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造纸工业
(一)纸浆生产
黑龙江地区的造纸工业起步较晚,清代中后期黑龙江地区始有生产土纸的手工业作坊。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侵入东北。1936年,日本人在牡丹江建起了黑龙江地区第一座使用机器生产的造纸厂,即“日满木浆株式会社”,在佳木斯建立了“满洲造纸株式会社”。之后,黑龙江地区共建起造纸厂7家,有工人921人。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苏联红军把日本人建立的造纸厂视为战利品,拆走纸厂全部设备运回苏联。其他造纸厂,有的遭到了战争破坏,有的虽然被保留下来,但因原材料缺乏,也不能正常生产。1945年日本投降后,新建立起来的各级人民政府积极组织恢复与发展生产,保证军用民需,支援全国解放战争。1947年在依安县建立依安县先锋造纸厂,在北安县建立北安造纸厂。1948年,在牡丹江由松江省政府投资兴建了牡丹江解放造纸厂。
1949年,由人民政府投资在绥化县建立绥化造纸厂,在齐齐哈尔开始筹建黑龙江省第一造纸厂(后来的齐齐哈尔造纸厂)。
1949年,黑龙江地区机制纸浆产量仅有1 245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由于1957年大型的综合制浆造纸企业佳木斯造纸厂及其他新建厂的投产和老企业进行浆纸平衡的技术改造,纸浆产量迅速增长,到1957年,全省机制纸浆产量增加到24 769吨,比1949年增长18.9倍。之后,随同各企业多次技术改造进行浆纸平衡,逐步扩大自制浆能力,纸浆产量屡有增长。1978年,全省纸浆产量达21.5万吨,比1957年增长7.7倍,平均每年以38.4%的速度增长。
到1985年,全省除佳木斯造纸厂、黑龙江造纸厂、通河纸浆厂生产商品纸浆外,齐齐哈尔、牡丹江、哈尔滨、依兰、集贤、桦川、汤原、宁安、密山、虎林、鹤岗新华造纸厂等大、中、小造纸企业都自制纸浆。纸浆品种有生打纸浆、机制木浆、化纤浆、漂白及半漂白浆等,全省纸浆总产量38.67万吨,其中机制纸浆34.25万吨,居全国第8位,生打纸浆4.42万吨,居全国第17位。
(二)抄纸生产
1949年,黑龙江地区纸张总产量只有1 416吨,不能满足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从安东(今辽宁省丹东市)迁入纸机和人员,分别在齐齐哈尔和牡丹江建起了机制纸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遗留下来的7家造纸厂经过整顿恢复生产,纸产量快速增长。1952年,机制纸产量增加到10 323吨,比1949年增长6.3倍,平均每年增加2 969吨,其中文化用道林纸、有光纸和工业用卷烟纸,供应省内外。
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黑龙江地区造纸工业进入了高速发展阶段。这期间,建成佳木斯、齐齐哈尔两座大型骨干造纸厂,生产的新闻纸填补了省内空白,造纸用铜网填补了国内空白。全省造纸工业已初步形成了工业技术用纸、新闻用纸、文化用纸、普通包装用纸基本配套的产品系列,1957年机制纸及纸板总产量猛增到41 509吨。
1958~1985年,全省造纸工业生产虽多挫折和干扰,但由于佳木斯造纸厂第一次扩建安装200吨大型纸机投产,产纸能力增加到13万吨;牡丹江、齐齐哈尔、哈尔滨几个较大的纸厂进行浆纸平衡的技术改造竣工投产,扩大了生产能力;新建一批中小型纸厂,以及在老企业的改、扩建中都增加了长网抄纸机,加大了抄纸量。全国的纸产量仍然是继续增长,1978年机制纸及纸板总产量增加到24.6万吨,占全国纸张总产量的5.7%,居全国第7位。
