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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邮 政

  据史料记载,公元8世纪唐渤海国的“长岭营州道”“鸭渌朝贡道”“龙原日本道”和“扶余契丹道”为黑龙江地区有组织的通信——古代邮驿之始。渤海国通过这些驿道,先后建立了同唐朝及本国南部各府、州、县,以及日本、高丽等国的交通与信息往来。这种邮驿制度历经唐、辽、金、元、明、清各代,共1 200多年。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黑龙江地区变通驿务,改设文报局,于1915年6月业务为邮局代替。 黑龙江地区近代邮政于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开始于呼兰府、北团林子(今黑龙江省绥化市)、双城厅和阿什河(今黑龙江省阿城县)等地;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哈尔滨、齐齐哈尔两地设立邮局,后逐步扩展到各较大城镇。到1931年“九一八”事变时,黑龙江地区已有各等邮局和邮寄代办所339处,铁路邮路2 371.8公里。
    东北沦陷时期,日本帝国主义把邮政作为侵略工具,与伪满洲国缔结“满日邮便条约”,并颁布各项邮政法规。此后,日伪政权出于统治和掠夺的需要,在军事、政治中心、交通枢纽、铁路沿线及煤炭等经济资源丰富的地区和开拓团所在地大量增设邮政局(所)。到1937年,黑龙江地区共设有邮政局(所)592处。1945年8月日本侵略者投降时,邮政、电信设施遭到严重破坏,通信陷于瘫痪。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黑龙江地区各级人民政权相继建立,邮政回到人民手中。邮电职工开展修旧利废活动,迅速恢复并发展邮政事业。同时抽调大批干部随军南下,接管新解放地区的邮政工作。截至1949年底,全省邮电局(所)恢复到623处,邮路9 256公里,为支援全国人民解放战争和建立巩固的东北革命根据地作出了重要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黑龙江地区邮电部门坚持“人民邮电为人民”的方针,邮电通信建设和邮电服务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为迅速扭转当时设备短缺、服务水平不高的落后局面,适应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黑龙江地区广大邮电职工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忘我劳动,进一步恢复和发展邮政工作。到1952年,黑龙江地区邮电局(所)达到636处,邮路(含农村投递线路)达到42 281公里。
    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实施时期,黑龙江地区邮电部门合理利用有限资金,坚持挖潜、革新和技术改造,千方百计增加邮电服务网点,主动深入工矿企业、工地服务,为各行各业提供用邮的方便条件。1954年6月中央决定黑龙江、松花江两省合并后,同年7月1日起,新的黑龙江邮电管理局在哈尔滨成立,并建立了以哈尔滨为中心的省内邮电通信网。到1957年,全省邮电局(所)达到906处,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增长45.4%。在农业合作化高潮的推动下,全省近9 000个农业合作社通了邮路。其间,黑龙江地区各级邮电部门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于1953开始纠正业务经营上片面追求盈利的错误观点和强迫摊派的做法,认真贯彻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方针,改善服务,提高质量。
    国民经济第二个五年计划实施时期和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全省邮政网路在稳定的基础上略有增长。
    “文化大革命”期间,全省邮政规章制度遭到破坏。1975~1978年,根据邮电部提出的奋战二三年,改变通信落后面貌的部署和实现“四化”(县以上电报通信传真化、市内电话自动化、农村电话载波化、农村投递摩托化)的要求,全省农村投递摩托化,由于未从实际出发,后来大部分“下马”。
    中共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邮电进入大发展时期。全省邮电部门坚持改革开放,打破独家经营和单纯依赖国家的旧框框,在邮电通信建设上实行国家、地方、集体、个人一起上的方针,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多渠道、多层次、多途径地发展邮电;同时,充分利用国家为促进邮电事业发展而在建设资金筹集、行业利税上缴等方面所给予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加快了邮电通信建设步伐。1979~1985年,全省邮电局(所)发展到1 586处,比1949年增长1.5倍;邮路总长度44 264公里,比1949年增长3.78倍。同时,全省邮政服务水平显著提高:省报次日内传递到县(市)的比重达到87.5%。全省设有邮电局(所)的乡镇达到88.6%,通邮的行政村达到99.1%,插箱投递方式的推行和农村信报传递站的普遍建立,实现了报刊邮件传递到户。
    在经济体制改革中,省邮电管理局于1984年制订并自当年7月1日起施行了《关于改革邮电管理体制,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实行简政放权,增强基层邮政企业的活力。从1985年1月1日起,省邮电管理局又进一步下放财权,并在全省邮电通信企业试行全面经济核算制,将收支差额管理改为利润管理,实行利润留成和业务收入增长分成及专项资金留成,调动了企业经营的积极性。全省邮电职工主动搞好市场预测和社会调查,深入开展邮政业务宣传,在发展邮政传统业务的同时,积极开拓国际、国内特快专递等新业务,努力改善城乡邮政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企业经济效益。1985年,全省邮电部门有自备邮运汽车283辆,自备火车邮厢51辆,包裹收寄、邮件分拣、装卸升降等机械设备178台;全省完成邮电业务总量11 193.2万元,实现利润2 586万元,上缴税金435.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