企业,所生产的胶鞋全部为军用品,支援前线。1947年12月,4个橡胶厂全部移交给东北军区军需部管理。于1949年年初,对4个厂进行合并,清退了私方投资,移交给东北财政部被服局管理,改名为被服局胶鞋厂。1947~1949年,胶鞋年产量依次为12万双、40万双、96万双。
    1948年年初,松江省人民政府购买了哈尔滨私营建业橡胶厂,划归松江省工业厅管理,主要生产布袋和橡胶杂品。1949年,改产胶鞋,年产量2.2万双。1948年,松江区政治部在哈尔滨道外区太古街创建政新橡胶厂,生产胶鞋全部军用,厂职工290人。日产胶鞋220双。此外,还有由东北公安处于1947年建立的金祥胶皮鞋厂、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于1947年10月建立的哈尔滨橡胶厂、民裕胶皮鞋工厂等。至1949年,哈尔滨市共有7户公营橡胶企业。
    1950年7月,轻工业部召开首次全国橡胶工业会议,根据会议精神,黑龙江地区多数公营橡胶企业都积极发动职工,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千方百计地节约原材料,使生产得到不同程度地发展。橡胶企业的主管部门对企业实行了定额管理,下达了原材料消耗定额,控制了生胶消耗。同时建立了主要橡胶制品按国家计划组织生产的制度,将轮胎、胶带和胶鞋纳入了国家计划的轨道。对私营橡胶厂进行扶植、改造,发挥其作用。
    抗美援朝战争期间,按照中共中央东北局的指示,于1950年将沈阳橡胶厂第一、第二分厂和辽阳第九橡胶厂迁到牡丹江市桦林镇,合并组建国营第一橡胶厂;将沈阳橡胶六厂迁到哈尔滨市,与东北财政部被服局胶鞋厂合并,组建哈尔滨松江橡胶厂。国营第一橡胶厂在日伪遗留的残破纸浆厂厂址上,仅用100天时间,于1951年1月就生产出了汽车轮胎,日产量由40条很快增加到400条。为了提高轮胎产量,1952年又增加了一些新设备,并开展了群众性的增产节约运动,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绩。1952年的轮胎产量达到16.9万条(9个品种),比搬迁前的原3个厂总计最高年产12.9万条增长了33%。特别是完成了军工海绵胎6个规格和实心胎7个规格的生产任务,满足了抗美援朝战争的急需。
    1953~1957年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实施期间,黑龙江地区主要进行了橡胶骨干企业的技术改造和私营橡胶企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取得了显著效果。
    国营第一橡胶厂(桦林)首先根据“生产力求专业化”的精神,先后将非轮胎产品全部停产。1953年年底,将帘子线生产交给了牡丹江纺织厂;1955年年底将胶管生产交给了沈阳橡胶厂;1956年将三角带设备交给了哈尔滨北方橡胶厂;1957年2月将帆布带生产交给了青岛橡胶六厂。自此,第一橡胶厂专门从事轮胎生产。生产能力由年产6万套扩大到了45万套。1957年7月15日开始产出9.00-20汽车胎,成为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的主要配套厂家。第一橡胶厂在技术改造中,工人王海德将水压切胶机由单刀改为多刀,每小时切胶能力达到40块,提高效率7倍;将手工成型棒改为机械成型棒,每班成型能力由7条提高到15条;半成品输送由人工变成机械化。国营第六橡胶厂在技术改造中,增加炼胶机等主要设备7台,年产胶鞋能力由160万双增加到350万双。1957年生产胶鞋348.9万双,比1952年增长4.2倍。
    按照中共中央“一化(社会主义工业化)三改(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政策,引导私营橡胶企业自愿地接受了社会主义改造。当时,黑龙江地区共有117家私营橡胶企业,多数自愿组织起来,实行了公私合营。在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实施期间,经过对骨干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实行公私合营,橡胶工业有国营厂2户、地方国营厂1户、公私合营厂5户、合作社4户。这些企业的发展很快,1957年职工人数由实施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初期2 300人增加到4 500人,固定资产(原值)由2 630万元增至3 595万元,工业总产值达到2 693万元,利润增长了3倍,共生产轮胎21.5万套,运输带79万平方米,胶鞋588万双。
