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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烟草工业

  一、专卖管理
    中华民国时期,北京政府于1915年颁布了《全国烟酒公卖暂行章程》,对全国烟草行业实行公卖制度。这是中国实行烟草专卖之始。黑龙江省于同年成立烟酒公卖局,颁布了《烟酒公卖章程施行细则》。在北京政府烟酒公卖局统一管辖下,负责全省烟酒公卖业务。后来此机构改名全省烟酒事务局,职责不变。
    1931年日本侵略者占领东北后,对烟草实行了“一体化”统制。东北解放区时期,由烟酒专卖总局管理。1963年后,黑龙江省烟草业务与全国一样,由国家烟草工业公司统一管理,时间只有3年。
    1982年初,国家决定成立中国烟草总公司,对烟草行业实行产供销、内外贸、人财物高度集中的统一管理体制。同年7月12日,根据黑龙江省政府〔1982〕第105号文件通知,正式成立黑龙江省烟草公司。之后相继成立了市、县各级烟草公司。
    国家制定的烟草专卖体制,给黑龙江省烟草行业带来了生机和活力。1983年国家颁布《烟草专卖条例》,黑龙江省各级烟草部门认真贯彻实施,加强专卖市场管理,彻底扭转了盲目生产、多头批发、价格混乱的局面。对全省13家计划外烟厂,按照专卖条例坚决予以关停;对计划内的6家烟厂,实行以销定产,严格计划管理。从整顿卷烟流通渠道和加强市场管理入手,撤销了系统外200多个批发单位。对允许经营的企业和个体零售商贩,发放许可证,实行有证经营。积极配合工商、公安、物价、铁路、邮电等部门,集中力量严厉打击投机倒把、非法贩运、地下手工卷制、出售假冒牌卷烟等违法活动。截至1985年末,共查处各种违章案件7 400多起,巩固了烟草专卖体制,保护了合法经营,维护了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全行业实现了产量、产值、税利同步增长的局面。
    二、烟叶生产
    (一)晒 烟
    明万历年间晒烟由日本传入朝鲜,约明末再传到中国东北。清顺治年间颁布《辽东招民开垦例》,随之山东、直隶(今河北)移民进入东北,亦带入一些烟籽,在今宁安、五常县一带种植晒烟。清朝,宁古塔(今宁安)产的湖头烟和齐齐哈尔产的伊布气椭烟,作为贡品进献朝廷。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晒烟作为经济作物一直被重视。1962年,黑龙江省烟草生产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加之机构隶属关系变动频繁,管理不善,致使烟草生产大幅度减产。与1956年相比,烟叶种植面积缩减23%,产量缩减58%;
    1972年晒烟生产被正式纳入计划管理,至1980年随卷烟原料供应形势好转才放开经营。1984年国家颁布的《烟草专卖条例施行细则》中规定黑龙江省的亚布力晒烟、林口刁翎晒烟、穆棱晒烟列为国家名晒烟管理。晒烟随着种植品种、技术改进,质量有明显提高,已成为混合型、雪茄型卷烟的重要原料。
    (二)烤 烟
     烤烟引入黑龙江地区种植是从20世纪初开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黑龙江地区经历了由“烤烟种植不适宜区、次适宜区(中国农业科学院烟草研究所主编的《中国烟草栽培学》一书,关于烟草种植区的划分类中,对黑龙江的烤烟种植区划做了具体的分类。黑龙江省的西部、北部被划为国家北部西部烟区,此区因受热量、水分及土壤盐渍化等多种因素的限制以牧业、林业为主,不适于种植普通烟草,较适宜种植苴烟即耐寒晒烟品种;黑龙江省中部被划为国家东北部烟区的松嫩、三江平原晒烟区,此区因热量条件差,不适于发展烤烟,仅部分地区可种植晒烟;黑龙江省东南部被划为国家东北部烟区的长白山山地烤烟晒烟区,此区历史上为名晒烟产地,但在烤烟种植方面为次适宜区,要压缩烤烟种植面积)”到国家商品烤烟生产基地的不断探索过程。烤烟是喜热作物,生长期一般为180天左右。