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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恢复和发展生产

  由于日本帝国主义14年殖民统治的野蛮掠夺和战败时的疯狂破坏,致使黑龙江地区城乡 经济凋敝,民不聊生。为了解决广大人民的吃饭穿衣问题,同时为解决建立根据地和粉碎国 民党的武装进攻的军需供应,因而恢复和发展生产就成为当时最迫切的任务。中共中央在19 45年12月发出的《1946年解放区工作的方针》中提出,各解放区的中心任务之一,是开展生 产运动,改善人民生活。要求“在1946年内,全解放区的农业和工业生产,务使有一个新的 发展”。使大多数生产者组织在生产互助团体中,是生产运动胜利的关键。“在不妨碍战争 、工作和学习的条件下,部队、机关、学校仍要适当参加生产”,并具体指示:“我们已取 得了一些大城市和许多中等城市,掌握这些城市的经济,发展工业、商业和金融业,成了我 党的重要任务,为此,要利用社会现成人才,说服党员同他们合作,向他们学习技术和管理 方法”。1946年3月27日,中共中央东北局也发出《关于开展生产运动》的指示,要求用一切 方法生产粮食和其它农产品,使东北人民的生活有所改善。
    黑龙江地区的各省党和政府在领导创建人民政权、剿匪斗争和土地改革运动的同时,为 解决人民生活的基本需要和保证以必要的物力财力支援战争,一直非常注意恢复和发展社会 生产。
    一、把农业生产放在首位
    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组织开展农业生产运动。各省委、省政府及时发出指示,召开各 级干部和专业生产会议,派出干部奔赴农业生产第一线,帮助贫苦农民解决生活上困难和生 产中问题。1947年春,为保证春耕生产的进行,普遍组织劳动互助组,调剂畜力、籽种。为 解决生产工具和畜力的不足,从“挖财宝”入手,得到资金购置了部分农具和牲畜。1947年 春耕中,不仅各省的耕地全部种上,而且开垦了部分荒地。据黑龙江省10个县统计,116.3 万垧熟地全部下种,各县扩大耕地在2-14%之间。呼兰、巴彦、东兴、木兰4县统计,组织劳 动互助组1.6万个。还在宁安、桦南、通北等地建立了第一批省营机械农场。
    1948年春,黑龙江地区的土地改革结束,各省委和省政府中心任务转向发展生产,支援 前线。为此,各省对发展农业生产都制定一系列政策和具体措施。主要有:第一,提倡和鼓 励农民劳动致富。在进行土地改革中,由于不少农民对党的农村政策缺乏全面了解,再加上 运动中曾产生的某些“左”的偏向,使一些农民产生了“穷光荣、富可耻”的思想,又因为 受国民党的欺骗宣传和地主的谣言蛊惑,怕发展生产当“冒尖户”,富了要挨斗挨分,不敢 添置车马,扩大生产。对党的农村正常借贷、财产所有权等有关政策存在许多模糊认识甚至 误解。为此,各省党和人民政府发出了指示,明确提出,承认分得的土地、房产和个人生产 生活资料的私有权,并予以法律保护,发给地照、房照。还制定了奖励生产、鼓励劳动致富 的办法以及合理的负担政策。嫩江省拨出专款1亿元,奖励农业生产模范。合江省召开区级劳 动模范大会,选出劳动模范和模范小组、模范村屯,并给以表彰。第二,组织换工插犋。土 改中农民分得了土地,贫雇农分得了数量不同的畜力和农具,但由于大多数贫雇农因劳力少 ,畜力和农具品种不配套,各自很难适时进行生产。各级党组织和人民政府遵照自愿两利的 原则,不许强迫命令,坚持入组、退组自由,实行评工记分,并注意互助组以小型为主。第 三,党和政府还注意发动广大农村妇女和半劳动力参加各项农业生产劳动。在大批男青壮年 参军参战的情况下,妇女和半劳力则是农业生产上的一支重要力量。提倡男女同工同酬,不 得歧视妇女。有的地方,妇女单独组织妇女组,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同样评工记分。第四, 为了解决发展农业生产中农民存在的实际困难,党和政府及时地给农民发放农业贷款。1947 年东北银行给黑龙江省拨农业贷款3亿元(东北流通券下同),1948年又给折实贷款8.7亿元 ,用于购置种籽、饲料和牲畜。据统计,1948年黑龙江、嫩江、合江3省共发放农业贷款49亿 元。合江省还贷出麦种1300吨,稻种1500吨。
