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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学 艺术

   在大约距今3 000年左右的青铜器时代,在黑龙江地区的一些古老民族中开始并陆续出现一些神话、传说、故事、歌谣等民间口头文学样式。到唐代的渤海国开始有了关于文学活动的少量的文字记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黑龙江地区的文学同全国其他地区一样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获得了全面、快速的发展。到1985年,诗歌作品从渤海国时代算起不下几十万首。其中约有50%以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作品;小说从清末开始计算共有690余部,其中有300多部是解放战争时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创作的;散文不下万余篇,其中多数是新时代的文章;戏剧从中华民国有戏剧创作算起共有300余出,其中绝大多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作品;电影文学剧本百余部,基本上是新的历史时期的著作。这些文学形式具有黑龙江地方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形成了黑龙江人所乐道的黑土文学。
    早在远古时代,黑龙江地区的先民就创造了具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民间舞蹈、工艺美术品等艺术形式。随着历朝历代的统治者积极倡导学习吸收中原文化,黑龙江地区文学艺术有了很大发展。近代以来,特别是清代,随着一批汉族文人墨客流放到黑龙江,创作了大量诗词、散文、戏剧、音乐、舞蹈、绘画、书法等作品,为黑龙江地区文学艺术的创建和发展,起了先声作用。之后,二人转、评剧、京剧、河北绑子等戏曲形式,秧歌、高跷、狮子舞等形式的民间舞蹈,以及杂耍、民歌、鼓吹乐,西洋音乐、绘画、摄影、电影艺术等陆续传入,丰富了黑龙江地区的艺术样式。日伪统治时期,东北广大人民群众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展开了轰轰烈烈的抗日救国运动,在话剧、音乐、舞蹈等艺术领域展开了抗日救国艺术与殖民地艺术之间的尖锐斗争。解放战争时期,大批革命文艺工作者被派来黑龙江地区,黑龙江地区出现了一个以职业文艺工作者为骨干的群众性的文艺运动高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黑龙江地区的文学艺术出现了空前繁荣的景象,创作了大量的曲艺、音乐、舞蹈、美术、摄影、书法等作品,龙江剧、北大荒版画、海伦剪纸、东宁文学、肇东国画等名扬国内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