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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建 筑

  一、工程
    黑龙江地区建筑活动源远流长。考古发现,距今22 300多年的旧石器时代晚期,哈尔滨西郊阎家岗的“哈尔滨人”有“营盘式”建筑。它是利用第四纪晚期猛犸象、披毛犀、东北野牛等动物骨骼,垒成圆形的围墙,蒙上兽皮,组成帐篷式的夏季临时住宅。
    距今约4 000年左右,牡丹江下游北沃沮先人已开始构筑“半地穴式”建筑。
    公元7世纪,以粟末族为主体建立渤海国,其都城上京龙泉府旧址就位于黑龙江省宁安县东京城附近。上京城的建筑和建筑风格基本上是仿唐长安城兴建的。
    金收国元年(1115年),金太祖建都上京会宁府,位于今阿城县城南2公里处。据《大金国志》说,“国初无城郭,星散而居”。金天会二年(1124年),金太宗始筑南城内的皇城。金天会三年(1125年)夏,太宗大修宫室建筑。其后,熙宗、海陵王、世宗亦修筑许多宫室。这些宫殿规模宏大,如乾元殿,“木建殿七间甚壮,未结盖,以瓦仰铺及泥补之,以木为鸱吻,及屋脊用墨,下铺帷幕”。光德殿,金大定二十五年(1185年)正月,世宗“宴妃嫔、亲王、公主、文武从官于光德殿,宗室宗妇及五品以上命妇与坐者千七百余人”。
    至清朝,黑龙江地区开始修建寺庙。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于今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建卜奎清真东寺。清咸丰八年(1858年),建卜奎清真西寺。清光绪二十年(1894年),东西两寺翻新扩建。卜奎清真寺建筑面积为2 000平方米,占地面积4 000平方米,至1985年,卜奎清真寺是黑龙江省留存最早的地面建筑。
    清雍正元年至十三年(1723~1735年),于今虎林县虎头区建的关帝庙,经清嘉庆元年至二十五年(1796~1820年)、1927年两次重修,至1985年保存比较完好。
    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清政府与沙皇俄国签订《中俄密约》,俄国取得在中国东北修筑中东铁路特权。清光绪二十四年四月(1898年6月),沙俄政府确定将哈尔滨作为修建经营中东铁路的中心。同年四月(6月),中东铁路建设局由海参崴迁到哈尔滨。此后,修建了一批功能不同、风格各异的近代建筑。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在南岗修建俄国东正教尼古拉中央教堂(“文化大革命”中被毁)。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在南岗建造中东铁路管理局办公楼,现为哈尔滨铁路局办公楼,建筑面积2.33万平方米。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于道里与南岗交界处建造哈尔滨火车站站舍(1959年拆除);于道里松花江南岸边修筑了中东铁路的中国民工宿舍。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在南岗建造了哈尔滨秋林公司。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在南岗尼古拉教堂广场西侧建造了莫斯科商场,现为黑龙江省博物馆。1923年,波兰商人于南岗颐园街1号建成一幢高级别墅。与此同时,相继建起了一批东正教教堂、犹太中心教堂和伊斯兰教清真寺,分散于南岗、道里、香坊、松花江北岸等处。
    中华民国期间,哈尔滨的建筑业继续发展,先后建成马迭尔宾馆、哈尔滨工业大学、兆麟小学、同记商场等。 1931年日本侵占东北后,日本人在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牡丹江等地建设了一批公馆、舞厅、跑马场、兵营、仓库、军火工厂等日本式建筑和飞机场等军事设施。1945年日本投降前夕,对工厂和城市设施滥加破坏,许多建筑物变成废墟。佳木斯市有近1/3的建筑物被毁,总面积达40万平方米。齐齐哈尔、牡丹江等市在东北沦陷时期修建的工业建筑亦被严重破坏,黑龙江省保存下来的工厂、矿山屈指可数。
