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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教 育

  一、古代教育
    居住在黑龙江地区的肃慎、东胡、濊貊等古老民族,远在4 000多年前就已经与中原王朝和华夏各族人民建立了联系。随着华夏各民族交往日臻密切,中原的先进生产技术和文化逐步传入黑龙江地区,促进了黑龙江地区的经济发展和文化进步,为学校教育的产生和发展创造了条件。据史书记载和考古证实,黑龙江地区的学校教育是从唐属地方政权渤海国开始的。
    渤海国以唐朝教育制度为模式,在京城设“胄子监”,地方设府、州、县学,推行儒学教育,并派留学生赴唐学习儒家文化,有的参加唐朝科举,史称宾贡。渤海国在200多年间创造了灿烂的文化,赢得“海东盛国”的美誉。
    契丹天显元年(926年),渤海国被契丹(后称辽)所灭。征服者对渤海国采取民族灭绝政策,使一度兴起的渤海国教育毁于一旦。但渤海国的重教传统,对辽、金教育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辽代曾在铁利部(今依兰至通河间)和北边重镇泰州设学。
    北宋政和五年(1115年)金朝建立,黑龙江地区为金朝的肇兴之地,学校教育进入繁荣时期。金初创制女真字,设女真学,接受儒学并实行科举。在都城设国子监,各府设女真学,各州县也均有设学。到世宗、章宗朝出现了“儒风丕变,庠序日盛”(《金史·列传文艺上》)的局面,学校教育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金初即开始实行科举,黑龙江地区中进士者共7人。其中金大定十三年(1173年),上京路人徒单镒,中女真策论进士科第一名。金天光三年(1234年)金亡后,历经元明两代到清咸丰年间,黑龙江地区科举中断长达620多年。至清同治、清光绪年间,虽然一度正式开科取士,但中举人、进士人数极少。
    元初,黑龙江地区实行军事、屯田、学校三位一体的军屯教育制度。在桃温(今汤原)、胡里改(今依兰)、斡朵怜(今依兰马大屯)、脱斡怜(今桦川)、孛苦江里(今富锦)等地设学,称五军民万户府官学。在今三肇一带设学,称肇州屯田万户府官学。
    明朝建立后,统治者视黑龙江地区为“蛮夷”地区,对女真和其他各少数民族归服者的经济和文化生活不加任何干涉,因此,明朝黑龙江地区没有官学设置的记载。至努尔哈赤建立后金,创制了满文,才为清朝满族教育奠定了基础。
    清朝建立后,清政府把包括黑龙江地区在内的东北地区视为“龙兴”之地,长期加以封禁,禁止汉民移入,限制了经济、文化的发展,形成地广人稀、文化落后的局面。但是,由于黑龙江地区地处东北边疆,是抵制沙俄侵略的前哨,清政府不断采取措施,加强黑龙江地区的军事和经济力量,又在一定程度上为黑龙江地区教育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清初,一些被流放到宁古塔、卜奎、墨尔根等地的文士,有的为维持生计而设馆授徒,成为清代黑龙江地区教育的先驱。清康熙三十二年 (1693年),宁古塔满官学的设立,是清代黑龙江地区创办的第一所官学。之后依兰、墨尔根、齐齐哈尔、呼兰等地也纷纷创办官学。清乾隆、清嘉庆时期移旗民至拉林、双城、呼兰、齐齐哈尔等地,设旗屯官庄,进行土地开发。黑龙江地区人口渐多,城市商业开始发展,满汉官学、义学、私塾等各类学校相继出现,教育日趋发展。
    二、近现代教育
    (一)基础教育
    幼儿教育。清宣统三年(1911年),黑龙江行省公署提学使司总务科科长林传甲之母刘胜创办省城私立奎垣蒙养园,招收3~7岁幼儿。这是清末黑龙江地区唯一的幼儿教育场所。1916年,创建黑龙江地区有史以来第一所省立蒙养院——省立第一女子师范学校蒙养院。1922年,黑龙江省开始于中小学校内附设幼稚园。据统计,中华民国时期黑龙江地区先后成立省、市、县蒙养院、幼稚园9所,私立保育室1所,基督教会办的幼稚园1所,另有日、俄、德等外侨办的幼稚园4所。
    1931年东北沦陷后,伪满学校体系中没有列入幼儿教育。但在一些大城市均设有幼稚园。大部分是为日本人设立的,归日本当局管理,分为公立、私立和基督教会办的3种。
    黑龙江地区解放后,1948年,黑龙江地区第一所保育院于齐齐哈尔市建成。此后一些大中城市和系统也相继建起了保育院。截至1949年底,黑龙江地区各类保育院和托幼园所共有20余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黑龙江地区的幼儿教育事业逐步走上正轨。但在1958年“大跃进”的形势下,幼教机构盲目发展,各类幼儿园扩大招生,办园条件较差,使教育质量有所下降。1961年,黑龙江省开始对幼教机构进行调整,使各级各类条件较好的幼儿园得以巩固,民办幼儿园大量减少,盲目发展的势头得到控制,基本恢复了正常局面。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全省的幼教事业受到严重摧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形成的比较完整的幼教体系横遭破坏。全省幼儿园总数由1965年的361所下降到1971年的59所。1975年,中央加强各方面工作的整顿,全省的幼教事业得以逐步恢复。
