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六节 电 信

  一、电 报
    黑龙江地区电报始于清光绪十一年(1885年)宁古塔(今黑龙江省宁安县)设立电报分局。清光绪十二年(1886年),奉天(今辽宁省沈阳市)——吉林的电报线延至珲春,途经宁古塔,为黑龙江地区第一条电报线;清光绪十三年(1887年),黑龙江地区又架设吉林——齐齐哈尔——大黑河(今黑龙江省黑河市)电报线。
    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沙俄在建设中东铁路的同时,开始在铁路沿线架设电报线,但又违背条约规定,在铁路境外架设电报线路和办理公众电报业务,侵犯中国的电信主权。此后,沙俄借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镇压义和团运动和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日俄战争之机,先后两次入侵中国,黑龙江地区的电报线路大部被毁或被俄军强占,俄军还架设了拉哈苏苏(今黑龙江省同江县)——哈尔滨的电报线。日俄战争结束后,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清政府先后修复被俄军破坏的线路,并购回俄军架设的拉哈苏苏——哈尔滨的电报线路。辛亥革命后,随着工商业的发展和边防及城乡治安的需要,电报在黑龙江地区得到进一步推广,在此期间黑龙江地区电报采取官办、商(民)办和官商(民)合办等形式。截至1931年“九一八”事变前,黑龙江地区共有电报局、报房45处。黑龙江地区已形成较完整的电报通信网,业务种类也增加了商报、新闻电报和普通电报等。
    东北沦陷时期,日本帝国主义把邮政、电信通信作为侵略工具,与伪满洲国(以下简称伪满)缔结“满日邮便条约”,并颁布各项邮政法规,建立伪满洲电信电话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伪“电电会社”),兼并、收买商营电话,实行垄断经营。此后,日伪政权出于统治和掠夺的需要,在军事、政治中心、交通枢纽、铁路沿线及煤炭等经济资源丰富的地区和开拓团所在地大量增设电报局(所),添架电报线路。并开始应用自动电报机等先进设备。1941年,黑龙江地区电报电路达到126条,1943年,黑龙江地区电报局(所)达到168处。1945年8月日本侵略者投降时,电报设施遭到严重破坏。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黑龙江地区各级人民政权相继建立,邮电回到人民手中。邮电职工开展收缴通信器材和修旧利废活动,迅速恢复并发展电报通信。为了支援人民解放战争,邮电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架线工程队,军队打到哪里线路就架设到哪里,保证了长春以南地区新解放城市间的通信线路畅通。截至1949年底,黑龙江地区电报电路恢复11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适应人民政权建设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黑龙江地区电报通信有较大发展,并相继开办气象、公益、传真、用户电报等新业务。至1985年,全省办理电报业务的局(所)达到1 208处,电报电路增加到393条。
    二、长途电话
    黑龙江地区长途电话始于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齐齐哈尔——昂昂溪间开通第一条人工长途电话电路。20世纪20年代,长途电话电路、局(所)和业务发展较快。1928年,开始办理通达苏联的国际电话业务。1931年“九一八”事变时,黑龙江地区办理长途电话业务的局(所)已增至44处。东北沦陷时期,伪“电电会社”对长途电话实行垄断经营,并于1936~1938年在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等处安装了载波电话设备。至1941年,通达长途电话的局(所)达到143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通信技术的进步,长途电话不断发展,至20世纪80年代初期,黑龙江省已基本建成以哈尔滨为中心的长途电话通信网。1983年11月,哈尔滨市电信局360路长途自动电话交换机投产使用。1985年全省长途电话电路达1 658条,其中省内二级电路1 081条,市郊电话155条。
    三、市内电话
    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齐齐哈尔设黑龙江省城电话局,为黑龙江地区市内电话之始。中华民国初期,黑龙江地区的市内电话发展较快,分官办、商办、官商合办,经营无统一定章,交换和终端设备主要为磁石式,线路为架空明线。哈尔滨滨江电话股份有限公司于清宣统二年(1910年)装设小容量自动式交换机。东北沦陷时期,黑龙江地区各城市市内电话业务由伪“电电会社”垄断经营,并先后在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牡丹江等地设自动电话局。至1945年,上述4城市市内电话用户达16 267户,线路也开始使用通信电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黑龙江地区的市内电话进入全面发展时期,业务量逐年增加。20世纪70年代,全省邮电部门发扬自力更生精神,自己动手研制并使用了大量准电子自动电话交换机,亦开始使用纵横制自动电话交换机。20世纪80年代,贯彻国家、地方、集体、个人一起上的方针,全省市内电话迅速发展,经过更新、改造,市内电话自动交换设备所占比重不断提高。至1985年,全省市内电话交换机总容量达到163 750门,用户达到108 578户,资费收入达到3 164万元。光纤中继线路亦投入使用。
    四、农村电话
    农村电话即县城以下乡镇的电话(简称农话,也称地方电话和四乡电话)。黑龙江地区的农村电话始于中华民国初期,是为适应农村治安和农村乡镇兴办商业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东北沦陷时期,黑龙江地区普遍建立的农村警备电话,成为日伪政权奴役和镇压人民的工具。抗日战争胜利后,黑龙江地区农村电话和警备电话先后由人民政府和人民邮电接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农业合作化高潮的到来,从1956年起,黑龙江省出现了农话大发展的局面,技术装备水平也不断提高。1958年,东宁——绥阳开通了全省第一套单路农话载波机。1974年,安达——大同建成了全省第一趟农话水泥杆路,并开通了全省第一套12路农话载波机。同年,青冈——芦河埋设了全省第一条塑料农话电缆。1975年,龙江县龙兴邮电支局在省内第一个实现了农话自动化。截至1985年底,全省农话交换机总容量达到58 336门,其中自动交换机容量4 050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