    黑龙江地区解放后,各级民主政府组织恢复生产,医治战争创伤,支援前线,修复了一些被日伪破坏的工业建筑。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于黑龙江地区解放较早,政治稳定,经济恢复工作进展较快;加之1950年美国发动侵朝战争,从毗邻朝鲜的辽宁省迁入黑龙江地区20多个大中型工厂企业,建设资金增加,建筑项目增多,黑龙江地区的建筑业逐渐发展起来。1950~1952年,完成新建工业与民用建筑230万平方米。其中工业建筑66万平方米,建设了一批国防军工、农机具、煤炭、森工和轻纺等工业项目。 黑龙江省是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重点开发省份,苏联援建的156项重点工程,在黑龙江省有22项。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全省安排大中型建设项目75个,国民经济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增至146个。1953~1962年,全省累计完成建安工作量56.44亿元,房屋竣工面积3 558万平方米,全部建成投产项目62个。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全省建设了一大批优质工程, 22项重点工程之一的哈尔滨锅炉厂,1954年9月开工,1957年7月竣工,两年零10个月建成投产,完成基建投资7 383万元,完成土建施工面积13万平方米。22项重点工程之一的齐齐哈尔钢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第一座特种钢厂,1954年4月开工,1957年11月竣工,3年零7个月建成投产,完成投资26 333万元,完成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
    1963年国家进入三年调整时期,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国家经济形势迅速好转,黑龙江省基本建设投资逐渐回升,1963年比1962年上升46.2%,1964年又比1963年上升29%。至1965年,3年全省完成建安工作量18.04亿元,房屋竣工面积669万平方米,全省建成投产的大中型项目4个,其中有年加工原油500万吨的大庆龙凤炼油厂、安达电厂等。
    1966~1976年,全省建筑业受到“文化大革命”的严重冲击,但全省仍完成建筑安装工作量82.49亿元,竣工房屋面积4 397.1万平方米,有28个大中型项目建成投产,主要有大庆至辽宁的两条输油管线,年产30万吨合成氨、48万吨尿素的大庆化肥厂,总长245公里、138座水闸和泵站的北部引嫩工程,安达硫酸厂,黑龙江省涤纶厂,省展览馆,黑龙江省电视台和新建扩建的新华电厂、亮子河电厂、佳木斯电厂、哈尔滨热电厂、镜泊湖水电站等。
    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全省基本建设和建筑业形势开始好转。特别是1978年中共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把全党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以后,黑龙江省建筑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1978~1985年,全省全部建成的大中型项目96个,主要有新华电厂二期工程、牡丹江电厂一期工程、富拉尔基二电厂一期工程、佳木斯电厂、哈尔滨制药厂、哈尔滨民航机场、黑龙江省滑冰馆、北方剧场、天鹅饭店、省外贸营业楼、省商业服务大楼、省电力调度大楼、哈尔滨市和平立交桥等。大庆三十万吨乙烯联合化工厂,1979年开工兴建,至1985年第一期土建工程基本完成,设备安装工程完成90%以上。1978~1985年全省完成各类房屋建筑面积5 505万平方米,为1953~1977年的25年完成量的38.25%。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2 971.3万平方米,为前25年完成量的46%。1977~1985年,先后对缅甸、扎伊尔两国援建6个建设项目,完成土建面积10.2万平方米,比1956~1976年增加72.7%。派出劳务和承包工程,为国家创汇258万美元,收入人民币1 020万元。援建的缅甸国家第一体育馆,达到了国际一流水平。1985年3月4日国家主席李先念访问缅甸时,接见了援建项目技术组的领导。
    二、设 计
    黑龙江地区早期建筑是由建筑匠师或能工巧匠按使用者的要求构思而营造的,无专业设计人员,亦无施工图纸。随着社会的发展,生产、生活对建筑物功能的要求越来越高,随之出现了专业设计人员,有了施工图纸。随着中东铁路的修筑,黑龙江地区出现了哈尔滨、齐齐哈尔铁路设计事务所,哈尔滨以侨民为主的拉保保尔特、巴吉赤设计事务所等。他们只有少数技术人员,当对外承包设计任务力量不足时,临时聘用社会零散的技术人员。