    1978年中共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黑龙江省委成立了儿童少年工作委员会,恢复幼儿师范学校,发展幼儿专业班,组建了一批幼教研究会,开展幼教学校研究工作,幼教事业得到了恢复和发展。1984年,全省教养员年龄在35岁以下的占90%,文化程度初中以上的占82.3%,幼教队伍逐步向知识化、专业化和年轻化发展。
    小学教育。19世纪,黑龙江地区的小学教育基本以旧式教育私塾为主。19世纪70年代,英法等国传教士开始在黑龙江创办新式学堂教会小学。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双城厅通判阮忠植创办初、高等小学堂各一处。这是有史料记载的黑龙江地区创办最早的官办小学堂。到中华民国时期,虽然私塾数量始终占相当比例,但官办小学已明显占主导地位。东北沦陷时期,1934~1936年,伪满洲国对私塾进行改编和整顿,对其中优秀的私塾改为公立的国民学舍或私立的国民义塾,个别私塾虽有残留,但数量已微不足道。
    从1948年起,全地区的小学教育,开展了新型正规化建设。加强了文化课教学,建立了各项学校工作制度,小学教育步入了正常发展轨道。当年,全地区4省(黑龙江、松江、合江、嫩江)和1市(哈尔滨)有小学校9 832所,学生753 054人,教师19 085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小学教育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195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要求“全党全民办学”。中共黑龙江省委提出了五年普及初等义务教育的要求,小学教育开始了大发展时期。随着解放军10万官兵开发“北大荒”、开发大兴安岭,使全省农场、林区和矿区的企办小学得到大幅度的发展。其他企业系统的小学也有相应的发展。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全省小学教育也是重灾区之一。前4年,全省小学一直呈下降趋势, 1970年后又趋上升形势。1974年,全省小学在校生第一次突破500万人,创历史最高纪录。
    1976年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小学教育发展进入历史新时期。经过拨乱反正,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加强教师培训,增加教育经费,扩建和新建学校等一系列发展小学教育措施,全省小学教育出现了事业发展的最好时期。到1985年,全省有小学18 157所,在校生4 677 937人,教师207 256人。
    中学教育。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黑龙江地区首创官办中学堂——双城中学堂。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黑龙江地区又在齐齐哈尔创办了黑水中学堂。清光绪三十四年正月(1908年2月),黑水中学堂和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始办的绥化高小附设的中学预备班合并, 成立全省中学堂。清宣统三年五月(1911年6月),在宾州府创建了宾州府立中学堂。
    中华民国时期的中学发展速度比清末时期快,但与全国其他省份相比仍居下游。据《第一次中国教育年鉴》记载,1930年在黑龙江地区400万人口中,受中等教育的人数(包括中等师范和中等职业学校)共2 366人,占全省人口比例为6.35/10 000,低于全国34个省市平均11.071/10 000的比例,居全国第22位。
    1931~1945年东北沦陷时期,日本帝国主义全面推行殖民地奴化教育,改中学为国民高等学校;变普通中学教育为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相结合的教育,并具有初级技术教育性质。黑龙江地区中等教育事业发展极为缓慢。到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黑龙江地区共有国民高等学校62所,在校生19 102人。
