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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科学技术协会

  黑龙江地区科学技术团体,最早为清宣统二年(1910年)哈尔滨傅家甸自治公所成立的医学研究会。之后,相继于1912年在齐齐哈尔成立黑龙江农会,1918年4月肇东县、巴彦县先后成立医学研究会、医学会,1919年成立傅家甸医学公会,1920年4月哈尔滨成立医学研究会,1923年6月成立东省特别区农会等。这些在黑龙江地区早期出现的科技团体,主要是以研究防治时疫蔓延和改良种植方法、发展农业为宗旨。
    东北沦陷时期,日本侵略者为了通过科学技术实现其经济掠夺的目的,相继在黑龙江地区建立一些科学技术团体的分支机构。如伪满科学技术联合部会在黑龙江地区设有哈尔滨、牡丹江、三江、龙江4个联络委员会,伪满农政研究会在哈尔滨和牡丹江市设有分会,伪社团法人满洲发明协会在哈尔滨设有支部。
    抗日战争胜利后,1945年8月27日在长春成立中华民国东北科学技术学会。之后,哈尔滨建立了学会。成立不久,就随着国民党政权的垮台而解体。
    随着中国人民解放事业的节节胜利,1948年4月,由李富春、王首道等中国共产党人及各界自然科学工作者在哈尔滨发起组建了东北自然科学研究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经济建设和科学技术的发展,1954年成立中华全国自然科学专门协会联合会哈尔滨分会(简称哈尔滨科联)和哈尔滨市科学技术普及协会(简称哈尔滨市科普)。1958年,哈尔滨科联与黑龙江省暨哈尔滨市科普协会合并为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简称黑龙江省科协)。黑龙江省科协的成立,标志着黑龙江省有了一个统一的科学技术群众团体。之后,各地、市、县和一些城乡人民公社、厂矿企业、国营农场也先后建立了科协组织。截至1966年,省级学会发展到32个。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全省各级科协的干部被揪斗,组织被砸烂,人员被遣散。面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倒行逆施,全省广大科技工作者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科学事业,置个人安危于不顾,以顽强的毅力,忍受精神上和肉体上的折磨,在极其艰苦困难的条件下仍坚持科研、教学、生产等各项工作。
    1978年1月,中共黑龙江省委决定省科协恢复工作,省级学会恢复活动。各地、市、县科协也相继恢复。1980年3月中国科协召开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进一步明确了科协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使科协工作出现了崭新的局面,各项工作不断深化,工作领域不断扩宽,科协事业不断发展,科协队伍不断壮大。
    到1985年,全省县以上科协有专职干部914人,全省乡、镇和铁路、农场系统普遍建立了基层科协,科技人员比较集中的大型厂矿企业、部分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也建立了科协组织。学术团体建设开始突破了长期以来单一的自然科学专门学会组织,向多样化发展,成立了一批学会、协会、研究会。至1985年末,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发展到122个,会员发展到10万人, 市(地)和县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发展到2 386个,会员发展到16.5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