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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居民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黑龙江地区经济落后,民不聊生,人民生活贫困。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为保证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在恢复和发展生产的同时改善了城乡居民的收入、居住条件、福利设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