    1945~1949年解放战争时期,民主政权接管了各国民高等学校工作。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黑龙江地区有中学54所,在校学生22 096人。这一时期,存在着初中和高中在校生数比例不合理问题。高中生的奇缺,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高等教育的发展和各条战线对高中程度的人才需求带来困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黑龙江地区普通中学发展迅猛,至1957年,黑龙江地区中学校数由1949年末的54所发展到1957年末的211所,增长了38倍多;在校学生数由1949年末的22 096人发展到1957年末的173 082人,增长了77倍。1958年大跃进中,由于受“左”的错误思想影响,贪多冒进,也造成了事业发展比例失调。1958年与1957年相比,一年间学校数由211所猛增到592所,增长1.8倍。为了纠正上述偏差,黑龙江省从1961年开始进行全面调整整顿工作,到1963年结束。调整后学生的年均增长速度已由1958~1960年的21.7%,下降到1963~1965年的10%。
    “文化大革命”时期,以“两种教育制度、两种劳动制度”是修正主义黑货为名,将半工半读中学和农职业中学全部改为普通中学,造成中等教育结构单一的弊病。同时提出城镇高小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农村的70%~80%的高小毕业生升入初中,初中毕业生免试转入高中,初高中实行二二制,四年毕业。全省普通中学膨胀发展,特别是高中生剧增。
    1976年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特别是1978年中共第十一届三中会后,教育事业又走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经过几年的调整改革,全省中等教育发生了结构性变化,至1985年,与改革前的1978年相比,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大发展,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校生占整个高中阶段学生总数的40%,普通中学锐减。全省普通中学的校数和在校生数分别为2 904所和2 017 774人。
    少数民族教育。黑龙江省是多民族居住的省份,除汉族外,主要有朝鲜、蒙古、回、满、柯尔克孜、达斡尔、鄂伦春、赫哲和鄂温克等少数民族。
    清末“废科举、兴学堂”后,达斡尔、回、满、蒙古、赫哲、鄂伦春等少数民族开办了新式学堂。中华民国时期,少数民族学校有较大发展。蒙古族教育,在省城创办初等、高等小学校、黑龙江地区蒙旗中学校和蒙旗私立师范学校。蒙古族教育迈入了中等教育阶段。各蒙旗大都设立了数量不等的蒙旗小学校。达斡尔族、鄂伦春族、赫哲族都出现了大学生和留学生。东北沦陷时期,各少数民族教育惨遭破坏。尤其对生活在中苏边境的鄂伦春族教育,更是摧残殆尽。朝鲜族教育,进入了历史上最黑暗时期。日本帝国主义对朝鲜族教育,实行日本臣民化政策。强迫朝鲜人改用日本姓氏,取消朝鲜语,把日语定为国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各少数民族教育实现了历史性的飞跃,先后普及了小学教育, 1957年朝鲜族第一个普及了小学教育。中学教育发展迅速,规模可观。1980年,朝鲜族又提前基本普及了初中教育。少数民族大学毕业生成倍增长,少数民族的科技、文教和党政干部队伍正在健康发展,不断扩大。满族虽然是全省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在长期各民族文化交流和融合过程中,满族教育和汉族教育已经没有明显差别,绝大多数满族学生在汉族学校接受教育。
    到1985年,全省有少数民族中小学(含师范)630所,在校生77 350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已培养了成千上万名民族干部、教师、医生、新闻工作者、科学家和艺术家。
    盲聋哑教育。1939年,哈尔滨市的白卍(万字)会(慈善团体)开办黑龙江地区第一所聋哑学校。东北解放后由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于1948年接管。1957年,中央教育部发布《办好盲童学校、聋哑学校的几点指示》之后,全省各市县陆续兴办聋哑学校。1960年全省聋哑学校已达60所,在校生2 747 人,教职工404人,其中专任教师有283人,学校数和学生数均居全国之冠。“文化大革命”时期,有的学校停课,有的学校被迫停办。1970年开始,学校有所恢复和发展,到1985年,全省有聋哑学校61所(其中,盲聋哑学校1所),占全省79个市、县建制的77.2%。学校均设在市和县城,以市、县为单位,基本上解决了聋哑儿童的就学问题。学校设备,教学质量,生活条件有了初步的改善和提高。开始形成了一支热爱聋哑教育事业,有一定专业教学能力的教职员队伍。1949~1985年,全省聋哑学校毕业生累计有5 500余人,绝大部分成长为残而不废、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工读教育。1979年,黑龙江省传达贯彻教育部、共青团中央转发的《北京市9所工读学校初步总结》的文件之后,在部分市县兴办起工读学校。1979年8月20日,大庆市首先办起了工读学校。1980 年,佳木斯市、哈尔滨市道外区、双鸭山市、牡丹江市、鸡西市、齐齐哈尔市也相继办起工读学校。在此期间五常、宝清、阿城等县也办了工读学校。1983~1984年,佳木斯和双鸭山的工读学校相继停办。到1985年,牡丹江、齐齐哈尔、鸡西等市的工读学校停办,只剩下哈尔滨市香坊区等3所工读学校。共有5个班,学生为132名(当年离校学生为55名),教职工为76名。
