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加强地方人民政权建设
一、普遍召开县、区、村人民代表会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权力属于人民,人民
代表大会制度是国家的根本制度。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全国尚未建立起完善的人口
普查和户籍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大部分地方还不具备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的条件。《
共同纲领》又规定,在普选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前,由地方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逐步地
代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以此作为人民参政的一种过渡形式。1949年11月1日,中共中央发
出《关于三万人口以上城市及各县一律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指示》。为了开好各级人民
代表会议,中央人民政府于同年12月,又制定了省、市、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组织通则
》。
松江、黑龙江两省委,省政府遵循党中央的指示和中央人民政府规定的《组织通则》,
分别发出《关于召开县、区、村三级人民代表会议的通知》。要求城乡各地党委、政府要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民主建政工作的基础上,从当年冬至翌年春,普遍召开县、区各界人
民代表会议和村人民代表大会,健全人民民主制度,选举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区各界人
民代表由党、政、军、工人、农民、革命知识分子及妇女、工商业者组成,采取聘请、指定
和逐级选举的办法产生。
在松、黑两省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省、市(专)、县,逐级组织干部深入县、区、
村,帮助指导进行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工作。黑龙江省先在3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召开了首
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然后,完成县级普遍召开首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工作,其中有15个
县、市代行了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选举了县长、市长。年底,完成了区普遍召开首次各界
人民代表会议工作,大多数区都代行了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选举了区长和政府委员。至19
50年2月,村级普遍召开了首次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了村人民政府。在选举中,原村行政委员
会的干部当选连任的占81.23%,落选的人占18.68%。松江省从1950年1月开始至3月末,也
依次完成了召开首次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区、村首次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有4个县、市代
行了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选举了县长、市长。区、村召开的人民代表大会都进行了重新选
举区、村政府的工作。
首次县、区、村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大会)普遍召开以后,两省省委、省政府分别批转
民政厅关于召开人民代表会议(大会)的《总结》。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不足之处
。强调人代会议制度应坚持经常,按期召开,并应有充分准备。选举代表要充分酝酿。会议
中心要突出、明确。重视代表的提案。既要充分发扬民主,又要认真贯彻会议的决议。强调
人民政权属于人民,人代会是国家根本制度,是人民参政的最好形式。要克服把召开代表会
议当作临时性、突击性工作的错误认识。要求把会议制度坚持下来,村级每月开会1次,区级
3个月开1次会,县级一般每两个月开1次会。1950年10月,松江省人民政府又发出《关于建立
市县人民代表会议常设机关的指示》,要求市、县人民代表会议要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和协
商委员会,发挥“协商”、“建议”、“协助政府工作”、“联系代表”等作用。
二、召开两省首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在县、区、村普遍召开人民代表会议(大会)的基础上,于1950年3月下旬,松江、黑龙
江两省分别在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召开了首次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松江省各界人民代表
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三年来政府工作报告》和《1950年工作任务》,并作了相应的决议。
选举产生了省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37人,由委员选举冯仲云为省人民政府主席,饶斌、李延
禄为副主席。
同时成立了省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作为人民代表会议闭会后的常设机关,选举省
协商委员会委员30人,由协商委员会委员选举冯仲云为省协商委员会主席,李延禄、杜光预
为副主席。黑龙江省人民代表会议于3月25日至31日召开,听取和讨论了政府工作报告,通过
相应决议及通过加强城乡互助3个决议,选举产生了省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31人,由委员会选
举于毅夫为省人民政府主席,杨英杰、王梓木为副主席;同时成立省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
会,作为人民代表会议闭会期间的常设机关。选举省协商委员会委员27人,由委员会选举于
毅夫为省协商委员会主席,张瑞麟、王清正为副主席。1951年3月5日至11日,黑龙江省召开
第二届人民代表会议,讨论了政府工作报告,通过8个决议案,补选张瑞麟等13人为省人民政
府委员,补选申铉玉等11人为省协商委员会委员。1951年3月20日至25日松江省召开第二届人
民代表会议,讨论了政府工作报告,补选了省协商委员会委员。
三、加强人民民主政权的职能
1950年底,松、黑两省民政部门,在两省省委和省政府的领导下,对人民代表会议一年
来的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认为,由于省、市县、区、村人民代表会议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召
开,各界人民代表在会议中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和会议决议,由代表反映各界群众的意见,提
出议案,选举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成员,这些都极大地提高了群众的国家主人翁觉悟和关心
政治的责任感,密切了人民政权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加了相互的信任和团结。对人民充分
地发扬民主,才能建立强有力的人民政权,更好地对敌人实行专政,使地主、富农、一切反
革命分子、坏分子,陷入人民的监视之中,只能老老实实地接受改造,不敢乱说乱动。人民
民主政权的加强,社会治安的稳定,又为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为人民生活安定,提供了良
好的社会环境。而任何民主的削弱,都将会影响政权的巩固。实践证明,人民代表会议制度
,是当前人们参政的最好形式。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重视各级人民代表会议的定期召开
,克服形式主义,纠正一切对人民代表意见重视不够的倾向,以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人民民主
专政。