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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建党和建政

  一、建党和整党
    黑龙江地区在1945年日本投降前,在中共满洲省委的领导下,一些主要城市和部分农村 及抗日联军中都建立了党的组织。但是,由于敌伪的疯狂“围剿”和镇压,很多组织遭到破 坏,大批党员牺牲了。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后,党中央派来黑龙江地区的各级党政军领导 和党员干部,同原地下党和抗联中的党员干部,在共同创建北满根据地、发动群众工作中, 都把发展党员、建立党的组织作为一项重要任务。1945年11月和12月,黑龙江省工委和松江 省工委先后发出建党指示,要求选择在斗争中表现坚决勇敢,执行决议,遵守纪律,自觉拥 护和帮助人民政府与人民军队的人人党。军队中,要求选择作战坚定勇敢,忠实于群众利益 ,遵守纪律的人人党。各省都根据在斗争中发现积极分子,采取慎重考察、有控制地、秘密 发展的原则,在军队、地方干部和农村贫苦农民中发展了一部分党员。
    1946年以后,由于民主联军主力部队和所建的地方武装剿匪取得胜利,城乡反汉奸、反 特务、反恶霸斗争普遍开展,通过对群众的广泛发动,使群众对我党的性质和宗旨有了认识 ,觉悟逐步提高,在斗争中涌现出大批积极分子,这就为发展党员,普遍建立党的基层组织 创造了条件。为此,东北局于1946年4月22日发出了《关于发展党的指示》,明确提出:现在 我们的干部已经开始了解各地情况,群众开始发动起来,清算分地斗争已开始进行,党与群 众已开始建立了联系,为了建立巩固的根据地,必须有强大的党的组织,现在应该在斗争中 慎重地发展党员。指出发展的对象主要是工人、雇农、贫农、佃农、店员、革命知识分子及 城市贫民,还应注意在城市大产业、大交通企业、大商店及大中学校中发展党员。要求对最 初吸收的党员,县委必须指定有组织工作经验的同志一一谈话,加以审查,以保证党组织的 纯洁。各省及哈尔滨市,根据各地群众工作基础,分别提出发展党员的规划。至1946年10月 ,黑龙江省已发展了2566名党员,其中农村党员1854名;建立支部206个,其中农村支部144 个。合江省发展了3098名党员。
    1947年秋,东北地区的整个形势已比较稳定。特别是民主联军经过夏季攻势取得重大胜 利,已使国民党军队由攻势转为守势,广大群众对解放战争的胜利充满信心,又由于煮“夹 生饭”和“砍挖”运动的深入开展,大部地区的贫雇中农在农村已占优势,群众思想觉悟有 了很大提高,越来越多的基本群众拥护和主动靠近党,具备了比较大量发展党员和普遍建立 党的基层组织的条件。这时,东北局及时地发出《积极发展党员与建党的指示》,提出必须 在清算分地、剿匪除奸等斗争中,按党章规定积极发展党员,以建立一个坚强的、有战斗力 的、广大群众性的党。在规定积极发展的同时,又强调对新党员要严格审查,考察新党员的 阶级成分和历史,对不合格者不许入党,已入党者坚决清除,以保持党的纯洁性。新党员入 党,要有党员两人介绍(至少有1人是正式党员),经小组、支部通过,报区委批准。按新党 员成份,分别规定有3个月或半年候补期。各省委根据这一指示都提出了“积极的慎重的发展 党的方针”。要求在积极培养和发展党员的同时,要严防混进党内的坏分子。到1947年冬, 黑龙江地区除个别群众工作较薄弱的地方外,大部地区党的力量都有了较大的发展。黑龙江 省发展了近5000名党员,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近两倍。松江省在原有1500名党员的基础上, 发展到近4000名。合江省在这个时期虽然重点抓整顿,但党员也发展到1000多名。在发展党 员的同时,各省普遍注意加强支部的建设。帮助一些基础较好的支部积累做好支部工作的经 验。
    1947年冬,根据党中央和东北局的部署,结合土地改革,开展了“三查”(查阶级、查 思想、查作风)、“三整”(整顿组织、整顿思想、整顿作风)的整党运动。这次整党主要 是解决一些地方党的组织,特别是农村基层组织中存在着的组织不纯和作风不纯的问题。整 顿党的组织和思想作风,要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地开展,所有党员,都要采取积极的态度, 开展批评自我批评武器,进行党内思想斗争,纯洁党的组织,把全党的思想作风提高到与新 形势与党的政策相适应的水平,反对地主富农思想和资产阶级的思想,克服小资产阶级的迎 合性,反对官僚主义、军阀主义的思想作风。
    黑龙江地区各省大部分市、县经过1个多月的时间,基本完成了整党任务。解决了某些党 组织存在着的思想、组织、作风上存在的问题,同时还发展壮大了党的队伍。黑龙江省的党 员到1948年春已增至8000多名,其中农村党员5500多名,占党员总数60%;基层支部达到754 个,其中农村支部510多个,占党支部总数65%以上。松江省到1948年2月,党员达到6000名, 支部450多个。合江省到1948年2月,党员发展到4200名,支部390个。哈尔滨市到1948年初全 市整党结束时,党员发展到4550人,支部269个。在整党过程中,有的地方由于在指导思想上 有“左”的情绪,曾错误地提出了“跳圈子”、“搬石头”等口号,发生了一些基层干部遭 受打击的错误倾向,经东北局及时指出,得到纠正。
