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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佛 教

  黑龙江地区佛教是8世纪中叶,传入黑龙江境内。唐天宝十四年(755年),渤海国迁都于上京忽汗城(今黑龙江省宁安县渤海镇),随后建立五京,在周长约为16公里的上京忽汗府城内,至少有9座庙宇,寺庙结构形态与中原一脉相承。延至金代,金都上京会宁府(今阿城境内),城内建有多处佛教寺庙、佛塔。元代,黑龙江地区佛教寺庙情况不详。明代在黑龙江地区的佛寺曾修到北部边远地区,如建在特林(今俄罗斯境内阿穆尔河与阿姆贡河汇合口之东)的永宁寺便是。清代,清太祖努尔哈赤就极为推崇佛教,中华民国初期,黑龙江地区人口与年俱增。由于来自内地的移民多有信佛习俗,因而寺庙及信徒便相应有所发展。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至东北沦陷时期,因受政治势力挟制,佛教多有背离其自身宗旨教义的活动。哈尔滨极乐寺,曾受命于日伪行政当局指令,为阵亡日军将士诵经超度等。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本着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国家于1954年曾拨款18万元维修极乐寺。但是,在执行党的宗教政策过程中,也曾一度出现某些失误。例如1957年,反右斗争中发生扩大化错误,在佛教僧侣中错划一些右派。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期间,全省佛教寺院、庙宇中佛像器物、文物碑刻均遭不同程度的毁损。1976年,江青反革命集团被粉碎,佛教徒的宗教信仰和正常宗教生活受到尊重和保护,哈尔滨极乐寺得到修缮,修复后的极乐寺已被国家列为汉族地区全国重点寺庙和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于1983年正式对外开放。它既是佛教四众弟子礼佛朝拜的宗教场所,又是供中外游人参观游览的地方名胜所在。黑龙江地区不仅汉传佛教在民间有一定影响,作为佛教的一个分支与独立体系的藏传佛教,自明代起便在今黑龙江西部蒙古族聚居地区广为传播。黑龙江地区尚存在过历史不长、为数不多的日本佛教及其不同宗派的寺院与僧侣。存在的时间也很短暂,随日侨的大批移入而兴起,又随日侨离境而自行消失。
    黑龙江地区佛教庙宇大体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具有“十方丛林”规模的大型庙宇;一种是中小型的子孙庙宇。黑龙江地区佛教寺庙分布虽广,而知名者寥寥无几。从全国来看,知名度较大的仅有号称东北四大丛林之一的哈尔滨极乐寺和大乘寺、兴隆寺等几座大型著名寺庙。念佛堂是一种民间形式的简易佛教活动场所。黑龙江地区佛教文物比较丰富而且广泛,涉及建筑、雕塑、绘画、碑刻等各个方面。黑龙江地区现存佛教文物中,除少量古刹佛塔外,较多见的要推石佛石幢、舍利函等石制器物。黑龙江地区现今收藏佛教经籍最多,而且比较完整的寺院,首推哈尔滨极乐寺。其中涉及宋、清时代的珍稀版本,具有相当的文化价值。黑龙江地区佛教寺庙僧尼所从事的各项佛事活动,迄今依旧保持着千载相袭的传统模式与基本规范。各项佛事活动大都遵循固有的内容与形式。除衣着膳食因地制宜有所变通外,其他仍沿袭旧制。庙会在黑龙江地区均无固定模式,从古到今,逛庙会,赶庙会,就成为民间一种习俗与乐事。黑龙江地区佛教团体缘起,最早始于清末民初之际。清代末期一度提出兴教口号。在兴办教育的情势下,各地不得不征用部分庙宇暂作校舍之用,因而挤占了一些庙产房舍。在中华民国成立后,南方名僧寄禅和尚出面倡议成立中华佛教总会。一为挽救颓势,二为沙门护法,维护僧尼自身利益。全国各省相继建立起相应组织,隶属于中华佛教总会。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2年中国佛教协会发起人会议在北京召开,于1953年农历四月初八佛诞日正式成立并产生第一届佛协理事会。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寺庙僧尼不与外界接触,全省寺庙与佛教活动完全陷于封闭停顿状态。1978年中共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黑龙江省佛教界对外友好交往活动也随之出现生机。与中国佛教交流频繁的邻邦日本佛教僧侣或佛教信徒来访者达2 385人;港澳地区四众弟子和客人1 62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