国内外学者认为地处北纬35度以南为烤烟种植适宜区。黑龙江省大部地处北纬45度以北,无霜期130天左右,难以满足烤烟大田生长期需要。种植烤烟一开始,就受到黑龙江省气候特点的制约,加之烤烟烘烤技术难度大,不易掌握,所以早期烤烟种植发展缓慢。20世纪60年代初,列入国家计划后,国内烤烟种植专家、学者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视黑龙江省绝大部分地区为国家“烤烟种植的不适宜区”。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省供销社、省烟草公司等烤烟生产主管部门,相继在改变“不适宜区”方面采取积极措施,不断探索适合黑龙江省气候特点的烤烟科学栽培技术,取得了相当进展,基本避免了生长后期霜冻对烤烟的危害。特别是经过省烟草公司提出“主攻质量、优质适产”的方针,烤烟生产实行“良种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后,烤烟品质有显著的改进和提高,从而扭转了专家、学者视黑龙江省为“不适宜区”的观点。1985年黑龙江省已成为国家商品烟生产基地省之一,年调出量41 550吨,占总收获量的67.5%。
    
    三、卷烟生产
    黑龙江地区卷烟工业于20世纪初兴起,当时主要有波兰籍犹太人老巴夺兄弟开办的制烟丝作坊,俄国人的秋林商行开办的烟厂及日本东亚烟草株式会社分部开办的小型卷烟厂。英美烟公司在黑龙江地区只设卷烟推销机构,销售其产品。卷烟市场以老巴夺制作的俄式大白杆烟和烟丝为主。
    1914年英美烟公司正式吞并了老巴夺“葛万那烟庄”后,控制了黑龙江地区卷烟工业,英美烟公司的卷烟产品逐渐占据了卷烟市场。在此期间,民族卷烟业虽有发展,但规模较小。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侵略者对东北烟草业实行“统制”,逐渐将黑龙江地区7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卷烟企业改为伪满法人。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伪接管了英美烟公司在东北的烟草企业全部资产。1945年“八一五”日本侵略者投降后,老巴夺烟草株式会社重新归英美烟公司所有,恢复老巴夺父子烟草公司称号。其余烟厂多数倒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人民政府正式接管老巴夺父子烟草公司,改名哈尔滨卷烟厂(国营)。此后,哈尔滨卷烟厂始终是黑龙江地区卷烟骨干企业,逐渐开发出适合黑龙江地区吃味的卷烟新牌号。在国家计划经济指导下,1953~1970年,黑龙江地区只有哈尔滨卷烟厂1个生产企业。为适应黑龙江地区对卷烟的消费需求,1970年经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批准,在省内新建海林、绥化2个卷烟厂。之后,全省各地相继自办一些小烟厂,卷烟工业处于无计划发展阶段。1977年,省政府根据国家规定,限令关停了省内部分小烟厂,但全省仍有19个卷烟生产企业。1982年国家实行烟草专卖制度后,合理规划,关停了全省计划外13个小烟厂,将哈尔滨卷烟厂等6个企业纳入国家计划。
    1982年后,黑龙江省卷烟企业坚持“抓质量、上水平、改进提高吃味”的指导方针,严格以销定产,调整产品结构,发展适销对路产品,满足不同消费层次需要。以美化包装、高档化、少品种、多规格、成系列、安全型为发展方向,将1982年全省6家烟厂的200多个卷烟牌号调减到45个,从根本上制止了盲目开发,低价竞销的局面。1985年先后从国外引进卷烟联合机组、包装机组和检测仪器等先进生产设备,改变了卷烟工业设备落后的局面。1985年末,卷烟工业年产量稳定在36万箱,单箱税金由1983年的369元增加到483元,增长了31%。产品质量有所提高,一级品率有较大幅度增长。1985年末,就全省烟草行业的基础和潜力,制定了“七五”规划,提出了烟叶生产、卷烟工业、卷烟销售的总的奋斗目标,即“优质、低耗、安全、高效益”,烤烟继续向主料烟迈进,卷烟工业力争生产出适销对路的优质“拳头”产品,以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要。1985年全省卷烟工业企业经营利润,由1983年亏损722万元转为1985年全部盈利,总额达1 372万元,增长了290%。