    (二)职业技术教育
    职业(实业)学校。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省城齐齐哈尔首办初等实业学堂3所。呼兰、海伦等9府县相继创办初等农业学堂9所,呼兰等4府县创办初等工业学堂4所。清宣统三年(1911年),黑龙江提学使遵照学部通令各省“限两年内每府设中等实业学堂1所”的指示,创办南路中等农业学堂和北路中等工业学堂。中华民国时期,职业学堂改称职业学校,1921年黑龙江地区的职业学校共有26所,其中中级职业学校21 所,高级职业学校5所。此外,俄侨还在哈尔滨及绥芬河等地兴办了不少职业学校。
    东北沦陷时期,黑龙江地区的职业学校,最多的时候共有56所。其中公立的44所,私立的12所。公立职业学校以农科为最多,24所;其次是工科职业学校,5所;商科最少,仅有2所。私立职业学校多为医科,有4所;其次是商科,有3所。各县的农科职业学校也陆续改为国民高等学校。
    解放战争时期,为了根据地的建设和支援新解放区的需要,黑龙江地区成立了许多职业学校,并在社会上公开招生。据报载招生简章等有关资料的统计,先后共开办了42所职业学校。以医药卫生为多,其他技术学校次之。学习时间最长的四年,大多为短期培训,一般只有几个月,毕业后即行分配工作,带有突击培养干部的性质。
    职业中学。1958年3月,第四次全国教育行政会议后,黑龙江省兴办了首批农业中学,年终达到838所(班),在校生达65 673人,教职工1 763人。农业中学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和小学毕业生迫切要求升学的需要,学生实行半农半读。少数教师实行半农半教,是一种教育与生产劳动结合的完全新型的学校。但是,因为创办初期缺乏经验,发展过快,学生中年龄大的人很多,过多地占用了农村劳动力。同时,教育质量没有保证,学生流动大,学校在校学生数量不稳定。从1959年4月起,及时总结了经验,对农业中学进行了整顿。
    1964年,黑龙江省贯彻中共中央和刘少奇关于实行“两种教育制度”的指示精神,主要在城市发展了半工半读职业学校。1965年全省有城市半工半读学校299所,在校生65 135人。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农业中学和半工半读城镇职业学校被全部砍光,盲目发展普通中学,造成了中等教育结构单一、普通高中畸形发展的状况。
    1976年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中等教育结构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1979年开始了试点工作。首先在佳木斯、哈尔滨和国营农场总局的龙镇农场试点,办了9所农业中学、2所职业中学;在农村普通中学附设农业中学班40个。1980年成立了省中等教育结构改革领导小组,加强了对这项工作的领导。
    到1985年,全省城乡职业中学有400所,其中,农村地区的农业技术高级中学78所,在校生17 892人;试办四年制农村初级职业中学1所(桦南县柳毛河农村初级职业中学)。全省城乡职业中学在校生141 245人,其中,高中生139 490人(不含中专、师范、技工学校的在校生),为普通中学高中在校生335 914人的41.5%。在普通中学附设农、职业初中班16个,高中班1 171个。
    中等专业(技术)学校。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黑龙江地区只有中等技术学校5所,当年招生434人,在校生共731人。教职工总数79人,其中专任教师22人。
    为适应经济发展对中等技术人才的大量需求,50年代开始陆续创建中等技术学校。1954年11月24日高等教育部颁发《中等专业学校章程》后,中等技术学校、中等专业技术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统一称为中等专业学校。
    1958年开始,全省中等专业教育因受到“大跃进”形势的影响,出现了各行各业大办中等专业教育的局面。到1960年全省中等专业学校增加到132所,在校生达到38 909人,教职工人数也激增到8 346人。1961年开始进行整顿。调整后的全省中等专业学校,布局基本合理,学校数量虽然减少,但有的规模扩大,设备得到充实,教学秩序普遍趋于稳定,教学质量提高。