    国民经济第二个五年计划实施期间,由于“大跃进”和自然灾害的影响,导致了黑龙江地区橡胶工业生产大起大落。1960年工业总产值2.89亿元,而1961年仅完成1.52亿元,下降了47%;1957年轮胎为21.5万套,1958年上升到39万套,1959年上升到42万套,1960年上升到56万套,而1961年急剧下降到29万套,比1960年下降了48%。
    三年调整期间,黑龙江省橡胶工业认真贯彻了中共中央关于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全省橡胶企业实行“五定”,即定生产计划、定原材料供应、定生产能力、定人员、定产品质量。同时按照“减少省内重复生产”等原则,在保留质量好、消耗低、经济效益高的骨干企业前提下,对一些重复生产,争原料、争销路的争嘴企业实行关、停、并、转。当时经省政府批准保留了部分主要橡胶产品生产企业。经过调整,在计划、产、供、销等方面保护了骨干企业。保留的企业经过整顿和充实,生产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关停的企业却遇到了很大困难,由于关停企业人员难以安置和设备难以处理,多数在计划外恢复了生产。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黑龙江省橡胶工业受到严重破坏,特别是为了“备战”而搞的“小三线”建设给橡胶工业造成很大损失。
    中共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黑龙江省橡胶工业通过治理整顿、开展学大庆活动、拨乱反正和推行各种形式经济责任制,出现了大发展的势头,生产规模不断壮大,经济效益明显提高。企业数由原来的63户增加到105户,固定资产由6 800万元增加到1.1亿元,工业总产值由三年调整期末的1965年的3.3亿元增加到1978年的4.9亿元。到1980年,产值达5.3亿元,实现利润1.23亿元,轮胎合格率达到99.78%,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
    到1985年,黑龙江省橡胶加工工业形成了从原料生产到产品制造、科学研究、设备加工等门类齐全、基本配套的工业体系。黑龙江省列入化工部和省计划内的橡胶企业91户,计划外的企业200多户(小型)。工业总产值完成6.79亿元,利税14 582万元,实现利润61 887万元,占黑龙江省化工系统利润总数的66.7%。
    四、化学肥料工业
    黑龙江地区的化学肥料工业始于1952年,生产化学肥料主要是普通过磷酸钙(简称普钙,下同)。1952年7月,哈尔滨松江化学厂采用骨胶生产的副产品脱骨胶为原料,经粉碎后与硫酸按一定比例搅拌,试验成功首批化学磷肥——普通过磷酸钙。1953年投入批量生产,产量为755吨,填补了中国磷肥生产的空白,开创了黑龙江地区化学肥料工业生产的历史。至1957年,黑龙江省先后在尚志、阿城、克山、绥化、五常、安达、佳木斯等县市建立了化肥厂,普钙产量达32 485吨。1957年4月,哈尔滨化工总厂还试制成功磷细菌肥料、抗生素肥料等细菌肥料,并投入批量生产,当年总产量达7 500吨。
    在1958年开始的“大跃进”高潮中,黑龙江省化肥工业加快了发展,先后建设了一座中型氮肥厂,两座小氮肥厂,还建了一批钙镁磷肥厂,并试制和生产了化学细菌肥料。1958年全省化肥产量达到普钙肥料55 143吨,细菌肥料150 000吨。20世纪60年代初,国民经济进行了调整。黑龙江省一些在“大跃进”活动中仓促上马的化肥企业由于产品不对路,肥效发挥不好,于1960~1961年陆续停产、转产。全省化肥工业生产能力明显下降。
    国民经济调整之后,黑龙江省化肥工业又获得发展,这一时期充分发挥省和地市、县的积极性,共投资1.9亿元,先后安排定点建设了28座小氮肥厂,合成氨生产能力达9.6万吨/年,碳酸氢铵为38.4万吨/年,化肥工业生产形成了星罗棋布的格局。其中1966年定点6个,1970年定点7个,到1976年建成投产18个。以后各厂逐步转入调整和技术改造阶段。小普钙肥厂的发展,奠定了黑龙江省磷肥工业的基础,并与小氮肥形成了化肥工业的两翼。
    进入20世纪70年代,大庆炼油厂龙风化肥厂、浩良河化肥厂、大庆石油化工总厂卧里屯化肥厂等大中型化肥厂相继建成投产,成为全省化肥工业骨干企业。1979年全省化肥工业经过整顿,化肥生产单位共有18个。其中氮肥厂8座,磷肥厂10座。生产化肥品种有合成氨、尿素、硝酸铵、碳酸氢铵、硫酸铵(副产品回收制得)、氨水(副产品回收制得)、普通过磷酸钙、粒状过磷酸钙、粒状氮磷复合肥、作物专用肥、微量元素肥料系列等。
    1985年,全省化肥行业共有职工19 652人。全省合成氨总生产能力达51万吨,氮肥生产能力达41.82万吨,过磷酸钙年实物生产能力36万吨,粒状过磷酸钙及复混肥生产能力28万吨。共生产磷肥(折100%五氧化二磷)43.8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