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卫 生
一、爱国卫生运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由于黑龙江地区有鼠疫、霍乱及地方病和其他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城乡垃圾污物亟待清除,不卫生条件亟待改善。当时黑龙江省、松江省都建立了防疫委员会, 领导黑龙江地区人民向疾病和不卫生状况进行斗争。
1952年4月4日,在黑龙江省甘南县的4个乡(45个村屯)中的31个村屯,发现了与季节、环境异常的、大量的昆虫、小田鼠和羽毛、树叶等。经鉴定,小田鼠和昆虫为非当地种属,并在小田鼠体内检出鼠疫菌。经“国际联合调查团”认定为美国在侵朝战争中空投所致。防疫委员会当即发动和领导群众,掀起了大规模的灭鼠、灭虫和改善环境卫生活动,防止了疾病传播, 粉碎了敌人的细菌战争。同年,黑龙江地区在全地区发动了群众性的扑鼠、灭虫活动。到6月末,据34个市县的不完全统计,共扑鼠694万多只。从此,扑鼠、灭虫、搞好环境卫生的群众性卫生活动高潮迭起。
1954年,黑龙江、松江两省合并。合省后的黑龙江省爱卫会主任由中共黑龙江省委书记王一伦担任。办事机构设在省卫生厅内,从此爱卫会成为各级政府的常设机构,由国家定编并拨给专项活动经费。
1955年,黑龙江省结合实际,对城乡卫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对农村强调结合积肥建立“五有三勤”(牛马有棚、猪羊有圈、鸡鸭有架、家家有厕所、户户有灰仓,勤起、勤垫、勤打扫)。城镇以彻底改变卫生面貌为主,整修道路、疏通沟渠、绿化环境。动员人力、车力之多,是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通过群众性突击活动,全省城乡卫生面貌显著改观。
20世纪60年代初,由于暂时经济困难,未举行大规模地群众性卫生活动。“文化大革命” 中,爱国卫生运动组织涣散,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陷于自流状态,城乡卫生出现“脏、乱、差” 的局面。
1972年,全省各级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得到了恢复。是年春节前在全省开展了以搞好环境卫生、食品卫生为重点的卫生突击活动。翌年5月又在全省开展了第二次卫生突击活动,仅哈尔滨、大庆、鸡西3市和绥化地区就出动380多万人次,7.3万多台车次,清除垃圾55万多吨,疏通沟渠46 万多延长米,维修厕所6万多个,组织城粪下乡78万多吨。
1978年,黑龙江省发动和领导广大群众开展争当样板活动,收效很大。哈尔滨、牡丹江、大庆市、肇东县进入全国卫生先进行列,受到中央爱卫会的表彰和奖励。
1985年,哈尔滨、牡丹江、齐齐哈尔、佳木斯、鸡西、鹤岗、双鸭山、大庆8个城市共修整街巷3 240条;新建和维修厕所3 020个;整顿垃圾站(场)3 000多处;新添和维修垃圾容器7 000多件。其中哈尔滨市新添铁制垃圾箱200多个。牡丹江市还建立了小游园900多处,修假山128座,建亭30多座、立雕塑200多座,为市民增添了游憩场所,美化了城市。
二、卫生防疫
黑龙江省在历史上曾是传染病和地方病十分猖獗的地区。清宣统元年至三年(1909~1911年)、1920~1921年, 鼠疫有两次大流行;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1947年,霍乱有4次大流行;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1945年,克山病有3次爆发流行。疫病流行最高年份患者死亡都数以万计。至于天花、伤寒、麻疹等则是连年不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黑龙江地区每年罹患传染病人数都在20万人左右,病死率高达10%以上。急性传染病居当时人口死因的第一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黑龙江地区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建立了省、市、县(区)各级卫生防疫站和其他卫生防疫专业机构,系统地开展了环境、食品、劳动、放射、学校卫生和急、慢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的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果。到1955年先后消灭了人间传播的鼠疫、霍乱、天花。
1957~1965年全省各级卫生防疫站快速发展,由1957年的72所发展到1965年的87所。“文化大革命”中卫生防疫事业遭到了严重破坏,许多卫生防疫部门的工作处于瘫痪状态。
