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朝鲜族
黑龙江地区朝鲜族是陆续由朝鲜半岛迁入定居的。17世纪中叶朝鲜族已经来到宁安县东京城,到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朝鲜族居民大约有4 000人左右。清光绪十一年(1885年),清政府实行移民实边政策,大批朝鲜族居民迁入黑龙江地区定居。清光绪十三年(1887年)建立了朝鲜族的居民点。清光绪十四年(1888年),东宁县三岔口已有朝鲜族聚居的(20余户)高安村。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由吉林省舒兰县朱其口迁来的朝鲜族人,在五常县沙河子乡小孤山一带定居垦荒种水稻。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在俄国沿海州、乌苏里等境内居住的朝鲜族人来到穆棱县定居。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从朝鲜和西伯利亚招来的大批朝鲜族劳动者参加修筑中东铁路。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铁路完工之后就地安家落户。从清宣统二年(1910年) “韩日合并”,不堪忍受奴役的朝鲜族人,离乡背井,迁入东北各地。迁至黑龙江地区的朝鲜族人数以万计,95%以上为贫苦农民。1930年,黑龙江地区朝鲜族已居54县,10 407户,48 326人。东北沦陷时期,日本侵略者控制了朝鲜和中国东北,大量朝鲜族难民从朝鲜半岛南部地区直接迁入黑龙江地区定居。1935年,黑龙江地区朝鲜族已居59县,19 049户,87 350人。1936年至1945年10年间,黑龙江地区朝鲜族人口逐年增加。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黑龙江省朝鲜族数为231 510人。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数为307 594人。
朝鲜族有本民族语言和文字。朝鲜语属阿尔泰语系。朝鲜文是拼音文字。现代朝鲜族有250多个姓氏,还有南宫、皇甫、诸葛、司空、鲜于、西门、独孤、东方8个复姓。
黑龙江地区朝鲜族经济主要是种植水稻为主。从清同治六年(1867年),部分朝鲜族农民试种水稻(未成功)至1944年,黑龙江地区水田面积180余万亩。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朝鲜族农民改变了水稻生产的基本条件。60年代后期,实行科学种田。70年代后期,朝鲜族老水田区,增加种稻面积,实行单灌单排,合理调节灌溉水层。1979~1985年,全省整顿了70个水田灌区,水稻生产得到很大发展。1985年,黑龙江全省560万亩水田,朝鲜族农民种植160万亩,占全省水田总面积29%。全省16个朝鲜族民族乡,499个民族村,村村均为“水稻之乡”。各地朝鲜族水田区,均为当地重要的商品粮基地。五常民乐、尚志河东、延寿加信、海林海南、宁安响水等朝鲜族乡村产的大米,是北方地区珍贵的高档主食品,被评为省优质大米。
抗日战争胜利后,1957年,全省朝鲜族基本普及小学教育。到1985年,全省中小学朝鲜族教师有6 086人,有朝鲜族小学400所。全省从事朝鲜族教育研究人员128人。
黑龙江省朝鲜族地区的科技事业是从农业技术开始的。1983年12月,黑龙江省朝鲜族科学技术创作研究会成立。黑龙江地区朝鲜族卫生体育事业活跃。从村、乡到县、市,从小学到中学,普遍举行田径、球类和秋千、跳板等民族体育运动大会。朝鲜族的体育项目主要有:秋千、跳板、摔跤、拔河、象棋、足球等。
1982年,黑龙江省第三次人口普查统计,黑龙江朝鲜族有452 398人,占全省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22.86%。分布在哈尔滨、牡丹江、五常、宁安、海林、鸡西、密山、东宁、延寿、汤原等市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