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节 纺织工业
黑龙江地区最早出现的纺织品为麻布。据史书记载,夫余国有“白布大袂、袍、袴”,挹娄国“有五谷、牛马、麻布”(《三国志·夫余传·挹娄传》);魏晋南北朝之际“肃慎绩毛以为布”(《晋书·肃慎传》);勿吉“妇人则步裙,男子猪犬皮裘”(《魏书·勿吉传》);唐代渤海国纺织业有很大进步,出现丝绵类纺织品。所谓“俗所贵者”“显州之布,沃州之绵,龙州之?”(《新唐书·北狄传·渤海》),其中龙州即今黑龙江省宁安县,所生产的“?”(绸)就很著名。但是当时纺织品数量极少,仅为显贵者所用,绝大多数人的衣着仍是皮衣。有的民族以豕、鹿、鱼皮为主。如《通典》记载“流鬼妇人冬衣豕、鹿皮,夏衣鱼皮”。在辽代,女真族与辽的诸多交易品中,布是其中之一(《辽史·食货志》)。金建国时,纺织业大有发展:“土产无桑蚕,唯多织布,贵贱以布之粗细为别”(《大金国志》卷三十九)。元、明两代,由于战争和民族的迁徙,黑龙江地区生产遭到破坏,纺织业也日趋衰落。明清时有的少数民族如赫哲族,以鱼皮为衣,奇勒尔族竟有“鱼皮鞑子”之称。
清朝建立之后,东北地区被视为“国家肇兴之地”。为了“务守满洲本习(射猎为务)”,清康熙七年至咸丰十年(1668~1860年),清朝统治者对黑龙江地区实行“封禁”政策,严禁汉族人出关,致使黑龙江流域的生产发展缓慢。清顺治初年宁古塔尚“不知有布帛”(《柳边纪略》)。
19世纪下半叶,清朝“封禁”政策逐步解除,山东、河北一带的汉人大量进入黑龙江地区,除从事农耕之外,兼做纺织。由此形成黑龙江地区早期的家庭手工纺织业,主要为制麻、棉织,也有染坊等,但产量甚微。至清末,黑龙江地区所需的大宗纺织品主要从京津内地和满洲里、绥芬河口岸运进。
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日俄战争爆发,关内货源输入受阻。俄国乘机将本国及欧洲各国的产品运抵哈尔滨,把哈尔滨变成东北北部日用百货和纺织品供应地,客观上为哈尔滨纺织工业的形成创造了条件。1912年,民族资本家张明善创办义增福针织厂。
自1914年6月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欧美各国先后投入战争,无暇东顾,向东北地区输入纺织品的数量急剧减少;与此同时,中国国内开展抵制洋货运动,使黑龙江地区民族纺织工业的发展获得良好的机遇。1917~1930年,黑龙江地区纺织工业获得较快发展,棉纺织厂,织袜厂、毛巾厂、毛织厂和印染厂相继创立,纺织业成为黑龙江地区仅次于榨油、制粉,而居于第三位的手工业。据哈尔滨统计,有纺织工厂176家,其中织布厂74家、针织厂91家、毛织厂1家、印染厂等10家。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伪统治者为掠夺黑龙江地区亚麻资源,将打成的亚麻纤维原料全部运往日本。同时加紧对省内纺织业的“统制”。1939年,日伪统治者公布《原棉及棉制品统制法》,控制纺织品的生产与销售。1941年公布《价格临时措置法》和《暴利取缔令》。违者以“经济犯”“国事犯”论罪。实际形成战时体制,力求控制甚至取消中国民族纺织业。1942年,哈尔滨同记工厂因为卖帽子原料,经理赵胜轩就被以“经济犯”罪名逮捕入狱,工厂随之倒闭。同年,日伪为强化经济统制,又在哈尔滨成立市织布组合(日伪垄断经济的代理机构),统一销售纺织产品,所得利润30%归工厂,其余为组合所有。凡不参加组合的不供给棉纱,工厂只能倒闭。到1945年日本投降前夕,中国民族纺织厂所存无几,基本上陷于瘫痪境地。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康德毛织厂(今哈尔滨毛织厂)和克山、巴彦、依兰等8个亚麻原料厂被人民政府接管。同年,为保卫抗日战争的胜利果实,建设东北根据地,中共中央东北局决定,陆续将辽宁省开原县和瓦房店的两个纺织厂的棉纺设备,计棉纺锭34 020枚、布机426台,分别北迁到齐齐哈尔、佳木斯和牡丹江市。这些设备成为黑龙江地区机械纺织工业的基础,为支援解放战争前线作出了贡献。
1950年东北纺织管理局决定,将受到美国侵朝战争威胁和破坏的辽宁省安东(今丹东市)的3.7万锭棉纺织设备搬迁到佳木斯市。同时由苏联援助,筹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第一座大型亚麻纺织厂——哈尔滨亚麻纺织厂,为黑龙江地区的亚麻纺织工业奠定了基础。在此期间,黑龙江省和松江省政府还投资建成一些机械化的染整厂和针织厂。至1952年底,黑龙江地区已有纺织企业30个,比1949年增加16个。纺织工业总产值(1952年不变价)6 086万元,比1949年增长2.4倍。