中共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黑龙江省造纸工业生产飞速发展。1985年完成工业总产值50 268万元,比1980年增长54.2%,平均每年以10.84%的速度增长。机制纸及纸板总产量达44.9%万吨,比1980年增长49.4%,平均每年增加29 762吨,增长比率为9.88%。其中纸袋纸产量居全国第1位,新闻纸居第4位,凸版纸居第15位。产品品种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不足10个品种增加到100多个品种,其中长年大批量正常生产的有51种,并已形成了工业技术用纸、出版印刷用纸、书写办公用纸、商品包装用纸、人民生活用纸五大系列产品。
(三)制网生产
造纸用网,是佳木斯造纸厂生产的省内独家产品。
佳木斯造纸厂建厂时,金属制网项目是苏联援建的国家156项重点工程之一,原制网分场称金属网场。原设计年产造纸用网6万平方米,采用机械化、半自动化设备。1954年8月9日动工兴建,1955年11月建成,临时试生产,当年生产造纸工业用网7 276平方米,从而结束了中国造纸工业用无端长网长期全部依赖进口的历史。投产后改为制网车间,1959年开始扩建平网厂房3 490平方米,特种网厂房600平方米。1975年从民主德国引进4米、6米织网机各1台,6米平网机1台,购置国产2米平网机1台。1984年从上海购置2.6米织网机2台,年产造纸网能力15万平方米。1985年生产造纸网151 653平方米,比建厂初期增长19.8倍。产品品种由建厂初期的1个品种(铜网)8种规格,增加到三织铜网、单织无端网、单织有端网、捻织网、锰奈网、不锈钢网、特种网、塑料网等8个品种29种规格,供应全国300多个厂家。
为了提高造纸用网质量,对制阈金属合金成分进行改革,将原来经线QSn6.5—0.4、纬线H一80改成经线QSn8—0.3、纬线H一80—5n05,改革后接近国外同类铜网质量水平。1979年,26/78目三织铜网获轻工业部优质产品称号,34/102目三织铜网评为黑龙江省优质产品;1981年,全国铜网行业评比,26目单织网评为全国质量第一;1982年,26/78目、34/102目三织铜网均评为省优质产品;1983年,长寿牌三织铜网再次被评为轻工业部优质产品,长寿牌65目平织网被评为省优质产品。
(四)回收碱
1957年,首先由佳木斯造纸厂碱回收分场试生产回收碱,当年回收碱产量5 072吨。1969年,柴河纸板厂开始建厂,配有25平方米碱回收炉1座和一整套污水处理设施,年回收碱生产能力3 000吨。1976年,齐齐哈尔造纸厂开始进行大规模的技术改造,新增硫酸盐化学木浆系统,设计能力年产化学木浆1.5万吨,碱回收能力为日处理纸浆黑液的90%以上。黑龙江造纸厂,1982年扩建时,将酸回收改为碱回收,年回收碱能力3 000吨。其他造纸企业尚没有碱回收能力,污水也只能简单处理后排放。
这几个厂碱回收能力最大的是佳木斯造纸厂。这个厂,经过几次的技术改造与扩建,淘汰了苏联设计的20世纪40年代水平的碱回收回转燃烧炉机组,采用国内设计,制造了1、2、3、4号日处理100吨、200吨纸浆黑液的碱回收喷射炉,年回收碱综合能力与日产纸500吨纸浆相配套,年回收碱能力7.2万吨。并配有高压静电除尘装置,对环境治理起了显著作用,废水排放达到了国家规定排放标准,从1983年起免缴排污费。
二、印刷工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黑龙江地区的印刷企业多为私营企业,或由资本家投资创办、或由手工业劳动者合资兴办。企业规模不大,设备简陋,大部分为手工操作。
清光绪十年至十六年(1884~1890年),宁安县有商号“庆祥号”印刷作坊。商号主人从吉林买回印刷版,在宁安开始木版印刷,当时主要印《三字经》《百家姓》门神、灶王和汉族家谱等。清光绪十九年至二十年(1893~1894年),齐齐哈尔、牡丹江等地出现了印刷作坊和印刷局。清宣统二年(1910年),宾县游民习艺所购置两台石印机,开始石版印刷。中华民国初年,宁安县成立了“国民印刷局”,后改为“三民印刷局”,进行石版印刷。1916年,依兰县成立古雅书庄,用木版印刷账簿。1922年,宁安县成立游民习艺所,由犯人搞石版印刷, 1924年,宁安游民习艺所,又购进一台日本产的脚踏式铅印机。从此,宁安县开始了铅字排版印刷。
1929年,肇州县建有印刷工厂一家,资本哈大洋1 000元,年产铅印印刷品7.5万件。1930年《青冈县工业统计表》记载:当时青冈县内有印刷业一户,资本哈大洋100元,年产铅印印刷品10万件。1935年,勃利县由高树槐出资700元建立“文业书局”,年铅印印刷能力5 000印。同年,孙吴县由困常彬投资1 000元兴办了“同兴书局”,从事铅印印刷,从业人员6人。