    1948年2月22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老区中进行土地改革工作与整党工作的指示》, 关于建党,要求“除尚未巩固的新区外,一切党的支部均应公开”,进行公开建党。东北局 根据中共中央指示,决定在试点的基础上,要求各省作出普遍地、积极地、公开建党的规划 和安排。提出,公开建党标志着党的发展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党在人民群众中已经扎下了 根,党的建设已经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2月,合江省委首先在桦川、桦南、密山进行公开建 党试点,之后,松江省在双城、宾县、巴彦试点,嫩江省在讷河、嫩江、甘南试点。合江省 委根据试点经验,总结出由自愿入党者申请,群众参加审查,党组织批准的方法,归纳为“ 自报、公议、党批准”。东北局认为这一方法可以试行,并在《东北日报》上公开介绍。19 48年7月东北局组织部总结各地试点经验,要求全面开展公开建党工作。强调要“积极地、正 确地、公开发展党”。
    经过公开建党,壮大了党的队伍。到1948年末,黑龙江地区4省1市党员达到6万余名,增 加了1倍。其中松江省发展到近万名;黑龙江省发展到1.8万余名,其中农村党员1.4万多名 ;嫩江省发展到1.55万名,其中农村党员1.1万多名;合江省发展到1.5万名,其中农村党 1.3万多名。党的基层组织,特别是农村党支部有很大发展,据全区4个省的统计,到1948年 末,已建立农村支部3500多个,较公开建党前增加了1倍。
    公开建党后,从1949年开始,全区各省都注意加强了对基层党支部的建设工作。许多县 都开办了党员培训班,加强对新党员的培养教育。对基层支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围绕如何 把基层支部建设成为农村一切工作的核心和堡垒,建立支部的正常工作制度和组织生活制度 ;建立经常性的党员教育工作,使党员在生产和各项工作中起带头和表率作用;使支部成为 带领党员、团结群众、领导生产和各项工作的核心。
    城市的公开建党是从哈尔滨市首先开始的。1948年9月20日,哈尔滨市委做出公开建党的 决定,同年底,全市的党员发展到4013名。随后,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等市和铁路及 鹤岗、鸡西、双鸭山各煤矿也进行了公开建党。
    1949年7月,东北局组织部发出了《关于在工厂、矿山中建党的通知》,指出各省工人阶 级在解放战争和恢复生产的斗争中,涌现出一大批英雄和模范人物,在其中发展党员的条件 已经成熟。根据经济建设形势发展的需要,在工矿企业中积极地、公开地、大量而谨慎地发 展党员的工作已势在必行,因此决定先在工人较多的大的工矿企业中建党,重点放在国营厂 矿,然后再逐步普及到中小的工厂和矿山。城市的建党工作一律实行公开建党,发展新党员 ,建立党支部。对于党的组织已有相当发展的工矿企业,如鸡西、双鸭山、鹤岗等煤矿以及 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等城市,采取巩固与发展并重的方针。对于尚未建党或刚刚开始 发展党员的企业,则要以发展为主,边发展,边巩固。为使建党工作得以健康的发展,要求 上一级党委派出得力干部加以指导,但主要依靠企业的党员干部进行工作。有些工矿企业虽 没有党的组织,但已建立了工会、共青团的组织,首先要从工会会员和共青团员中发展党员 ,并逐步把党的组织建立起来。
    在城市和工矿企业中公开建党,使党的组织有很大发展。党员的模范作用在群众中产生 了极大的影响。齐齐哈尔铁路局在半年期间,就公开发展了党员2240名,有35名党员立了特 等功,828名党员分别立了各等功或获得先进工作者的称号。鹤岗煤矿半年期间发展800多名 党员,使党员数达到1338人,占职工总数的14%,被评为功臣、模范的占党员总数的60%。黑 龙江省在公开建党后,绝大多数党员都能在各自的岗位上积极工作,带领各条战线的广大群 众投身到支援前线和各项建设事业中,发挥了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保证了党的各项事业胜利 完成。
    二、民主建政
    1945年日本投降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黑龙江地区首先建立起松江、嫩江、黑龙 江、合江四省的省级人民政权,牡丹江建立起地区级(以后改为省级)和哈尔滨市建立起市 级人民政权。当年12月,由于国民党接收哈尔滨和齐齐哈尔,松江和嫩江两省的人民政府一 度撤出市区,直至1946年4月才又返回市内。
    省级人民政权建立后,立即派出干部,组建县的人民政权。当时黑龙江地区半数以上的 县城,为国民党网罗的“光复军”、“先遣军”、“挺进军”等政治土匪所占领。其他县城 的伪政权摇身一变成为“维持会”,在等待国民党接收。党对各县派出干部每县只有五六人 ,以省政府名义较快地接管这些“维持会”,并立即进行改组,按照我们的需要,进行组织 人民武装、收集敌伪物质和进行发动群众的工作。随着剿匪的胜利和发动了群众,各县的人 民政权普遍建立起来。由县派出人员,建立区级政权。选择在群众运动中表现好的积极分子 ,进行短期培训,派到村中担任村长;或者随着群众运动的开展,在农村中建立农会,以农 会代替了原村长的职责。