    1964年,全省中等专业学校开始了教育制度的改革工作。8所农(林)科学校进行了“半工半读”(社来社去)的试点,在教学组织、教学计划、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方法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的探索。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半工半读”制度受到冲击而终止,全省中等专业教育受到极大的破坏,有的校舍被占,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严重损坏和丢失,教学不能正常进行。
    1976年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全省中等专业教育开始恢复和发展。中共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省中等专业教育基本建立起科类比较齐全,行业配套并有黑龙江省特色的中等专业教育体系。至1985年,全省73所中等专业学校在校生31 529人,毕业生为10 620人,招生14 729人(其中高中生10 573人,初中生4 156人),职工总数13 067人。
    技工学校。黑龙江地区最早的一所技工学校是铁道部哈尔滨车辆工厂技工学校,始建于1948年4月1日,开设机车、车辆、机械、电气、冶金5个工种(专业),学制二年,招生对象为高小毕业生。从1951年开始,省内较大的企业陆续创建了一批技工学校。1958年,省技工学校在“大跃进”的形势下,脱离了正常的发展轨道。各地厂矿企业掀起一股大办技工学校的热潮,不顾办学条件,盲目大量招生,打乱了技工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降低了培养目标。经过1962年的大规模整顿后,到1963年底,全省只保留了11所规模较大、条件较好、质量较高的技工学校。1964 年,按照刘少奇关于“两种劳动制度、两种教育制度”的指示精神,技工学校陆续都改为半工半读技术学校。到1965年底,全省半工半读技术学校发展到120所(不包括农村的半工半读学校),在校学生29 124人,教职员工3 432人。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全省95%的技工学校校舍被占,实习工厂被没收,教职工队伍被拆散,教学实验设备和图书资料损失殆尽。1972年以后逐步复办和新建技工学校。
    1978年,技工学校的综合管理工作由教育部门划归劳动部门。不仅大中型企业办起了技工学校,许多地方市县劳动部门和产业局、公司也办起了技工学校。到1985年底,全省技工学校有202 所,在校生59 257人,教职员工12 902人。共设置工种(专业)162个,每年招生2万人左右。
    中等师范学校。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黑龙江地区首创师范学堂3所,至清宣统三年(1911年),共建有师范学堂9所,学生722人。中华民国时期,师范学堂改称师范学校。中华民国建立初期,为了改善私立学校和私塾的办学,各县利用寒暑假期间开办了师范传习所(后改为师范讲习所),作为长期性的培养小学师资的机构继续办下去。
    东北沦陷时期,师范教育仍沿用民国旧制。1938年实行“新学制”,改师范学校为师道学校。1939年设立初等教育教师养成所,附设于师道学校;没有师道学校的则单独设立。至1945年6月伪满政府垮台前,黑龙江地区共有师道学校8所,总计45班,学生2 216人。
    解放战争时期,政府将师范教育排在中等教育最优先的位置上,黑龙江地区各省先后通过新建、重建和接管师道学校等方式,纷纷建立师范学校。同时,在省、市、县办的中学里附设了大量的师范班。在黑龙江省德都县创办萌芽学校,以“生活教育”“实践教育”作为教学的指导方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由于中等师范学校发展过快,特别是在“大跃进”形势的推动下,全省出现师范学校设置过多,学校规模偏小,办学条件差,质量下降等问题。1961年开始,全省各类教育事业进行大规模压缩和整顿,初师班停止招生。到1963年,全省师范学校减少到11所。
    “文化大革命”中,全省师范教育遭到极大破坏。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到1979年,全省师范学校恢复和发展到26所,在校生17 310人,教职工2 970人,其中,专任教师1 318人。
    截至1985年,全省共培养78 346名中师毕业生,32 801名初师毕业生,计111 147 人。其中大部分中师毕业生到中学任教,约占全省中学教师总数的60%左右;从事小学教育工作的各类师范毕业生占全省小学教师总数的70%以上,其中,绝大部分从事农村小学教育工作。
    (三)高等教育