    1935年,伪黑龙江省公署民政厅土木科兼办土木建筑设计。伪哈尔滨市公署建设科既负责设计的管理工作,又负责市营工程的设计,有技术人员20余人,曾设计了现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昌街东北林学院职工住宅和马家沟小学等工程。1938年,齐齐哈尔市伪军管区的技术员牛柏青从事设计工作,先后设计了齐齐哈尔监狱2栋监舍、日本高炮部队兵营、日本自动车队战车库等工程。此外,日伪时期,哈尔滨市的福田、大昌土木建筑株式会社,齐齐哈尔市的大北、裕大、兴北建筑公司,佳木斯市的玉记、礼太、大陆公司等,不仅承包工程施工,亦承担设计。礼太公司设计了日本空军司令部二层办公楼(现佳木斯工学院西侧)。大陆公司设计了大陆旅馆(现佳木斯市政府西楼)。1945年黑龙江地区光复后成立的地方国营黑龙江省工程器材公司、东北贸易工程公司、齐齐哈尔市联合建筑公司,先后完成了贵宾招待所(现齐齐哈尔市第二医院)、齐齐哈尔市第二医院门诊及病房等工程设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黑龙江地区建筑勘察设计单位仅10余家,设计人员约百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黑龙江地区建筑施工任务主要以恢复和改建工程为主,新建工程设计任务很少,既无独立的国营设计机构,又无设计主管部门,完成设计任务量无从查考。
    1952年后,独立的设计机构相继组建,设计任务不断增多。1953年底,黑龙江地区6个国营设计单位,完成设计面积31.5万平方米。50年代初、中期设计的民用建筑受哈尔滨早期建筑风格的影响,设计构图恪守对称,壁柱的形式和窗池、檐口的装饰大多是古典式样,代表作品有黑龙江省政府办公楼、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楼、哈尔滨南岗邮电大楼、嫩江地委办公楼等。同时,受民族形式的影响,设计出一批像哈尔滨工程力学研究所、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哈尔滨友谊宫、哈尔滨市委办公楼、齐齐哈尔市第五百货商店和齐齐哈尔市建筑公司办公楼等中国古典民族形式的公共建筑。民用住宅建筑一般采用住宅标准设计,平面形式多为“老五二”(五开间、二室户),砖混结构,坡屋顶,立面局部有些装饰。1955年,国家提出降低非生产性建筑标准的要求,纠正了设计上的“复古主义”倾向,建筑造价得到控制。三层宿舍单方造价由1953年的120元,降为1957年的70元;学校单方造价由1953年的180元,降为1957年的70元;商店单方造价由1953年130元,降为1957年的85元。但在执行中片面强调降低造价,既不注意适用,更不考虑美观。这一时期兴建的建筑物,不仅功能严重不合理,而且造型呆板、简陋。哈尔滨华侨饭店(原黑龙江旅社)位于火车站前红军街主要干道,修建时将走廊和卫生间取消,门厅缩小,层高降低,外墙为清水墙,单方造价由90元降为69元,后来不得不进行改建。1958年“大跃进”开始后,建设规模扩大,设计任务增加,仅黑龙江省建筑设计院和哈尔滨市设计院就完成建筑设计面积102.2万平方米,占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全省完成设计任务总数的78.9%。1959年全省6个设计单位,完成建筑设计面积150.9万平方米,比1958年增长47.6%,其中工业建筑占62.6%。设计质量不断提高,黑龙江省建筑设计院和哈尔滨市设计院的设计优良品率达95%以上,基本消灭劣等品。1960年末,10个设计单位完成建筑设计面积290.6万平方米。1961年,国家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设计项目削减,设计人员相应减少。1964年,又开始增加。1965年,全省6个建筑勘察设计单位,完成设计面积44.2万平方米,设计项目民用建筑居多。