1978年以后,卫生防疫工作全面恢复并有所发展,大部分卫生防疫人员归队。全省各级卫生防疫站达126个,工作人员3 225人。
1983年1月,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实行计划免疫。主要通过麻疹减毒活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三联混合制剂、卡介苗4种疫(菌)苗计划按种来控制、消除危害儿童健康的白喉、百日咳、麻疹、脊髓灰质炎、新生儿破伤风和结核病6种传染病。同年1~6月,计划免疫覆盖面为全省的1/5,到1984年5月,其覆盖面为全省的4/5。1985年,计划免疫在全省基本推行开来。同年,将流脑多糖菌苗也纳入计划免疫。到1985年,全省共有各级卫生防疫站137所,工作人员4 922人。
三、中 医
黑龙江地区随着中原地区的医术、本草及药物的传入,渤海国也逐步地培育了本民族的医师和药剂人员。辽代,女真人把松子、蜂蜜、白附子作为采集的重要经济作物。金代攻陷北宋汴京后,由内地掳来的有10 万人,其中便有汉医官,包括太医局官吏。当时,流传的中医药书籍有《内经素问》《本草》《圣济总录》等,从而带动了中医药在黑龙江地区的传播与发展。到了清代,中原与黑龙江地区交往日益密切,中医中药随着移民、经商、开矿、设立边防驿站、流放犯人等活动开始大量流入黑龙江地区,中医药人员亦随之增多,中医药事业渐次发展起来。开发较早的地区为齐齐哈尔、宁安一带。
清道光二十年(1840年)以后,由于西方医学的传入,中医的发展受到很大影响。清末时期的李鸿章、袁世凯曾制订过“尽仿洋式”和废止中医的政策。东北沦陷时期,由于中医的地位低下,中医药人员大幅减少,中医的辩证施治被曲解,疗效被否定,只有少数中医散在城市或乡村,行医于民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全省有中医2 749人,占医生总数的77.5%,大部分散在广大农村。由于受到人为的干扰和限制,中医事业发展缓慢。1954年,随着中医政策的落实,中医地位得以改变,黑龙江地区的中医事业很快发展起来。省卫生厅设立了中医科,成立了黑龙江省中医进修学校。1957年,建立了黑龙江省祖国医药研究所(简称祖研)。1959年4月,省卫生厅将省医院、省祖研、省第一卫生学校、省中医学校4个单位合并,成立了黑龙江省卫生干部进修学院。同年9月更名为黑龙江中医学院。1963年3月,建立黑龙江中医学院附属医院。随后一些市县的医科学校也都开设了中医专业。
1978年,中共黑龙江省委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为“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平反,许多被下放的中医回到了原来的工作岗位。1979年,为推动中医和中西医结合事业的发展,省医院成立了中西医结合科,作为中西医结合基地。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第二医院中医科建立了实验室。附属第二医院中医科开展的对肾本质的研究与结缔组织病的研究,居国内领先地位。1984 年9月,省卫生厅拟定了省中医、中西医结合的重点专科项目,并确定了重点专科牵头单位。同年11月,全国第一个非药物治疗研究机构“黑龙江省非药物治疗研究中心”成立,根据中医的特点和优势,开展了针灸、气功、推拿、体疗等多种非药物疗法。
至1985年,全省共有省级中医院2所,市级中医院10所、床位1 472张,县级中医院59所、床位3 110张,综合医院1 627所,全部设有中医科。全省共有中医11 159人,其中主任医师7 人,副主任医师84人,主治医师937人,医师4 293人,医生5 321人,未定职称者517人。
四、西 医
清光绪十八年(1892年),英国基督教派西医师到阿什河(今阿城县城)开办医院,从此西医开始传入黑龙江地区。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俄国人在哈尔滨建立东清铁路中央医院。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英国基督教会在呼兰县城开设医院。清宣统三年(1911年),黑龙江督军府在卜奎(今齐齐哈尔市)开设官医院以及其后中外西医师在哈尔滨开设大批私人医院、诊所。1931~1945年东北沦陷期间,日本侵略者出于掠夺需要,在大量倾销东洋药品的同时,在城市和县城建立起公私各类医疗单位,主要为日伪统治者和有钱有势的人服务。1945年抗战胜利后,除少数城市医院被部队接收而保留下来之外,县以下医疗机构多数解体。日本医务人员都集中于大城市日侨收容所,部分被东北民主联军医院留用。同年末,全省只有地方城市医院47所,卫生技术人员1 457人,其中西医师(士)675人,床位1 632张。