    由于采取了以上措施,黑龙江地区农业生产运动取得了重大成果,合江省组织42万民工 新修和补修120道防水堤坝,挖顺水沟90条,全部工程总长达1000余里,使9万垧土地免遭水 灾。黑龙江省从辽北、内蒙等地为农民买马2万余匹,合江省为群众买牲畜1.5万余头,克服 了农业生产中畜力不足的困难。各地还注意改良农具,开荒使用了洋犁,并开始使用锄草机 ,节省了人力畜力,提高了劳动生产率。据统计,松江省1948年新开荒132万垧,收获粮食6 54万余石。黑龙江省1948年扩大耕地面积24万余垧,水田扩大7700余垧,产量比1947年增加 53万余吨。
    1949年,黑龙江地区的各级党和政府领导农民开展了大生产运动。在改良籽种,增施粪 肥,提高单位面积产量的同时,努力扩大耕地面积,增加粮食总产量。1949年,耕地面积达 到8546.5万亩,农业总产值达到13.52亿元、粮食突破100亿斤大关,达到109亿斤。由于农 业生产的丰收,保证了前线军粮供给和后方城乡人民的生活需要。
    二、恢复和发展工业、交通运输业
    (一)工业
    抗日战争胜利后,人民政府迅速接管了原由敌伪开办的鹤岗、鸡西等煤矿,八面通、驼 腰子等金矿及森林工业、电力工业,立即组织工人恢复生产。同时,在各市兴办了机械厂和 轻工企业。在鹤岗、佳木斯、哈尔滨等市兴办了14家兵工厂,主要制造武器弹药。还将一些 原民用被服和制鞋厂改为军服和军鞋制造厂。据1948年的统计,仅哈尔滨市军用被服生产的 工厂就有58家,制鞋厂138家,生产军衣50万套,军鞋23万余双,有力地支援了前线。人民政 府接管煤矿后,废除了旧的经营管理制度,取消把头制,实行8小时工作制,吸收城镇失业工 人和无业人员以及农村剩余劳动力到矿区工作,提高了煤矿工人的工资及生活福利待遇,极 大地调动了煤矿职工生产的积极性。1949年仅鹤岗、鸡西、穆棱、双鸭山4个煤矿就产煤460 万吨。日本投降前夕,几乎炸毁了所有采金设备,人民政府于1947年成立了东北金矿局,19 48年全地区各省相继建立省金矿局和分局,管理八面通、乌拉嘎、驼腰子、太平沟、黑背、 孟家岗等金矿的生产。1948年全东北金矿(主要在黑龙江地区)共产黄金50248两。在日本投 降后,人民政府接管了敌伪遗留下的轻工业企业,收买了外资经营的企业,同时积极扶植民 族工业。经过短期间的恢复,很快生产就有了较大发展。到1949年全地区大部分轻工业产品 产量已达到或超过历史最高水平。这一时期根据军需民用,新建了哈尔滨电池厂、哈尔滨糖 果厂、哈尔滨猪鬃厂、齐齐哈尔陶瓷厂、牡丹江陶瓷厂等一批工厂企业,到1949年,黑龙江 地区轻工企业已达129家,职工人数超过2万多人,固定资产达5000余万元,年总产值4248万 元,利税96万元。这时,在国营企业中主要抓了企业化经营和民主管理,使生产管理走向科 学化、民主化。私营工业由于贯彻了“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方针,1949年初,哈尔滨市 的私营工业,由1945年的1546家发展到10865家(包括手工业作坊)。
    (二)林业
    人民政府建立后,立即宣布森林(包括林木、场地)国有,同时接管了原敌伪的林场、 森铁、制材厂等资产。从1948年开始各级人民政府着手林业的恢复和建设工作。各林业企业 都建立了林业工会,领导群众开展了“反把头、反浪费、进行清算斗争”为中心的工人运动 ,激发了广大林业工人的生产热情,逐步恢复生产,提供了大量当时急需的枕木、电柱、军 用木材,保证前线和城市建设对木材的需要。各级人民政府认真地进行了林业普查工作,制 定和颁布了对有关国有林的管理、采伐、经营等一系列法规,广泛开展群众性的造林活动, 积极培养林业技术和管理人才,使林业生产和管理逐步走上正轨。
    (三)交通运输业