    20世纪50年代末期到60年代中期,建筑创作思想活跃,设计水平有所提高。这个时期已能承担功能要求较高的工业建筑和公共建筑,设计出生产工艺比较复杂的哈尔滨水泥厂、哈尔滨拖拉机配件厂、哈尔滨轧钢厂等工业建筑,结束了建筑勘察设计单位不能搞工业设计的历史。民用建筑设计开始探索北方建筑新风格,齐齐哈尔湖宾饭店为当时北方新风格的代表作,扩大南向采光窗面积,自由灵活的非对称布局,砖混结构的平屋顶代替木屋架粘土瓦的坡屋顶。还有哈尔滨青年宫、北方大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防洪胜利纪念塔、牡丹江市的北山宾馆、镜泊山庄等公共建筑。虽然这些设计中还有些带有古典创作手法的痕迹,但大部分则完全脱离了古典建筑的影响,表现出明显的灵活、简洁、新颖、大方的创作手法。采用和推广了砂垫层、灌注短桩、爆扩桩基础等新结构、新技术,为寒冷地区深基础的改革闯出一条新路。还采用了钢筋混凝土双曲薄壳结构、振动砖墙板、悬索结构、硅酸盐箱形结构和砖拱薄壳结构等新技术。1964年,设计革命运动开始后,把一些较好的设计当做“高大洋”“封资修”的典型,进行批判。继而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设计出的工程多数标准偏低,造型千篇一律。“文化大革命”后期,设计人员顶着压力,完成了一些好的设计,如第一次采用跨度为30米的门式刚架新结构的绥化胶合板厂厂房;全省第一个高层建筑、采用滑模施工新技术的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大楼;采用了人工制冷新技术的哈尔滨冰上训练基地人工速滑冰场等。
    1976年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建筑勘察设计事业得到振兴,建筑创作有了新的突破,设计出哈尔滨机杨候机楼、哈尔滨工人体育馆、齐齐哈尔工人体育馆、牡丹江镜泊湖宾馆、黑龙江省物资局疗养院、北方剧场、哈尔滨和平邨宾馆、太阳岛风景区水阁云天、哈尔滨动物园河马馆等平面布局合理,造型新颖大方,建筑个性鲜明的建筑工程,并在设计中广泛采用新技术、新结构。一些设计单位已能独立承担技术比较复杂、又有特殊功能要求的制冷、超净、抗微震、隔震等建筑设计任务。省建筑设计院1979年在黑龙江省标准局计量测试所综合楼工程设计中,采用一级天平微震和恒温(士0.1℃、士0.3℃)、恒湿技术;1983年,在天津第四半导体厂单管电路车间工程设计中,采用超净技术(4级)。
    三、施 工
    在黑龙江地区漫长的建筑历史中,历代封建王朝统治阶级所兴建的建筑都是强役民夫修建。经过不断总结施工经验,逐渐确定了古代建筑施工的模式和标准。及至近代,由于中东铁路大兴土木,一批建筑包工商应运而生。他们承包工程后,按瓦、木工程等分包给小把头。他们从关内山东、河北招募大批农民当建筑工人,春来冬去。此时,黑龙江地区近代建筑业已初具雏形。
    随着建筑业的兴起,黑龙江地区开始设立建筑业管理机构,对建筑施工进行管理。1914年8月,黑龙江省城兼商埠警察厅制定《建筑规则》31条,对有关申请建筑和建筑中的具体事项做了明确规定。1926年,东省特别区(哈尔滨市)行政管理局设工务处,管理建筑业,制定了《建筑规则》56条、《建筑临街房屋规则》11条和《工程师注册规定》等。1930年,黑龙江省城兼商埠市政局改订《管理承办建筑营业暂行章程》16条,规定了承办建筑营业者应遵守事项。此时黑龙江地区建筑业初具规模。但建筑施工长期处于手工作业状态,木工用的是锛、凿、斧、锯、刨,瓦工用的是瓦刀、泥抹子,力工用的是扁担、锹、镐。1931年日本侵占东北后,日本人通过伪满洲土木建筑协会“管理与承包工程,转达政府法令、规章制度”,对土木建筑业进行登记审查,合格者发给许可证,加入满洲土木建筑协会。黑龙江地区原有建筑公司绝大部分倒闭。东北沦陷时期,黑龙江地区建筑规模一度较大,但建筑施工仍主要是手工作业,只是瓦工改用了刨锛、大铲,木工破板截料改用了火锯,建筑高二、三层的建筑工程,上料亦人工挑、抬、扛。建筑高三层以上的建筑工程才使用简单的机械。
    1945年日本投降后不久,为恢复生产、支援前线、解决工人就业,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等地先后组织了建筑工人生产合作社,成立了一批私人建筑企业和国营建筑公司。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黑龙江省已有5个国营建筑公司和近百个建筑生产合作社、私人建筑企业,共有1.5万人。在此期间,在民主政府领导下,黑龙江地区施工企业积极改善建筑工人的劳动条件,但施工作业方法仍无改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黑龙江地区国营建筑公司发展到15个,施工队伍7万人,黑龙江地区省、市两级设置了建筑业的管理部门,建立了管理机构。