在此基础上,全省各地广泛组织和动员医药卫生人员开办各类医疗组织,积极为广大群众防治疾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迅即在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等城市和大部分县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全省卫生技术人员达5 904人,平均每千人口有医生0.39人。1965年,卫生事业进一步发展,各类医疗机构有5 921所、病床43 852张、卫生技术人员6.5万人。平均每千人口有医院床位2.05张,有医生1.5人。“文化大革命”期间,城乡医疗单位被扰乱,医疗规章制度被废除。以“资产阶级反动技术权威”罪名,把一些资深的老医务人员关进牛棚或下放劳动改造,有的被判刑监禁。造成管理混乱,医疗质量下降。
1978年中共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省各级医疗机构迅速恢复和发展,改善和更新了医疗设备。经过与国内外的业务技术交流,以及采取培训、进修等措施,卫生技术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到1985年,全省已建立起省、地、市、县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厂矿企业医院、少数民族医院、疗养院等多层次、多科别、多功用的纵横布局、互为联系的医疗网络。医院病床达95 439张,平均每千人口有2.88张;卫生技术人员15万余人,平均每千人口有医生1.7人。在医疗技术方面,到1985年,已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以物理诊断和常规化验为主的诊查手段,转换为以CT,B超、心动超声、自动生化、放射免疫和亚细胞水平的现代科学诊查手段,确诊疑难病症。治疗技术也从能做下腹部手术,发展到开胸、开颅、心内直视手术、断肢再植和部分脏器移植的现代治疗技术。
五、蒙 医
清道光十三年(1833年),从卓索图土默特左旗(今辽宁省朝阳县)的喇嘛蒙医迁入,黑龙江地区开始有蒙医。到清宣统三年(1911年),蒙医药人员达50余人,仅杜尔伯特旗就有10名有名望的蒙医。东北沦陷时期, 蒙医倍受歧视,蒙医人员逐渐减少。
1946年,杜尔伯特民主联合政府成立后,积极扶持蒙医药发展,组织蒙医在东吐莫努图克成立了以吴俊兴为所长的第一个蒙医诊所,少数蒙医进入诊所工作。20世纪50年代,相继成立了蒙医联合诊所。60年代,建立了蒙医院,大部蒙医在综合性医院的蒙医科、乡卫生院和蒙医诊所从事医疗工作。在蒙古族聚居的公社卫生院相继设立了蒙医科。
20世纪80年代,蒙医事业得到进一步发展,肇源、泰来和富裕县人民医院均设有蒙医科。在敖林西伯、巴彦查干、他拉哈、新屯、浩德、义顺、超等、街基和江桥9个乡(镇)卫生院中均设有蒙医诊室。到1985年末,全省共有蒙古族医院2所,蒙医药人员58人。其中,副主任蒙医师1 人,主治蒙医师2人,蒙医师17人,蒙医士30人,蒙药师(士)5人,其他人员3人。
六、医疗保健
抗日战争时期,黑龙江地区是东北抗日联军活动区域之一。抗联的医疗保健工作,主要依靠中医或指战员自学技术治疗伤病。在极端困难的境遇中,曾涌现出许多可歌可泣的医务人员为国捐躯的事迹。抗日战争胜利后,各地在动员组织医药卫生力量为群众防病治病的同时,还以人力物力支援东北民主联军,组建战勤医院为解放战争出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黑龙江地区的医疗保健工作逐步走向正轨。1950年开始,为支援抗美援朝战争,黑龙江地区新建扩建战勤医院31所,设床位1.5万张,动员、培训医药卫生人员近万人,为支援战争,救治伤病员做出了贡献。
1951年以后,黑龙江地区先后对工人、干部实行了劳保医疗和公费医疗制度,使职工、干部医疗保健得到了充分保障。1955年开始实行少数民族医疗保健。黑龙江省组建了民族卫生工作队,深入到16个少数民族聚居的市、县,经过普查,免费治疗。到1958年末,基本消灭了在少数民族中长期流行的性病和结核病。全省还建有少数民族医院和民族乡卫生院。
1969年,开始在农村实行合作医疗制度。经过试点,推广经验,到1971年全省农村实行合作医疗的生产大队达71%,其中有些县、公社达到100%。其后,由于资金不足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逐年下滑,到1985年坚持合作医疗制度者已为数不多。
到1985年末,全省已建成乡(镇)卫生院870所,卫生技术人员15 257人,床位14 888张;全省有行政村14 357个,设置村卫生所、医疗点14 365个,民族乡卫生院34所,乡村医生和卫生员28 413 人,形成了完整的医疗、预防、保健体系,做到了应用中医、西医两法做预防、治疗、接生工作。
1985年,全省享受公费医疗人数为822 979人,经费支出6 203.6万元,人平均支出为77.72元。