    1985年,黑龙江省烟草行业全面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进一步端正经营思想,努力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消耗。在烟叶面临绝产9万亩(占总种植面积1/6)的情况下,全行业仍然取得好效益,卷烟、烤烟两税比1984年增长38%,企业经营利润实现2 506万元,比1984年增长35.8%。
    四、卷烟销售
    卷烟作为商品流入黑龙江地区以来,很长一段时期内,其流通渠道主要为英美烟公司控制下的销售系统。在黑龙江地区卷烟市场形成不久,英美烟公司就通过雇佣买办等手段逐渐向这里卷烟市场渗透。在吞并“老巴夺”以后,则完全垄断了黑龙江卷烟市场。在卷烟流通领域,主要以永泰合烟草公司为主体,负责向厂方订货,进行销售,下设严密的卷烟推销网。在此期间,除英美烟公司控制下的销售系统外,其他烟商主要是黑龙江地区和外省一些卷烟厂家在此设立的一些经销店,销售自己卷烟产品,根据经营实力的强弱,开展销售业务,基本上没有固定销售渠道。此时,黑龙江地区卷烟消费量极低,所需主要是以低级无嘴卷烟为主。20世纪30年代中期,黑龙江卷烟年消费量在2.2万~2.8万箱之间,人均消费平均年不超过0.5条。
    东北沦陷后期,日伪对卷烟销售实行“统制”,从伪兴农部、各省及特别市、市县旗,到所谓统制组,由烟草制造厂、批发商、零售商到消费者,均按一定比例实行配给,整个卷烟流通渠道被日伪牢牢控制在手。
    东北解放初期,黑龙江地区卷烟流通渠道基本上掌握在大小私营企业手里,他们为追逐最大利润,盲目竞争,使卷烟流通渠道异常混乱。东北解放区实行烟酒专卖以后,对卷烟流通渠道实行全面的控制和监督。这一时期,社会主义的卷烟流通体制逐步建立起来,1950年原松、黑两省成立总推销部,实行卷烟统一推销(这种统一推销具有后来包销的早期雏型性质)。黑龙江地区各市、县专卖局直营批发部改为推销部,隶属省局推销部,推销部向烟厂订购卷烟按推销价售与批发商,然后由批发商再批给零售商。
    1953年2月,卷烟归省商业系统管理。卷烟流通渠道划归商业部门经营。采取逐步扩大卷烟包销的措施,到1954年全部实现了包销,私营批发被取消。全省的销售业务由黑龙江省专卖事业公司下设的烟酒采购供应站负责经营,在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4市设采购供应二级站,由各市、县专卖公司所属的批发部负责三级批发业务。至1954年合省前,原黑龙江省有直营批发部58个,原松江省有62个。1954年8月合省后由黑龙江省专卖事业公司负责全省的烟酒采购和供应。全省共有三级批发部78个。商业部门控制了卷烟的全部货源,彻底消除了私商在批发渠道中的势力和影响。商业系统建立了比较完备的批发网,城市卷烟市场由国营商业负责,农村卷烟市场由供销合作社负责,实行城乡分工,批发网点进一步延伸,1957年全省已有111个三级批发部。批发部门实行计划供应,将所有的卷烟零售商分街分片划入当地或就近的批发部,作为固定的供应关系,实行计划供应。在零售环节,城乡个体零售商、消费合作社及国营零售商店都经营卷烟。零售商按时向批发商提供要货计划,批发则根据要货计划,结合货源情况合理分配。三大改造完成后,国家对卷烟的生产和销售都取得了控制权,开始对卷烟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工业实行统一生产,商业实行统一收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全省卷烟人均消费水平每年不超过2条。“一五”时期,消费水平开始上升到2.1~2.2条之间。