    各级人民政权的建立是在和国民党的激烈斗争中进行的,因而不可能事先发动群众,进 行讨论和选举等程序,只能先建立政权而后发动群众。这个人民政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 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党的一切政策的根本出发点是为了群众的当前利益和长远 利益,因而党领导的人民政权和旧政权有着本质的区别。伪满留下的旧政权是为日本侵略者 服务的,伪满的官吏是骑在人民头上压迫人民的统治者,是应该打倒的。
    1948年春,黑龙江地区的土地改革任务已经基本完成,各级人民政府的中心任务转向恢 复和发展生产、支援前线。同年7月,东北行政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要求各省进一步完善 各级政府组织,建立一个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联合各革命阶级的人民民 主政权。这个政权实行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制度,以更好地体现人民当家作主,实现人民 参政、议政的要求。
    1948年7月2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发出《关于准备建政工作的指示》。提出:采取自下而 上发动群众的方法,从1948年9月至1949年3月,完成村、区、县三级人民代表会议的召开, 并选举三级政府委员会的任务。具体步骤要求:每省挑选3—5个县,每县挑选有实际工作经 验的干部,组成3个或4个工作小组,选择3个或4个工作好、人口多、比较富裕的村进行村选 试点,而后分期分批铺开。同年8月15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又公布了《东北解放区县、区、村 人民代表选举条例(草案)》,规定:“县、区、村人民代表会议的代表,均由公民按普遍 、平等、无记名投票选举之”,“凡年满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不分性别、民族、宗教信仰 、教育程度、居住年限、社会职业及财产状况,经选举委员会登记合格者,均有选举权与被 选举权。”
    根据东北行政委员会关于建政的指示,黑龙江地区各省从1948年11月开始,结合冬季生 产,普遍进行了建政试点。松江省在宾县、阿城、穆棱,嫩江省在龙江、讷河、泰来、肇东 ,合江省在汤原、鸡西、刁翎、勃力、林口,黑龙江省在海伦、克东等16个县37个村中进行 。松江、黑龙江两省还在宾县、阿城、北安等县进行了县级选举试点。总结了各地村选试点 经验后,于1949年2月,全面铺开。
    村选一般都经过4个步骤:第一,进行摸底。了解群众思想状况,针对群众中对建政工作 存在的思想问题和顾虑,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广大群众对政权性质、村选意义的认 识,使群众自觉地参加村选,行使民主权利,使建政工作形成为群众性的民主运动。第二, 审查和确定选民资格。首先产生选举委员会,由群众推举办事公道的人主持选举。在选举委 员会的组织下,进行选民登记,经过审查,确定并张榜公布选民名单。第三,选举人民代表 。首先由选民小组提出候选人,经过各小组酝酿讨论,选出确能代表群众意见的人。选举方 法有的是无记名投票,有的因农民不识字的较多,书写选票有困难,则采取投豆或举手等方 法进行。第四,成立人民代表会议,选举村政府委员,总结和布置全村工作。
    据黑龙江、松江两省38个县的统计,共有4038个村产生了村人民代表会议和村政府委员 会。在118706名村人民代表中,雇农占41.8%,贫农占41.5%,中农占14.5%,其他阶级占2. 2%。在当选的4903名村政府委员中,雇农占39.7%,贫农占41.1%,中农占13.8%,其他阶级 占5.1%。参加选举的人数一般都在公民总人数的80%左右。据黑龙江省22个县的统计,参选 人数占公民总人数的85.8%。
    区、县政权的建设,则是分别通过各村和各区选出的代表召开区和县的代表会议选举完 成的。
    黑龙江地区各省村的民主建政,到1949年3月底基本完成。因春耕开始,除试点单位外, 区和县的民主建政推迟进行。在民主建政工作开展过程中,虽然个别地区曾发生过形式主义 或在审定选民资格时有过宽或过严的偏向,但总的看来都贯彻了以贫雇农为主体,巩固地团 结中农的方针,通过参选活动,群众的政治觉悟普遍提高,加强了贫雇农与中农的团结,分 化和孤立了地主。通过民主建政,大大提高了人民政权的威信,密切了政府与群众的关系, 使人民民主政权进一步得到完善和巩固,推动了农业生产和农村各项工作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