七、妇幼卫生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黑龙江地区没有妇幼保健专业机构,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几乎是空白, 妇女儿童患病主要靠偏方、土法或求神拜佛求得精神上的安慰,实际是听天由命。产妇的产褥热和新生儿破伤风发病和死亡率极高。妇女和儿童的传染病、多发病更是连年不断,夺去了大批妇女儿童的生命。
清光绪九年(1883年),黑龙江将军衙门为给婴儿引种牛痘,每年拿出白银300两,作为预防天花的专项费用。中华民国和伪满时期,哈尔滨、齐齐哈尔的官立医院开始设有妇科和小儿科,并举办过助产士训练班,也有少数私人的产院和挂牌的助产士在大城市中开业,极少数人接受新法接生和对儿童预防天花推行的牛痘苗接种。
抗日战争胜利后,黑龙江地区各级民主政府都建立了卫生管理机构,妇幼卫生工作被提到管理日程, 原黑龙江、松江两省都分期分批地开办旧产婆培训班、改造旧产婆为新法接生的接生员,并装备了接产用具(产包)推行新法接生。
1950年,松江、黑龙江两省卫生厅都设有妇幼卫生科。1952年开始,黑龙江地区各市县陆续建起了妇幼保健站,开展了妇幼卫生宣传教育和健康检查;在女工集中的企业和农村开展了妇女劳动保护;在农村建立了难产抢救网和农忙托幼组织;在儿童中普遍推行了卡介苗、牛痘苗、白喉、百日咳、破伤风、麻疹、小儿麻痹等预防接种。在农村开展了妇女病(主要是对子宫脱垂、闭经)进行了普查普治。提高了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和免疫水平。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中,全省妇幼卫生工作受到严重干扰,多数机构瘫痪,工作限于自流。1976年以后,全省各级妇幼卫生组织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工作走上正轨。1983年,全省新法接生率达到98.3%,其中科学接生占40.3%。妇女儿童的传染病、多发病大幅度下降,有的传染病已被控制或消灭。
至1985年,全省有省妇幼保健所1所,市、县妇幼保健院、站发展到129所,集体站16所,个体站61所。全省工业及其他部门妇幼保健院、站26所。共有床位1 515张,卫生技术人员3 599人。
八、药品监管
清道光二年(1822年),宁古塔(今宁安)副都统衙门设医官杜奇源,管理中医中药。东北沦陷时期,药政管理工作由伪满省、市、县公署及警察署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黑龙江地区扎吸毒麻品者比较普遍。据1938年统计,哈尔滨市持有鸦片购买证的吸毒者32 450人,齐齐哈尔市有鸦片麻药所31所、管烟所10所。
抗日战争胜利后,从1945年11月起,黑龙江地区逐步建立了省、市、县各级民主政府。药政工作虽由政府主管,但因缺乏法制和有力措施,有执照的开业,无执照的也同样开业,巫医神汉贩卖假药坑害人民的事件屡有发生。为保护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各市、县在政府领导下, 建立药品管理委员会、药品鉴定委员会,发布《药商管理暂行办法》,加强了对医药市场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黑龙江地区各级人民政府逐步建立起药政及药检机构。各县增设专职药政干部,形成省、地(市)、县(市、自治县)3级药政药检监督检测网。
1950年,省政府发布《加强毒麻药品管理通令》,使药品生产、供应、使用、管理都有了法令依据。1958年“大跃进”时,全省办起了许多小药厂,医药市场活跃。同时也出现了产品质量低劣等问题。1961年,全
省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联合组成整顿医药工业调查组,对药厂进行整顿,除保留符合质量标准的一些厂家外,分别采取关、停、并、转等措施,扭转了混乱局面。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时期,药政管理工作遭到严重破坏。
1976年后,药政药检工作开始恢复并逐步走向健康发展的新时期。建立健全了“省、地(市)、县(市、自治县)三级药品监督检查员制度”,加强了药政管理。全面整顿药厂、整顿药品品种、整顿医疗单位制剂室。对全省的制药企业进行了验收。合格的26家,限期整顿的2家。对全省2 200家医院制剂室进行了验收,合格的1 648家。1985年,全省核发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省级医药站8个、地(市)级医药公司28个、县(市、自治县)级医药公司138 个、基层经营网点1 289个。1985年,全省有省、地(市)、县(市、自治县)药品检验所79 所,专业技术人员500余人,全省3级药品质量监督网已经形成。1985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在全省贯彻实施,全省的药政管理工作进入了依法管理的新阶段。