    首先是恢复铁路运输,以哈尔滨铁路局为主,组织铁路员工,积极抢修战争中被破坏的 主要铁路干线,使全地区交通大动脉运转起来。同时组织和动员职工,利用现有的废旧部件 ,经过改制,修复了一些机车和客货车辆。为了适应解放战争迅速发展的要求,铁路运输在 保证安全运行的基础上,提出了“快装、快卸、多拉、快跑”的口号,以保证军民运输的需 要。1949年黑龙江、松江两省铁路运行线达5124.9公里,共有机车555台,客车722辆,全年 货运量达22亿吨,客运量5.9亿人公里。公路运输原基础十分薄弱,日本投降时仅有的线路也 陷于瘫痪状态,70%以上的线路不能通车。日伪留下的200余台汽车,大多已被破坏,不能正 常行驶。根据这种情况,各地人民政府积极组织各方力量抢修公路、桥梁、涵洞和车辆。东 北全境解放后,设立了东北公路总局,各省设立公路管理局,1949年2月,在东北公路总局帮 助下,整修了哈绥、哈长、北黑、牡敦、富勃等7条干线公路,通车里程约5912公里,新建桥 涵181座,修复桥涵105座,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最大的公路工程。航运方面,在日本 投降时,黑龙江地区的港口码头、航运设施、船厂工业等都遭到很大破坏,黑龙江水系干支 流遗留下的残破船只仅有机动船7艘、驳船8艘。1946年4月末,在哈尔滨成立了松花江航务局 ,同年在佳木斯、齐齐哈尔也分别成立了合江、嫩江的航运管理机构。为解决当时机动船舶 严重短缺问题,人民政府积极组织航运职工打捞沉船、修复旧船、赶制新船,到1949年2月, 黑龙江地区成立了哈尔滨航运局,直接管理松花江、黑龙江、乌苏里江流域的航运工作,运 输能力发展到年40万吨。
    三、发展公营商业、供销合作社和私营商业
    1945年底和1946年间,黑龙江地区出现粮食多,而布匹、棉花和食盐等严重缺乏的情况 。根据东北局确定的既要保证战争需要,又要减轻人民负担,实行发展生产,军民兼顾的方 针,各省为解决军需民用的生活必需品,积极兴办公营商业,开展以收购粮食、销售布匹、 食盐为中心的贸易工作。1946年在哈尔滨成立了北满贸易公司和东兴公司,各省也都相继创 办了贸易公司,各县、市成立了分公司。当时,由于国民党的破坏和封锁,与国民党控制的 南满地区贸易中断,因而开展了与苏联以粮食换取布匹、棉花、食盐的交易,缓解了困难, 活跃了城乡市场。1947年8月,东北贸易总管理局在哈尔滨成立,进一步加强了对各省贸易公 司的领导。哈尔滨还成立了哈尔滨百货公司,是这一时期最大的公营商业,此后各地的公营 商业也随之发展起来。根据东北商业部的指示,进一步明确了公营商业的中心任务:根据人 民的需要与公营经济力量,大量推销物资,满足人民需要,回笼货币,稳定物价;以公营商 业为领导,大力扶持合作事业,使商品经过合作社直接达到消费者手中,减少中间环节的剥 削;积极加强工矿地区商店网点的建设。由于充分发挥了公营商业的领导作用,缩小了工业 品与农业品的剪刀差,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
    1947年,随着土地改革的深入开展,农民为了恢复和发展生产,避免中间环节的剥削, 在党的领导下创办起供销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在配合农业大生产运动、解决群众生活困难, 协助公营商业完成采购、推销等方面起了重要作用。到1949年,黑龙江地区的合作社已发展 到3348个,经过整顿和改造,初步实行了民主管理。城市也相应地发展了职工消费、手工业 、农村服务、市民消费等4种合作社。
    这一时期,及时地纠正了过去对私营商业曾发生过的“左”的倾向。在发展公营商业、 合作社商业的同时,认真贯彻了党的工商业政策,保护私人商业的合法经营,并鼓励和帮助 其发展。据哈尔滨市1948年4月统计,全市共有私人商业企业9951家,比1946年增加了3倍。 此外,还有外侨商业企业,据1948年4月统计,包括朝鲜、日本、苏联、美、德、法等16个国 家、侨民经营的商业共404家,占全市商业总数的3.98%,资本占26.2%。
    四、加强财政金融管理