1945年以后,人民政府将官僚资本兴办的印刷企业接收为国家所有;民族资本的印刷厂转为公私合营。由手工业独立劳动者创办的小印刷厂和手工业印刷作坊,经过合作化运动,均改组为手工业印刷生产合作社。据东北区公私合营企业调查资料统计:到1953年,黑龙江地区有公私合营印刷企业46家,1956年以后逐步转为全民所有制企业。
1956~1985年,哈尔滨印刷一厂、印刷二厂、齐齐哈尔市第一印刷厂、牡丹江印刷厂、佳木斯印刷厂和黑龙江新华印刷厂等全民所有制印刷企业,由国家或地方财政投资,进行企业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或由主管部门筹措资金扩大生产经营,发展生产;手工业(二轻)系统、区街工业、乡镇企业等集体所有制印刷企业,则靠主管部门扶持和企业自身集体积累进行工厂建设,发展生产。
到1985年,黑龙江省共有印刷企业501家,职工25 510人,固定资产总值30 460万元,年创产值2.36亿元。其中:一轻工业系统印刷企业109家,占企业总数的21.8%,职工20 628人,占企业总人数的80.8%,其中工程技术人员221人。印刷企业的技术装备,经过历次技术改造进行设备更新,具有一定规模的印刷企业已基本接近或实现了现代化生产。
三、日用品工业
(一)制笔工业
1947年,黑龙江地区开始生产铅笔。当时在哈尔滨、牡丹江两地相继出现了一些铅笔作坊,用手工生产木杆铅笔,产量较小,质量也较低。用机械生产的铅笔和自来水笔厂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建立和发展起来的。1949年秋,上海中国标准铅笔公司将部分设备迁至哈尔滨,与哈尔滨市企业公司合作,创办公私合营哈尔滨中国标准铅笔公司,1950年1月正式开工生产。1950年5月,上海关勒铭金笔厂与哈尔滨市企业公司合作,创办哈尔滨友联金笔有限公司。1953年,在齐齐哈尔建立黑龙江金笔厂,同年6月投产。1974年,哈尔滨文具厂开始转产圆珠笔,1976年正式改名为哈尔滨圆珠笔厂。
到1985年,哈尔滨中国标准铅笔公司、哈尔滨市友联金笔厂、哈尔滨圆珠笔厂、齐齐哈尔黑龙江金笔厂、齐齐哈尔市钢笔零件厂5个制笔企业,共有职工3 239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124人。拥有固定资产原值1 598万元,净值935.9万元。年生产能力:铅笔4亿支,自来水笔800万支,圆珠笔1 000万支,圆珠笔芯1 500万支,脉动铅笔100万支。1985年,制笔工业生产铅笔3.4亿支,自来水笔495.7万支,圆珠笔700万支,圆珠笔芯1 545万支,脉动铅笔101.5万支;完成工业总产值2 527.4万元;实现税利526.5万元。
(二)日用机械制造
黑龙江省轻工业厅管理的日用机械工业,主要包括钟表工业、缝纫机工业、自行车工业以及与之相关的零配件工业。
黑龙江省的钟表工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钟表修理合作社的基础上逐步发展起来的。到1985年,全省有钟表企业9个。全行业拥有固定资产4 128万元,手表和时钟的年产能力分别达60万只和46万只。
黑龙江省自行车工业,是1958年以后逐步发展起来的。1958年9月,哈尔滨市生明昌机械厂与4家自行车修配合作社合并,成立了省内第一家地方国营哈尔滨自行车制造厂。当时生产工艺落后,加之设备不配套,单机作业,产量很低。生产的品种单一,基本是标定、轻便两种式样,黑、绿两种花色,质量也不高。1985年末,全省有哈尔滨自行车工业公司、哈尔滨龙江电工厂、牡丹江保健特需车厂等自行车生产企业,11家自行车零部件生产厂。主要生产孔雀牌28、26自行车,飞龙牌26吋铝合金自行车,金凤牌电动三轮车和儿童车。形成普通、轻便、载重3大类,26型两种规格,6种型号,近20种花色款式,年总生产能力41万辆,1985年,因自行车销路不畅,计划限产,只生产9.14万辆,居全国第22位,完成工业总产值2 406万元,上缴税金197万元,亏损240万元。自行车零部件,省内已能生产车架、前叉、车把、车圈、三轴、轮盘曲柄、前触闸、脚闸、脚蹬、鞍座、前后泥板、链罩、支架、衣架、车铃等,自配率达84%以上,年产达633.6万元,居全国第15位。