    清朝末年,清政府推行“新政”后,黑龙江地区在省城齐齐哈尔创办法政、优级师范两所高等学堂;至民国时期还建立了东北讲武堂黑龙江分校。从此,黑龙江省开始设立具有现代高等教育性质的学校。与此同时,随着帝俄的入侵,在中东铁路中心哈尔滨出现了为沙俄侵略服务的高等学校,哈尔滨中俄工业学校(哈尔滨工业大学前身)、东省特别区法政大学、哈尔滨医学专门学校(哈尔滨医科大学前身)等高等学校相继建立。从此,现代高等教育便在黑龙江地区逐步建立,但发展速度非常缓慢,省城齐齐哈尔的高等学校还时办时停。及至辛亥革命后,地方军阀为培植和巩固地方势力,又相继创办了一些高等学校。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黑龙江地区高等教育逐步沦为殖民地教育。伪满洲国成立后,对高等学校实行“整肃”政策,先后封闭了当时设在哈尔滨的一些高等学校。强行改组一些高等学校董事会,校长逐步由日本人担任,所有高等学校的大权完全由日本人把持。大量日籍学生涌入各高校。据1943年《满洲帝国学事要览》刊载,当时哈尔滨工大、哈尔滨医大、哈尔滨农大等8所大学的在校生共2 702人,其中日籍学生达1 513人,其他国籍的307人,中国学生只有822人。
    1945年日本帝国主义无条件投降后,黑龙江地区开始创建人民自己的高等教育事业。由延安老解放区迁来一批院校,作为创建东北根据地高等教育的骨干;建立一部分新院校,接管、清理、改造日伪统治时期的高等学校。到1947年4月,基本上完成了黑龙江地区人民高等教育初创阶段的任务。截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经过整顿后,黑龙江地区共设置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哈尔滨农学院、哈尔滨外国语专门学校、东北铁路学院和黑龙江农业专科学校6所高校,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黑龙江地区发展新型正规化高等教育事业的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受1958年“大跃进”影响,高校数量盲目冒进,仅几个月高校数量便由1957年的7所猛增至38所,到1960年又增至66所,基础理论教学严重削弱,教学质量不断下降。1961年开始,全省高等学校根据国家精神进行了4次大的调整。至1965年,全省高校调整为19所,基本形成专业门类较齐全、结构趋于合理的高教体系。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全省高等教育遭到空前破坏,校舍被占,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严重受损,大都停止招生长达6~7年之久,广大干部和教师备受摧残和迫害。“文化大革命”后期,各高校相继复课,但教学工作无章可循,教学秩序异常混乱,并经常受到政治运动冲击,师生处于动荡不安之中。
    1976年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之后,尤其是中共第十一届三中会后,全省高等教育事业获得前所未有的发展。学校数量不断增加,办学规模逐年扩大。国际合作和交流日益频繁,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截至198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增加到40所,其中本科22所,专科18所,招生数增至24 701人,毕业生数增至11 772人,在校生数增至65 940人,教职工数增至36 949人,在校研究生数已达3 487人。
    
    
    
    (四)成人教育
    清末时期,相继成立的省县两级通俗教育社(科),是领导省县社会教育事业的行政机关,其领导下的宣讲所的兴办,是全省历史上官办成人教育事业的开端。1913年之后,相继成立的省县两级通俗教育社(科),是领导省县社会教育事业的行政机关。其领导下的社会教育事业有宣讲所、通俗图书馆、通俗教育报、公众补习学校、体操补习学校、露天学校等。1929年,通俗教育社陆续改称民众教育馆。1930年,兴 办民众学校,同年提出识字运动规划,未及正式实施,因“九一八”事变发生,被迫中途停办。
    东北沦陷初期仍沿用民众教育馆、民众学校的旧有名称,不久即名存实亡。日伪相继举办的日语学校、青年训练所等社会教育设施,是日伪推行殖民地奴化教育的重要工具。
    抗日战争胜利后,社会教育方面,重点抓了干部教育、农民冬学运动和城市中的职工和市民的政治启蒙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过36年的努力,全省成人教育事业有了空前的发展。到1985年,全省总计扫除文盲3 415 682人,文盲率由1949年的80%下降到13.3%。已经初步形成了从成人初等教育到高等教育(包括文化、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的初具规模的成人教育体系。各级各类成人教育学校,遍布全省城乡,成为全省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