1953~1957年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黑龙江地区的纺织工业获得较快发展。这时期的重点是发展在国计民生中起重要作用的棉纺织行业和为亚麻纺织配套的亚麻原料行业。佳木斯和牡丹江的两个棉纺织骨干企业扩建了7万锭,增加了棉帘子布等工业用品的生产;新建呼兰、阿城、双城3个亚麻原料厂,改造了克山、兰西等8个亚麻原料厂;此外,哈尔滨毛织厂等也进行了扩建和改造。1957年底,全省纺织企业达到43个;棉纺锭13万枚,毛纺锭3 058枚,亚麻纤维产量13 500吨,比1952年分别增长1.17倍、79.9%和2.7倍;纺织工业总产值(1952年不变价)1.87亿元。在这一时期,由于强调优先发展重工业,轻纺工业的发展相对说来仍然缓慢,纺织品生产呈现供不应求的局面。
1958年纺织品供求矛盾更加突出。中共黑龙江省委和省人民政府在1959年和1960年曾两次提出补偿轻纺工业“短腿”的指导方针。但在1958年“大跃进”的气氛下,也出现了不顾客观条件和经济规律,急于求成的倾向。一大批小型的针织、毛线、蚕丝绸、人造纤维和麻袋企业仓猝上马。1958~1960年,全省纺织工业产值猛增1.2倍,平均每年递增32%。1960年产值达4.0亿元。但许多企业并不具备生产条件,产品质次价高,经济效益很差。1960年后,由于发生自然灾害,农业歉收,棉花产量骤减,迫使部分纺织企业停产。1961年全省纺织工业产值陡降到1.95亿元(1957年不变价)。
1962年开始,全省纺织工业进行了三年调整。停止盲目建设纺织企业,关停并转了一批企业,并精简了一部分职工。1962年全省国营纺织企业总数由最高年份1960年的79户减到43户,与1957年相同,工业总产值仅为1.66亿元(1957年不变价),在调整期间,虽然发展速度减缓,但是由于战线缩短,使得全省便于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投向一批纺织重点项目,为纺织工业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基础。1963年以后,棉花增产,纺织开工增加,生产逐步回升。1965年纺织生产进入正常发展轨道,当年年底全省纺织工业总产值达到2.76亿元(1957年不变价),创历史最好水平。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全省纺织工业的生产秩序和规章制度受到严重破坏,生产极不稳定,这期间全省纺织工业经历了“三升三降”。1966年纺织工业生产一度上升,产值达到3.06亿元,1967~1968年由于停产“闹革命”,纺织工业产值连续两年下降。1969~1970年,由于一批新建企业投产,纺织工业又呈上升局面。1970年产值达到4.52亿元,1971年产值又下降3.2%。之后是三年徘徊,1975年全国工业开始整顿,生产秩序有所好转,纺织工业增长17.9%,产值达到5.31亿元。1976年春,受“反击右倾翻案风”影响,生产再度陷入混乱,全省纺织工业又下降5.3%。
1976年,江青反革命集团被粉碎后,1977年全省新增棉纺锭5万枚,印染线3条(年产印染布1亿米)和1.6万吨涤纶短丝的生产能力。1978年纺织工业总产值达到7.21亿元(1970年不变价格),两年平均增长幅度为20%。由于当时对全省经济建设的指导思想没有根本转变,在工业布局上仍然强调“小型、分散”,以致1977年纺织部批准的5万锭棉纺能力(适合建1个中型棉纺企业),被分散到5个市、县,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规模效益。1979年5月,中共黑龙江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强调要从省内条件出发,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搞具有地方特色的工业,加快轻纺工业的发展速度。自此,全省纺织工业突出抓了麻纺、毛纺和化纤行业的发展。1979年之后的3年,全省亚麻织机增加213台;毛纺锭增加4 172锭;化纤能力增加1.7万吨,从而使全省纺织产品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化纤织物的比重由1978年的3%提高到1981年的21%;麻毛化产品在全部纺织品中的产值比重上升到26%,比1978年增长了1.6倍。对于关系国计民生、在出口创汇中起主导作用的传统的棉纺织工业,主要是以改造为主,突出增加印染和后整理能力。1979~1981年,全省棉纺织印染行业新增4条印染线(能力为年产染布1.2亿米),其中印花生产线、化纤染整线填补了省内空白。1981年全省纺织工业产值达到13.61亿元(1980年不变价),是1978年的1倍,实现利润1.15亿元,比1978年增长1.9倍。