    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实施期间,黑龙江地区为国家重点建设地区,为完成国家在黑龙江地区开发建设项目,黑龙江地区各省政府对经济恢复时期组建的国营建筑企业进行整顿,将分散在工业、商业等部门的小型建筑公司、工程队集中起来,组建新的省属建筑安装公司。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等大中城市,也组建了市属建安企业。中共黑龙江省委为提高建筑施工队伍的素质,从省内的工厂、矿山、机关、学校、农村等部门抽调领导干部、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人充实施工企业。同时,黑龙江地区建筑队伍开始装备施工机械,建筑工人开展群众性的技术革新活动。1957年,黑龙江省建筑施工机械化实现了零的突破:吊装垂直运输机械化程度为21.6%,混凝土搅拌机械化程度为39.1%。中央各部为完成在黑龙江省的重点建设任务,也先后组建了一批建筑安装公司。哈尔滨市是省内建设项目集中的地方,22项重点工程有10项建于哈尔滨。中央各部在哈尔滨的建筑公司相应增多,1953年有重工业部、第一机械工业部等5个公司,1954年有重工业部、一机部、铁道部、建筑工程部等的10个公司。其后冶金部、电机部、电力部等也都在哈尔滨市组建有建筑安装公司。1960年,黑龙江省国营施工企业职工达到33.56万人;地区和市以上设计单位10个,职工954人;石油、林业、煤炭、机械等大中型工矿企业也发展了建筑施工力量;当年完成建筑安装工作量7.26亿元。在此期间,黑龙江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学习和推广先进经验,涌现出一大批先进人物,影响面波及全国。1953年冬,于哈尔滨量具刃具厂工地上,在苏联专家指导下,第一次打破常规在寒冷地区进行冬期施工。东北工业部建设公司哈尔滨工程处苏长有瓦工班在学习苏联“三段砌砖法”经验基础上,又创造了“分段砌砖法”,改进了操作技术,砌砖效率大幅度提高。东北工业部做出《在建筑企业中推行新砌砖法与改进劳动组织》的决定。苏长有带领他的小组在省内外和首都北京,多次进行现场技术表演。苏长有被选为全国人大代表、劳动模范,出访波兰、苏联等国家。黑龙江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李学义混凝土工作队,虚心学习先进经验,不断革新技术,1953~1959年共实现754项合理化建设,学习和推广了压力灌浆、预应力混凝土等24项先进经验和技术,改进和制作了20多种机械和工具。从1953年起,这个队一直被评为先进集体,出席了沈阳市、哈尔滨市、黑龙江省劳动模范代表会,全国建筑系统先进生产者代表会和全国先进生产者代表会。李学义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工人工程师,被选为沈阳市、哈尔滨市和黑龙江省人民代表。1958年“大跃进”运动开始,全省建筑工人深入开展技术革新运动,提出了许多合理化建议,完成了许多革新工具,虽然存在较严重的浮夸风,但在这一年里,具有历史意义的是施工现场的水平运输实现了车子化,放下了扁担杠、棒。在此前后,黑龙江省的建筑机械生产也开创了历史先河,1957年,哈尔滨工程机械厂试制成功黑龙江省第一台塔式起重机;1958年,牡丹江建筑机械厂试制成功黑龙江省第一台建筑用卷扬机;1959年,齐齐哈尔工程机械厂生产出卷扬机和搅拌机。1958~1960年“大跃进”时期,省内一些建筑施工单位片面追求完成工作量指标和形象进度,忽视工程质量,削弱技术监督力量,不按科学方法评价和鉴定工程质量,仅凭目测心估判别质量优劣,导致工程质量大幅度下降,恶性事故不断发生。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大跃进”期间建成建筑物先后有17幢倒塌,倒塌建筑物总面积达27 489平方米,死亡37人,造成经济损失645万元。为扭转“大跃进”后期工程质量的滑坡现象,1961年,省建设厅在双鸭山市召开全省建筑工程质量现场会,贯彻全国杭州工程质量现场会议精神,整顿纪律,建立制度,制定和颁发了钢筋混凝土结构、砖石结构、木结构的《设计与施工的若干技术规定》。省建设厅制定了《黑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分办法》,全面开展工程质量检查、评比、竞赛、奖惩等活动,掀起了比学赶帮超高潮,涌现出一批砌筑、抹灰质量好的先进小组,建成一批优质工程。在“二五”计划的后两年,黑龙江省大力压缩基本建设规模,1961年基建投资比1960年减少2/3,1962年又比1961年减少20%,1962年的投资只有1960年的26.57%,全省建筑业也随之进入低潮。1962年末,施工企业职工只有13.34万人,比1960年减少了60.3%,近8万名固定职工回乡务农或转业。许多没有施工任务的企业,转向伐木、采煤或搞其他商品生产。1961年,全员劳动生产率下降到人均1 549元,全省建工系统国营建筑安装企业亏损1 287.2万元。