九、医学教育
黑龙江地区的医学教育,最早始于中医带徒及家传师授。学徒者在药铺坐堂或自家行医的医者那里,通过经营服务和技术服务的实践学习技术。出徒后,即开始自行行医。早期西医由大学或专科毕业的也为数不多,多是在医院或诊所通过实践掌握技术,出徒行医。省内以学校的形式进行医学教育始于清宣统三年(1911年),俄国侨民在哈尔滨成立了俄侨私立第一齿科学校。1926年,成立哈尔滨医学专科学校。1929年,成立哈尔滨市俄侨私立第二齿科学校、黑龙江省公立医学校。1932年,伪陆军军医学校在哈尔滨成立。1938年,哈尔滨医学专科学校更名为哈尔滨医科大学。这是黑龙江地区历史上第一所公立的高等医科学校。1940年,佳木斯医科大学、北安和齐齐哈尔开拓医学院相继创办。到1945年抗战胜利,黑龙江地区共有高等医科院校8所,有数可计共毕业2 211人。其中,中国学生831人,日本学生380人,俄国学生1 000人。
黑龙江地区中等医科学校最早始于中华民国初期。1918年,哈尔滨中东铁路中央医院高级医学校附设哈尔滨副医学校成立。1926年,哈尔滨俄侨私立药剂师传习所(合格药剂士)在哈尔滨成立。其后,还有公私立医院附设的护士学校、助产士学校等。到1945年,全地区共有中等医科学校13所,共毕业副医、药剂士、护士、助产士等1 678人。
1945~1949年,为适应解放战争的需要,先后创办了合江军区卫生干部学校,黑龙江省军区军医学校、东北卫生干部学校、松江省助产士学校、嫩江省立卫生学校等中级卫生学校。1949年,哈尔滨医科大学正式诞生。1959年,黑龙江中医学院成立,从而结束了黑龙江省一直没有中医高等院校的历史。此间,佳木斯医学院、齐齐哈尔医科专科学校、牡丹江医科专科学校以及黑龙江省卫生管理干部学院相继成立。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全省的高、中级医药卫生院校严重受挫,大批教师、干部受到摧残迫害,教学设备、仪器、器械以及图书资料等受到严重破坏,有的学校停止招生或解体。
1978年中共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医学教育工作得到全面恢复与整顿,健全了正常的教学秩序。在招生制度上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分配,为基层培养医药卫生人才。同时,恢复或重建了医学学术团体,广泛地开展了医学学术活动。到1985年,全省一个多层次,多种规格,多种形式,门类齐全的医学教育体系全面形成。共有高等医学院校6所;中等医药卫生学校14所(包括企办6所、医专附设中专部2所);卫生职工中专31所(包括企办8所),分校9所。高等医学院校开设19个专业,中等医药卫生学校开设16个专业。
十、医学科研
黑龙江地区的医学科学技术研究起步较晚。清宣统二年(1910年),东北三省及内蒙古部分地区肺鼠疫流行。伍连德总医官曾进入疫区考察,研究鼠疫起因及流行规律。发表了《蒙古鼠疫与瘟疫的关系之考察》的科学论文。
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医科大学二分校附属医院石增荣博士,曹俊、王毅医师,于1948年3月为一位战士施行角膜移植手术并获得成功。其后,在3年多的时间里施行角膜移植105例。1949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医药卫生事业迅速发展,各医药院校开展了大量的实验研究工作。1953年, 卫生部将这一成果拍成科学教育影片,在全国放映,推广这项新技术。
1963年2月,省卫生厅成立医学教育科研处。
1978年,全国科学大会在北京召开。哈尔滨医科大学于维汉、省医院申尊茂及黑龙江省的24项科研成果受到大会的表彰和奖励。同年9月,省卫生局在牡丹江市召开全省医药卫生工作会议,讨论制定了《1978~1985年黑龙江省医药卫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重点项目)》。
1979年4月25日,黑龙江省医学科学院建立,下设11个研究室和1个编辑部。1985年与哈尔滨医科大学合并改称中国医学科学院黑龙江分院,实行教学、科研和医疗“三结合”。
1978~1985年,全省获得医学各科科技成果奖共314项。其中,获全国科学大会奖24项,全国医药卫生科学大会奖26项,省科学大会奖76项。
到1985年,全省有独立的医学研究所8所,附设科学研究所8所,共有工作人员1 386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 07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