1982年全国纺织品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纺织品在总量上已基本满足国内市场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纺织品凭票供应的时代已告结束。为此,国家也采取了相应的调整政策,如提高纺织能源和原料价格,降低化纤纺织品的价格等,使纺织工业的发展速度受到抑制,经济效益也有所下降。1982~1983年,全省纺织工业效益平均下降42%。其中税金下降17%,利润下降67%。1983年全省纺织工业产值完成14.15亿元(1980年不变价格),国营预算内企业实现利润仅为3 824万元。
为了迅速适应纺织品市场变化的新形势,从1982年底全省纺织工业企业按照国务院和纺织工业部的部署,认真进行企业全面整顿。通过整顿加速企业的“转轨变型”,即把企业的工作重心转到提高经济效益的轨道上来,由过去单纯生产型转变为生产经营型。在此基础上,全省纺织企业广泛开展了学上海、学沿海、学先进的活动,有8个省内排头企业同上海对口企业结成帮学对子,对提高全省纺织企业的产品质量、技术和管理水平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尤其是在开发新产品、开拓外销市场等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1983年全省共开发新产品129种,其中有16种参加了全国的新产品展览会,纺织品出口额1.88亿元,创汇5 872万美元。
1984年,全国棉花大丰收,达到历史最高水平1.2亿担。同年,国家实行以“简政放权”为主要内容的经济体制改革,中心是要搞活企业。同年6月,黑龙江省纺织总公司向各全省各地市纺织部门和省直企事业单位做出了8项43条,包括人事管理权、劳动工资管理权、生产基建和物资计划管理和审批权、企业产品销售权、物价管理权、企业资金使用权、生产经营和联合经营权等方面的放权决定。同时全面推行了厂长负责制,为企业搞活进一步创造了条件。当年全省纺织工业产值完成17.5亿元(1980年不变价),比上年增长24%;实现利税2.28亿元,比1983年增长66%。
1981~1985年,黑龙江省纺织工业呈现高速发展状态。在此期间,全省纺织工业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8.11亿元,安排重点项目285项。其中引进项目96项,引进各种先进的技术设备1 063台(套),用汇7 330万美元。全省棉、毛、麻、丝绸、化纤和针织等6个主要行业的95个企业,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改造。黑龙江纺织印染厂、哈尔滨纺织印染厂等13个企业相继建成投产。由于全省纺织工业大批技术改造项目相继投产,1985年全省纺织工业产值达到20亿元(1980年不变价),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全省纺织工业产值增长最快的一年。
至1985年底,全省已有纺织企业217户(全民139户,集体78户),职工16.68万人,固定资产原值10.37亿元。当年完成产值20亿元,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5.69%,完成出口收购值1.8亿元,占全省出口总额的5%。初步形成了包括棉、毛、麻、丝绸、化纤、针织、复制和纺织机械(器材)等9大行业以及纺织科研设计,门类比较齐全的纺织工业体系。1985年,在全国的纺织工业中,黑龙江省亚麻纺织居第一位,其他纺织工业均处于中下游水平。1985年全省纺织工业产值占全国纺织工业总产值的2.1%,利税2.27亿元,占全国的1.5%,出口收购值1.82亿元,这3项指标均居全国第16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