    1963年,随着基建投资的增加全省建筑业也逐渐回升。1964年末,全省国营施工企业职工人数增加到15万人(其中固定职工12万人),集体所有制施工企业职工4万人,共19万人。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全省建筑业经过三年调整已见回升的势头被遏制,全省建筑业刚刚恢复和完善的管理制度、办法被砸烂。1967年1月,省建筑业的主管领导机关——黑龙江省建设厅被造反派夺了权,建筑业受到严重破坏,不少施工企业停工停产,损失重大;生产无人管,劳动无定额,效率无考核,平均主义代替了按劳分配,职工的劳动报酬与劳动成果脱节,劳动生产率下降,1967年全员劳动生产率下降到人均2 272元,比1965年下降45.2%。“三五”时期完成的建筑安装工作量比“二五”时期少12.74亿元,下降33.9%。安全生产的正常秩序被打乱,一些劳动保护用具被用作武斗工具,频频发生安全事故。1966~1968年的千人死亡率均为0.31,比1964年、1965年的千人死亡率0.18高出0.13。工程质量基本处于无人要求、无人管理、无人检查、无人验收状态,重大的恶性事故不断发生。海伦县食品厂新建高28米的砖烟囱,1969年10月开工,由一个从未搞过建筑施工的人指挥,没有冬季施工措施,搅拌的混凝土和砂浆很不均匀,砌烟囱的砂浆没有掺盐,掺入大量腌咸菜的废汤,水泥作用受到破坏,致使烟囱于1970年3月21日解冻时倒塌,当场砸死4人。
    1966~1970年,全省建筑经营管理废除承发包制,取消施工取费办法,批判“利润挂帅”和“物质刺激”,一些必要的财经纪律受到冲击,施工生产和企业管理混乱,经济效益大幅度下降。
    1970年,黑龙江省基本建设投资又开始回升,总额达10.48亿元。1971~1976年,投资总额仍保持着增长势头,年平均投资总额为14.06亿元。为完成国家和省安排的建设项目,繁荣黑龙江省经济,黑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广大工人、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顶住来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压力,努力排除各种干扰,克服困难,开展工作。不少基本建设项目边设计、边准备、边施工。为保重点,加快重点项目建设速度,本着“先中央后地方,先重点后一般,先投产后续建,先预算内后预算外”等四先四后的原则,对基本建设项目实行全面排队,在资金、材料、设备、设计和施工力量的投放上,按照项目排队计划保证需要,分期分批的集中力量打歼灭战。为保证砂石土方材料的供应,每到冬季,利用农民的畜力,组织砂石大会战,对重点工程实行专列供应,直达施工现场,确保重点工程项目的完成。为扭转工程质量普遍下降的局面,1973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深入宣传贯彻全国统一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TJ301—74》,分期分批组织学习、消化、试点和普及,各行业的建筑施工队伍很快熟悉和掌握了国家的质量标准。同年,开始了每年一次的全省工程质量检查和评比活动,选出了7个工种的质量标兵和样板工程,全省的工程质量出现了稳中有升的局面。为提高施工机械设备的完好程度,提高设备的利用率,1973年省建委积极组织建筑安装企业认真贯彻国家建委在天津召开的全国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学习大庆油田设备管理工作经验,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制定规章制度,组织干部、工人业务技术学习,组织设备冬修会战,开展红旗设备、红旗手竞赛,搞设备检查和设备升级,设备的完好率、利用率逐年提高,步入国内先进行列。施工技术亦有发展。1974年,省建四公司在大庆化肥厂60米跨钢结构落地拱吊装中,三机抬吊一次成功,备受国外专家赞扬。此外,还掌握了大型沉箱工程施工、光面爆破、定向爆破、岩塞爆破等新技术。与此同时,全省建筑施工机械化程度显著提高。至1985年,黑龙江省建工系统地市以上全民所有制建筑安装企业6大工种工程(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垂直吊装工程、场内装卸运输工程、预制现浇混凝土工程、抹灰工程)的综合机械化程度达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