黑龙江省唯一生产缝纫机整机的只有哈尔滨缝纫机厂一家,是1958年由哈尔滨太记铁工厂的一个车间与几家缝纫机修理社合并成立的。建厂之初,生产设备大部分是20世纪30、40年代的非标准设备,单机作业,手工操作,技术落后。铸造机架等工序,基本是原始的生产方式,在地面上造砂型,人工浇铸,品质粗糙,生产效率低,铸件废品率高达50%以上。1959年开始生产缝纫机整机,当年产量2 432架,1960年开始定型产品JA1—1型缝纫机。1982年末统计,全省缝纫机整机厂有哈尔滨缝纫机厂、哈尔滨机床配件厂(转产缝纫机)2家,缝纫机台板厂2家,缝纫机零件厂7家,共11家,职工4 000余人。年生产整机能力:两班生产31万架,三班生产42万架。1982年缝纫机产量18万架,台板产量29.8万块,零部件产量249万元。哈尔滨缝纫机厂,在市场竞争激烈的形势下,终因技术、经济不过关,产品缺乏竞争力,企业经营性亏损,于1983年停产关闭,其余10家也转产其他产品。
(三)硅酸盐工业
硅酸盐工业,包括日用陶瓷、日用搪瓷、日用玻璃以及保温瓶、灯泡等工业。
黑龙江地区陶瓷器的出现虽晚于中原地区,但也有很长久的历史。据考古发现,距今约6 000年前,黑龙江地区即有陶瓷器出现。渤海国期间,陶瓷生产又有很大进步。在出土的许多瓷片中已有碗、盘、罐、瓶等多种,色彩有白、淡白、蓝、黑、深蓝、褐色等,这些瓷器大部分是里外挂釉,器壁较薄,质地坚硬,釉色光洁,已是趋于成熟的瓷器。在上京遗址出土的舍利函中的舍利瓶,是由淡绿色的琉璃制成,推测当时人们已能烧制琉璃器物。
近代黑龙江地区的日用硅酸盐工业是从20世纪初开始的,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哈尔滨元吉玻璃厂建立,开始生产小醋瓶、酱油瓶和灯具等玻璃制品。1926年,讷河县老莱黄土矿正式开采生产瓷器的陶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黑龙江地区陶瓷器的制作虽较普遍,但发展十分缓慢。
1949年,黑龙江日用硅酸盐工业只有为数不多的手工作坊或小工厂,采用手工压坯,火炕干燥,圆窑烧制粗加工产品,效率低,耗煤多,成本高,产量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黑龙江日用硅酸盐工业有较快的发展。
中共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硅酸盐工业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到1985年,省内共有日用硅酸盐企业50个,生产日用搪瓷制品5 795吨,其中面盆523.1万个,口杯248.9万个;日用陶瓷制品1 322.5万件,其中饭碗959.5万件,民用缸111.4万口;保温瓶123.7万个;日用玻璃制品69 268吨,灯泡3 256.8万只。共实现工业总产值9 900万元。硅酸盐工业已发展成为省内轻工业的重要产业组成部分。
(四)日用化学工业
1949年以前,黑龙江地区许多日用化学工业产品依靠省外进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黑龙江地区日用化学工业有了较大的发展。1985年,全省日用化学工业有企业23个,主要生产火柴、肥皂、香皂、合成洗涤剂、合成脂肪酸、洗衣粉、牙膏、鞋油、化妆品、香精、干电池、三胶和工业用甘油等13种产品,产品牌号和花色品种140多个。其中哈尔滨日用化学厂生产的笑笑牌三棵针药物牙膏,以黑龙江野生的植物三棵针为主要原料加工制成,具有一定的药物疗效。1985年获轻工业部优秀新产品称号,并在全国同行业产品质量评比中,获第一名;哈尔滨日用化学四厂生产的太阳岛牌黑又亮高级鞋油,突破了传统生产工艺和配方,创造国内独树一帜的产品特点,1984年在轻工业部举行的全国同行业产品质量评比中夺魁,被评为国家优质产品,获银质奖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