    1958~1960年“大跃进”时期,全省各级烟草专卖机构被撤销,业务统归省商业厅下属食杂处即食杂采购供应站经营。哈、齐、牡、佳4市烟酒采购批发二级站被并入当地食杂站,其余缩并为烟酒专业商店或合入食品、蔬菜等经营部门。1959年,按照国务院批准实行的商品分级管理办法,把卷烟列为“对国计民生有重大影响的二类商品”,属于国家计划统一平衡的品种,由商业部门实行统一收购,统一安排市场,统一的差额调拨管理的原则。哈尔滨卷烟厂产品由省商业厅所属食品采购站统购包销,货源充足时,由商业部门按季召开订货会,全省各市、县批发部根据要货品种、数量由商业部门与烟厂衔接、接需发货。在货源不足时,由省制定各地销售计划掌握供应。“大跃进”年代,由于全省卷烟生产的超前发展,1959年全省人均卷烟消费水平高达3条以上,之后,便急剧下降,到1961年全省人均消费水平仅1.06条,在三年困难时期和“文化大革命”时期。全省卷烟仍由商业部门统一收购、包销,合理分配。1962年6月,黑龙江省糖业烟酒公司及所属各市县糖业烟酒公司相继成立起来。为了减少流通环节和资金占用,自1962年以后,全省卷烟调拨业务由省糖酒公司哈尔滨采购供应站负责。下设齐、牡、佳及扎兰屯二级站,全省各市县公司负责三级批发业务。对卷烟统购包销体制一直持续到1981年。1962~1968年,全省人均卷烟消费水平徘徊在1~1.85条之间。1969~1983年,全省人均卷烟消费水平在2~3条之间。
    1981年后,卷烟流通渠道曾一度出现混乱,卷烟生产盲目发展,除烟酒系统批发卷烟的单位以外,尚有近400个系统外单位经营卷烟批发业务,它们中的一部分还无视国家计划,擅自从外省滥进卷烟,在省内降价竞销,严重扰乱了市场,损害了国家整体利益。零售环节相应也出现了混乱。1982年,国家对烟草实行专卖管理。同年,黑龙江省烟草公司成立,卷烟的流通渠道由省商业部门转入了省烟草公司的经济实体系统内。1983年1月,省烟草公司设立烟草专营站,作为全省唯一的卷烟二级批发站,负责经营全省卷烟的调拨购销业务。随后全省各市、县烟草公司成立了三级批发环节,并在省内农、林、铁的县级以上单位的供应部门,履行专卖手续,建立了三级批发环节。上述批发部门对全省零售商店和个体商户从事卷烟批发业务。当时,省外烟由省烟草专营站按计划调入分拨,省内产的卷烟由生产厂自销。在省公司计划指导下,市、县卷烟批发站、农、林、铁三级批发企业可直接到烟厂进货,就厂直接,就厂直运,与烟厂结算。除必要的调剂储存外,一般不经过二级站仓库。这样,专营体制下的卷烟流通渠道基本建立起来。
    1983年下半年开始,省烟草专营站与哈尔滨卷烟厂实行联营,厂、站的销售科合署办公,经营哈尔滨卷烟厂产品。厂站之间以经济合同和合理奖罚方式调动产销双方积极性。1984年开始,省烟草公司每季召开1次全省卷烟产销计划平衡会议(暨订货会),全省各市、县及农、林、铁系统烟草公司与各烟厂在会上签订购销合同,根据订货数量和品种,确定各烟厂的生产量和生产牌号。1985年开始,在卷烟产销的衔接上推行滚动计划,形成“三级站订货——省公司调整——工业订生产计划的体系,保证了全省产销大体平衡。至1985年联营经销哈尔滨卷烟厂产品共27万箱。
    1984年1月1日,省公司通知终止各卷烟厂自销卷烟,其产品由省烟草专营站统一经营、收购。省烟草专营站在各卷烟厂设驻厂调拨组,负责就地收购、调拨、发运卷烟和代结货款。形成生产——二级站——三级站——零售4个环节、两级批发的流通体制。零售环节从1985年开始实行渠道通开、打破封锁,基层零售部门可以就近跨区进货,打破三级站之间的区域限制,鼓励各三级批发企业之间开展业务竞争。为扩大销售,全省各市、县批发站开展优质服务,密切批零关系,及时组织货源,增加供应,使城乡货畅其流,市场进一步扩大,出现了市场繁荣的新局面。这种流通体制直至1985年末。从1984年开始,全省卷烟消费水平迅速提高,1984年人均消费达到3.08条,1985年进一步发展到3.73条,使消费市场呈现出新的面貌。截至1985年,全省大约有1 000万左右的吸烟人口,占总人口的3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