    解放战争初期,黑龙江地区各省财政各自独立。主要任务是接收敌伪财产和物资,清算 和接管敌伪与汉奸经营的粮食组合、配给店等,筹粮、筹款、筹集物资,供给军队和地方行 政开支。随着解放战争的发展,要求财政工作走向集中统一。从1946年3月起,各省先后成立 了省财经委员会,加强了对财经工作的集中领导。成立了省级的税务局,统一主要税目的征 收。1947年1月,东北局在哈尔滨市召开了北满各省财经工作会议,确定全区以省为单位的财 政统一,准备向统筹统支过渡。1947年8月,东北解放区财经会议确定了“发展经济、支援战 争、依靠群众、军民兼顾、统一筹划、分工负责、精密计算、结成一体”的方针,当年基本 上实现了以省为单位的统一,各省财政收支基本平衡。当时财政收入的主要项目是:没收敌 伪财产,公粮收入,实行了按常年产量征收的合理负担政策;抗战胜利后,立即废除了沦陷 时期的苛捐杂税,实行新的税制,1947年开始实行全省范围统一的税制;随着公营企业的迅 速发展,企业收入日益成为主要财源。此外,有的地方还发行公债,对回笼货币、稳定金融 起了一定作用。
    这一时期的财政支出主要是军费开支,如合江省从1947年12月到1948年11月,全省财政 支出640亿元(东北流通券),其中军费占56%。
    解放初期,黑龙江地区在金融方面极为混乱,不仅日伪币仍在市面流通,苏军又发行了 红军票。1946年,各省建立了银行,并发行地方流通券。同年9月,东北银行迁至哈尔滨市, 原北满分行并入总行,各省的银行改为总行下属的分行。为统一货币,停用了伪满币和红军 票,一律以东北银行发行的东北流通券为基本货币,既粉碎了国民党企图扰乱我金融市场的 企图,也使黑龙江地区的货币基本上统一起来。
    五、改善人民生活,发展文教卫生事业
    随着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城乡人民的生活也普遍有了改善。党和人民政府,陆续颁 布了一系列保护人民利益的政策和法令。在城市和工矿企业,废除了欺压工人的封建把头制 ,建立了工会,工人成了企业的主人。在农村经过近两年的土地改革运动,摧毁了地主阶级 的封建统治,建立起了以贫雇农为骨干团结中农的农会和区、村政权。根据1948年颁布的《 东北公营企业战时暂行劳动保险条例》,对公营企业职工的疾病、伤残、生育、老死等生活 上最感困难的问题,实行劳动保险。在私营企业中,工人参加监督和管理,并有权按规定分 红。广大工人除基本工资不断提高并有实物保障外,还有附加工资和劳保福利待遇。城市工 厂企业和工矿大都建立了为职工服务的浴池、食堂、托儿所、医务所、理发室、俱乐部、文 化宫、休养所等福利设施。
    在农村,翻身农民得到了土地、牲畜、农具和衣物等,解决了生产和生活上的困难,生 产积极性高涨。在党的“组织起来,发展生产”的方针指引下,大多数农民经济状况有了好 转,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改善和提高。如1949年松花江地区上升户占总户数的60—70%,农民的 购买力普遍提高。据克山县民主村的调查统计,如以1948年的购买力指数为100,1949年则为 136;该村1948年人均买布16.3尺,1949年增至27.8尺。
    人民政府还积极进行扶贫工作。1946年黑龙江省政府为解决北部寒冷地区部分贫困户缺 少棉衣过冬问题,拨款420万元,分发给德都、克东、克山等3县的贫困户进行救济。
    党和政府十分注意发展地方卫生医疗事业,在省会和大城市设立中心医院,在哈尔滨市 设松江省第一医院,佳木斯设松江省第二医院,牡丹江市设市医院等,这些医院都分别设有 100到300张病床,各县都有县医院及诊疗所。仅松江、黑龙江两省就有医疗卫生机构213处, 医务人员约有2000人,极大地改善了人民的医疗条件。
    这一时期,人民教育事业也有了较快发展。据1949年9月底统计,黑龙江省、松江省在校 的中学生比上一年增加了323.4%,人数达2.2万人,学校增至54所;小学生在校人数达89.4万 人,小学校共有1.01万所。除普通中小学外,各类专业学校也有很大发展,有师范学校6所 ,其它专业学校11所。高等学校已由半个世纪以来的3所发展到13所,在校学生近6000人。大 中小学教师总数发展到2.29万人。
    各地群众性的文化娱乐活动也蓬勃发展起来。很多市县都普遍成立了专业性的剧团、电 影院、俱乐部,各省、市、县的文化馆也相继建立,1949年6月,仅黑龙江省即办起文化馆2 7处,图书馆11处,丰富和活跃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